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欠费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为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合理控制医疗欠费增长,明确各级人员职责,本着控制病员医疗欠费,降低可控成本,减少经济损失,降低医院财务风险的原则,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医疗欠费管理暂行办法,各业务相关部门应严格遵照执行一、医疗欠费是指病人在医院接受医疗服务和消费医疗药品而未预先或按时支付给医院相应费用的一种经济关系,包括赊帐享受医疗服务和出院后欠费呆帐。二、医疗欠费管理对象 1、生命垂危、需急诊抢救、手术但暂无亲属给予缴纳足够费用的病人。 2、经“110”、交警或协约单位等部门担保的病人。3、在职职工担保的病人。4、住院病人5、凡非急诊
2、病人,病情无大碍,不涉及生命危险的,不属于欠费担保范围,不得发生欠费医疗。 三、医疗欠费分类1、医疗纠纷欠费:指病人与医院发生医疗纠纷所欠医院费用。2、“绿色通道”欠费:指病人符合“绿色通道”规定进行救治所产生的欠费,如“三无病人”等。3、突发公共事件欠费:指因突发公共事件(如疫情、重大交通事故等)造成的欠费。4、政策性欠费:经院长确认的某些特殊欠费5、科室管理不善欠费:指以上四类欠费原因以外,因科室在费用控制、催交等管理方面存在缺陷而导致的欠费。6、其他欠费:如经济困难欠费等。四、医疗欠费的审批一)审批部门及权限1、属上述欠费分类1-3 种情况者,正常工作时间一律应先报医务科审批同意,非工作
3、日或非正常工作时间应报总值班审批同意,总值班应及时与医务科办理交班手续。2、属上述欠费分类第4种情况者,应提交院长书面批复的报医务科备案,医务科负责登记及汇总资料整理。二)医疗欠费审批1、急诊病人 凡确需急诊抢救、手术的需欠费病人,由经管医生据病情需要完整填写病人欠费审批(或担保)单(附件 1,2),按归口管理权限报批。“审批(或担保)单”一式三份,一份交急诊收费处或住院收费处留存,一份交医务科,一份由所在科室保存。欠费开通时间原则上为24 小时。最大期限不超过48 小时(紧急情况应于接诊后24小时内补办报批手续)。病人病情一旦平稳后由急诊中心医护人员协助催收或由收治科室催收,并及时与急诊室联
4、系沟通。 2、住院病人 病人(含医保、农医保)住院期间欠费1000 元,HIS 系统自动对临时和长期医嘱停止提交,此时若病情需要(离休干部例外)发生医疗欠费时,由经管医生填写病人欠费审批(或担保)单、科主任签字,2000 元以内(含2000 元)由医务科审批,超过 2000 元由分管院长审批,超过5000元还需经院长审批。【信息科提供技术支持】欠费病人信息开通权限在信息科,信息科凭审批单开通信息,遇特殊情况如病情危急或抢救病人,可先开通信息,次日补办审批手续。3、各临床医技科室在处理医疗纠纷或其它特殊事件过程中所涉及的病员需长期欠费和大额记费的,由病员提出书面申请,主治医生书写病情,由科主任同
5、意后上报医务科,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生效,病人或家属在欠费登记表上签字,记入电脑帐上再按已交费进行检查治疗。对没有领导批准的欠费,可实行责任到人,谁经办谁追问、谁造成处理谁,保持高度警惕,尽量减少医疗差错引起的医疗欠费。具体操作:1)涉及紧急抢救病人、三无人员欠费的,诊治科室须在24小时内向医务科申报,并由医务科进行核实,未申报及超过申报期限的,按所欠金额从科室收入中扣除。2)、发生医疗纠纷的医保病人、非医保病人欠费的,诊治科室须在24小时内向医保办、医务科申报,未申报及超过申报期限的,按所欠金额从科室收入中扣除。3)、欠费病人转科的,原转出科室主任、护士长要在当日病人的费用清单上签字确认欠费
