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工作管理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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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目 录1、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12、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改革方案73、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试行)164、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办公室工作职责225、职业技术学院就业与校企合作工作月报表236、湖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257、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办法(试行)318、关于进一步明确就业与校企合作工作人员分工及职能调整的通知389、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跟踪调查暂行规定4010、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暂行管理办法4411、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信息管理及就业数据统计上报制度4512、职业技术学院帮扶贫困生就业制度4713、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档案管理

2、制度5014、毕业生就业推荐流程图5215、职业技术学院各系就业工作制度5316、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制度5417、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职责5518、职业技术学院各系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职责5619、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5720、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岗位职责5921、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岗位职责6022、就业信息管理岗位职责6123、就业内勤岗位职责6224、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工作规范632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证明函6426、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意向就业登记表6527、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6628、职业技术学院待就业毕业生登记

3、表67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工作管理制度汇编(一)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为适应高职毕业生就业新形势、彻底转变就业观念,使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湘教学2012237号转发教育部关于积极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经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制定本办法:一、就业工作方针与原则1.以国家就业方针为依据,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开拓就业渠道,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保证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2.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要贯

4、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的方针,建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统一归口管理、以系部为主、院系两级结合,全院教职员工全员参与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3.毕业生就业实行的就业政策、收集需求信息、择优推荐等工作,坚持对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院负责的原则。4.毕业生就业率是衡量学院办学实力的重要指标,是影响招生报考人数的重要因素。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确保学院在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的前提下,不断提高毕业生就业率。5.鼓励全院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员工,广辟就业渠道,积极提供就业信息,对推荐毕业生就业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学院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二、就业工作职责分工(一)院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

5、1.负责制定年度就业工作计划及就业工作实施方案;2.负责全院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及生源信息的上报工作;3.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及咨询;4.负责毕业生基本情况的上网工作;5.负责收集和发布毕业生需求信息;6.负责毕业生的推荐工作;7.负责组织大规模的校内毕业生供需见面会;8.负责毕业生就业计划的上报工作;9.负责毕业生的派遣和报到证的办理工作;10.负责历届毕业生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二)各系部主要职责1.负责本系毕业生生源摸底调查,并及时向就业指导中心报送毕业生有关数据资料; 2.负责本系毕业生资格初步审查工作;3.负责本系毕业生就业思想教育工作;4.负责毕业生的鉴定工作;5.协助就业指导中心

6、组织本系毕业生参加供需见面会和平常的招聘活动;6.协助就业指导中心做好本系毕业生需求信息收集工作;7.负责本系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8.负责本系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办理工作;9.负责本系毕业生档案的整理工作;10.完成就业指导中心需系部协助完成的其他与毕业生就业相关的各项工作。(三)教职员工就业工作责任1、负责广泛收集,积极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推进学院就业工作,为毕业生落实就业岗位;2、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的教师负责本班学生就业率落实统计上报(此项工作职责延续到学生毕业后一年内);3、负责利用工作与上课的机会,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指导。(四)毕业生职责1.在校期间,操行表现合格,成绩达标,交清全部学费;

7、2.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学院统一安排,积极参与各种招聘活动;3.根据自身条件,客观务实地选择合适的单位和岗位并积极地适应社会、服务社会。4.自就业之日起,应负起一切法律和社会责任,就业后的一切行为均仅代表毕业生个人。三、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1.院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在学院的统一部署下,安排就业工作程序和时间进程。2.凡在校期间表现较好、成绩合格、不欠交学费,愿意由学院推荐就业的毕业生,须填写就业意向书,在征得家长同意后,学院予以推荐。3.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生,学院将优先推荐。获得学院及以上级别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的;参加学院及以上级别的各类

8、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且未受到学院任何行政纪律处分的;在校期间操行表现、学习成绩良好,且受到学院各种单项表彰的。4.院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毕业生的就业意向,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各种渠道有的放矢地收集各地用人单位的相关需求信息。5.院就业指导中心对收集的需求信息进行筛选,并对招聘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在确保信息真实和单位可靠的情况下将需求信息向毕业生公布。6.院就业指导中心公布招聘信息后,根据用人单位的招聘要求,应聘毕业生必须亲自参加由就业指导中心老师或用人单位负责人主持的面试。7.面试合格后,经学院系部、教务处、财务处、就业指导中心四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前往该单位就业。8.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学

