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签证索赔工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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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项目签证索赔工作指南总 则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签证索赔标准化工作管理,提高项目化解风 险能力和开源节流水平,确保项目合法权益的实现及有效的控制项目成本,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指南。1.本工作指南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签证索赔工作管理。2.本工作指南解释权归公司商务管理部。3.本工作指南自 年 月 日起执行。目 录第一篇 工程总包签证索赔管理 11.定义 12.构成要件 13.原则 14.管理职责 25.管理流程 46.签证索赔计算 57.签证索赔报告 58.签证索赔证据 69.签证索赔管理 710.反索赔 811.常见签证索赔事项及依据 912.其他 11第二篇 工程分包签证管理 111.管

2、理要求 112.签证类别 123.签证管控 134.管理职责 145.管理流程 156.月结月清 157.无效签证 16第三篇 表单 17第一篇 工程总包签证索赔管理1.定义1.1 工程签证是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合同约定或者施工惯例对 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造价调整、赔偿损失等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 补充协议,互相书面确认的签证即可成为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工程量及工程 造价的凭据。所有设计变更、变更设计、技术联系单、隐蔽资料、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会议纪要、往来函件、发包人指令、通知等,凡对合同价款可能产生影响的事项,均应作为签证疑点,向发包人办理签证。1.2 工程索赔是工

3、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 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的赔偿要求的行为。单项索赔:是指一项索赔事件发生时或发生后,在有效期内立即进行的索赔,也指发生原因单一、责任单一、处理较容易的索赔 ,也称单一索赔。总索赔:是指工程竣工前后,将施工过程中已提出但未解决的索赔事件汇总 后提出一份综合索赔报告进行索赔的行为,也指某项索赔事件因各类原因长期持 续发生,过程中不便确定最终受损额,只能等到该索赔事件发生完后一并提交过程证据办理的索赔,也称为最终索赔或综合索赔。2.构成要件2.1 签证主体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只有一方当事人签字不是签证。2.2

4、 双方当事人必须对行使签证权利的人员在合同中进行必要的授权,缺少授权的人员签署的签证单不能发生签证的效力。2.3 签证索赔的内容必须涉及工期顺延或(和)费用的变化、工程量变化等 内容,签证双方必须就涉及工期顺延或(和)费用的变化等内容协商一致,应书 面表述为双方一致同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批准等,仅表述为“情况属实 ”、“ 收到 ”等没有效力。3.原则3.1 遵循“及时有效、资料齐全、合理合法、合作共赢 ”原则,注重客户价值,维护企业品牌。3.2 勤签证、精索赔。先签证,若签证不成再进行索赔,且签证不成即应进第 1 页 共 17 页入索赔程序;努力以签证形式解决问题,减少索赔事件发生,

5、应尽一切可能进行单项索赔,减少总索赔,将索赔事件在建工程竣工前办理完毕。4.管理职责4.1 项目相关管理人员有责任策划、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发起提出签证索赔,负责签证索赔报告的起草、工期及工程量的计算、跟踪和办理。4.1.1 由施工技术工程师提出:1)发包方未严格按约定交付施工现场、提供现场与市政交通的通道、接通水电、批复请求、协调现场内各承包方之间的关系等;2)工程地质情况与发包方提供的地质勘探报告的资料不符, 需要特殊处理的;3)非承包人过错, 发包方指令调整原约定的施工进度、顺序、暂停施工、提供额外的配合服务等;4)由于发包方错误指令对工程造成影响等;5)发包方在验收前使用已完或未完工程,保

6、修期间非承包方造成的质量问题。4.1.2 由项目总工程师程师提出:1)发包方未严格按约定交付设计图纸、技术资料、批复或答复请求;2)非我方过错,发包方指令调整原约定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附加工程项目、增减工程量、变更分部分项工程内容、提高工程质量标准等;3)由于设计变更、设计错误、数据资料错误等造成工程修改、返工、停工、窝工等。4.1.3 由质量工程师提出:1)发包方未严格按约定的标准和方式检验验收;2)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额外检查。4.1.4 由材料、安全工程师提出;1)发包方未严格按约定的标准或方式提供设备材料;2)发包方指定规格品牌的材料设备市场供应不足,或质量性能不符合标准;3

