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质量测试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目 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工资总额2第三章工资结构3第四章岗位工资管理4第五章绩效工资管理4第六章特殊支付工资管理5第七章休假期间工资待遇6第八章 附则7附件一:人员级别设置、代号与岗位工资标准8附件二:职称津贴标准8附件三:寒暑津贴标准8附件四:误餐费标准8第1页 共1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恒筑城的薪资管理,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研天工公司和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与恒筑城和恒筑城指定的劳务公司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在恒筑城指定工作场所正常出勤完成规定职务职责
2、或固定工作量的工作人员。不适用于与恒筑城签订劳动合同后待岗的或在其他单位兼职的的人员,以及在恒筑城兼职或借用其资质但未与恒筑城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第三条 本办法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按劳分配”的原则,在保障员工合法利益的同时,合理拉开收入差距。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特殊支付工资,以及列入工资总额统计范围的全部货币收入。交通费、通讯费及餐费补助等成本支出不在此范围之内。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作为公司的薪酬管理部门,对工资总额实行预算管理总量控制。第六条 本办法规定的所有薪酬均由人力资源部统计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发放。第二
3、章工资总额第七条 公司实行年度工资总额控制。年度工资总额以本年度产值、利润为基础,以往年产值、利润和对应的工资总额为参照进行整体控制,并且不高于中研天工公司下达的年度工资总额。第八条 在当年完成上一年度产值的前提下,当年工资发放总额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应发工资总额。第九条 控制工资总额时,当年工资总额与当年产值之比不高于上一年度工资总额与上一年度产值之比。第十条 以集体活动报销的先进集体奖金、集体活动津贴等不纳入工资总额控制。第三章工资结构第十一条 公司依据工作性质不同把员工岗位分为检测人员工作岗位、管理人员及一般工作人员岗位。第十二条 检测人员和管理人员及一般工作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岗位
4、绩效工资由三个部分构成,即:岗位工资(基本工资)单元、绩效工资单元和特殊支付工资单元。第十三条 岗位工资(基本工资)单元:是为体现岗位相对价值,依据工作分析与岗位评价结果而设置的工资单元,该单元已经体现工龄工资,故不再设置工龄工资。岗位工资具有保障功能,兼具激励功能。第十四条 绩效工资单元:是依据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的,体现员工个体贡献差异的工资单元。它以绩效考核为基础,按照岗位任职者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考核发放,绩效工资具有激励功能。该单元还包括技能工资:是根据员工掌握的技能多少,按模块划分的工资单元。第十五条 特殊支付工资单元:是为支付员工职称津贴、加班加点工资、职务津贴、
5、特殊津贴及其它需要特殊支付的项目设置的工资单元。第四章岗位工资管理第十六条 公司工作岗位设置为八个级别,岗级分别为无证检测员、持证检测员、副组长、组长、副经理、经理。每岗级级差为200元。 第十七条 每岗级分别设8个档,每一级别的1档为本级别的岗位基本工资起薪点,每档级级差为100元。各档级级的岗位基本工资标准由学历和行龄确定,详见人员级别设置、代号与岗位工资标准(附件一)。第十八条 当岗位、学历、工龄发生变化时,岗位工资随即变化。第十九条 新入职检测人员前六个月工资面议,六个月后按照人员级别设置、代号与岗位工资标准(附件一)进行套用相应级别的岗位基本工资。第二十条 司机、报告发放员、会计、劳
6、资、内业、食堂等辅助人员的岗位工资另行设置。第五章绩效工资管理第二十一条 绩效工资分为月(季)度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第二十二条 绩效工资以岗位基本工资为基准,由月度绩效系数控制。第二十三条 月度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技能工资)月度绩效系数。第二十四条 月度绩效考核系数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计算(另行制定)。第二十五条 下列人员不参与绩效工资考核:(1)因各种原因当月停发工资的;(2)试用期员工。第六章特殊支付工资管理第二十六条 特殊支付工资项目主要包括:加班加点工资、职务津贴(宿舍管理员)、职称津贴、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津贴、寒暑津贴、全勤奖、节日津贴、其它需要特殊支付的津贴等。第二十
