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新建项目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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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梅州职业技术学院新建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建设单位: 招 标 人: 招标人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驻梅):联 系 人: 联系电话:2020年5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4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45第五章 资料清单47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8第一章 招标公告梅州职业技术学院新建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梅州职业技术学院新建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市发改审批函20194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市教育局,招标人为梅

2、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除省教育专项资金拨款50000万元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拨款解决。为尽快实施该项目建设,现对该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总承包)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 工程规模及内容:拟建校舍总建筑面积169862平方米,其中:教学楼14711平方米,实训楼40774平方米,图书综合中心21687平方米,体育馆6084平方米,学生宿舍40103平方米,学生活动中心1220平方米,食堂6548平方米,学术交流中心6506平方米,培训学员宿舍5760平方米,地下室10901平方米,架空层及连廊15568平方米;运动区面积23561平方米,绿化及水体

3、面积90000平方米,道路广场57388平方米;设置机动车停车位281泊,非机动车停车位3694泊;配套实施公用工程及室外工程等。2.2 招标范围: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等内容;施工工作包括场地清表、土石方工程、相应建筑、安装工程等的施工和设备采购、试运行和验收服务等内容。2.3 工程相关费用:设计合同暂定价为1191.00万元,设计费结算价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费标准的70%计算工程设计费,以梅州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本项目建安工程预算审核定案价为计费额计算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设计费结算价=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

4、整系数(1.0)(1-15%)(其中方案设计费占设计费总价的15%)70%(综合调整系数);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81945.10万元;2.4 工程地点:梅江区金山街道办蓝塘村;2.5 建设工期:合同总工期为660个日历天。其中各阶段工期如下: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65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80个日历天内完成0.00以下(含基坑和边坡支护)施工图设计, 19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2、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并经监理单位发出书面进场通知后,8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工程的土石方施工工作,214个日历天内完成0.00以下施工工作, 34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主

5、体结构封顶,66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6 承包方式: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总承包),固定总价包干。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由分别具备以下(1)、(2)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最多由2家企业组成,牵头人应为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1)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2)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项目总协调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6、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A证)。(三)项目负责人要求(1)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2)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总承包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担任过房屋建筑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岗位的项目管理工作。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

7、65号)、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精准施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采取若干暂行措施的通知(梅市建函202021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登记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

8、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3.3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施工现场,了解项目的地形位置,材料运输储存条件,掌握有关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因素和情况,并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以及自身的费用。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3.5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5.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

9、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5、招标文件获取、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递交投标文件5.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资料清单”)。招标文件及附件在各媒体发布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5.2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同时递交投标文件。5.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要求提交下列资料方能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0、5.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如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代表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5.3.2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在投标登记前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中其中一位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证件证书号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的信息一致,否则不接受投标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5.4未成功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的,将拒绝

11、接受其投标文件。6、办理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6.1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6月11日8时30分至 10时00分。6.2开标时间:2020年6月11日10时00分。6.3投标登记、接收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指定开标室,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递交投标文件。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同时

12、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招 标 人: 办公地点: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驻梅):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日期:2020年 5 月 22 日71附件一:投标登记申请表格式投标登记申请表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联合体所有成员共同盖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1招标人招标人: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1.1.2招标代理

13、机构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驻梅):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1.3项目名称1.1.4建设地点梅江区金山街道办蓝塘村1.1.5工程规模及内容拟建校舍总建筑面积169862平方米,其中:教学楼14711平方米,实训楼40774平方米,图书综合中心21687平方米,体育馆6084平方米,学生宿舍40103平方米,学生活动中心1220平方米,食堂6548平方米,学术交流中心6506平方米,培训学员宿舍5760平方米,地下室10901平方米,架空层及连廊15568平方米;运动区面积23561平方米,绿化及水体面积90000平方米,道路广场57388平方米;设置机动车停车位281泊,非机动车停车位3

14、694泊;配套实施公用工程及室外工程等。1.2.1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除省教育专项资金拨款50000万元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拨款解决。1.3.1招标范围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等内容;施工工作包括场地清表、土石方工程、相应建筑、安装工程等的施工和设备采购、试运行和验收服务等内容。1.3.2工期合同总工期为660个日历天。其中各阶段工期如下: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65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80个日历天内完成0.00以下(含基坑和边坡支护)施工图设计,19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2、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并经监理单

15、位发出书面进场通知后,8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工程的土石方施工工作,214个日历天内完成0.00以下施工工作,34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主体结构封顶,66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1.3.3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现行国家及地方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应达到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竣工验收合格。1.4.1企业资质及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要求1.4.2信誉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要求1.4.3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承包人须根据招标人及建设