9、院就业指导中心协助毕业生进行体检、办理未婚证等相关证件。9.提前离校就业毕业生的毕业考试考核办法按照教务处有关规定执行。四、关于推迟就业或不予推荐就业的规定1.在校期间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院行政处分且未撤消处分的。2.经学院组织面试合格,且被用人单位录用,无特殊情况而不去用人单位上岗的。3.考试成绩不合格的。4.无特殊原因学费未交清的。5.经学院多次推荐(三次以上含三次)仍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五、就业时间1.自毕业班最后一个学期开始到毕业离校都是毕业生就业推荐时间,在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毕业生学习的前提下,具体到系部分专业毕业生可以推荐就业的时间,由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和系部实际协商

10、而定。六、毕业生毕业离校前落实就业单位办理就业手续流程1.毕业生无论是通过就业指导中心、系部推荐就业,还是自主择业就业,都必须到就业指导中心填写毕业生就业登记表。2.凡未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又不知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停办该生一切就业手续(报送派遣计划、办理报到证等)。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成功后,签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4.毕业生根据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定,判断就业协议书中接收手续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一般情况下,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后,应经当地政府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同意并盖章方为有效。5.毕业生将签好的就业协议书送交就业指导中

11、心初审,就业指导中心对符合规定的协议书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将毕业生就业去向登记备案并收存一份就业协议书作为列入当年报送就业计划的依据。6.毕业生将已签定的就业协议书及时送交或挂号邮寄用人单位一份。7.就业指导中心依据毕业生签定的就业协议书,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报送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8.毕业生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七、毕业生毕业离校后择业期间内落实就业单位办理就业手续流程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成功后,签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毕业生根据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定,判断就业协议书中接收手续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一般情况下,毕业生与

12、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后,应经当地政府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同意并盖章方为有效。这里主要确认,通过签约后,用人单位能否解决毕业生的落户和档案管理问题。3.毕业生将签好的就业协议书送交就业指导中心初审,对符合规定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将毕业生就业去向登记备案,同时收存一份就业协议书作为列入当年报送就业计划的依据。4.毕业生将已签定的就业协议书及时送交或挂号邮寄用人单位一份。5.毕业生持已签定的就业协议书、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介绍信以及本人毕业证(均为原件)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地址:长沙市雨花亭新建西路13号)办理就业报到证。6.毕业生持学院保卫处迁移户口介绍信、就业报到证

13、以及本人毕业生证(均为原件)到市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原河西派出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迁移证。7.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以及本人毕业证(均为原件)到学院学生处办理档案转递手续。8.毕业生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八、关于填写和签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学院制定就业计划、教育厅打印就业报到证的重要依据。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订,省教育厅就业中心统一印制和编号,一人一号,一式四份,复印无效,不得转借,遗失不补。2.就业协议书的填写必须字迹工整、规范。内容要求真实、可靠,填写要详

14、细或用全称,统一用铅笔或黑色签字笔书写。3.毕业生在签定就业协议书前,应仔细阅读就业协议书上的各项条款内容,并严格执行条款规定。4.“备注”一栏用于填写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之间达成的补充条款,须在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可由用人单位填写)。5.用人单位如没有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需求信息登记鉴证号”,毕业生应提醒用人单位尽可能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如办理确有困难的,可报告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由学院统一到省就业中心办理。6.就业协议书的签定应按下列步骤进行:毕业生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用人单位填写基本情况,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签字并盖章;毕业生签署应聘意见并签字;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备注栏填写双方约

15、定的其他条款。所在系部对已签定的就业协议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并盖章。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列入就业计划。7.如仍有不明事项,可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咨询。九、就业期限及户口、档案管理1.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22号)文件规定,毕业生在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自毕业之日算起,一年内毕业生户口、档案管理由学校保管并帮助推荐就业。在此期间,毕业生在社会上因不良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满一年后,毕业生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其户口、档案转入其家庭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毕业就业指导机构管理,由当地毕业生就业

