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包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的主要内容1、按甲方和监理公司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脚手架的搭设(不含电梯井道内的脚手架),并且允许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免费使用已搭设的施工脚手架和垂直运输设备。2、乙方的脚手架搭设方案应获得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并不免除乙方的责任,乙方应对此方案负全责),乙方的脚手架方案应充分考虑到专业分包单位的施工使用及工作空间(如铝合金门窗工程、铝合金栏杆或铁花栏杆制安工程、外墙保温及饰面、雨棚及天窗安装等甲方分包工程)。未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所有的室外脚手架、工作台及垂直运输设备不得拆除(若分包工程的工期影响到整体关键工期时,甲方视情况给于乙
2、方补偿),否则按第8.18条的约定进行处理,并且重新搭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对入户防盗门的成品保护作如下规定:总包单位对入户防盗门的成品保护负有总包管理责任,当入户防盗门出现损伤(包括划伤、碰撞变形等)在交房前需要更换时,所产生的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40%(铝合金施工单位承担15%、电梯前室装饰单位承担15%、防盗门安装单位承担30%)。4、按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向各分包单位提供现场施工水电的接驳点,并负责维护施工水电的日常使用;甲方指定施工用水、用电的接口位置,甲方提供的施工用水只能用于施工生产;甲方在红线范围内不提供搭设乙方生活区的场地,乙方生活区的用水用电(包括设备、管线的布置)由乙方自行
3、解决并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费用,乙方承担施工水电的使用费。5、乙方负责施工垃圾(包括分包单位堆放在乙方指定地点的施工垃圾)的清理和运出红线外。6、甲方分包工程明细表详见附件,甲方有权根据需要改变附件中工程的发包形式,乙方须无条件接受,并给与配合,若将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分包,甲方同意按照分包工程的结算总价的 %向乙方支付总包管理费。7、对于甲方分包的工程,如果乙方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可参与投标,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考虑由乙方进行相应工程的施工。8、工程工期8.1本工程总工期为 个日历天(含外墙外保温工程的工期),开工时间以甲方指定时间为准。8.2工程计划于 年 月 日开工(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从
4、地基验槽开始计算工期,合同总工期时间不变,开工时间的延后并不涉及费用及工期的索赔), 年 月 日前全部工程竣工(质监站参加的竣工验收合格), 年 月 日前移交物业公司,竣工验收完成后60个日历天配合甲方完成规划验收。8.3本合同工程项目设置如下关键工期点:8.3.1自开工之日起 日内完成地下室顶板(0.00)浇筑; 8.3.2自开工之日起 日内达到主体封顶; 8.3.3自开工之日起 日内完成外墙所有装饰工程(含保温工程)及外脚手架的拆除。8.3.4对以上关键工期点,工期每延长一天,处罚乙方 万元。8.4工程竣工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甲方批准竣工报告的时间就是本工程的竣工时间。8.4.1按时保质
5、地完成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乙方报请质监站进行过程及竣工验收时,须提交书面报告给甲方及监理同意后方可报验。8.4.2合格的、完整的、满足城建档案要求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8.4.3完整的、合格的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8.4.4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检查,并分别签署工程质量合格认证书。8.4.5乙方与甲方签署了工程质量保修书。8.4.6乙方进行了100细部检查并整改合格且得到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的确认。8.5本工程从甲方发出书面开工通知之日起计算开工时间,工程施工工期 个日历天,工程保修期从工程验收合格并备案之日起开始计算
