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工程管理质量安全监督控制要点.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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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控制要点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控制要点重要实体质量监督控制要点绿化种植工程园林附属工程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行为一、绿化种植工程1.场地清理情况2.栽植土及地形工程3.苗木栽植穴、槽及基肥情况4.栽植基础分部验收5.植物材料品种规格6.树木栽植及支撑情况7.竣工验收文件审查8.竣工图与现场相符性9.工程观感质量场地清理情况应将现场杂质清除干净,场地标高和清理程度应符合设计和栽植要求。栽植土及地形工程1.地形造型测量放线应做好记录确认2.栽植土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检测报告3.回填土及造型地形的范围、厚度、标高、造型及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4.土壤有效土层厚度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2、苗木栽植穴、槽及基肥情况1.肥料应有合格证明2.栽植穴槽的直径应大于土球展幅40-60,穴深宜为穴径的3/4-4/5栽植基础分部验收1.各分项工程是否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是否完整3.实体质量抽查是否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4.形式、程序、结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植物材料品种规格植物材料种类、品种及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使用带有病虫害的植物材料,重点把控土球、胸径、株型树木栽植及支撑情况栽植的品种、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种植前要去除不易降解的包装物,支撑要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竣工验收文件审查检查竣工报告,质量控制资料等合格证明文件竣工图与现场相符性现场抽查3个150平方米左右部位,现场检查植物材料

3、品种规格、数量、位置是否与竣工图相符工程观感质量现场抽查观感质量应符合验收标准竣工验收检查建设单位组织验收人员的资格情况、验收程序、执行标准等绿化种植工程主要监督控制指标4.1.2 栽植基础严禁使用含有有害成分的土壤,除有设施空间绿化等特殊隔离地带,栽植基础严禁使用含有有害成分的土壤,除有设施空间绿化等特殊隔离地带,绿化栽植土壤有效绿化栽植土壤有效土土层下不得有不透水层。层下不得有不透水层。4.1.3.5栽植土土壤块径不应大于5。4.1.4.2应将现场内的渣土、工程废料、宿根性杂草、树根及其有害污染物清除干净。4.1.5.1地形造型的测量放线工作应做好记录、签认。4.1.5.4回填土及地形造型

4、的范围、厚度、标高、造型及坡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4.1.6.2.2栽植土的表层应整洁,所含石砾中粒径大于3的不得超过10%,粒径小于2.5不得超过20%,杂草等杂物不应超过10%;土块粒径符合下列规定:大中乔木5,小乔木、大中灌木、大灌木4,竹类、小灌木、宿根花卉、小灌木3,草坪、草花、地被2。4.1.6.2.3栽植土表层与道路(挡土墙或侧石)接壤处,栽植土应低于侧石3-5;栽植土与边口线基本平直。4.1.6.2.4栽植土表层整地后应平整略有坡度,当无设计要求时,其坡度宜为0.3%-0.5%。4.2.4栽植穴、槽的直径应大于土球或裸根苗根系展幅40-60,穴深宜为穴径的3/4-4/5。穴、槽应

5、垂直下挖,上口下口应相等。4.3.2 严禁使用带有病虫害的植物材料,非检疫对象的病虫害危害严禁使用带有病虫害的植物材料,非检疫对象的病虫害危害程度或危害痕迹不得超过树体的程度或危害痕迹不得超过树体的5%-10%。自外省市及国外引进的。自外省市及国外引进的植物材料应有植物检疫证。植物材料应有植物检疫证。4.3.4植物材料规格允许偏差有约定的应符合约定要求,无约定的符合下列要求:乔木胸径5的为0.2,6-9的为0.5,10-15的为0.8,16-20的为1,高度为20,冠径为20;灌木高度100的为10,100的为5,冠径100的为10,小于100的为5;球类苗木冠径50的为0,50-100的为5

6、,110-200的为10,大于200的为20,高度50的为0,50-100的为5,110-200的为10,大于200的为20;藤本主蔓长150的为10,主蔓径1的为0;棕榈类植物株高100的为0,101-250的为10,251-400的为20,大于400的为30,地径10的为1,11-40的为2,地径40的为3。【举例举例】北京推史上最严措施加强造林苗木质北京推史上最严措施加强造林苗木质量监管量监管http:/2018-06-04来源:中国花卉报作者:汪佳易发表评论(0)为了实现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提高新一轮百万亩造林苗木成活率,近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加强新一轮百万亩造林