16、指导机构帮助推荐就业。满两年后,其户口、档案转入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委托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毕业生进入人才和劳动力市场自主择业。十、关于与毕业生就业相关的费用问题1.学院的年度就业经费统一由就业指导中心统筹管理。2.就业指导中心免费为毕业生提供的材料有:一份毕业生推荐表、一份毕业生就业登记表、一份就业指导服务手册。3.毕业生必须自费解决的项目有: 办理企业要求的专项体检费用、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工本费、办理边境通行证的费用、去用人单位就业的差旅费。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在办理毕业派遣手续时由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收取。(20元/生)4.学院为毕业生推荐就业单位是全免费的,

17、任何部门、个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和名义向毕业生收取任何费用。十一、其它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2.本规定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工作管理制度汇编(二)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改革方案为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推动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加快专业建设工作的开展,实现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思想。学院将采取毕业生就业工作二级管理模式。一、就业工作二级管理的目的、意义根据高校管理模式及许多高校实施毕业生就业工作二级管理的成功经验,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行院系二级管理更有利于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有利于在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

18、开展工作;有利于进行工学结合的教学改革;有利于促进课程体系改革和专业建设;有利于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技术能力强的优秀学生;有利于更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建立更多的“实习基地”和“就业基地”;有利于实现学院提出的“学生综合素质高、毕业生就业率高、社会满意度高”的战略目标。为建立和完善“入校时的定向教育、在校时的导向教育、毕业时的去向教育”就业“三向”教育体系打好基础。二、就业工作二级管理方案(一)、就业工作主要涉及方面:1、开拓就业市场,收集实时有效(适合学院专业层次)的用人单位招聘信息。2、根据要求走访知名国有、外资、合资、高速成长的民营企业等用人单位。核实招聘信息并进行供需对接洽谈。3、加

19、强校企合作,挖掘潜力,多方建立“实习基地”、“就业基地”,努力使学院与企业结成战略型、紧密型、伙伴型友好关系。4、维护巩固发展已有就业市场,为企业与学院、学生之间搭建高效的交流平台,切实起到“桥梁、互动、纽带、合作”作用。5、进行市场调研、分析和预测人才需求动向,为及时进行教改和专业建设提供参考信息和建议。6、处理企业来电、来函,接待来访企业,并向企业推介学院及推荐毕业生,采用“全面推介+对接洽谈”模式,真正实现校企交流的有效互动,达成校企人才供需双赢。7、加强与往届毕业生的联系,征求他们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及时协调、解决应届毕业生在双选就业中的问题8、做好用人单位的回访工作,搞好毕业生上岗就业

20、后的服务,做好毕业生的质量跟踪调查。9、组织邀请企业到校招聘,协助解决毕业生到有关区域、企业就业的求职指导工作。10、为毕业生提供全方位就业与创业教育指导服务工作。11、为用人单位提供毕业生综合素质拓展记录。12、开展就业调查研究工作。(二)、就业指导中心及各系部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职责描述项目就业指导中心职责系部职责1、就业常规规范管理1、制订和完善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度与细则,布置、检查和协调全院毕业生就业工作。2、定期召开院就业工作会议,及时通报就业信息,定期公布毕业生就业率、签约率等就业指标值。3、完善毕业生信息管理,指导各系做好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4、审查毕业生资格,汇总上报毕业生源

21、及向各地及企事业单位、人才市场区通报生源信息。5、参与学校教学计划改革、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制定等。6、负责毕业生派遣和派遣遗留问题(改派、缓派)的处理,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学生的离校工作。1、根据学院下达的就业工作目标,制订本系就业工作计划,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目标和任务的完成。2、定期召开系就业工作会议,及时统计分析各专业就业情况,随时掌握本系毕业生就业动态。3、负责本系毕业生生源审核和毕业生信息管理工作,按时上报毕业生信息及有关统计资料。4参与本系教学计划改革、专业设置、课程改革及招生计划制定等。5、负责审核毕业生推荐材料、就业协议及就业改派材料2、就业创业指导1、制订全院毕业生就业和创

22、业工作指导计划。2、组织专家或企业人士开展高层次的全院就业创业讲座。3、组织优秀就业、创业指导教师的培训和取证工作。4、组织参加上级部门组织有关就业、创业工作等各类活动。1、根据学院要求,制定本系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指导计划,通过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课、就业讲座、个别就业创业指导等多种方式对本系毕业生做好就业指导工作。2、做好本系毕业生的思想教育、政策宣传,组织填写毕业鉴定及相关个人材料。3、将班主任的就业指导工作纳入班主任考核内容。3、就业服务和市场建设1、根据全院毕业生情况,积极拓展就业市场,及时整理和发布就业需求信息。2、接待用人单位来校考察、招聘,主动寻求校企合作伙伴,努力建立一批就业

