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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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2年版) 使用说明一、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工期不超过12个月、技术相对简单、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小型项目施工招标。二、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三、招标人按照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四

2、、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五、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

3、求”、“图纸”相衔接。本章所附表格可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和补充。六、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相衔接。七、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

4、于”字样。八、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参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对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做相应的补充和细化。九、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十、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2012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制工作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10)68502510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招标文件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11. 招标条件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3. 投标

5、人资格要求14. 招标文件的获取15. 投标文件的递交26. 发布公告的媒介27. 联系方式2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31. 招标条件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3. 投标人资格要求34. 招标文件的获取35. 投标文件的递交46. 确认47. 联系方式4附件:确认通知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 总则111.1 项目概况11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1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11.5 费用承担121.6 保密121.7 语言文字121.8 计量单位121.9 踏勘现场121.10 投标预备会131.11 偏离132. 招标

6、文件13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3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4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43. 投标文件14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43.2 投标报价153.3 投标有效期153.4 投标保证金153.5 资格审查资料153.6投标文件的编制164. 投标16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4.2 投标文件的递交17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5. 开标175.1 开标时间和地点175.2 开标程序175.3 开标异议186. 评标186.1 评标委员会186.2 评标原则186.3 评标187. 合同授予197.1 定标方式197.2 中标候选人公示197.3 中标通知197.4 履约担保1

7、97.5 签订合同198. 纪律和监督20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0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0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0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08.5 投诉20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010电子招标投标21附件一:开标记录表23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24附件三:问题的澄清25附件四:中标通知书26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27附件六:确认通知28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9评标办法前附表291. 评标方法312. 评审标准312.1 初步评审标准312.2 详细评审标准313. 评标程序313.1 初步评审313.2 详细评审323.3

8、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23.4 评标结果32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3评标办法前附表331. 评标方法352. 评审标准352.1 初步评审标准35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53. 评标程序363.1 初步评审363.2 详细评审36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73.4 评标结果37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9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411一般约定431.1 词语定义431.2 语言文字451.3 法律45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451.5 合同协议书46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461.7 联络462发包人义务462.1 遵守法律462.2 发出开工通知472.3 提供施工场地472.

9、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472.5 组织设计交底472.6 支付合同价款472.7 组织竣工验收472.8 其他义务473监理人47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473.2 总监理工程师483.3 监理人员483.4 监理人的指示483.5 商定或确定494承包人49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94.2 履约担保504.3 承包人项目经理504.4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504.5 不利物质条件505. 施工控制网516. 工期516.1 进度计划516.2 工程实施516.3 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516.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526.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527工程质量527.1 工程质量要求5

10、27.2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527.3 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527.4 清除不合格工程538试验和检验538.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538.2 现场材料试验539变更549.1 变更权549.2 变更程序549.3 变更的估价原则549.4 暂列金额549.5 计日工5410计量与支付5510.1 计量5510.2 预付款5510.3 工程进度付款5510.4 质量保证金5610.5 竣工结算5610.6 付款延误5611竣工验收5711.1 竣工验收的含义5711.2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5711.3 竣工和验收5711.4 试运行5711.5 竣工清场5712. 缺陷责任与保修

11、责任5812.1 缺陷责任5812.2 保修责任5813保险5813.1 保险范围5813.2 未办理保险5814. 不可抗力5914.1 不可抗力的确认5914.2 不可抗力的通知5914.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5915违约6015.1 承包人违约6015.2 发包人违约6016索赔6016.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6016.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6116.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6116.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6116.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6217争议的解决6217.1 争议的解决方式6217.2 友好解决6217.3 争议评审62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65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67第五章 工程

12、量清单711. 工程量清单说明712. 投标报价说明713. 其他说明 714. 工程量清单724.1 工程量清单表724.2 计日工表734.3 投标报价汇总表744.4 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75第六章 图纸771. 图纸目录792. 图纸80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81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83目录87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89(一)投标函89(二)投标函附录90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91二、授权委托书92三、投标保证金93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4五、施工组织设计95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96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97附表三:进度计划98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99六、项目管理机构10

13、0(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100(二)项目经理简历表101七、资格审查资料102(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02(二)近年财务状况表103(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104(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105(五)其他资格审查资料106106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

14、划工期、招标范围等)。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

15、。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年 月 日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

16、金来自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施工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详细地址)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

17、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年 月 日附件:确认通知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我方已于 年

18、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关于 的通知,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1.1.4项目名称1.1.5建设地点1.2.1资金来源及比例1.2.2资金落实情况1.3.1招标范围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1.3.3质量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资质条件: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

19、)资格:财务要求:业绩要求:其他要求: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1.11偏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2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2.3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3.3.1投标有效期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

20、标保证金的金额: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年3.6.3签字或盖章要求3.6.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份3.6.5装订要求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地址: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开标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人,专家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21、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3、(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24、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

25、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

26、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 (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

27、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

28、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

29、要求。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

30、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

31、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6投标文件的编

32、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

33、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

34、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

35、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

36、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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