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版建筑施工手册22工程招投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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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33-1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基本知识33-1-1 招标投标释义招标投标是市场经济中的一种竞争方式,通常适用于大宗交易,其特点是, 由惟一的买主(或卖主)设定标的,招请若干个卖主(或买主),通过秘密报价 进行竞争, 从诸多报价者中选择满意的, 与之达成交易协议, 随后按协议实现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达成工程建设交易的主要方式。我国建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实行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 就规定要大力推 行招标承包制, 以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多年的单纯用行政手段分配建设任务的老办法。实行招标投标的目的, 在招标(发包) 方,是为计划兴建的工程项目选择适

2、当的承包单位, 将全部工程或其中某一部分委托这个(些) 单位负责完成, 并且 取得工程质量、工期、造价以及环境保护都令人满意的效果。在投标(承包) 方 , 则是通过投标竞争, 确定自己的生产任务和销售对象, 使其本身的生产活动得到社会的承认,并从中获得利润。招标投标的原则是鼓励竞争,防止垄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 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也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

3、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33-1-2 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及承包方式33-1-2-1 招标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总的范围有如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 、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 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4、。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 2001 年 6 月 1 日以第 89 号令发布施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 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 燃 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项目总投资在 3000 万元

5、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可 以根据实际情况, 规定本地区必须进行工程施工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 但不得缩小本办法确定的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范围。33-1-2-2 承包方式承包方式指工程发包方(一般即招标方) 与承包方(一般即投标中标方) 二 者之间经济关系的形式。承包方式有多种多样, 受承包内容和具体环境条件的制约。主要分类见图 33-1。图 33-1 工程承包方式分类(一)按承包范围(内容)划分承包方式按工程承包范围即承包内容划分的承包方式, 有建设全过程承包、阶段承包 、专项承包和“建造经营转让 ”承包 4 种。1 建

6、设全过程承包建设全过程承包也叫“统包”,或“一揽子承包”,即通常所说的“交钥匙”。 采用这种承包方式, 建设单位一般只要提出使用要求和竣工期限, 承包单位即可 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询价与选购、材料订货、工程施工 、 生产职工培训、直至竣工投产, 实行全过程、全面的总承包, 并负责对各项分包 任务进行综合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为了有利于建设和生产的衔接, 必要时也可以吸收建设单位的部分力量, 在承包单位的统一组织下, 参加工程建设的有关工作。这种承包方式要求承发包双方密切配合; 涉及决策性质的重大问题仍应由 建设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作最后的决定。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各种大中

7、型 建设项目。它的好处是可以积累建设经验和充分利用已有的经验, 节约投资, 缩 短建设周期并保证建设的质量, 提高经济效益。当然, 也要求承包单位必须具有 雄厚的技术经济实力和丰富的组织管理经验。适应这种要求, 国外某些大承包商 往往和勘察设计单位组成一体化的承包公司, 或者更进一步扩大到若干专业承包 商和器材生产供应厂商, 形成横向的经济联合体。这是近几十年来建筑业一种新 的发展趋势。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各部门和地方建立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公司即属于这种性质的承包单位。2 阶段承包阶段承包的内容是建设过程中某一阶段或某些阶段的工作。例如可行性研 究, 勘察设计, 建筑安装施工等。在施工阶段, 还

8、可依承包内容的不同, 细分为3 种方式:(1)包工包料。即承包工程施工所用的全部人工和材料。这是国际上采用较为普遍的施工承包方式。(2)包工部分包料。即承包者只负责提供施工的全部人工和一部分材料, 其余部分则由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负责供应。我国改革开放前曾实行多年的施工 单位承包全部用工和地方材料, 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统配和部管材料以及某些特殊材料,就属于这种承包方式。改革后已逐步过渡到包工包料方式为主。(3)包工不包料。即承包人仅提供劳务而不承担供应任何材料的义务。在国内外的建筑工程中都存在这种承包方式。3 专项承包专项承包的内容是某一建设阶段中的某一专门项目, 由于专业性较强, 多由 有关的专