16、单位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修建性详细规划、单体建筑方案设计、现状地形图、地质勘察报告等相关资料完成以下工作内容:1、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人防、装修、绿化水体景观、校园标识系统工程等);(2)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3)施工图纸(含人防设计、市政管线接驳设计、基坑和边坡支护设计,临时供电、供水)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4)红线范围内场地清表工程、土石方工程、软基处理、边坡支护地下室及桩基础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幕墙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建筑给水排水、通风与空调工程、防排烟工程、外线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变配电、强电、弱电)、

17、发电机工程(含机房环保设施)、消防工程、装修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充电桩采购与安装、标识标线设施工程(含架空层及路面车库车档、校园出入口道闸系统、交通标示、停车划线、楼宇和门牌标识等)、建筑节能工程、燃气工程、红线内市政道路工程、海绵城市、绿化水体景观工程、室外地下综合管线工程等;(5)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电梯、变压器、发电机、充电桩)采购、运输、装卸、保管以及设备的试验、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和备品配件、专用工具及相关的资料的提供及相关人员培训;(6)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

18、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和建设单位要求并交付建设单位接收使用;(7)在建设单位协助下办理建设工程相关检测、监测等手续。备注:招标人和建设单位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2、设计工作要求:(1)按国家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含人防设计、市政管线接驳设计、基坑和边坡支护设计,临时供电、供水)等设计工作;配合施工图审查,配合各项相关咨询工作,施工阶段的现场指导,优化设计变更及配合施工验收工作等。(2)承包人编制的施工图(含人防设计、市政管线接驳设计、基坑和边坡支护设计,

19、临时供电、供水)设计文件应当能满足发包人及建设单位的使用功能及质量要求,且不得出现二次设计、深化的情况。(3)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代表驻场并进行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等工作。(4)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及建设单位提出的优化设计的要求,不再另行增加设计费用;承包人编制的设计文件经由发包人及建设单位确认后方可实施。3、施工工作要求:(1)承包人应按工作进度要求,及时向发包人提供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时承包人应提供的相关资料。(2)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条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规定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生产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自觉接受和配合有关部门依

20、法实施监督检查。(3)承包人应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工作。(4)承包人在施工时应注意保护地下原有管线,如承包人未采取保护措施野蛮施工造成地下管线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5)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承包人对合同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承包人违反条例规定或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工期不予顺延。(6)承包人未按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时,应按照发包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管理单位提出的书面意见立即整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7)项目管理班子管理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21、厅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的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技术负责人变更与项目负责人变更条件等同。(8)承包人应按照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用工实名管理费用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标函【2018】106号)要求,做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用工实名制管理工作。(9)承包人须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梅市建字2018109号)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工作。(10)工程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前应按照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所列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提出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参考品牌进行申报,经发包人、承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后,方可采购施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4、概算编制要求:承包人须根据初步设计

22、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号)、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建标2015230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05号)、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以及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等进行概算编制。5、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要求:(1)承包人须根据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号)、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建标2015230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05号)、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

23、)以及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等编制工程量清单预算。(2)人工、材料、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按照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期间梅州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中已列的“梅州城区材料参考价格”中的不含税单价执行;梅州建设工程价格信息“梅州城区材料参考价格”中未列的材料价格由承包人根据经批准的设计文件、上述的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进行编制,最终价格以梅州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定为准。(3)工程量清单内容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16点“工程计价表格”的相关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封面、工程计价扉页、编制说明、工程计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计价表(含综合单价分析表)

24、、其他项目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等。(4)编制工程量清单预算时应提出主要材料设备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参考品牌。(5)承包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预算必须包含暂列金额,暂列金额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15%计取,最终按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6、概算、工程量清单预算送审要求:承包人应积极配合概算、工程量清单预算的送审、审核、批复或定案等工作,并应接受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的工程概算和梅州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工程量清单预算。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概算未能及时批复或预算未能及时定案而影响工程款支付及工程施工的,相应责任由承包人承担。7、 竣工图编制要求:承包人编制的竣工图应符合国家颁布的

25、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建设单位和结算审核单位的相关要求。8、 结算编制要求:承包人须根据经确认的竣工图、招标文件和合同相关结算条款、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号)、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建标2015230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05号)、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以及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等要求进行结算编制。9、结算送审要求:承包人应积极配合结算的送审、审核和定案等工作,并应接受梅州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结算。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结算未能及时定案而影响工程款支付的,相应责任由