7、)发包方违反约定,指令调换原约定的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改变供应时间等。第 2 页 共 17 页4.1.5 由财务主管提出:1)发包方未严格按合同约定足额和(或)及时支付工程价款; 2)非承包方过错而发包方拒绝或迟延返还保函、保修金等。4.1.6 由商务经理提出:1)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款矛盾、错误、有二义性等;2)合同变更,如双方签订新的补充协议、备忘录等;3)不可抗力,按照合同约定发生的不可抗力因素发生。4.2 项目经理部成立签证索赔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负责签证索赔事件和签证索赔报告的会审以及相关工作协调。在签证事件发生后 1 天内,发起签证索 赔的经办人应先同业主(或发包人授权

8、的现场实际负责人)、监理完善事实确认 的签字手续(详附件 2);其次,及时根据该项工作的实施情况,跟进确认并完 善实际完成工程量或影响工期资料的签字手续(详附件 3),原件报项目商务管 理部留存。项目商务经理依据现场发生的实际成本、合同文件等资料,策划上报 金额,提出签证索赔申请(详附件 1、附件 4)。经项目签证索赔小组审核,项 目经理批准后,及时的向发包人提出该项签证索赔。经项目经理部测算,超过 10 万元的单项签证、索赔函件或者补偿报告,提交发包人前,应经经理部商务 管理部审核、总经济师审批后报出。涉及补偿的函件或者补偿报告超过 100 万元的,经公司商务管理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出。

9、4.3 公司/地区经理部通过商务例会、月度报告制度和项目检查,定期分析 和跟进项目签证索赔情况,向项目经理部发出签证索赔预警通知,参与重大索赔事件的谈判与决策。第 3 页 共 17 页5.管理流程第 4 页 共 17 页6.签证索赔计算6.1 费用签证索赔计算由项目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或双方(发包方与承包方)认可的其它方式计算。6.2 工期签证索赔的计算6.2.1 若延误未发生在关键线路上,且此延误并没有改变原进度计划的关键 线路,未对工程进度造成实质延误,只是对非关键线路的进度造成一定影响,不影响工程整体进度,则可不纳入工期签证索赔计算;6.2.2 若延误未发生在关键线路上,但此延误改变了原进

10、度计划的关键线 路,使得由于此延误的发生,影响了工程进度计划,则将此延误事件的进度放入项目整体进度计划中,计算由此带来的延误,从而计算出延误工期;6.2.3 若延误发生在关键线路上,则直接将此延误放入项目整体进度计划图中,计算整体工期受到影响的天数,从而计算出工期延误天数。6.3 工程签证索赔计算结果计算结果应包含对应的经济补偿额度和(或)工期顺延时间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过程,应包括签证索赔总额和各分项签证索赔额的详细计算。7.签证索赔报告7.1 签证索赔报告整体要求语言简洁中肯,条理逻辑清晰,计算准确无误。 应注意报告内容的切入点,尽量体现为发包方考虑,以取得发包方的理解与支持,规避“ 索赔 ”

11、字眼,宜用“补偿 ”或“签证 ”予以陈述。7.2 签证索赔文件组成及装订顺序7.2.1 签证索赔申请;7.2.2 事件陈述(叙述变更过程、不可抗力情况及对方失误等);7.2.3 签证索赔理由(可作为索赔依据的合同条款、法律法规等依据);7.2.4 签证索赔明细表(将索赔总额细分、编号,每一条目写明索赔内容的名称和索赔额);7.2.5 签证索赔时间详述;7.2.6 签证索赔事件结论;7.2.7 合同细节和事实情况;7.2.8 分包商索赔;第 5 页 共 17 页7.2.9 工期延长的计算和损失费用的估算。7.3 文件的保存及传递7.3.1 提交给发包人的签证、补偿等文件、计价资料,由发起人负责提

12、交,并取得有效签收;7.3.2 签证索赔文件应至少一式二份,一份递交发包方或监理工程师,一份由项目商务经理负责留存;7.3.3 得到批复的文件和经济资料,由项目商务管理部负责保管;7.3.4 项目所有签证索赔基础资料必须保留原件并保存完好,待项目完工后存档备查,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发生变化时,基础资料应一并移交。8.签证索赔证据8.1 签证索赔证据的要求8.1.1 真实性。工程签证索赔证据应当是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确定存在和发生的,以事实为依据;8.1.2 全面性。所提供的证据应能说明事件的全过程。工程签证索赔申请中涉及的签证索赔理由、事件过程、影响、索赔数额等都应有相应证据;8.1.3 关联性。工