23、基地。3、组织举办院级毕业生就业双选会,帮助特殊困难毕业生就业。4、管理学院就业网,网站内容做到每两周至少更新一次。1、根据本系毕业生情况,结合专业建设,开发就业市场,及时发布就业需求信息。2、借助专业教师优势,努力建成一批本系就业基地。3、组织举办系级校内毕业生就业双选会,帮助特殊困难毕业生就业。4、做好企业的调研和回访工作。4、就业质量调研1、指导各系部开展有关就业情况的调研工作。2、汇总各系毕业生跟踪调查情况,每年出一份相关调查报告。3、做好我院毕业生比较集中的企业及与我院有长期用人合作关系企业的毕业生回访工作,并建立档案。4、做好典型学生的质量跟踪调查,建立优秀毕业生数据库。5、开展全

24、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研究1、负责本系近两年毕业生的质量跟踪调查,档案管理,每年出一份调查报告。2、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意见和要求。3、开展本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调查研究。(三)、就业经费使用办法:(详见附件一:职业技术学院就业经费管理规定(暂行)(四)、系部就业工作考核办法:(详见附件二:职业技术学院系部就业工作考核细则、附件三: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书)附件一:职业技术学院就业经费管理规定(暂行)附件二:职业技术学院系部就业工作考核细则附件三: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书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指导中心附件一:职业技术学院就业经费管理规定(暂行) 为保障就业经费的来源,提高使用效益,使我院毕业

25、生都能顺利就业,特制定本规定: 一、就业经费的来源: 1、根据国家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文件精神,提取学生所交学费的1%,做为日常就业经费。2、奖励经费(由院就业指导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奖励相关部门或个人为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费用)。3、为减轻毕业生负担,严格执行湘价费2004111号文件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对毕业班学生不准收取实习费、就业推荐费和其它类似性质的费用。二、就业经费划分及使用1、系(部)掌握部分占学院拨付的毕业生就业专项经费的40%,由主管就业工作的负责人掌握,并专款专用。使用范围:(1)开展就业指导活动;(2)举办系级校园招聘会;(3)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上报本系

26、(部)毕业生就业率数据。2、院就业指导中心掌握部分占学院拨付的毕业生就业专项经费的60%,并专款专用。使用范围:(1)、差旅费用(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会议、上报数据、考察用人单位、毕业生回访、调研);(2)、举办大中小型校园招聘活动;(3)、举办就业指导讲座;(4)、就业指导工作人员培训、考证等;(5)、就业网站建设及维护;(6)、办公文印费;(7)、创建毕业生就业基地。(二)奖励经费由院就业指导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报请主管院领导或院长审批同意,奖励相关部门或个人为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费用。三、就业经费的管理: 1、就业经费由学院全额拨款,由规财处独立建账,专款专用;2、院就业指导中心根据

27、工作需要做好经费预算,报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使用; 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办法与之不符的一律按本规定办理。 附件二:职业技术学院系部就业工作考核细则一、考核内容序号考核项目具体要求1就业机构保障(5分)在系部年度工作计划中,明确一名系部领导主管就业工作(1)成立由系部主任、书记任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辅导员、班主任等人员参加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责任制度(2)明确有一名工作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全系的就业指导工作(1)就业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帐目清楚(1)2就业常规规范(10分)按照学院就业工作计划,制定系部年度就业工作计划,并建立就业工作台帐。(1)建立

28、系部就业工作例会制度,并做好会议记录,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布置本系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全年不少于4次。本年度在有关报刊发表就业工作论文不少于一篇(2)配合招就处做好学生生源信息上报、就业计划编制等各项就业工作材料,作到及时、准确、无错漏(3)审核本系毕业生就业协议及就业改派材料,做到及时无疏漏(2)维护就业协议的严肃性,合理控制毕业生的违约行为,违约率控制在3%以内,对违约申请负责初审并签署明确意见(2)3就业创业指导(15分)系内开展的就业创业指导课,教学组织有序,全年全系每班不少于4课时(4)每学年举办面向全系的有关就业的专题讲座、报告总数不少于4次,并做好记录(2)有序组织毕业生参加学