6、,保修期限按建设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最低期限延长6个月执行(基础和主体结构的期限除外)。乙方应保证按合同工期完成,工程质量一次验收达到合格,甲方对乙方不奖不罚。乙方不能保证工期按期完成,虽工程质量一次验收达到合格,甲方除罚乙方本工程结算造价2的工期违约金外,每拖延一天,每天再罚乙方本合同工程结算造价的千分之一(1),以此类推。9、工程价款预结算办法9.1本工程采用清单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计算,合同暂定价(针对合同第9.7条的合同包干价)为 元(大写: ),合同暂定价中不含甲供材料、含甲限价材料费 元,明细如下:序号标段工程量清单总价(元)包干费总价(元)规费总价(元)限价材料费(元)小计(元)1
7、2合 计 9.2无论任何原因,对于上表中的价格做出如下约定:9.2.1清单项目和模板工程的综合单价(详见附件 )均不得因人工、材料、货物、临时措施及其它现行法律或条件的修改而调整,综合单价内容应包括本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9.2.2 标段的包干费为 元(结算时总价不进行调整),规费为 元(结算时总价不进行调整);9.2.3 限价材料费为暂定单价和总价,在结算时按照甲方签发的限价通知的价格执行,消耗量详见附件十五。9.3 结算时出现合同附件中未出现的工程项目,则按以下原则定价:9.3.1 附件中有价格的按此价格执行;9.3.2 附件中有相似价格的,参照此价格执行;9.3.3 附件中无相同和相似价格
8、,则按 定额下浮 %(不含甲供材料和甲限价材料)进行结算。9.4乙方应在取得施工图后20日内完成图纸会审工作(含图纸会审纪要的形成及确认),在取得施工图后60天内上报施工图预算(含图纸会审内容),甲乙方双方应在收到乙方上报的施工图预算后40天内完成工程量核对工作,经审定的工程量为包干工程量,审定的工程价款为本工程包干工程价款,结算时不再调整(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除外)。9.5 甲乙双方将根据核定后的工程价款签订工程价款补充协议,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9.6承包方式:按工程内容和合同价款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和文明施工、包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项目所需的人工
9、、材料(甲供和甲限价材料除外)、机械、利润、管理费、(强电配管、弱电配管、配水管)的剔槽、打洞、填补等一切费用。签订合同后,乙方须按施工图纸、合同及有关规定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施工,量差及漏项责任均由乙方自负(设计变更、技术核定除外)。9.7 本工程价款的组成:(五部分组成)9.7.1合同价部分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含模板)包干费规费甲供材料建安税及附加9.7.2设计变更、技术核定部分9.7.3现场签证部分9.7.4增加项目减少项目部分9.7.5奖励金罚款部分。履约保证金不计入工程价款中,履约保证金将在办理完工程结算后20天内甲方予以无息退还给乙方;工程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承建该项目所需的材料
10、、设备的种类、数量和相关的工程所需测试、多次进场及离场费用,以及其它费用;上述费用己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或包干费中。包干费的金额除变更洽商及合同另有规定外,将不作任何调整。审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数量也不作重新计量或调整(除了工程量清单中己注明为暂定数量的项目外)。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作为工程变更的计价依据。暂定数量将在竣工后进行重新测量。承包金额将根据重新测量所产生的增减数量而改变。乙方不得因暂定数量与实际数量的差别而索赔任何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损失的利润、开办费及其它类似费用)或延长合同的期限。9.7.6对于以下内容,乙方应考虑在各项包干费中:A、向国家及地方市政部门(包括但不限于街道办