13、程签证索赔的证据与索赔结论应相互关联,且能互相说明,相互具有关联性,不能互相矛盾;8.1.4 及时性。工程签证索赔证据的取得及提出应当及时,符合合同约定;8.1.5 具有法律证明效力。 一般要求证据应是书面文件,有关记录、协议、 纪要应是双方签署的;工程中重大事件、特殊情况的记录、统计应由合同约定的发包方现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8.2 签证索赔证据的种类8.2.1 招投标文件、招标答疑、工程合同、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8.2.2 工程各项有关的设计交底记录、变更图纸、变更施工指令等;8.2.3 工程各项经发包人或合同中约定的发包人现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14、8.2.4 工程各项往来信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复等;8.2.5 工程各项会议纪要;第 6 页 共 17 页8.2.6 施工计划及现场实施情况记录;8.2.7 施工日报及工长工作日志、备忘录;8.2.8 工程送电、送水、道路开通、封闭的日期及数量记录;8.2.9 工程停电、停水和干扰事件影响的日期及恢复施工的日期记录;8.2.10 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数额及日期记录;8.2.11 工程图纸、图纸变更、交底记录的送达份数及日期记录;8.2.12 工程有关施工部位的照片及录像等;8.2.13 工程现场气候记录,如有关天气的温度、风力、风雪等;8.2.14 工程验收报告及各项技术鉴定报告等;8

15、.2.15 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8.2.16 国家和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的文件、规定等。9.签证索赔管理9.1 项目开工,依据项目风险点、盈利点和亏损点分析结果,制定签证索赔计划和风险规避措施,并在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动态调整。9.2 项目经理部依据签证索赔责任分工,以合同为主线,过程中通过监理例 会和来往函件、工程施工情况等,捕捉签证索赔机会,收集签证索赔证据,办理签证索赔确认。9.2.1 在施工过程中,应坚持发包方、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单位指令以书 面方式为准,发包方、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单位的口头指令应在 24 小时内办理书面确认

16、签证。9.2.2 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签证索赔报告。在合同没有约定或发包方没有 签证索赔管理规定的情形下,签证事件发生后 7 天内向发包方提出签证资料;当该签证事件持续进行时,应阶段性向发包方提出后续签证资料。9.2.3 建立签证索赔跟踪台帐,提高签证索赔确认率,并及时上报地区经理部;地区经理部于次月 5 日前上报司商务管理部。9.3 项目经理部在每月商务例会中要对签证办理情况进行总结、考核与调整,每月向地区经理部/公司商务管理部、合约法务部报告重大签证索赔情况。9.4 项目签证实行月结月清制度。第 7 页 共 17 页9.5 签证索赔申请发出后,项目经理部经办人应负责保存该事件的同期记 录,

17、并负责签证索赔申请的追溯工作,直至解决。在签证索赔办理中,要注意签证索赔办理的时效性和合理性。10.反索赔10.1 反索赔是指发包人或分包分供方对我方提出的索赔。10.2 对项目履约过程中, 由于我方原因业主提出索赔,项目经理部在接到 索赔通知后,项目经理应根据索赔事项,牵头组织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收集整理 资料,召开索赔事件策划会,分析、提出经项目经理部评审的合理的回复报告, 并在合同约定时限内回复。经项目经理部测算,超过 10 万元的函件,提交发包 人前,应经经理部商务管理部审核、总经济师审批后报出。对于争议较大不能解 决的索赔或涉及金额等超过 100 万元的,应提请经理部总经济师、公司商务

18、管理部、分管领导进行接洽、谈判。10.3 反索赔内容:10.3.1 工程签证索赔申请;10.3.2 事件陈述;10.3.3 签证索赔依据(包含可作为签证索赔依据的合同条款、法律法规等);10.3.4 相关工程量、费用和工期的计算;10.3.5 签证索赔事件结论。10.4 审核依据10.4.1 工程指令、施工任务书及现场签证单等书面函件;10.4.2 工程特点及实际施工情况;10.4.3 分包合同、承诺书、补充协议、企业核定的单价确认函;10.4.4 工程图纸;10.4.5 进出场记录;10.4.6 其它。10.4 建立反索赔管理机制。第 8 页 共 17 页11.常见签证索赔事项及依据常见工程