29、院举办的有关就业的活动(2)接受学生咨询,无回避、推诿等不负责任的现象(2)指导本系毕业生做好自荐材料,填写毕业生推荐表和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2)班主任就业指导纳入系部班主任考核细则,并有工作检查和记录(3)4就业市场建设(10分)鼓励专业教师参加行业组织的活动,与用人单位保持密切联系,拓宽就业渠道,全年至少新建一个实习和就业基地,有材料或数据为证。(2)系内有固定地点及时发布就业信息,有相对固定的场所用于招聘(1)全年至少组织一次系内毕业生双选会,到场用人单位数量不少于系部专业数(3)做好企业的调研和走访工作,每年走访企业数量不少于本系专业数,并有调研走访报告(3)建立用人单位资料信息库

30、,定期向用人单位征集就业需求信息并汇总到学校(1)5就业质量调研(10分)掌握毕业生思想状况,对本系近两年毕业生进行质量跟踪调查并建档(3)撰写年度就业质量或毕业生质量或本专业毕业生社会需求调研报告(3)对于本系毕业生在同一企业就业人数达15人以上,上岗就业三个月内至少回访一次;每年回访有本系毕业生的就业单位数量不少于本系专业数,做好回访记录(3)收集用人单位的反馈信息并建档,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1)6工作效果(合格为70分,超出不限)初次就业率80%(15)(每高或低一个百分点加或减0.5分)灵活就率45%(20)(每高或低一个百分点加或减1分)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到95%(20)(每高或低

31、一个百分点加或减1分)由本系推荐就业的毕业生占当年本系毕业生总数的比例50%(15)(每高或低一个百分点加或减1分)违约率5奖励项目由本系推荐就业的外系毕业生,根据就业人数的多少酬情给予奖励。二、考核办法(一)年底各系进行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二)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12月底对各系进行考核打分。 三、奖惩办法(一)考核结果与各系招生计划挂钩,对就业率低于85%的专业招生进行控制;就业率低于60%的专业暂停招生。(二)依考核结果评出院年度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若干名,进行表彰(三)考核结果与部门年度考核目标和评优挂钩。附件三: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书为提高我院毕业生就业率,根据学院毕业

32、生就业工作的有关规定和二级管理的工作要求,学院与 签订如下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一、建立就业机构,充实工作人员将就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系主任、书记、教研室主任、辅导员、班主任等人员参加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系部就业指导工作人员。二、加强就业指导1、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布置本系毕业生就业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2、领导小组成员掌握就业政策,熟悉就业工作程序。3、就业指导课教学组织有序、效果好,本年度在有关报刊发表就业工作论文不少于一篇。4、每学年举办专题讲座、报告不少于4次。5、有序组织毕业生参加学院举办的各类就业活动。6、耐心细致地接受学生咨询,无回避、推诿等不负责现象。三、

33、开拓就业市场7、经常参加行业组织的活动,与用人单位保持密切联系,积极拓宽就业空间和渠道,全年至少新建一个实习或就业基地。8、组织毕业生参加各类招聘活动。9、与招聘单位建立友好关系,积极负责地推荐本系毕业生。四、掌握毕业生信息和就业信息10、随时掌握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情况,做好近两年毕业生跟踪调查、社会需求调查、就业指导工作成效调查反馈等迎评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11、建立就业信息网络,畅通信息渠道。12、建立用人单位资料信息库。13、为用人单位提供本系毕业生素质拓展信息。五、加强就业管理14、指导毕业生做好自荐材料。15、指导毕业生填写毕业生推荐表、毕业生登记表,客观负责给毕业生写好鉴定评语。1

34、6、配合学工处做好毕业生生源信息上报,就业计划编制工作,做到及时、准确、无错漏。17、妥善保管毕业生就业协议,无丢失、无损坏。18、维护就业协议的严肃性,合理控制毕业生的违约行为,对违约申请负责初审并明确意见。六、确保就业工作效果19、 年毕业生就业率达_95%_以上(灵活就业率低于10%)。20、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80%以上。(每年8月30日前)学院领导: 系负责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工作管理制度汇编(三)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 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是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毕业生就业、满足企业人才需求,提高学校办学实力的重要途径。为