7、绿化工程苗木质量管理的通知和北京市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技术导则(试用),采用史上最严厉的九项措施,加强造林苗木质量监管。1.高起点设计,实行源头把控。一是原则上使用北京市本地苗,特殊情况需采购外地苗的,距离造林地不超过300公里;二是使用在苗圃培养三年以上的带冠健壮苗,禁止使用山地苗;三是禁止使用截干苗及带有检疫对象和有机械损伤的苗木;四是24小时运输到位,不能及时栽植的需假植。2.明确监理人数,确保检测力量。规定监理公司每个标段至少安排一名有林业相关专业知识的监理员,标段面积每超过500亩增加一名监理员,并严格执行监理巡视制度和旁站制度。3.制定造林苗木质量量化标准,实现可操作性。将

8、苗木分为五大类,每一类苗木按不同规格对质量指标进行细化,除规定主要检测指标外,还规定辅助指标,实现苗木质量检测的可操作性。4.对苗木质量进行三层把关,实施立体监管。一是监理对进场的所有苗批实施检测;二是区苗木质量监管小组对本区每个造林标段抽查5%的苗批;三是市苗木质量监管小组开展苗木质量实地督查、抽测。5.对检测提出精度要求,实现精准监管。一是胸径、地径测量精度达到0.5毫米,苗高、冠幅、根幅、分枝点高度等指标测量精度达到1厘米;二是以苗木合格率达到95%为分界点,计算苗批合格率。6.严格档案管理,做到有据可查。监理检测后出具的监理苗木质量验收表和区苗木质量监管小组抽测后出具的标段苗木质量抽查

9、报告,作为验收结算的必备条件,存入造林档案,实现检测有记录,复查有档案。7.苗木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信息公开内容包括:苗木供应商名称、树种名称、规格、数量、产地、抽查结果、处罚结果、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检疫证号等。8.明确五方责任,建立惩戒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对工程终身负责。对领导不力、组织不力、抽查不力的建设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在检查中“吃”“拿”“卡”“要”违反规定的执法人员,一经发现依法予以处分。对区种苗管理机构未达到规定抽查数量,发现违法案件不及时处理的,扣减所在区年终“双打”考核分数。对违反科学、选择树种不当、未按要求设计的单位,对弄虚作假、未尽职尽责的监理单位,对未按设计方案施工的

10、单位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对有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责任。9.明确案卷指标,依法查处种苗违法行为。以每年至少完成一个种苗处罚案卷作为考评区“双打”工作的一项内容。对没有案卷的区,扣减该区年终“打击假冒伪劣种苗和打击植物新品种权侵权行为”(即“双打”)的考评分数。4.4.3 运输苗木的机具和车辆的工作吨位,必须满足苗木吊装、运运输苗木的机具和车辆的工作吨位,必须满足苗木吊装、运输的需要,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措施。输的需要,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措施。4.6.1.2栽植的树木品种、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4.6.1.3带土球树木栽植前应去除土球不易降解的包装物。4.6.1.4栽植时应注意观赏面的合理朝向

11、,树木栽植深度应与原种植线持平。4.6.1.6除特殊景观树外,树木栽植应保持直立,不得倾斜。4.8.5.2草坪单块裸露面积应不大于25。4.8.5.3杂草及病虫害的面积应不大于5%。4.9.2.1花苗的品种、规格、栽植放样、栽植密度、栽植图案均应符合设计要求。4.9.2.5花苗应覆盖地面,成活率不应低于95%。4.10.2 水湿生植物栽植地的土壤质量不良时,应更换合格的栽植水湿生植物栽植地的土壤质量不良时,应更换合格的栽植土,使用的栽植土和肥料不得污染水源。土,使用的栽植土和肥料不得污染水源。4.10.5 水湿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应采用生物和物理防治方法,严水湿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应采用生物和物理

12、防治方法,严禁药物污染水源。禁药物污染水源。4.12.3 设施顶面绿化栽植基层(盘)应有良好的防水排灌系统,设施顶面绿化栽植基层(盘)应有良好的防水排灌系统,防水层不得渗漏。防水层不得渗漏。4.15.7绿地应保持整洁;做好维护管理工作,及时清理枯枝、落叶、杂草、垃圾。4.15.3 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应采用生物防治方法和生物农药及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应采用生物防治方法和生物农药及高效低度农药,严禁使用剧毒农药。高效低度农药,严禁使用剧毒农药。4.15.4对生长不良、枯死、损坏、缺株的园林植物应及时更换或补栽,用于更换及补栽的植物材料应和原植株的种类、规格一致。5.2.4 假山叠石的基础工程及主