11、/公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所交纳的任何收费、扰民费、临管费及因现场状况及邻近居民的投诉而引起的一切费用;B、高温、冬季或雨季施工费用、防护、治安、消防、环保、安全及文明施工费用,或因乙方违章作业引起的其它费用及责任后果;C、乙方需负责办理本工程施工许可证(甲方提供相关资料)以确保工程能按合同工期开工;D、乙方向招投标中心缴纳的办理招投标工作的一切有关费用。E、在交付给甲方聘请的物管公司前发生的施工用水用电费用,包括分包单位合理的施工用水用电费(不包括电梯安装工程用电和铝合金冲淋试验用水、防水工程的施工用水电),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甲方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进行扣缴。9.8 定额取费部分9.8.1 设
12、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的补充预算在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涉及到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的补充预算时,如本合同已明确综合单价的,执行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如合同中有相似综合单价的,参照此综合单价执行;本合同无相同和相似综合单价时,按照*计价定额下浮 (不含甲供材料和甲限价材料)的计价标准计算综合单价,其中人工费按照 号文的内容进行调整,施工期间不再执行新的人工费调整;除本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情况以外,本取费标准及计价原则不得调整。9.8.2 关于税收A、建安税及附加(不含甲供材料的建安税及附加)由乙方自行缴纳。B、甲供材料(含水泥、钢材、商品砼、安装材料等)按照四川省2004清单计价定额相关材料基
13、价(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价格)与实际用量(按进度计算的用量)之积作为缴纳甲供材料建安税的基数,甲供材料建安税由甲方代乙方进行缴纳,并将完税凭证提供给乙方。C、乙方应在单位所在地开具“外出经营临时税务登记证”,相关发票由 地税局代开或乙方自行到*税务局开具。9.8.3 材料损耗按投标损耗和定额相关项目材料损耗的低值计取;9.8.4关于材料价格:材料单价首先按清单中的单价执行,若清单中没有此材料单价时则执行甲方的限价,若无限价则执行当期材料价格调整表/核价。9.8.4.1甲方供应实物的,材料损耗按投标损耗和定额相关项目材料损耗的低值统计材料实际耗量,不计入乙方工程价款中(甲供材料的建安税除外); 9
14、.8.4.2甲方限价的材料、设备由甲方推荐厂商,通知乙方采购,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满足设计和甲方限价材料的质量;限价材料的价款按限价进入结算(附件十五中的用量不得调整);9.8.4.3甲供材料和甲限价材料的价格未进入附件十五中的综合单价中。其他材料由乙方保质保量地采购供应,其价格已经进入附件十五中的综合单价中。9.9包干费部分9.9.1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二次及多次搬运、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施工排水等措施费、夜间施工、赶工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相应的基础费用)、垂直运输机械费、脚手架费等不在定额计价及取费表中计取,连同总包配合费,及甲供、甲限乙供、乙供、三方订货的材
15、料采保费,技术措施费、大体积砼温度测试费、沉降观测费、检测费(包括植筋检测费、碳纤维布加固时的碳纤维布材料检测费及加固检测费等)、不可预见费一同以包干费形式计取,详见附件十五,此项费用由乙方包干使用,不得调整。9.9.2包干费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因施工场地小或甲方的需要等引起临建搬迁、场地平整、材料二次及多次搬运、甲方划定区域内施工临时道路(含马道及马道的护壁)的铺设(不含甲方已经铺设的施工临时道路)及修复和破除(含甲方已经铺设的施工临时道路)、施工及生活用临时水电线路拉接、场外租地及交通费、合同工期内赶工引起的各种材料设备的损耗及增加(含周转材料等)、其它保证合同工期措施费、固定钢筋用的马凳
16、筋和铁垫件、商品砼泵管的铺设、固定预埋件的支架、后浇带收口网、各类机械设备(含塔吊)进出场的场外往返运输及安拆、路基铺垫、甲方要求为防止埋地管道处楼面地坪开裂增设玻纤网、室内消火栓箱(标箱或非标箱)就位后的二次砌筑、嵌固及堵补工作,卫生间给排水管砖支墩的砌筑及抹灰、轨道铺设及基础费用、施工要求木模与定额钢模板的摊销差异、各类固定模板用对拉螺杆制安及拆除、螺杆孔的填补及防水、管道孔的填补及防水、金属构件与墙体连接填补及防水、成品保护、工地保安、安全挡板、垂直防护架、停水停电措施、硬地化施工、施工场地清理(包括破除硬化地、围墙拆除等)及乙方和所有分包单位的施工垃圾外运(含倾倒、堆放、处理等)、基坑