35、创新高职人才培养模式,建立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加快校企合作建设,促进教学、科研水平、师资队伍质量全面提升,带动招生、就业良性循环,适应学校发展,保证学校的切身利益,现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校及各系部在就业、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实践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服务、社会培训、文化建设等环节或领域开展的合作(以下简称校企合作)。第三条 机构 学校成立校企合作办公室,各系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校企合作办公室将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组织管理,制定校企合作计划,指导校企合作各个环节的工作,协调解决各种问题,保证校企合作工作的正常运转。主要职责是:(一

36、)制订校企合作各项管理制度。做好校企合作的合同管理、成果管理、以及重大项目的运作及管理;做好统计、总结等工作,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做好对各系部校企合作工作的考核、评价,检查履约实施情况;完善院内校企合作工作的运行与管理体系。(二)提出学校重点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合作项目建设的建议,提供院长决策。督促对重点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合作项目开展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适时为其提供各项服务。(三)组织和督促各系部校企合作工作的开展、做好校企合作的协调和协作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各种校企合作先进经验。(四)重点抓好学校与大企业及企业群的合作工作。(五)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模式,做好院院外实训基地建设工作;

37、工学交替的学校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工作。(六)做好校企合作有关的各类文书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积累、立卷和归档工作。(七)管理校企合作中的各项经费,扩大校企合作的影响力,加快校企合作向广度与深度发展。(八)负责校企合作中的其它事项。各系部在开展校企合作工作中的职责是:(一)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模式,做好产学结合、工学交替、产教结合的学校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工作。(二)加快校企合作向广度与深度发展,促进教学、科研水平、师资队伍质量全面提升,不断提高就业的签约率与对口率。 (三)负责本院系的校企合作项目的联系、申报、运作、管理、成果的统计、总结、推广等工作,并形成文字材料,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自

38、觉接受校企合作办公室对校企合作项目的年度效益评价。(四)提出本单位重点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培训基地、合作项目方案,供学校决策,并按照学校校企合作办公室提供的校企合作协议版式,起草校企合作协议,协议签署后及时交校企合作办公室备案登记(五)负责本单位在开展校企合作中的经验总结、交流,自觉接受校企合作办公室在本单位开展校企合作中的协调、指导与监督。(六)负责本单位在校企合作项目实施期间,学校资产的保值增值。明确学校资产的权属,明列仪器设备清单。属合作企业承诺或书面约定赠予学校的仪器设备,及时办理入帐手续。(七)负责本单位校企合作中的各项经费管理,各项收入及时上交财务处,其费用支出、收入以及对外服务收入

39、中学校的收益部分等,严格按财务规定执行。各项合作应产生收益,即各办学单位至少应做到管理费用的收支平衡。第二章 合 作第四条 原则 校企合作应坚持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原则;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原则;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 第五条 目标 校企合作的目标是:适应地方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实施多元化办学模式;优化学校专业设置;提高学生岗位适应能力和就业能力;满足毕业生顶岗实习需要;实施企业在岗人员培训,提高学校开展社会培训的服务能力;建立适应企业需要的招生就业渠道。第六条 条件(一)合作企业的基本条件校企合作的企业一般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较好的

40、业绩,具有较高的合作诚信度。(二)合作项目的基本条件促进教学、科研水平、师资队伍质量全面提升,带动招生、就业良性循环,适应学校发展需要。(三)不宜引进的校企合作项目范围1拟引进的校企合作项目中含有国家或行业协会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工艺、技术;2单纯进行商业性生产经营;3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情形。第七条 模式(一)工学交替模式。企业因用工需求,向学校发出用人订单,并与学校密切合作,校企共同规划与实施的职业准备教育。其方式为学生在学校上理论课,在合作企业接受工作技能训练,按双方共同制订的教学计划实施交替。(二)“订单”合作模式。招生前与企业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录取时与学生、家长签订委培用工协议