9、业承包单位承包,故称专业承包。例如可行性研究中的辅助研究项目, 勘察设计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供水水源勘察、基础或结构工程设计、工艺设计 、 供电系统、空调系统及防灾系统的设计, 建设准备过程中的设备选购和生产技术 人员培训, 以及施工阶段的基础施工、金属结构制作和安装、通风设备和电梯安装等。4“建造经营转让 ”承包国际上通称 BOT 方式,即建造经营转让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 的缩写。这是 20 世纪 80 年代新兴的一种带资承包方式。其程序一般是由某一个 大承包商或开发商牵头, 联合金融界组成财团, 就某一工程项目向政府提出建议 和申请, 取得建设和经营该项目的

10、许可。这些项目一般是大型公共工程和基础设 施, 如隧道、港口、高速公路、电厂等。政府若同意建议和申请, 则将建设和经 营该项目的特许权授予财团。财团即负责资金筹集、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全部工作 ; 竣工后, 在特许期内经营该项目, 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 回收投资, 偿还贷款并 获取利润;特许期满即将该项目无偿地移交给政府经营管理。对项目所在国来说 , 采取这种方式可解决政府建设资金短缺问题, 且不形成债务, 又可解决本地缺少 建设、经营管理能力等困难; 而且不用承担建设、经营中的风险。因此, 在许多 发展中国家得到欢迎和推广, 并有向某些发达国家和地区扩展的趋势。对承包商 来说, 则跳出了设计、施

11、工的小圈子, 实现工程项目由前期至后期的全过程总承 包, 竣工后并参与经营管理, 利润来源也就不限于施工阶段, 而是向前后延伸到 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器材供应及项目建成后的经营管理, 从坐等招标的经营 方式转向主动为政府、业主和财团提供超前服务,从而扩大了经营范围。当然, 这也不免会增加风险,所以要求承包商有高超的融资能力和技术经济管理水平,包括风险防范能力。(二)按承包者所处地位划分承包方式在工程承包中, 一个建设项目上往往有不止一个承包单位。承包单位与建设 单位之间, 以及不同承包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同, 地位不同, 也就形成不同的承包方式。常见的有 5 种。1 总承包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

12、或其中某个阶段(例如施工阶段) 的全部工作, 由 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这个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 业承包单位去完成, 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它们的工作。在一般情况下, 建设单位仅 同这个承包单位发生直接关系, 而不同各专业承包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这样的承 包方式叫做总承包。承担这种任务的单位叫做总承包单位, 或简称总包, 通常有 咨询设计机构, 一般土建公司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大建筑公司等。我国的工程总承包公司就是总包单位的一种组织形式。2 分承包分承包简称分包, 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 即承包者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关 系, 而是从总承包单位分包某一分项工程(例如土方、模板、钢筋

13、等) 或某种专 业工程(例如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卫生设备安装、电梯安装等),在现场上由总 包统筹安排其活动, 并对总包负责。分包单位通常为专业工程公司, 例如工业炉 窑公司、设备安装公司、装饰工程公司等。国际上通行的分包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由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单位, 与总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一种是由总包单位自行选择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3 独立承包独立承包是指承包单位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承包任务, 而不实行分包的承包方式。通常仅适用于规模较小、技术要求比较简单的工程以及修缮工程。4 联合承包联合承包是相对于独立承包而言的承包方式, 即由两个以上承包单位组成联 合体承包一项工程任务,由参加联合的

14、各单位推定代表统一与建设单位签订合 同, 共同对建设单位负责, 并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但参加联合的各单位仍是各 自独立经营的企业, 只是在共同承包的工程项目上, 根据预先达成的协议, 承担 各自的义务和分享共同的收益, 包括投入资金数额、工人和管理人员的派遣、机械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费用分摊、利润的分享以及风险的分担等。这种承包方式由于多家联合, 资金雄厚, 技术和管理上可以取长补短, 发挥 各自的优势, 有能力承包大规模的工程任务。同时由于多家共同协作, 在报价及 投标策略上互相交流经验, 也有助于提高竞争力, 较易得标。在国际工程承包中 , 外国承包企业与工程所在国承包企业联合经营, 也有利于

15、对当地国情民俗、法规条例的了解和适应,便于工作的开展。5 直接承包直接承包就是在同一工程项目上, 不同的承包单位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 合同, 各自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各承包商之间不存在总分包关系, 现场上的协 调工作可由建设单位自己去做, 或委托一个承包商牵头去做, 也可聘请专门的项目经理来管理。(三)按获得承包任务的途径划分承包方式根据承包单位获得任务的不同途径,承包方式可划分为 4 种。1 计划分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 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计划部门分配建设工程任务, 由设 计、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在我国,曾是多年来采用的主要方式,随着改革的深化已为数不多见。2 投标竞争通过投标竞