26、承包人承担。1.4.4限额设计及限额施工要求根据发包人及建设单位的要求,承包人编制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应按照国家颁布的现行相关设计规范进行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在保证满足所有使用功能及质量要求的前提下,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1、所编制的工程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估算总投资,所编制的工程概算中的建安费不得超过经批准的估算的建安费。2、所编制工程量清单预算金额不得超过概算批复的建安费,其中每项单体工程预算金额不得超过概算批复中相应的单体工程造价。3、所编制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不得设置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如因承包人设计深度等原因造成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过程中出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和专业工

27、程暂估价的,承包人应接受梅州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核核定的价格,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在预算审核核定的暂估价范围内进行实施,最终定价不得超出暂估价。1.4.5赶工措施费R未计取赶工措施费,项目总工期为:660个日历天。计取赶工措施费,项目总工期为:528个日历天。本工程应计算赶工措施费,承包人编制的概算及工程量预算清单应当包含赶工措施费。如承包人原因未能在合同约定总工期内完成总承包任务的,结算时不予计取。赶工措施费=(1-)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0.3计算。其中 =0.8 。1.4.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

28、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责任,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招标公告中关于企业和人员的资格条件(联合体最多由2家企业组成,牵头人应为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1.5.1现场踏勘集中踏勘,集中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集中地点: / R自行踏勘。1.5.2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配合要求至开标时间止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的项目管理工作。1、 开标前,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施项目中担任管理工作但已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投标

29、文件中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变更批准文书(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变更的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和确认,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网上变更;担任项目其他管理岗位变更的应经发包人同意和确认)。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施项目中担任非项目负责人管理岗位的,若项目已经竣工应提供经监理单位、发包人确认的竣工证明。2、中标后项目管理班子的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中标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变更与项目负责人变更条件等同。中标后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办理变更的,应提供变更月份前在本单位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3、中标人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的通

30、知(粤建市函20172531号)的要求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录入手续,最迟在合同签订后第3天完成信息录入手续,自第4天起每延误 1天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0元。1.5.3工期奖罚1、按设计合同期(含阶段性工期)约定,由于承包人原因延误了各阶段设计资料及文件交付日期,每延误 1天,误期赔偿费为20000元。误期赔偿费累计不超过设计费结算价的 5 %。2、施工合同期(含阶段性工期)约定,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的,每延误1天,误期赔偿费为30000元,误期赔偿费累计不超过建安工程结算价的5%(一般为2%5%)且不超过 / 万元。3、误期赔偿费在设计费结算价、建

31、安工程结算价中扣除。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延误设计工期、施工工期超出相应合同工期达15天的,将违约情况在梅州市政府网站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栏目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6个月。1.5.4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1.5.5投标答疑1、方式:网上答疑。2、投标人质疑截止时间:2020年6月1日18:00时。3、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答疑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1.6.1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不允许R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不得分包;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确需要分包的,必须依法分包,并报建设单位、招标人、监理单位同意。分包金额要

32、求:按分包合同约定。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符合专业承包资质。1.6.2 偏离 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1.6.3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6.4投标文件份数及密封要求投标人须按下列规定封装投标文件【除电子文件(光盘)、银行保函原件外,其余资料须标明正本副本,副本可采用签名盖章后的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资格审查资料: 柒 份(正本壹份,副本陆份);投标函件及商务标书: 柒 份(正本壹份,副本陆份);技术标书: 柒

33、份(正本壹份,副本陆份);电子文件(光盘): 壹 份;银行保函原件(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提供): 壹 份; 投标人须将商务评审相应证明材料(其中合同须为完整合同)原件(按规定可在信息公开平台打印的证书使用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扫描,扫描内容要求清晰可辩,并制作成光盘,否则不予计分(如因投标人的光盘无法读取或录入信息模糊不清晰或错误录入引起的问题概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或因投标文件资料造假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密封要求:所有投标文件统一密封在一个封袋中,贴上封面。(按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格式),封口加盖投标人公章。1.7.1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为:819

34、45.10万元1.7.2 投标有效期 60 天(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7.3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保证数额: 伍拾万元整 (施工项目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勘察设计项目不得超过勘察设计估算费用的百分之二且最高不超过10万元)。提交方式(任选其一):R银行转账 R银行保函 1、银行转账提交时间为:2020年 6 月 9 日17: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银行:汇入账户: 汇入账号:缴款时在汇款用途栏填写标识符(职校EPC总承包),如无标识符或标识符未按规定填写作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

35、效投标保证金,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视作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用作抵扣银行退款手续费。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担保金。2、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将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原件与投标文件统一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共同递交。投标人采用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提交投标担保的,保函中须标明本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受益人为招标人,所提供的担保金额须满足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额要求,保函有效期须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如未在规定时间提交银行

36、保函或提供的保函不符合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投标担保,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视作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投标人退还银行保函原件。非中标候选人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前往招标人办公地点领取银行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领取时须单独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逾期未领取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领取保函,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中标资格,且向银行提交索赔意向书,没收其投标担保金。1.8.1是