19、签证索赔事项序号可签证索赔项签证索赔事项工期费用1发包人没有按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设计资料、设计图纸,使工程延期。推迟交付或提供 的资料错误或规定一次交付而实际分批交付2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特殊保密的措施,并承担开支3发包人提供的设备不合格或未在规定的时间提供4发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交付施工场地、行驶道路、接通水电5工程地质条件与合同规定的不一样, 出现异常6招标文件不完备,发包人提供的信息有错误7合同缺陷:如合同条款不全、错误,或文件之间矛盾、不一致、有歧义等8工程师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造成承包人费用增加9发包人或发包人的工程师指令改变原合同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施工部署10发包人

20、或发包人的工程师超越合同规定的权力不适当干扰我方的施工过程或施工方案11项目特征描述与实际施工要求不符导致的调整12工程量清单缺陷导致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项目的调整、进而引起措施项目费用的调整13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指令增加、减少或删除部分工程:执行固定总价合同的项目,工程 量变化超出5%,引起措施费及合同总价的调整;执行固定单价合同的项目,工程量变 化幅度超出15%的价格调整, 以及以此引起的措施项目变化的调整14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指令提高工程质量标准、装修标准、建筑五金标准15发包人删减部分工程而将其委托给其他承包商来完成16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发包人指令增加附加工程项目17因发包人原因,承包人

21、在施工中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承包费用增加18发包人未能完成其义务,造成延误19发包人因其自身原因,推迟工作20工程质量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2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负责修改设计或者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 不到验收要求,且设备为发包人采购。2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1999-0201 中 23.3 条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一周 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 小时;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23发包人要求提供合同责任以外的服务项目第 9 页 共 17 页24由于设计变更

22、、设计错误,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做出错误的指令,提供错误的数据、资 料等造成工程修改、报废、停工、窝工等:引起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变化的调整;引起分 部分项清单工程量变化的调整;引起施工方案变化造成措施项目变化的调整。25由于非承包人方的原因,发包人指令暂停工程施工或者造成承包人损失的补偿调整26对材料、设备、工艺进行合同规定以外的检查试验,造成工程损坏或费用增加,而最终 证明承包人的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27发包人拖延合同责任范围内的工作,如拖延图纸批准,拖延工程隐蔽验收,拖延对承包 商问题的答复,不及时下达指令、决定,造成工程停工。28发包人要求加快工程进度,指令承包商采取加速措施。29发包人未

23、按时核准月进度完成工作量;不及时拨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保修 金;不按约定的时间办理结算;不按时返还质量保修金、合同履约保证金等。30物价变化: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机械台班价格波动超出风险承担浮动的调整;以及 工期延误阶段价格(含计日工价格)变动的调整31暂估价:依法招标确定的按中标价调整;不需招标确定按双方确认价调整32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改变、汇率变化的调整;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 人工费调整;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的调整等。33不可抗力因素34发包人提前占用工程:发包人压缩工期超定额工期 20%或要求提前竣工的,做好专项赶 工方案,并计取赶工费用35

24、发包人拖延或者要求延后竣工的,做好后续未施工部分的价格调整,同时计取相应工期 延期的费用补偿36发包人代办的保险未能从保险公司获得补偿37其他FIDIC 施工合同条件明示与默示的签证索赔条款依据条款编 号明示的条款标题或内容签证索赔 内容条款编 号明示的条款标题或内容签证索赔 内容1.1.68定义T+C+P10.4对竣工检验的干扰T+C+P1.3通讯联络T+C+P11.2修补缺陷的费用C1.5文件的优先次序T+C+P11.6进一步的检验C1.8文件的保管与提供T+C+P11.8承包商和检查C+P1.9拖延的图纸或指示T+C+P12.4省略C1.10雇主使用承包商的文件C+P13.1有权变更T+