17、及场地降排水、施工噪音环保措施及政策性交费、施工排污环保措施及政策性交费、施工工地环卫费、防洪防风措施、维持交通增加、特殊工程技术培训、上市政道路行驶增加费、甲方指定分包工程有关的堵补工作及全部分包工程预留预埋(指预埋分包工程的孔洞、套管、铁件)、给水管留槽压槽、在弱电预留配管内穿铁丝、场地周边市政道路的日常清扫、不可预见费及风险包干费、其它文明工地措施及技术措施等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合同中其他条款涉及的工作内容但不包含在工程量清单价格中的部分,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签证工程不另计取上述包干费。9.9.3对总包配合内容的说明(包括但不限于):由甲方同意乙方对外分包或由甲方确定的专业分包项目,乙方应
18、按总分包的管理要求,对这些分包单位进行管理和配合,履行总包职责,不论甲方或乙方确定的分包项目,都不再计算总包管理费或配合费(所有费用在总包包干费内考虑)。总包管理的工作内容MSOffice1包括:现场分包工程进度协调,分包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的剔槽打眼、嵌缝补缝、收边补烂;由甲方供应的土建、安装工程的材料及设备实物以及甲方认质认价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由乙方下车及堆码的费用;向分包单位提供垂直运输和脚手架(总包人使用期间),在拆除前须得到甲方书面批复。提供分包方必要的临时场地(含办公和材料堆场)、提供分包方合理施工水电接点、现场保安和清洁卫生、清运(含外运)分包方的施工垃圾
19、等;在竣工验收日期前发生的施工用水用电费用,包括分包单位合理的施工用水用电费(不包括电梯安装工程用电、铝合金冲淋试验用水、防水工程的施工用水电),防水工程的施工水电费按防水工程结算价的0.2%由防水工程施工单位向乙方支付;在工程保修期督促分包单位按施工合同的约定进行保修。9.9.4 生活泵房水施的管道、管件、阀门、法兰的实施费用与按第八册规定计算的费用的差价;安装定额中的超高费、高层建筑增加费、管道井人工增加系数、脚手架搭拆费等子目系数;所有防雷需要做的、接地中柱主筋与圈梁钢筋焊接、利用圈梁钢筋敷设的均压环(二类防雷)、利用建筑物主筋引下敷设的引下线、接地跨接线的费用;井道电缆敷设与一般电缆敷
20、设的价差。9.9.5 若属包干范围内的工作而乙方未实施,甲方有权另行指派队伍进场实施,扣除表中的包干费并处以等额的罚款。9.9.6 包干费为含建安税及附加的包干费用,不再计取建安税及附加。9.10设计变更、技术核定部分9.10.1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的资料必须清楚明确反映变更的内容和部位,经甲方和设计单位相关人员签认后,办理工程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调整结算;详细内容见合同附件六。9.10.2设计变更的预结算办法同9.8定额取费部分(不再计取包干费和规费)。9.11现场签证部分9.11.1零星工程的包干单价详见附件十五,在包干单价之外不再计取其它一切费用。9.11.2 详细内容见合同附件六。9.11
21、.3 现场签证不再计取包干费和规费。9.12其它规定9.12.1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作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乙方保证该项目评定为*标准化工地,如未达到,乙方向甲方支付总造价0.5%的违约金。施工现场范围内外的道路(场外道路具体范围由甲方及监理确定)扬尘管理及卫生清扫或场地硬化、施工围墙及围墙大门装饰(进场后详见甲方要求,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排污、噪音控制等全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9.12.2为了不受市网停电影响延误工程工期,乙方应自行预备柴油发电机组(安装自动计时器,记录发电时间),自备发电机的功率应与工程需用电力负荷相适应,确保施工期间能正常使用。如因市网停电,
22、由乙方自行发电,一周内连续停电时间少于24小时,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超过连续24小时的部分报甲方按实签证,甲方支付自行发电与供电局供电的差价,但不负担发电机的机械停滞台班费和租赁费。乙方应自行准备抽水设备和准备蓄水池。甲方不对市网的停水、停电造成的停窝工作任何签证,也不因为市网停水、停电延长工程工期。施工用水电按市政府有关部门当期查表的实际水电用量,与现场各用水电单位实际查表数量进行分摊,在拨付工程进度款时按市政府有关部门当期查表的实际单价扣还给甲方当期水电费。9.12.3进场施工时,乙方须认真作好平面布置,施工现场内主要布置施工生产性临时设施和办公设施,生活临时设施及场地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