13、体构造应符合设计和安全规定,假假山叠石的基础工程及主体构造应符合设计和安全规定,假山结构和主峰稳定性应符合抗风、抗震强度要求。山结构和主峰稳定性应符合抗风、抗震强度要求。二、园林附属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控制要点地基与基础分部:桩基础、地基验槽、基础结构钢筋隐蔽、地基基础分部验收主体分部:结构钢筋模板制作安装、钢结构隐蔽、主体分部验收安装分部:管道隐蔽项目、安全及功能性检测情况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文件审查、工程质量观感、竣工验收桩基础1、参与试桩及静载选桩会议2、检查现场施工质量,主要包括:桩基成孔质量;预制桩外观质量和接桩质量等;3、抽查质量控制资料,主要包括:桩基施工方案及方案审批;预制桩和预制桩

14、接桩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和验收记录、复试报告、试桩报告;桩基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桩基检测报告;桩基础质量验收记录地基验槽五方责任主体代表检查基底土质、基槽、标高、基坑边坡、坑基(打试桩)挖(钻)孔基底隐蔽、地基加固处理、压实度情况、地基承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要求,签字手续是否完善,抽查资料的完整性基础结构钢筋隐蔽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的验收和检验报告,在上述三方检查基础上,抽查钢筋品种及规格、位置、制作、连接、安装质量。地基基础分部验收1、各分项工程是否检验合格;2、质量主控资料是否完整;3、实体质量抽查是否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4、形式、程序、结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结构钢筋模板制作安

15、装抽查钢筋的制作,绑扎,模板的支撑方案,钢筋品种及规格、位置、制作、连接、安装质量、安全情况钢结构(网架)隐蔽检查安装单位及人员资质资格,施工安装质量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主体分部验收1、各分项工程是否检验合格;2、实体质量抽查是否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3、质量主控资料应完整、齐全;4、各种构件误差是否超标。5、变形测量记录;6、形式、程序、结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管道隐蔽项目安全及功能性检测情况1、管道开挖及敷设情况;2、压力管道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3、接地装置接地电阻测试情况;4、电线电缆绝缘电阻测试情况福建省动态管理办法有关内容2.1地基、桩基工程2.1.1地基处理后的强度或承载力经检验满足设计

16、或规范要求(施工单位能够提供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除外)。2.2结构工程2.2.2主要材料、钢筋接头检验。钢材、水泥、预应力筋、锚夹具和连接器或钢筋接头送检频率应满足要求。2.2.3钢结构原材料。进场的钢材、钢铸件、焊接材料、连接用紧固标准件的品种、规格、性能应满足国家产品标准或设计要求。2.2.4钢结构焊缝。结构主要受力构件焊缝质量等级经有资质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检测数量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2.2.6钢筋安装。主要受力构件纵向受力钢筋的牌号、规格或数量应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2.2.7钢筋连接。钢筋焊接接头或直螺纹连接接头外观质量应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2.2.8钢筋安装。主要受力构件的钢筋保护层偏

17、差不应超过设计和规范允许偏差1.5倍。2.2.10主要材料、钢筋接头监督抽测。钢材或水泥或钢筋接头等涉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的主要建筑材料、接头经监督抽测应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2.2.11混凝土主要受力构件养护。主要受力构件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养护。2.2.12现浇混凝土外观质量缺陷。主要受力构件拆模后不得出现严重外观质量缺陷,缺陷处理需满足技术方案要求。2.2.15混凝土强度抽测。经监督抽测,主要受力构件或节点(包括梁柱、或梁墙等节点)回弹推定值不应低于设计强度标准值5MPa以上或经取芯芯样混凝土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标准值。2.2.16混凝土强度评定或检测鉴定。主要受力构件(节点)混凝土强度经检

18、验(评定)应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经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主要受力构件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标准值。2.4安装工程2.4.1电气工程主要材料。电线、电缆、灯具和配电箱材质、规格及性能参数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2.4.2接地装置。金属导管、线槽、电缆桥架、电缆支架、配电箱(柜)、灯具等电气设备应做接地措施,且与接地装置可靠连接。2.4.3给排水工程主要材料。给水排水管道和保温绝热材料材质、规格及性能参数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2.5城镇道路工程2.5.1沥青施工条件。沥青混合料在施工前下基面处理应符合规范要求。2.5.2井框与路面高差。城镇道路面层井框与路面高差不超过规范允许偏差1