25、C1.13遵守法律T+C+P13.2价值工程C2.1进入现场的权利T+C+P13.3变更程序T+C2.3雇主的人员T+C+P13.5暂定金额C+P3.2工程师的授权T+C+P13.7法规变化引起的调整T+C3.3工程师的指示T+C+P13.8费用变化引起的调整C第 10 页 共 17 页3.4工程师的撤换T+C14.8延误的支付C4.1承包商的一般义务T+C+P14.14雇主责任的终止C4.2履约保证C15.5雇主终止合同的权利C+P4.6合作T+C16.1承包商有权暂停工作T+C+P4.7放线T+C+P16.4终止时的支付C+P4.10现场数据T+C17.1保障C4.12不可预见的外界条件T

26、+C17.4雇主的风险造成的后果T+C+P4.24化石T+C17.5知识产权与工业产权C5.2对指定的反对T+C18.1有关保险的总体要求C7.3检查T+C18.2工程和承包商的设备保险C7.4检验T+C+P18.3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害的保险C8.4竣工时间的延长T+C18.4承包商和人员保险C8.5由公共当局引起的延误T19.4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T+C8.9暂停引起的后果T+C19.6可选择的终止、支付与返回C8.10暂停对永久设备和材料的支付C19.7根据法律解除履约C8.12复工T+C20.1承包商和索赔C10.3对部分工程的接收C+P注释:T 为工期顺延,C 为费用索赔,P 为利润补偿1

27、2.其他12.1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程师、项目商务经理作为工程签证索赔的第 一责任人与直接责任人,应对签证索赔结果负责,特别是对低于成本支出底线的 签证索赔、未执行工程签证、不能在索赔报送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而又未发工程 签证、索赔确认催告函、对事实不明、资料不全、事由不充分、费用计算不明确、 对工程签证索赔资料的收集、保管责任人因责任心不强,故意或过失造成基础资 料不全、毁灭,影响工程签证索赔办理的,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罚。12.2 项目签证索赔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公司、地区经理部及项目经理部应注意严格做好保密工作。第二篇 工程分包签证管理1.管理要求1.1 签证交底:在与分包

28、商签订分包合同时,应将“月清月结、月度封存 ” 的管理制度内容列入分包合同相应条款中;分包合同签订后,项目经理应对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和分包人进行合同交底,交底内容应包含:宣贯公司的分包签证第 11 页 共 17 页制度,明确管理流程和要求,严格界定分包商的承包范围,明确不允许签证的范围等。1.2 所有项目分包经济签证实行月清月结制度。2.签证类别2.1 现场零星用工2.1.1 签订零星用工的条件:对于合同中无相同的清单单价、且每次所发生 工作量不足以以实物工程量核算的工作,可签订零星用工,但每次零星用工的数 量不得超过 10 个工日,该项工作累计发生超过 30 个工日时,必须按实物工程量签证单

29、执行。2.1.2 零星用工的分类:1)项目自用:确不属于任何一个分包单位的或者属于总包合同范围内我方应完成的义务的或者项目经理部自行使用的;2)分包单位间代工:某工作确属该分包单位施工,但因该分包单位人手不 足、不愿施工等因素造成项目经理部不得不推动该项工作的,找其他班组代工的,可以签认。2.1.3 零星用工办理的规定:1)项目自用零星用工的规定:项目专业工程师现场派工前, 对确定该工作 不属于相应的施工合同范围的,报经项目总工程师程师、项目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施工;严禁将同一工作内容肢解派工。2)分包单位间代工的规定:项目专业工程师现场派工前,对原施工队伍履 行告知义务,书面确认该

30、队伍不施工若该队伍拒绝签字或者扯皮,可以书面报 告项目经理签字后,通过符合法律手续的资料(现场工作联系单、传真、电子邮 件等)下发给该分包单位,商务部备案;另行安排其他队伍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分包间代工签证。2.1.4 零星用工审批单填写要求:1)描述清楚用工日期、分包单位名称、原因、部位(如:地点、轴线、 号工棚、 号塔吊等)、用工人数、对应的实际使用时间、责任分包单位(如为分包单位间代工)等。2)当日发生、当日办理签证手续,否则项目经理、商务经理等不得审核。第 12 页 共 17 页2.2 现场用机械台班2.2.1 签订零星机械台班的条件:1)严禁使用未签订合同的私人机械;2)零星机械用量每