37、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1.8.2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在须盖章或签字处由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专指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1.8.3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各投标人代表一般不得离开开标会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最迟应在开标当天上午 10 : 00 前到场递交投标文件,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不再接受其投标文件。注:如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代表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1.8.4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1.8.5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

38、0年6月11日10时00分(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1.9.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规定在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代表 6 人和招标人代表 1 人组成。1.9.2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名,该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原则上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最终以中标通知书为准。1.9.3候选中标方法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9、。1.10.1履约担保一、履约担保保证方式(任选其一):R银行保函 R银行转账 保证数额:为建安工程中标价的 5%(具体金额四舍五入,精确到“元”)。提交时限:合同签订后承包人申请支付第一笔款项前通过银行转账或提交银行出具的有效合同履约保函。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和资料归档并持缴交违约金回执(如有处罚)后,14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函原件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和资料归档并持缴交违约金回执(如有处罚)后,14日内归还。使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期限不得小于合同工期,在竣工验收前,因工期延误等原因保函到期的,承包方应再出具新的保函或提交足额履约保证金,否则暂停审批拨付工

40、程款,直至承包方出具有效保函或提交足额履约保证金。二、工资保证金担保工资保证金的缴交、管理工作具体按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梅市府办【2018】21 号)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梅州市水务局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梅州市银保监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采取银行保函及工资保证保险形式缴存工资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梅市建字【2019】58 号)要求执行。1.10.2质量保证金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本项目的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一般为6个月、12个月

41、或24个月)保证金额:建安工程结算价的 3 %,中标人已提供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的,则工程结算款支付时不再扣除质量保证金。返还时间: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的14天内应当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返还承包人。1.10.3付款方式1、设计费付款方式:(1)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完成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后,提交完整的支付申请资料,经有关审批程序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合同暂定价的30%。(2)设计施工图审查合格且工程量清单预算经梅州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核定案后,提交完整的支付申请资料,经有关审批程序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费结算价的80%。(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交完整的

42、支付申请资料,经有关审批程序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余款。2、建安工程费(含设备费用)付款方式:预付款:施工进场并经有关审批程序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建安工程合同暂定价的10%。预付款按应支付的每期进度款的20%比例扣回,扣完为止,且工程进度完成70%前须全部扣回预付款。预付款已包含建设单位应存入施工单位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款项(建安工程合同暂定价的2%),具体缴存方式在合同中约定。进度款:建安工程费按施工进度付款,具体为:(1)建安工程费按月进度付款,付款申请最低额度不少于建安工程费的1%,工程完工后累计最多付至建安工程费(不含暂列金额、暂估价)的80%;(2)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建

43、安工程费内实际完成工程造价(不含暂列金额、暂估价)的85%后暂不再付款;暂估价和暂列金额以合同暂定的金额为支付限额,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造价的65%支付;经发改部门批准增加部分或数额较大但未达到招标额度的,经建设单位和发包人召开协调会同意增加部分的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造价的65%支付(数额较大的,具体在补充合同中约定);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后,扣除质量保证金,其余款在1个月内付清。支付说明:承包人将“完成工程量清单”和“工程付款申请书”等相关的资料呈报监理单位、发包人和建设单位核实,并经有关审批程序审批后在10个工作日内直接支付工程款至承包人基本账户。3、其他说明:(1)中标人

44、应根据梅州市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梅市人社规【2019】1 号)要求办理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做好工人工资的拨付和管理工作。(2)为更好地做好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同时配合好发包人项目建设的工作要求,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向发包人提交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因自身原因逾期未办理导致施工合同无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时间签订的,视为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造成后果由中标人自行负责。(3)建安工程费=梅州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本工程预算造价中标降幅系数(建安工程中标价/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暂估价按

45、实际发生(暂估价最终定价不得超出相应的预算审核价中的暂定价),最终以梅州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定为准。1.11.1投标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的一切费用。1.11.2合同暂定价的组成本项目合同暂定价=设计合同暂定价+建安工程合同暂定价。1、设计合同暂定价本项目设计合同暂定价为1191.00万元。2、建安工程合同暂定价本项目暂以建安工程中标价为建安工程合同暂定价。1.11.3合同签订方式本招标文件应当作为招标人及建设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依据,文件中所有内容都属于合同专用条款部分的相应内容,双方不得违背,并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如联合体单位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1.11.4工程结算及价款调整一、设计费结算价1、设计费结算价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费标准的70%计算工程设计费,以梅州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本项目建安工程预算审核定案价为计费额计算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设计费结算价=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1-15%)(其中方案设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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