6、金额;病人出院时发生欠费的,转出科室要签字确认欠费金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欠费病人转科的未履行相应欠费确认手续的,视同转入科室认可的催款责任,病人出院时发生的欠费由转入科室全额承担相应欠费。4)、科室因开展工作需要进行欠费治疗的,要由科室组织讨论,科主任、主管医生签字确认结果,医务科、审计科审核对该病人的最大记帐金额,住院收费处在最大记帐金额范围内记帐,对该欠费病人治疗的实际费发生费用在治疗结束后的48小时内将帐页、病历交医务科、监审室审核,对未申报的超出基本医疗范畴的欠费中包含的血款、药品费、材料费金额扣科室的纯绩效工资,余下的欠费扣科室外收入。5)、月末,由财务科提供各科室欠费明细表及处理
7、意见,书面通知经管办扣款。五、医疗欠费的管理要求1、诊治费用的控制和催缴款应由实施诊治的科室、医生、护士长负责,必需时有关部门给予配合。2、预缴款管理(1)入院预交款管理:非急诊病人住院,收费处应详细记录病员的信息和核对有效证件预交款应交1000 元以上,如不足1000 元的,经首诊医生填写住院预交款金额并与病员或病员家属双签名确认,住院收费处据此办理入院手续。并报科主任同意后方可办理入院手续。(2)住院期间预交款管理:1)住院结算处确定每天下午为正常催款时间;2)病员住院预交款300元,住院结算处应于当日将住院费催款单交相关科室护士长提醒病员补交预交款; 3)预交款300元的住院病员次日仍未
8、补交的,住院结算处应再次积极催缴,并及时向主管医生书面通报签字确认,同时应及时向病员所在科室主任通报情况。4)欠费金额达到治疗费用总额20%或欠费总额达到1500元时,欠费病员科室应指定专人对欠费情况按欠费审批权限履行相应审批手续。手续完备的泸州市中医医院医疗欠费报告(审批)表应返回住院结算处作为账务处理及扣款凭证(3)费用担保:如病人确有特殊原因,暂时不能缴纳住院费用的,医院鼓励医疗组医护人员及其他职工为其担保,担保人需到住院结算处办理相应担保手续。担保限额分别为:中层干部5000元,普通职工3000元3、医疗纠纷欠费管理各科室应以病人为中心,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避
9、免不必要的纠纷,降低医疗纠纷欠费,若出现医疗纠纷,由财务科先汇总,再由医务科确定欠款性质,然后进行分类处理。严重违反医院管理制度(如服务规范、技术操作规范、纪律等)造成的纠纷,由个人承担全部赔偿金(欠费部分和赔偿部分总额)10%,剩余的90%作为科室材料支出扣除。因高新技术推广(经院部批准、医务科备案的项目)原因所致的纠纷,由个人承担全部赔偿金(欠费部分和赔偿部分总额)5%,剩余的95%作为科室材料支出扣除。其他原因造成的医疗纠纷,由个人承担全部赔偿金(欠费部分和赔偿部分总额)2%,剩余的98%作为科室材料支出扣除。若欠费部分和赔偿部分总额在5万元以上时,赔偿比例由院长办公会议决定。所有欠费以
10、科室自行催缴为主,若不能自行解决上交医院催讨的,按上述规定处理。4、“绿色通道”欠费管理为了及时救治危重病人,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实施先抢救后收费等有利于病人救治的措施,但事先告知病人及家属必须签字,抢救结束后,主管医生、责任护士应及时向科主任、护士长报告,及时与病人家属或其单位联系,做好医疗费用的催收工作。经多方催讨无法收回的欠费,通过院长办公会研究,经院长签字处理,并由医务科汇总登记。药房、放射、检验、B超等科室应将“绿色通道”未收费病员的处方、各种检查申请单在科内做好划价登记工作,防止检查单、处方失落,并在班内送急诊科,由急诊科统一计费后将处方、申请单及时返回相关科室急救中心应设立“绿
11、色通道”病人登记本,登记相关信息以备检查。5、突发公共事件欠费管理对突发公共事件病人按“绿色通道”先给予救治。抢救结束后,各科室应及时将详细情况告知财务科,财务科负责汇总欠费情况,并联系催讨。经多方催讨无法收回的欠费,通过院长办公会研究,经院长签字处理,并由医务科汇总登记。6、科室管理不善欠费管理患者出院之日未结算即视为欠费。护士长、科主人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医师、责任护士为第二责任人,住院处当日值班人员为督查责任人。对于非急诊病人,主管医师、责任护士应通知病人预交足够的款项,如预交款余额不足以完成救治项目,其手术、放化疗、大型检查及其他治疗的应暂缓。加强环节管理,防止漏计,对出院病人特别是临时