16、争, 优胜者获得工程任务, 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这是国际 上通行的获得承包任务的主要方式。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建筑业和 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从以计划分配工程任务为主逐步过渡到以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实行投标竞争为主的承包方式。3 委托承包委托承包也称协商承包, 即不需经过投标竞争, 而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协商,签订委托其承包某项工程任务的合同。4 获得承包任务的其他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 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贩、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 , 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此外

17、,依国际惯例, 由于涉及专利权、专卖权等原因, 只能从一家厂商获得供应的项目, 也属于不适 宜进行招标的项目。对于此类项目的实施, 可以视不同情况, 由政府主管部门以 行政命令指派适当的单位执行承包任务; 或由主管部门授权项目主办单位(业主 )或听其自主,与适当的承包单位协商,将项目委托其承包。(四)按合同类型和计价方法划分承包方式工程项目的条件和承包内容的不同, 往往要求不同类型的合同和包价计算方法。因此,在实践中,合同类型和计价方法就成为划分承包方式的重要依据。1 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就是按商定的总价承包工程。它的特点是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书 为依据, 明确承包内容和计算包价, 并一笔包死

18、。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除非建设 单位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 承包单位一般不得要求变更包价。这种方式对建设单位比较简便, 因此为一般建设单位所欢迎。对承包商来说, 如果设计图纸和说明书相当详细,能据以比较精确地估算造价,签订合同时考虑得也比较周全, 不致有太大的风险, 也是一种比较简便的承包方式。如果图纸和说明书不够详细 , 未知数比较多, 或者遇到材料突然涨价以及恶劣的气候等意外情况, 承包单位须 承担应变的风险; 为此, 往往加大不可预见费用, 因而不利于降低造价, 最终是对承包单位不利。这种承包方式通常仅适用于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工程。2 按量计价合同按量计价合同以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

19、为计算包价的依据。通常由建设单位委 托设计单位或专业估算师(造价工程师或测量师) 提出工程量清单, 列出分部分 项工程量, 例如挖土若干立方米, 填土夯实若干立方米, 混凝土若干立方米, 墙 面抹灰若干平方米等等, 由承包商填报单价, 再算出总造价。因为工程量是统一 计算出来的, 承包商只要经过复核并填上适当的单价就能得出总造价, 承担风险 较小; 发包单位也只要审核单价是否合理即可, 对双方都方便。目前国际上采用这种承包方式的较多。在我国, 作为工程造价计算方法的改革方向, 已开始推行 。3 单价合同在没有施工详图就需开工, 或虽有施工图而对工程的某些条件尚不完全清楚 的情况下, 既不能比较

20、精确地计算工程量, 又要避免凭运气而使建设单位和承包 单位任何一方承担过大的风险, 采用单价合同是比较适宜的。在实践中, 这种承包方式可细分为 3 种:(1)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即由建设单位开列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和计量单位, 例如挖土方每立方米、混 凝土每立方米、钢结构每吨等等, 多由承包单位逐项填报单价; 也可以由建设单 位先提出单价, 再由承包单位认可或提出修订的意见后作为正式报价, 经双方磋 商确定承包单价, 然后签订合同, 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 按此单价结算工程价款。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没有施工图、工程量不明即须开工的紧急工程 。(2)按最终产品单价承包就是按每一平方米住宅、每

21、一平方米道路等最终产品的单价承包。其报价方 式与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相同。这种承包方式通常适用于采用标准设计的住 宅, 中、小学校舍和通用厂房等工程。但考虑到基础工程因条件不同而造价变化较大, 我国按每一平方米单价承包某些房屋建筑工程时, 一般仅指0 标高以上部分, 基础工程则以按量计价承包或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单价可按预算定额 或加调价系数一次包死, 也可商定允许随工资和材料价格指数的变化而调整。具体的调整办法在合同中明确规定。(3)按总价投标和决标,按单价结算工程价款这种承包方式适用于设计已达到一定的深度, 能据以估算出分部分项工程数 量的近似值, 但由于某些情况不完全清楚, 在实际工