41、,录取时与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挂钩,实现招生、实习、就业联体同步。校企双方共同制订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实训标准;学生的基础理论课由学校为主完成,专业课由企业为主负责完成,学生的院内实训环节企业参与指导,学生的生产实习、顶岗实习在企业完成,学校派人参与管理。毕业后即参加工作实现就业,达到企业人才需求目标。(三)教学见习模式。学生通过一定的在校专业理论学习后,为了解合作单位的产品、生产工艺和经营理念及管理制度,提前接受企业文化、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教育,培养学生强烈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到合作企业对企业工作程序及生产、操作流程等进行现场观摩与学习;并安排学生实地参与相关工作、亲自动手制作产品、参与产品管

42、理,较为系统地掌握岗位工作知识,有效增强协作意识、就业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四)顶岗实践模式。顶岗实践也称“2+1”教学模式,即学生前二年在校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后,采用学校推荐与学生自荐的形式,到用人单位进行为期一年的顶岗实习。学校和用人单位共同参与管理,合作教育培养,使学生成为用人单位所需要的合格技术人才。(五)产学研合作模式。发挥学校专业师资优势,加强校企合作科研开发,帮助中小型企业解决相关的科研难题,利用专业优势办产业,办好产业促进专业发展,使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帮助中小型企业走健康发展之路。(六)共建实训基地模式。学校根据专业设置和实习教学需求,本着“优势互补,互

43、惠互利”的原则与有发展前景又有合作意向的企业共建实训基地。这些基地不仅可成为师生接触社会、了解企业的重要阵地,学校还可以利用基地的条件培养学生职业素质、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增加专业教师接触专业实践的机会,促进专业教师技能提高;企业也可以从实训学生中优先选拔人才,满足企业日益增长的用工需求,达到“双赢”的效果。共建实训基地可以在校内,也可以在校外。(七)共建园区模式。充分利用好学校“产学研园区”建设的有利时机,促进学校产、学、研工作的有力开展。按照园区建设的“先进性、系统性、持续性”原则,积极引导符合学校专业发展的企事业单位和团体,来“园区”投资建立生产性实训基地、研究院所。对提升学校办学实力,

44、提高教师科研实践能力,实现产、学结合有重大影响的“入园”项目,学校将在资金、场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八)合作建立职工培训基地。根据各企业职工培训特点及不同培训方向或培训教学的需要,与相关企业合作建立各种形式的职工培训基地,职工培训基地的地点可以在企业也可以在学校。第八条 审批 一般性合作项目的审批分别由各系部自行负责,各系部在签署合作协议前,要对合作企业的信誉与实力做详细调研;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承诺超过学校规定的条件。校企合作协议签署生效之后需将一份协议原件报校企合作办公室备案存档。学校对校企合作中的重大项目实行立项、审查、批准制度。重大项目是指占用学校资源范围广、数量

45、大,或者学校投入(含运行成本)大于5万元人民币(含5万元)的项目。重大项目的审批程序如下:(一)立项拟开展重大校企合作项目的各系部需向校企合作办公室申请,办理立项手续。(二)审查由校企合作办公室对重大校企合作项目进行初审,主要审查校企合作项目总体情况,校企合作项目合作企业资质,评价本院教师项目参与度,对实践教学的促进作用,是否符合实践教学需求,评价学生实践教学参与度,审查占有资源总量和成本的合理性,并提出具体意见,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查,同时视项目情况还可以召开专项论证会。(三)批准重大校企合作项目经审查,提交院有关会议审定通过后,由院长代表学校签署后方有效。第九条 形式 各系部应在探索校企合作新

46、型办学模式的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合作。在坚持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原则基础上,学校和企业共同制定教学指导方案,共同培养高技能人才。合作中企业专家作为兼职教师到校兼课;学校教师定期到企业顶岗进修,了解新技术、新工艺,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经验,双方共同评价教学效果。其合作可延伸到共同开展企业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以及学校教学项目研究等领域;企业可向学校提供实习设备和原材料,改善学校实训条件;学校可以为企业加工产品,实行产教结合。 在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原则基础上,为保证培养的高技能人才适应企业需求,学校可选择设备先进、技术力量较强的企业作为学生进行生产实践的实习基地,使学生就业前了解企业文化、熟悉企业的运营环境和节奏,提高岗位适应能力。在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学校与企业签订订单培养协议,按照企业人力资源配置计划和技术要求,对学生实施量身定制培养。实施订单培养的班级可以采取冠名制等管理形式。同时,学校可以受企业委托招收在职职工,业余时间授课,通过学分制管理完成学历教育的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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