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xxx有限公司股东会于2014年6月10日,在xx工业园区xx会议室召开了全体会议,股东xx、xx出席了会议,经表决全票同意,就股东xx、xx共同出资设立xx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决议:一、公司住所:xx。二、公司经营范围:xx设备的销售、维护。三、公司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四、公司股东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xx认缴出资480万元人民币,认缴出资额48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60,出资方式为货币,于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xx:认缴出资额24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0,出资方式为货币,于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五、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选举xx任公司执行董事,任期三年。六、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监事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选举xx任公司监事,任期三年。七、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八、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聘任xx为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九、通过晋州市亨特供热服务有限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