23、不再在本现场以外增加提供临时设施场地,也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9.12.4施工污水和施工现场内的雨水排水,应设置沉沙井,通过沉沙井后排放到市政排水井,其手续办理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9.12.5 办理结算时,如发现附件十五中存在相同的项目有不同的综合单价,则统一按此项目的最低综合单价进行结算。10、进度款支付10.1主体结构、砌筑、装饰工程按整层(结构柱、梁、板完成,砌体包括隔墙)的形象进度统计并申报完成工作量,不是整层的,当月不申报。经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质量合格(以检查实测并提交相关检测报告、隐蔽验收记录等为准),甲方于次月的10日前按审定的当月完成工作量扣除乙方当月施工用水用电费、罚款等价
24、款后的 %向乙方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累计金额控制在预算造价或合同暂估价的 %以内,工程进度款累计金额达到预算造价或合同暂估价的 %,甲方不再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经甲方聘请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计,并且办理完材料结算和财务结算,留 工程保修金后将余款支付给乙方。10.2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项目,由甲方直接支付给分包方的工程款前,应由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分包方的质量合格和进度满足计划进行检查考核,签署同意支付的意见后,甲方才进行支付。10.3 乙方在提进度款申请时,须将甲方、监理制定的各工序检查验收表格、劳务公司(班组)收到当期工程款的反馈意见书、分包单位(或材料供应商)收到工程
25、款的反馈意见书作为附件进行申报,经审查后方可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10.4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民工闹事(诸如封堵大门、爬塔吊等影响现场施工的行为、惊动政府相关部门出面解决问题等)或者其它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虽未受曝光或批评,但已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由甲方从乙方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11、材料设备供应11.1本工程属于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以附件中所列的为准, 乙方按设计预算用量及设计变更、签证确定的调整数量(工程量加清单综合价格计算表
26、中的耗量或定额损耗)包干使用,超供或节约按以下原则办理:11.1.1甲供材料(含商砼)、设备的领用量少于定额用量(图算量和损耗量之和,其中损耗量取定额损耗量和投标损耗量的低值)时,领用量与定额用量之间的材料价值差额由甲方和乙方按四六开的比例(即甲方占四成、乙方占六成)进行分配;差额按下述价格进行计算:钢材平均结算价格为 元/吨,水泥(不分大小厂、标号)平均结算价格为 元/吨,商品砼平均结算价格为 元/m3。11.1.2甲供材料(含商砼)、设备的领用量超过定额用量(图算量和损耗量之和,其中损耗量取定额损耗量和投标损耗量的低值)的3(含3)时,3以内(不含3)的部分按甲方实际采购价格向乙方扣款,超
27、过3(含3)的部分按甲方实际采购价加10%的管理费向乙方扣款;领用量超过定额用量的10(含10)属恶意超领,甲方有权按超领材料价值金额(即甲方实际采购价)的一倍三倍向乙方收取罚款,此罚款在工程结算时扣还给甲方。11.2 钢材、水泥、预拌商品混凝土由甲方供应实物到施工现场交货。钢材中盘园、冷轧带肋和冷拔丝由乙方过磅提货,其他为现场检尺清点并按理论重量计量。少量的钢材规格品种的调剂串换由乙方自行解决,不另计算费用,但事前必须获得设计、监理和甲方的书面确认。11.3甲方限价的材料,乙方应按乙方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采购合同须报甲方备案)中约定的条款执行或按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条款支付相应材料设备货