31、次不得超过 5 个台班,该项工作累计发生超过 10 个台班时,必须按实物工作量予以计量。2.2.2 零星机械台班办理的规定:1)专业工程师现场使用机械台班前,对确定该工作不属于相应的分包合同范围的,报经项目总工程师程师、项目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施工;2)在机械台班使用过程中,专业工程师应严格控制使用时间(严禁出现所有单子开始和结束时间均是整点整时),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浪费。2.2.3 零星机械台班审批单填写要求1)描述清楚机械使用日期、分包单位名称、原因、事项、部位(地点)、 机械数量、每台机械对应的实际使用时间、责任分包单位(如为分包单位间代工)等,按小时计量,每台班 8 小时。2)

32、当日发生、当日办理签证手续,否则项目经理部商务经理、商务经理不得审核。2.3 分包单位合同范围外的施工内容所有分包单位发生的合同外费用必须以“签证单或补充协议 ”的形式办理。2.4 建渣及零星土方必须以实物量计算,严禁以“车 ”计量。3.签证管控3.1 临时设施:生产设施不另计费用,已包含在劳务合同单价或总价中;生活及办公设施必须按图、按合同单价或合同约定结算。3.2 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只能按图纸、按合同计算,合同约定不明的按定额进行计算,不参与取费。3.3 返工:必须先认定返工责任,由责任方负责。确非分包方原因造成的返 工,便于计算工程量的按量计算,零星返工及不能明确计算工程量,现场签证人

33、 员事前组织核定返工工程量及单价,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未约定的上报经理部核准,并提供详细单价测算资料。第 13 页 共 17 页3.4 质量问题返工、修补:谁施工谁负责返修,不允许签点工或费用3.5 材料装卸、运输、倒运,包含在劳务合同单价或总价中。3.6 周转材料装卸、现场运输、回库整理:装卸、回库整理包含在劳务合同单价或总价中,原则谁使用谁装卸、运输、回库整理。3.7 标准化、文明、CI 工地:合同有明确约定执行合同约定;如无约定,双 方对拟达标准事先确定一次性包干费用,并报经理部主管部门及经理部领导审批,不允许签证点工。3.8 严禁将同一施工内容肢解后办理分包签证。3.9 其它

34、:签证单必须量化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人数。4.管理职责4.1 分包签证单由项目商务部统一管理,发生签证事项时,由专业工程师向商务部门领取并负责办理签证。4.2 专业工程师在分包单位施工前,按要求填写指令单,并由项目经理、商 务经理、总工程师程师联名会审、会签后下发分包单位;指令单一式三份,签发 后,由项目商务经理、项目专业工程师各留存一份,一份交由分包商作为施工依据。4.3 指令内容施工完毕后,24 小时内分包单位向项目专业工程师提交现场 工程量确认单,同时返还指令单;无指令单则项目专业工程师拒收签证单。逾期将视为分包商放弃该费用的计取,不予补办,所造成的后果由分包商承担。4.4 项目专业工

35、程师收到后 7 天内,组织项目相关部门进行会审会签。无指 令单、现场工程量确认单,相关人员则需拒绝对分包经济签证单会签。项目 总工程师确认签证事实,项目商务经理对照合同条款审查签证的合理性、计量和 签证金额计算的准确性,项目经理根据会签意见及实际情况审核。无项目经理签 字的签证,商务经理不得计入分包单位月度报量和结算,地区经理部、公司将不予审核认可。4.4 一次性零星用工超过 400 小时,或增加工作内容、改变合同单价、无合 同单价,涉及金额 5000 元10000 元(含)之间的经济签证,项目经理部完成初审,上报地区经理部商务管理部审核,地区经理部总经济师审批。4.5 单份单项金额超过 10

36、000 元的经济签证,必须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经公第 14 页 共 17 页司法务合同部办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有效。4.6 项目专业工程师将审核完毕的分包经济签证单会签(含现场分包 签证指令单、现场工程量确认单)于 24 小时内报至项目商务管理部登记备案,逾期未提交造成结算时无法计量等后果的由项目专业工程师负责。5.管理流程6.月清月结6.1分包经济签证单一式三份,分别由项目商务管理部、地区经理部各留存一份, 一份返还分包人。 未完成签字审批手续前一律不得返还分包人。6.2 项目商务管理部将本月审核通过后的签证于每月 20 日前与分包办理分第 15 页 共 17 页包经济签证月清确认单。由分包