22、作中可能出现较大变化的工 程。例如在铁路或水电建设中的隧洞开挖, 就可能因反常的地质条件而使土石方 数量产生较大的变化。为了使承发包双方都能避免由此而来的风险, 承包单位可 以按估算的工程量和一定的单价提出总报价,建设单位也以总价和单价为评标、 决标的主要依据, 并签订单价承包合同。随后, 双方即按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与合同单价结算工程价款。4 成本加酬金合同这种承包方式的基本特点是按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施工管理费以及各项独立费, 但不包括承包企业 的总管理费和应缴税金),加上商定的总管理费和利润,来确定工程总造价。这 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开工前

23、对工程内容尚不十分清楚的情况, 例如边设计边施 工的紧急工程, 或遭受地震、战火等灾害破坏后需修复的工程。在实践中主要有4 种不同的具体做法:(1)成本加固定百分数酬金计算方法可用下式说明。(33-1)CCa(1P)式中 C总造价;Ca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P 固定的百分数。从算式中可以看出,总造价 C 将随工程成本 Ca 而水涨船高,显然不能鼓励 承包商关心缩短工期和降低成本, 因而对建设单位是不利的。现在这种承包方式已很少被采用。(2)成本加固定酬金工程成本实报实销,但酬金是事先商定的一个固定数目。计算式为:CCaF (33-2)式中 F代表酬金,通常按估算的工程成本的一定百分比确定,数额是

24、固定 不变的。这种承包方式虽然不能鼓励承包商关心降低成本; 但从尽快取得酬金出 发,承包商将会关心缩短工期, 这是其可取之处。为了鼓励承包单位更好地工作 , 也有在固定酬金之外, 再根据工程质量、工期和降低成本情况另加奖金的。在这种情况下,奖金所占比例的上限可大于固定酬金,以充分发挥奖励的积极作用。(3)成本加浮动酬金这种承包方式要事先商定工程成本和酬金的预期水平。如果实际成本恰好等 于预期水平, 工程造价就是成本加固定酬金; 如果实际成本低于预期水平, 则增 加酬金; 如果实际成本高于预期水平, 则减少酬金。这三种情况可用算式表示如下:如果Ca C0 ,则 CCaF (33-3)CaC0 ,

25、CCaF+ F (33-4)CaC0 ,CCaF- F (33-5)式中 C0预期成本;F酬金增减部分,可以是一个百分数,也可以是一个固定的绝对数。采用这种承包方式, 通常规定, 当实际成本超支而减少酬金时, 以原定的固 定酬金数额为减少的最高限度。也就是在最坏的情况下, 承包人将得不到任何酬金,但不必承担赔偿超支的责任。从理论上讲, 这种承包方式既对承发包双方都没有太多风险, 又能促使承包 商关心降低成本和缩短工期; 但在实践中准确地估算预期成本比较困难, 所以要求当事双方具有丰富的经验并掌握充分的信息。(4)目标成本加奖罚在仅有初步设计和工程说明书即迫切要求开工的情况下, 可根据粗略估算的

26、 工程量和适当的单价表编制概算, 作为目标成本; 随着详细设计逐步具体化, 工 程量和目标成本可加以调整, 另外规定一个百分数作为酬金; 最后结算时, 如果 实际成本高于目标成本并超过事先商定的界限(例如 5%),则减少酬金,如果实际成本低于目标成本(也有一个幅度界限),则加给酬金。用算式表示如下:CCaP1 C0P2(C0 Ca ) (33-6)式中 C0 目标成本;P1基本酬金百分数;P2奖罚百分数。此外,还可另加工期奖罚。这种承包方式可以促使承包商关心降低成本和缩短工期, 而且目标成本是随 设计的进展而加以调整才确定下来的, 故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双方都不会承担多大 风险, 这是其可取之处。

27、当然也要求承包商和建设单位的代表都须具有比较丰富的经验和充分的信息。5 按投资总额或承包工作量计取酬金的合同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和材料设备采购供应等项承 包业务。即按概算投资额的一定百分比计算设计费, 按完成勘察工作量的一定百 分比计算勘察费, 按材料设备价款的一定百分比计算采购承包业务费等, 这些都要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6 统包合同统包合同即“交钥匙”合同, 其内容见上文“建设全过程承包”一节。下面说明达成统包合同与确定包价的一般步骤。第一步, 建设单位委托承包商作拟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承包商在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同时,提出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所需的时间和费用。第二步