28、款,乙方未按乙方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执行或未按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条款支付相应材料设备货款,甲方有权力直接代乙方向供应商支付相应款项并在甲方应付给乙方的当月工程进度款中全额扣回。甲方将限价通知发给乙方后,乙方应及时和供货商签订相应的材料采购合同,若因乙方向供货商索要折扣、佣金及管理费、税金等导致不能按期订货,并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或材料价格调整而增加的费用,甲方不予承担;甲方一经查实乙方向供货商索要折扣、佣金及管理费、税金等违规行为,甲方将对乙方处以每次1000050000元的罚款,并要求乙方对主要责任人和经办人进行撤换处理。11.4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下车及堆码,清点数
29、量,验收质量,收集相关材料质量证明,并将验收的数量、质量结果情况书面提交给甲方。乙方每次收到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实物后三天内应将入库验收单提供给甲方,否则甲方按照每次200元处罚乙方,依此类推;甲方供应的钢材实物,由乙方负责下车及堆码,甲方按工程钢材的工程结算用量(含损耗)和领用量之低值每吨 元付给乙方钢材的下车及堆码费;甲方供应的水泥实物,由乙方负责下车及堆码,甲方按工程水泥的工程结算用量(含损耗)和领用量之低值每吨 元付给乙方水泥的下车及堆码费;其他由甲方供应的土建、安装工程的材料及设备实物以及甲方限价、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由乙方下车及堆码,由乙方在总包配合费中综合考虑,不再计算收取下车及堆
30、码费。11.5不论甲方供应或乙方供应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时除供货方提供合格的产品合格证、试验检验报告外,乙方都应按规范规定取样进行试验检验,其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供应的材料实物进入现场时由乙方按规范取样试验不合格,由乙方按规范加倍取样试验,不论加倍取样试验的结果是否合格,加倍取样试验的试验费由甲方承担,不合格的材料由甲方及时调运出现场,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11.6 甲方供应的材料MSOffice2,乙方应于每月12日前提交次月需用的钢材、水泥和商品砼的准确计划及再次月的钢材备料计划至监理公司,其他材料设备计划乙方应与每月22日前报送到监理单位,材料设备的计划到场时间应满足甲方进行正常采购的期
31、量标准。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不能按甲方审定的乙方的计划要求时间按时供应,延期5工作日内(含5工作日),不计算工期延误,延期5工作日以上且延误的工作项目是关键工序,甲方扣除延期5工作日后的实际延期时间向乙方签证,延误的工期顺延,不作其他任何补偿。11.7为了保证钢材、水泥和商品砼月度计划的准确性,每月施工单位提交增补钢材、水泥和商品砼的零星计划分别不得超过一次,增补量不得超过当月计划量的25%(图纸设计变更和进度计划变更除外),否则因不能及时供应钢材、水泥和商品砼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及误工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12、销售配合(三方面工作)因销售包装需要,乙方需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销售配合时间由甲
32、方另行提前通知):12.1甲方将根据销售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社会开放,乙方在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作好相应的安全措施。12.2为配合销售而提前需要施工的项目,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安排施工完毕。要求如下:12.2.1按甲方要求完成各种施工设施、设备的迁移。12.2.2样板间所在楼栋口的单元门至样板间的入户门之间的楼梯间地面材料的铺贴,墙面的抹灰、油漆及楼梯栏杆的安装,楼梯间内的灯具、开关的安装。12.2.3样板间内的墙面的抹灰、油漆,地面的找平,强、弱电的管线、面板安装,厨房、洗手间的上下水管的安装(包括样板间的上层户型),厨房、洗手间的防水处理,入户门的安装。12.2.4样板间上层楼板的防水处理(发生费用按实计取)。12.2.5样板间外墙的抹灰、防水处理及外墙油漆。12.2.6样板间外施工通道的上层防护措施。12.2.7样板间外施工用安全网,在样板间开放前应换用新购置的安全网。12.2.8展示期间样板区域的维护。12.3若因甲方要求增加部分工程,以现场签证的形式支付相关费用。12.4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上述工作,甲方将处罚乙方2万元/天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