19、.5倍。2.5.3承载力检验。道路工程软基处理后地基承载力检验方法应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2.5.4压实度。压实度检验评定应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经监督抽测合格。2.5.5基层厚度。道路基层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经监督抽测符合设计规定。2.5.6面层厚度。水泥混凝土或沥青混合料面层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经监督抽测应符合设计规定的。2.8给水排水构筑物和管道工程2.8.1主要材料。使用的管道材料、管道附件及构(配)件半成品、成品等产品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2.8.5水压试验。给水管道并网通水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符合要求。3.1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3.1.1开挖支

20、护形式。基坑支护形式应符合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基坑水平支撑或竖向支撑数量不少于规范要求;支护结构拆除或换撑应符合施工或方案要求,防止基坑局部出现坍塌现象。3.1.2开挖施工工况。坑侧开挖坡率、每次开挖厚度(含分层厚度)及其作业面临时坡率和先后开挖区域应按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施工。3.1.4坑边堆载。基坑周边施工材料、设施或车辆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地面荷载限值。3.2.1支护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3.3模板及支撑体系3.3.1模板支架不得使用淘汰产品,不得采用木立柱、门式钢管支架或钢木混撑。3.3.2高大模板支架立柱钢管实测壁厚不应小于3.24mm,可调托撑螺杆外径不应小于36mm。3.3.

21、3立柱纵距、横距符合施工方案及规范要求;立柱支托可调螺杆长度不应超过200mm;立柱应使用顶托;立柱采用对接扣件接长;立柱伸出顶层水平杆的悬臂长度不大于规范要求。3.3.4支撑体系构造应按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设置水平拉杆、扫地杆、剪刀撑或固结点等构造设施;碗扣式钢管支撑体系上碗扣不应缺失。3.3.5支架立柱或竖向模板安装在土层上时,立柱应设置底座或垫板。3.4外脚手架3.4.1外脚手架不得使用竹架等淘汰产品。3.4.2整体提升脚手架产品应有住建部组织鉴定或验收的合格证书;安装、拆卸单位应有相应施工资质;安、拆过程中应有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3.4.3建筑架子工应具备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2、3.4.4按规定进行验收,验收资料签字齐全。3.4.5架体搭设。立杆接长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顶层顶步除外);主节点处小横杆不得缺失;开口型双排脚手架两端应设置横向斜撑;立杆纵横向间距或步距符合方案及规范要求。3.4.6按方案或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要设置连墙件,设置的连墙件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层高或不应大于4m。按规范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3.4.7按规定由底至顶连续设置剪刀撑。3.4.8架体基础。型钢悬挑脚手架的悬挑钢梁型号规格应符合规范和方案要求;悬挑钢梁固定段长度不应小于悬挑段长度1.25倍;钢梁外端应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拉结;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基础应做硬

23、化处理;立杆应支设在地面、楼面或悬挑钢梁上。3.8临时施工用电3.8.1配电系统。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施工临时用电应采用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系统。3.8.2用电设备。电动建筑机械设备应连接PE线,采用末级箱;使用潜水泵时,应配备专用开关箱,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应符合要求。3.8.3漏电保护器使用。配电箱或开关箱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应在有效期内。4.2临时设施及消防安全4.2.1灭火器配备。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动火作业场所、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

24、临时用房应按规定配置灭火器。4.2.2宿舍。在建工程不应当做员工集体宿舍。4.2.3临时用房防火。宿舍、办公用房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达到A级,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达到A级。园林附属工程实体质量监督主要控制指标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重复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施工现场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应按规范要求采取防雷措施,防雷装置的冲击电阻值不得大于30;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保护零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及验收手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及验收手册每套庭院灯(路灯)应在相线上装设熔断器。

25、由架空线引入路灯的导线,在灯具入口应做防水弯。每套灯具的导线对地绝缘电阻值必须大于2M,灯具的接线盒或熔断器盒,其盒盖的防水密封垫应完整。灯具供电线路上的通、断电自动控制装置动作灵活可靠。每套灯具熔断盒内熔丝应齐全,其规格与灯具适配。开关、插座绝缘电阻值不小于5M;每一回路的线路绝缘电阻不小于0.5M,关闭该回路上的全部开关,测量调试电压值是否符合要求。GB50303-201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3.6.4电气动力设备每段母线的绝缘电阻应经测试合格,且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3.4.7.2建筑电气分部(子分部)工程实物质量应全数检查室外电气工程的变配

26、电室和抽检灯具总数的5%。GB/T21431-2016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5.3.2.5检测每根专设引下线与接闪器的电气连接性能,其过渡电阻不应大于0.2;5.3.2.9专设引下线接地端与接地体的电气连接性能,其过渡电阻应不大于0.2;5.4.1.4配电电气装置(A类)接地电阻(或冲击接地电阻)允许值4。GB50169-2016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9.2.9试验管段注满水后,宜在不大于工作压力条件下充分浸泡后再进行水压试验,化学建材管浸泡时间24H;9.2

