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小学(幼儿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南一、防控工作体系1. 成立学校(幼儿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包括学校领导班子、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2. 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为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人。3. 成立学校疫情防控专门工作机构,由学校综合协调部门牵头,学生、教务、后勤、卫生室(保健室)、少先队部、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4. 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
2、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5. 有多校区办学的学校,每个校区必须指定防控工作的责任人。6. 制定和完善防控工作的“两案九制”: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报告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 通风换气、消毒制度。7. 明确当地卫健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加强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开展联防联控。8. 明确学校信息报告人,及时向有关单位报送信息。二、防控工作措施(一)开学前准备措施1. 建
3、立教职员工和学生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全面摸清重点人群底数并建档。了解患病人员发病情况,摸清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数量及其在各年级、班级的分布,返校前 14 天的健康状况。2. 收集所有返校师生的健康卡。健康卡的内容包括:师生返校前 14 天的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假期是否曾前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等。3. 根据排查结果,制定师生返校方案。4. 安排好重点人员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后方可返校。绝不允许带病返校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学/上班。妥善安排因疫情误课学生的补课或网络教学工作。5. 在卫生室(保健室)附近设置相对独立的观察室,
4、用以暂时留观、转送身体不适的师生。优化工作流程、开展环境消毒、避免交叉感染。6. 配备足量的体温计、消毒液、口罩等防护用品。7. 制定网络教学方案,落实网络教学平台及资源,组织开展网络教学。8. 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9. 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的肥皂和洗手液。10. 开展全校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彻底消除卫生死角。11. 通过新媒体、微信、短信、网络课程等形式,对师生和家长进行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对教职员工防控技能的培训。动员师生积极配合学校各项防控措施,提高师生自觉防控的意识和能力。(二)开学后防控措施1. 开学时立即启动入校体温检测制度,严控进校人员管理。
5、在图书馆、食堂、宿舍、会议室等人群密集场所设置体温监测岗,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2. 每日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晨检午检、因病缺勤登记与病因追踪报告、复课证明查验等日常防控工作。不允许带病上学或上班。因病缺课(勤)人员应由校医(保健教师)根据医院返校证明和隔离期限确认后,方可返校。校医和保健老师应做好个人防护,预防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相关废物进行有效消毒处理。3. 如发现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和异常情况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学校立即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并按照要求向属地疾病控制中心、教育主管部门报告。4. 全面做好
6、校园环境的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对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等定期进行消毒。5. 每天做好各类教学和生活、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6. 疫情未解除之前,不举办任何聚集性的活动。7. 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体质。8. 持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9. 食堂采购人员、送货人员和查验人员在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加强对集体配餐单位监控管理,尤其督促落实送餐到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10. 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11. 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报告、隔离医学观察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采取措施劝其隔离医学观察。对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例隐瞒、缓报、谎报的,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