28、,建设单位委托承包商作初步设计并着手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第三步,建设单位委托承包商作施工图设计并着手组织施工。每一步都要签订合同, 规定支付给承包商的报酬数额。由于设计是逐步深入 , 概预算是逐步完善的, 而且建设单位要根据前一步工作的结果决定是否进行下一 步工作,所以不大可能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按量计价合同或单价合同等承包方式 ; 在实践中以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者为多, 至于采用哪一种成本加酬金合同, 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双方协商确定。33-1-3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市场33-1-3-1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形建筑市场在市场经济中, 招标投标是建筑市场竞争的主要形式。但是, 传统的建筑市

29、场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习惯于由需求方(招标方)临时确定交易时间和地点, 往往给交易双方带来许多不便, 却给“桌面下交易”等违规行为提供了便利, 以 致妨碍公平竞争。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建设规模日益扩大,招标投标活动频繁, 适应这种形势, 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建立“建设工程交易 中心”,亦称“有形建筑市场”,作为服务于建设工程交易活动的固定场所。这项 措施对于增进建设工程交易的透明度, 加强建设工程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 从源 头上预防腐败行为, 具有重要作用, 是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一项有益的尝试。按 国务院办公厅 2002 年 3 月 8 日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

30、和规 范有形建筑市场的若干意见,地级以上城市建立有形建筑市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有固定的建设工程交易场所和满足有形建筑市场基本功能要求的服务设施。2 成立不与任何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有隶属关系的独立管理机构。3 有健全的有形建筑市场工作规则、办事程序和内部管理制度。4 工作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和招标投标管理等方面知识。5 经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其管理机构同意,在有形建筑市场设立服务“窗口”,并依法实施监督。有形建筑市场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在市场内设立的服务窗口, 按各自的职责 范围分别为进入市场交易的各方提供报建、核发开工证、办理招标登记、核定标 底、确定招标方式、发布招标信息、审

31、核招标单位资格、准备招标、议标、开标 、 评标活动场所、办理中标登记、协调招标和中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的经济纠纷以 及承包合同备案管理等服务, 并按规定核收各种费用, 监督市场行为, 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开、公正、公平竞争,保证有形建筑市场正常运转。33-1-3-2 招标单位招标(工程发包) 单位通常就是建设单位, 我国招标投标法中称之为“招标人”,也就是建筑市场上的买方。该法规定: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部 2001 年 6 月 1 日以第 89 号部令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

32、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二)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三)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还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 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 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一)有专门的施工招标组织机构;(二) 有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招标经验、熟悉有关工程施工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概预算及工程管理的专业人员。不具备上述条件的, 招标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施工招标。33-1-3-3 投标单位投标(工程承包) 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称

33、之为“投标人”, 即建筑市场上的卖方。从事这种经营活动的机构,国际上通称承包商,在中国, 正式名称为“建筑业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 年 4 月 18 日以第 87 号部令发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 这些企业, 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 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 经审查合格, 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一)资质分类和分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就是承包商的资格和素质, 是作为工程承包经营者必

34、须具备的基本条件。现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 行施工承包。承担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 也可以将非主体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获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 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获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 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

35、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二)资质等级标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会同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 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于 2001 年 4 月 20 日印发, 自同年 7 月 1 日起施行。该标准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资 质等级标准 12 项,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60 项, 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3 项,总共 85 项。本手册选择适用范围较广的 8 项,列表说明如下:1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表 33-1);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表 33-2);3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表 33

36、-3);4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表 33-4);5 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表 33-5);6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表 33-6);7 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表 33-7);8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表 33-8)。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表 33-1资质 等级建设业绩人员素质资本金和净资 产设备条件年工程结 算收入可承接工程范围特级达到一级资质标准达到一级资质标准1.注册资本金 3 亿元以上;2. 净 资 产 3.6 亿元以上达 到 一 级资质标 准近 3 年 年平均 15 亿元以上各

37、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一级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6 项中的 4 项以 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 包, 工程质量合格。1.25 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 100m 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 物;3.单体建筑面积 3 万 m2 以上的房屋 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 30m 以上的房屋建筑工 程;5.建筑面积 10 万m2 以上的住宅小区 或建筑群体;6.单项建安合同额 1 亿元以上的房 屋建筑工程1.企业经理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 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2.总工程师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建筑 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 业高级职称;3.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4.总经济师具有高级