7、七条 加班加点工资的计薪标准按岗位工资执行。本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淡季按正常工作时间,旺季按每周六天工作制。第二十八条 职务津贴(宿舍管理员等):非副经理及以上人员公司班子成员兼职担任宿舍管理员时,该员工特殊支付工资中增加职务津贴,具体标准为100元/月,兼职当月增发该项津贴,免职次月撤发该项津贴。第二十九条 职称津贴:恒筑城所给付津贴的职称包括与检测主业相关的、北京市住建委主管部门认可的、企业资质或岗位要求必备的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等,其它与检测主业无关的职称不予支付此项津贴。职称津贴标准见附件二。第三十条 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奖金是指恒筑城为季度先进和年度先进的个人和集体而设置特殊奖
8、励。第三十一条 暑期津贴是依据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京人社劳发2010166号,在文件规定“每年6月至8月发放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的基础上,结合恒筑城各岗位工作环境不同,规定恒筑城每年6月至8月发放3个月暑期津贴,暑期津贴标准见附件三。第三十二条 全勤奖每月每人100元。病事假及迟到、早退超过三次、不打卡超过三次者无全勤奖。工作时间按照公司公布的工时制执行。第三十三条 公司允许在特定节日发放适当的节日津贴,具体金额由人力资源部拟定方案报经理批准。第三十四条 通讯交通费列支成本,不计入工资总额。第三十五条 误餐费是为了解决员工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在恒筑城食堂就餐而设
9、置的,该费用由各部门负责人按照实际误餐情况统计后交行政副经理审核、经理批准,误餐费标准见附件四。第七章休假期间工资待遇第三十六条 病假期间的工资支付: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员工月休病假,岗位工资和特殊支付工资按天扣除(按30天计算),计算公式为:扣除金额=(岗位工资+特殊支付工资)30天实际病假天数。绩效工资和技能工资按天扣除(按30天计算),计算公式为:扣除金额=(绩效工资和技能工资)21.75天实际病假天数,但最低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员工因工或因病死亡,当月支付全额工资,次月停发工资。第三十七条 事假期间工资的支付:员工因事休假期间,岗位工资和特
10、殊支付工资按照实际休假天数扣除,计算公式为:扣除金额=(岗位工资+特殊支付工资)21.75天实际事假天数;事假每满1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和技能工资的8%。第三十八条 带薪年休假工资的支付:员工按规定享受带薪休假期间,工资(含津贴)正常发放第三十九条 女工产假工资的支付:女工产假期间工资支付按照北京市生育保险规定执行。第四十条 因工负伤及工伤医疗期的工资支付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一条 其他公假工资的支付:婚丧假、员工子女家长会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二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的工资管理和绩效分配负有监督、检查、指导和宣传的责任与义务,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第四十三条
11、 本办法相关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3年5月起实施。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北京恒筑城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6日附件一:人员级别设置、代号与岗位工资标准 管理和一般人员级别设置、代号与岗位工资标准级别档级代号12345678八22002300240025002600270028002900经理七20002100220023002400250026002700副经理六18001900200021002200230024002500组长五1600170018001900200021002200230
12、0四14001500160017001800190020002100副组长三12001300140015001600170018001900持证检测员二10001100120013001400150016001700未持证检测员一800900100011001200130014001500学历大专以下大专大专本科本科硕士011335行龄小于11-22-33-55年以上10012345附件二:职称津贴标准等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含高级技师)助理级技师高级技工标准(元/月)80060040020010050附件三:暑期津贴标准岗位现场检测收样司机其他标准(元/月)200200100附件四:误餐费标准标准(元/餐人)15第9页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