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资 质 等 级: 合 同 编 号: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发包方(拟园林产权所有人,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单位: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四川阳光林林园林绿化工程公司营业执照号: 注 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工程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场园林绿化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 园林绿化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2、: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件二:家庭装饰工程报价书)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2) 乙方包工、部份包料,甲方提供部份材料;(3) 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1.4 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详见附件二:园林绿化工程报价书)。第二条 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方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第三条 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
3、方式提供: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一: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图纸);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一: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第四条 甲方工作4.1 开工之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4.4 参与工程质量和配合乙方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验收进场、工程竣工验收。4.5 不拆除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
4、续;4.6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份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4.7分步工程验收并签字。4.8负责甲供材料、物品的及时提供第五条 乙方工作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见附件三:质量验收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5.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5.3 保护好原场地,保证施工现场上、下水道的畅通,工程竣工交验前对现场物件及施工成品负保管责任。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洁施工现场。第六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施工方式或物件改造如需变更,甲方至少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
5、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并一次性付清增加内容的价款。第七条 材料供应7.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7.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7.3 甲、乙双方任意一方购料,必须对材料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才能施工,对甲方提供或指定购买的材料有明显缺陷或隐患的,应办理书面签证后乙方才能施工。第八条 工期延误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 不可抗力;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
6、其相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8.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第九条 质量标准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QB/T6016-97,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标准执行,具体验收标准见附件三:质量验收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成都市装饰工程质监站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10.1
7、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进行验收:1.基层、水电改造基层完工;2. 漆饰基层完工;3. 泥工面层及整体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分步工程验收单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两年(非施工部分和甲方自购材料及自购物品不属质保范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卡。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11.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1. 此合同签定地为:本市 装饰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于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
8、额的 %,即 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验收三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工程款即 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定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并由甲方交纳1%的管理费)。2.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金额(元)第一次开工前三日总造价50 % 元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总造价45 % 元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总造价5 % 元3. 其它支付方式(定金): 元。11.2 工程进度过半是指基层及水电改造基层完工。工程进度过半,三日之内经双方验收并填写验收单。11.3 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决算资料,甲方接到资料后三
9、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认定,甲方应在签字时间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1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即视为违约,甲、乙双方议定违约金率为合同总价款的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12.2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地方政策规定,受到行政单位的处罚等,均由责任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额损失;12.3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
10、甲方负责;12.4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12.5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 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12.6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12.7 由于乙方质量原因达不到双方约定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解决:1.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 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1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甲方物管指定的地点,甲
11、方负责支付垃圾运费(人民币)¥ 元(此费用在工程价款内);14.2 施工期间,甲方将进户门钥匙应移交给乙方,以落实户内物件保管责任。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一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14.3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下午 点 分至 点 分。第十五条 附 则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5.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15.3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15.4 凡在本市场各园林绿化市场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15.5 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15.6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条款合同附件:附件一: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图纸附件二:园林绿化工程报价书附件三:质量验收标准合 同 签 章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园林绿化合同认证意见(市场合同认证单):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