38、职称;5.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 员不少于 300 人, 其中工程技术人员 不少于 200 人; 工程技术人员中,具 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 10 人, 具有中 级职称的不少于 60 人;6.具有一级资质的项目经理不少于 12 人1.注册资本金 5000 万元以上;2.净资产 6000 万元以上具 有 与 承包工程 范围相适 应的施工 机械和质 量检测设 备近 3 年 最高年工 程结算收 入 2 亿元 以上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注册 资本金5 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 程的施工:1.40 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 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 240m 及以下的构筑 物;3.建筑面积 20 万 m2 及以下

39、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二级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6 项中的 4 项以 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 包, 工程质量合格。1.12 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 50m 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3.单体建筑面积 1 万 m2 以上的房屋 建筑工程;1.企业经理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 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建 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 专业高级职称;3.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 称;1.注册资本金 2000 万元以上;2.净资产 2500 万元以上具 有 与 承包工程 范围相适 应的施工 机械和质 量检测设 备近 3 年 最高年工 程结算收

40、入 8000 万 元以上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注册 资本金5 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 程的施工:1.28 层及以下、单跨跨度 36m 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 120m 及以下的构筑 物;4.单跨跨度 21m 以上的房屋建筑工 程;5.建筑面积 5 万 m2 以上的住宅小区 或建筑群体;6.单项建安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 房屋建筑工程4.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 员不少于 150 人, 其中工程技术人员 不少于 100 人; 工程技术人员中,具 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 2 人, 具有中级 职称的不少于 20 人;5.具有二级资质以上的项目经理不 少于 12 人3.建筑面积 12 万 m2

41、 及以下 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三级近 5 年内承担过下列 5 项中的 3 项 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 包, 工程质量合格。1.6 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 25m 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3.单体建筑面积 5000m2 以上的房屋 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 15m 以上的房屋建筑工 程;5.单项建安合同额 500 万元以上的 房屋建筑工程1企业经理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 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建 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 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 称;4.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 员不少于 50 人, 其中工程技术人员

42、 不少于 30 人; 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 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少于 10 人;5.具有三级以上资质的项目经理不 少于 10 人1.注册资本金 600 万元以上;2. 净资产 700 万元以上具 有 与 承包工程 范围相适 应的施工 机械和质 量检测设 备近3 年最 高年工程 结算收入 2400 万元 以上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注册 资本金5 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 程的施工:1.14 层及以下、单跨跨度 24m 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 高度 70m 及以下的构筑 物;3.建筑面积 6 万 m2 及以下的 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注: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

43、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层面工程,内、外部的 装修装饰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表 33-2资质 等级建设业绩人员素质资本金和净资 产设备条件年工程结 算收入可承接工程范围特级达到一级资质标准达到一级资质标准1.注册资本金 3 亿元以上;达 到 一 级资质标近 3 年 年平均 15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2净资产 3.6 亿元以上准亿元以上一级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项中的 2 项以 上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市政 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 包, 工程质量合格。1.城市道路、桥梁、隧道

44、、公共广场 工程;2.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或污水处 理工程;3.城市燃气工程或热力工程;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1.企业经理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 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2.总工程师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施工 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 级职称;3.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4.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5.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 员不少于 240 人, 其中工程技术人员 不少于 150 人, 工程技术人员中,具 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 10 人, 具有中 级职称的不少于 40 人;6.具有一级资质的项目经理不少于 12 人1 注册资本 金 4000 万元以 上;2.净资产 50

45、00 万元以上设备 条件具 有 与 承包工程 范围相适 应的施工 机械和质 量检测设 备近 3 年 最高年工 程结算收 入 1.6 亿元 以上单项合同额不超过注册资本 金5 倍的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 施工二级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项中的 2 项以 上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市政 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 包, 工程质量合格。1.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共广场 工程;2.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或污水处 理工程;3.城市燃气工程或热力工程;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1.企业经理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 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 高级职称;3.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 称;4.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 员不少于 100 人, 其中工程技术人员 不少于 60 人; 工程技术人员中,具 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 4 人, 具有中级 职称的不少于 20 人;1.注册资本金 2000 万元以上;2.净资产 2500 万元以上具 有 与 承包工程 范围相适 应的施工 机械和质 量检测设 备近 3 年 最高年工 程结算收 入 6000 万 元以上单项合同额不超过注册资本 金5 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 施工:1城市道路工程;单跨跨度 40m 以内的桥梁工程;断面 20m2 及以下的隧道工程;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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