12、出院病人应由责任护士核对当天的费用情况,尤其是检验费用。加强科室欠费管理,对有恶意逃费迹象的病人应多加防范,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及时报医务科;对经济困难病人,应根据病人经济状况,结合病情,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大型检查、特殊治疗、医保外诊疗项目,非医保目录药品、医疗器材,应事先充分告知病人和家属,对已产生欠费的,原则上暂缓检查,并给予医保范围内支持治疗。 因科室管理不善所致欠费,若在1万元元以内,欠费作为科室材料支出,并扣科室绩效10;若在15万元之间,欠费作为科室材料支出,并扣科室绩效5; 5万元以上,由院长办公会决定。7、其它欠费的处理如确因经济困难欠费、家属遗弃、三无病人欠费等,科室应事先向分
13、管院长报告,欠费在1万元以内的作为科室材料支出,1万元以上经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同意后,院长签字处理。8、住院结算处每月20号将出院欠费病人情况汇总,上报分管院长及统计室,通知到欠费科室,并按规定扣罚。科室何时收回欠费,则何时返还所扣奖金,该月将列入材料支出的欠费额改为科室收入。9、对科室无法收回、上交医院催讨的欠费,由医院欠费催缴小组组织人员催讨。凡上缴医院催讨的医疗欠费,按前述欠费分类及相应扣款比例对科室和责任人进行扣款。组织催讨过程中必须填写催讨记录,并有相关陪同人员证明,若催讨未果,需在催讨记录中注明原因。催讨成功款项,相关人员予以5%的奖励。六、对欠费病员费用控制的一般措施及相应岗位责任
14、1、临床科室在录入药品处方,医技科室录入检查、化验单时对病员的姓名、住院号、科室、金额进行四核对,发现不相符时要及时查找原因,并确定病员帐上是否欠费。2、重视把好“三关”,即新入或转入关、手术或特殊检查前关、出院前检查关,除急救外,对医疗费用超支的病人原则上不接受转入,不安排手术和检查。3、住院收费处当天发生的费用当天入帐,错帐更改须附情况说明,退费更改须有退费申请单,退费申请单由各临床、医技科室填写,详细注明病员姓名、住院号、退费项目、金额及原因,并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交住院收费处退费。收费员对医疗费用有疑问时,要及时与临床医技科室沟通,防止差错发生,由于记账人员的疏忽而造成的欠费,首先责
15、成其追回,确实无法追回的,应对照相关的考核条例严格处理。4、非急危重症患者治疗过程中发生欠费,原则上由主治医生或手术者负责,且全成本负担,不得由科室奖金分摊;因治疗过程中出现并发症而发生的医疗欠费,根据其技术、管理等方面的责任程度,在进行科室成本核算时,可上浮10-20;对于一年以内反复发生类似问题3例以上(含3例)的,可上浮30-50,建议科室加大个人承担比例,并要求科室向医务处提交整改措施;如果改进效果不明显,且欠费总额继续增加的诊疗项目,可提请医院医疗管理委员会予以终止;5、欠费病人的基本用药应按医保甲类用药范围使用,特殊病人要另行先报审批。欠费病人不允许出院带药6、欠费病人用药应以保证基本治疗为原则,植入性材料应使用国产材料,并让病人知情,确需特殊检查治疗要有担保或审批手续。 7、。经管医生应告知择期手术病人,术前必须交足预计费用方可进行手术,确属特殊情况者,应先按规定办理好批准手续。8、医疗保险拒付费用,视同欠费管理。9、住院收费处和急诊收费处应及时收取住院病人医疗补缴款,做好相关服务,不得拒收。10、欠费病人所在科室的科主任、主管医生、护士长及有关护理人员要及时与患方沟通、催交所欠费用,要解释、告知本次住院最少的费用估计额,并进行必要的告知签字,防制不必要的医疗纠纷。11、各科室不能以病人费用不足为原因拒收病人,因拒收病人而出现的任何问题,后果由拒治拒收科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