37、商签字盖章确认签证内容及签证金额,计入每月分包报量。分包人未签字确认的,不予计量付款,直至签字为止。6.3 项目商务管理部对分包签证单以各分包为单位分别进行连续编号,建档 保存,并建立签证台帐;负责将本月所有连续编号的签证单及分包经济签证月 清确认单、分包签证管理台账统一报地区经理部商务管理部进行月度封存。 地区经理部商务管理部汇总各项目资料后,将项目分包签证台账汇总表及分 包经济签证月清单于次月 5 日前,上报公司商务管理部。未进行月清封存的签证均视为无效签证,不得计入结算。6.4 办理分包结算时以地区经理部商务管理部留存的签证单及分包经济签证月清确认单为准计入结算,其余均视为无效签证。7.

38、无效签证7.1 无效签证包括:7.1.1 不按公司规定表格形式办理的签证,或直接用发包人签证代替分包签证;7.1.2 不按表格内容填写或部分内容不填写的签证;7.1.3 超过公司规定审批权限的签证;7.1.4 未经公司同意的任何形式的补贴费用签证(质量奖、工期奖、标化文明奖等);7.1.5 超分包合同范围,且未经公司同意的自定价格签证;7.1.6 签证内容不实或按签证不能核定出工程量的签证;7.1.7 签证内容或价格与合同约定计价方式不符的,或者相互矛盾或重复的;7.1.8 超过签证时效和竣工后突击补签的签证;7.1.9 项目经理部审批权限范围内非经项目专业工程师、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程师

39、、项目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四人共同签字的签证;7.1.10 超过签证索赔时效和竣工后突击补签的签证索赔;项目经理部审批权限范围内未经经办人、项目总工或专业副经理、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四人共同签字的签证7.1.11 非原件的签证资料。7.2 工程无效的签证索赔,不得计入分包结算。第 16 页 共 17 页第三篇 表单1.附件 1. 总包签证申请表2.附件 2.*事项确认联系单3.附件 3.*事项过程事实联系单4.附件 4.*事项过程事实联系单5.附件 5. 总包签证索赔会签单6.附件 6. 总包签证索赔台账7.附件 7. 分包签证三联单8.附件 8. 分包经济签证月清确认单9.附件 9. 分包签证索

40、赔台账第 17 页 共 17 页附件 1. 总包签证申请表中国建筑 项目管理表格总包签证申请表模板编号CSCEC8XN-SW-M005-1项目名称标段施工部位签证事由及原因:附: 图纸及工程量、费用或工期计算说明书(M005-4)承包人(章)承包人代表 日 期 审核意见: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审核意见:造价咨询人 日 期 审核意见:发包人(章) 发包人代表 日 期 注: 如发包人有具体格式要求,按其要求提交。附件 2.*事项确认联系单中国建筑 项目管理表格*事项确认联系单模板编号CSCEC8XN-SW-M005-2项目名称标 段施工部位第 页共 页事宜:关于*事实确认致: 公司,尊敬的 (收函方

41、代表)先生/女士 公司,尊敬的 (收函方代表)先生/女士特此报告。 项目部(盖章)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监理单位意 见(盖章)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发 包 人意 见(盖章) 发包人代表: 年 月 日备注注:工期延期、发包人违约、不可抗力等可能涉及总包签证索赔事宜均需办理事实确认联系 单,本模板在实际操作中需与工程部相关文件统一。附件 3.*事项过程事实联系单中国建筑 项目管理表格*事项过程事实联系单模板编号CSCEC8XN-SW-M005-3项目名称标 段施工部位第 页共 页事宜:关于因*事实产生的工程量致: 公司,尊敬的 (收函方代表)先生/女士 公司,尊敬的 (收函方代表)先生/女士施工日志(劳务考勤表、机械台班)等特此报告。 项目经理部(盖章)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监理单位意 见(盖章)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发 包 人意 见(盖章) 发包人代表: 年 月 日备注注:本模板在实际操作中需与与工程部相关文件统一,对 M005-2 确认事件持续产生的工程量进行持续的确认。附件 4.*事项过程事实联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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