1、装饰装璜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地装饰装璜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私人住宅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括1、工程地址: 关岭县关索镇西关外43号 2、工程内容及做法: 祥见装饰预算表 3、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 4、工程总造价: 人工费:160000.00元;材料费:270000.00元,共计为:肆拾叁万元整(¥430000.00元)。 5、总工期为 100 天,合同签字之日开始计算工期。二、甲方工作:1、提供施工用施工期间的电源、水源;2、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
2、关系;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3、负责办理装饰品执法单位的装修手续。三、工程变更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台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字忆面协议,同时调整相关费用工期。四、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响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或计变更。2、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顺延。5、因乙方未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五、施工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六、工期保修:1、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结算之日起保修期12个月。2、在保修期内,人为
3、损坏,自然灾害造成的,不在保修范围内。3、结款未付清者,不在享有保修服务。七、付款方式:甲方根据乙方施工进度向乙方支付施工费用,材料费由甲方自理。八、违约责任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或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给双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成品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3、甲方原因造成合同工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4、施工中由于乙方大原因所产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九、合同争议的解决不成时,可向相关管理部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直至向当地法院起诉。十、本合同工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电话: 年 月 日乙方签字: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