27、.10.1水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化学建材管工作压力0.1P,试验压力为1.5P,且不小于0.8;9.2.10.2预试验阶段:将管道内水压缓缓地升至试验压力并稳压30min,期间如有压力下降可注水补压,但不得高于试验压力;检查管道接口、配件等处有无漏水、损坏现象,有漏水、损坏现象时应及时停止试压,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重新试压。9.2.10.3主试验阶段:停止注水补压,稳定15min;当15min后压力下降不超过0.02MP时,将试验压力将至工作压力并保持恒压30min,进行外观检查若无漏水现象,则水压试验合格。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28、规范5.4.4钢筋接头的位置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有抗震设防的结构中,梁端、柱端箍筋加密区范围内不应进行钢筋搭接。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5.4.7当纵向受力钢筋采用绑扎搭接接头时,接头的横向净间距不应小于钢筋的直径,且不应小于25;(接头连接区段是指长度为1.3倍搭接长度的区段。搭接长度取相互连接两根钢筋中较小直径计算。)5.4.8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箍筋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1/4;2.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3.受压

29、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4.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范围内设置二道箍筋,其间距宜为50。GB50010-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2015版版8.2.1(注2)钢筋混凝土基础宜设置混凝土垫层,基础中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从垫层顶面算起,且不应小于40;8.3.3钢筋弯钩和机械锚固的形式和技术要求:末端90弯钩,弯钩内径4d,弯后直段长度12d;末端135弯钩,弯钩内径4d,弯后直段长度5d;末端一侧贴焊长5d同直径钢筋;末端两侧贴焊长3d同直径钢筋。8.3.4混凝土结构中的纵向受压钢筋,当计

30、算中充分利用其抗压强度时,锚固长度不应小于相应受拉锚固长度的70%。8.4.4纵向受拉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搭接长度,应根据位于同一连接区段内的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计算,且不应小于300。8.4.5构件中的纵向受压钢筋当采用搭接连接时,其受压搭接长度不应小于8.4.4条纵向受拉钢筋搭接长度的70%,且不应小于200。8.4.6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的横向构造钢筋应符合8.3.1条的要求;当受压钢筋直径大于25时,尚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外100的范围各设置两道箍筋。三、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控制要点 1.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情况2.按规定委托施工图审查情况3.组织图纸会审、

31、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作情况4.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审情况5.建设单位有无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绿化材料、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情况6.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有无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的情况7.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或职能部门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定期检查指导情况8.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项目负责人有无同时承担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情况及委托他人代行职责的情况9.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10.施工、监理单位施工现场配备与该工程结构相对应的标准规范、图集和相关检测仪器情况11.施工单位质量

32、管理体系建立情况12.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和监理审查情况13.绿化苗木、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验收情况14.规定的栽植土、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见证取样送检复验情况15.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情况16.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功能性检测情况17.抽查施工单位质量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18.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总监理工程师有无担任超过三个工程项目的监理情况和有无委托他人代行职责的情况19.监理单位有无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质量检测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情况,监理单位有无从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经营活动20.监理

33、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21.监理单位制定栽植土、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取样送检的见证计划及实施情况22.监理单位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23.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情况,设计、勘察单位是否参加处理24.各责任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控制指标1.1管理人员到位1.1.1在工程施工阶段,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和机械员,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现场履职。1.1.2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质量部门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到场参加。

34、1.2.1建设工程施工前,项目技术人员应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作业人员在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1.2日常管理检查1.2.2施工企业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签字确认;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并通过论证后方可开始施工。1.2.5施工企业应按企业管理制度或主管部门要求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质量安全检查并做好可追溯记录,严禁弄虚作假。参考文献及园林工程主要规范目录推荐学习网站中国园林资源网HTTP:/WWW.86GARDEN.COM/中国风景园林网HTTP:/WWW.CHLA.COM.CN/推荐学习网站福建园林网HTTP:/FJ.YUANLIN.COM/美国景观设计师协会网站HTTPS:/WWW.ASLA.ORG/推荐学习网站园林学习网新闻频道HTTP:/NEWS.CHLA.COM.CN/中国风景园林网园林工程频道HTTP:/PROJECT.CHLA.COM.CN/推荐学习网站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HTTP:/WWW.RISN.ORG.CN/共产党员网HTTP:/WWW.12371.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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