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章 建筑行业与电气设计相关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3 建筑条文: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 的 3.6.6 条3.6.6 柴油电站的贮油间应符合下列规定:2 贮油间应设置向外开启的防火门,其地面应低于与其相连接的房间(或走道) 地面 150200mm 或设门槛;3 严禁柴油机排烟管、通风管、电线、电缆等穿过贮油间。7 电气条文: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 的 7.2.9 条7.2.9 防空地下室内安装的变压器、断路器、电容器等高、低压电器设备, 应采 用无油、防潮设备。条文: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
2、05 的 7.2.10 条7.2.10 内部电源的发电机组应采用柴油发电机组, 严禁采用汽油发电机组。条文: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 的 7.2.11 条7.2.11 下列工程应在工程内部设置柴油电站:1 中心医院、急救医院;2 救护站、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等防空地下室, 建筑面积 之和大于 5000m2。条文: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 的 7.3.4 条7.3.4 防空地下室内的各种动力配电箱、照明箱、控制箱,不得在外墙、临空墙、 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上嵌墙暗装。若必须设置时,应采取挂墙式明装。条文: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
3、B 50038-2005 的 7.6.6 条7.6.6 保护线(PE)上,严禁设置开关或熔断器。178冷库设计规范GB 50072-20107 电气条文:冷库设计规范GB 50072-2010 的 7.3.8 条7.3.8 穿过冷间保温层的电气线路应相对集中敷设,且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和 防止产生冷桥的措施。179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8 建筑设备条文: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 的 8.1.3 条8.1.3 住宅应设置照明供电系统。条文: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 的 8.1.4 条8.1.4 住宅计量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4 设有供电系统时,应设置
4、分户电能表。条文: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 的 8.1.7 条8.1.7 下列设施不应设置在住宅套内,应设置在共用空间内:1 公共功能的管道, 包括给水总立管、消防立管、雨水立管、采暖(空调) 供回 水总立管和配电和弱电干线(管)等,设置在开敞式阳台的雨水立管除外;2 公共的管道阀门、电气设备和用于总体调节和检修的部件,户内排水立管检修 口除外;3 采暖管沟和电缆沟的检查孔。条文: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 的 8.3.2 条8.3.2 电力充足和供电政策支持,或建筑所在地无法利用其他形式的能源外,严 寒和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的住宅不应设计直接电热作为室内采暖主体热
5、源。条文: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 的 8.7.3 条8.7.3 每套住宅应设置户配电箱,其电源总开关装置应采用可同时断开相线和 中性线的开关电器。条文: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 的 8.7.4 条8.7.4 套内安装在 180m 及以下的插座均应采用安全型插座。条文: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 的 8.7.5 条8.7.5 共用部位应设置人工照明, 应采用高效节能的照明装置和节能控制措施。 当应急照明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时,必须采取消防时应急点亮的措施。条文: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 的 8.7.9 条8.7.9 当发生火警时,疏散通道上和出
6、入口处的门禁应能集中解锁或能从内部 手动解锁。180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4 场地和总平面条文: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 的 4.1.8 条4.1.8 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学校校园 ;当在学 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181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 50225-20059 电气条文: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 50225-2005 的 9.1.10 条9.1.10 电力系统电源和柴油发电机组严禁并列运行。条文: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 50225-2005 的 9.2.2 条9.2.2 人防工程内部安装的
7、变压器、断路器、电容器等高压电气设备, 应采用防 潮性能好的无油设备。条文: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 50225-2005 的 9.3.1 条9.3.1 内部电源的发电机组应采用柴油发电机组,严禁采用汽油发电机组。内部 电源的蓄电池组不得采用非封闭的蓄电池组。条文: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 50225-2005 的 9.3.2 条9.3.2 下列工程应在工程内部设置柴油发电机组:1 指挥工程;2 一、二等医疗救护工程;3 建筑面积大于 5000m3 的其他各类人防工程条文: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 50225-2005 的 9.3.10 条9.3.10 柴油发电机组实际输出功率必须根据海拔高度
8、、进气阻力、排烟阻力、 长期经济运行等因素进行修正。条文: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 50225-2005 的 9.4.8 条9.4.8 采用电缆桥架敷设电缆时,电缆桥架严禁直接穿过围护结构、防护密闭 墙、密闭墙等。条文: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 50225-2005 的 9.5.3 条9.5.3 平时应急照明的负荷等级应为一级。条文: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 50225-2005 的 9.5.8 条9.5.8 从防护区引到非防护区的照明回路,应在最外一道防护密闭门内侧、临战 封堵处内侧, 单独设置短路保护装置或单独设置照明回路。条文: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 50225-2005 的 9.7.
9、6 条9.7.6 保护线(PE)上,严禁设置开关或熔断器。182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GB 50226-20075 站房设计条文: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GB 50226-2007 的 5.2.4 条5.2.4 进站集散厅内应设置问询、邮政、 电信等服务设施。条文: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GB 50226-2007 的 5.2.5 条5.2.5 大型及以上站的出站集散厅内应设置电信、 厕所等服务设施。6 站场客运建筑条文: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GB 50226-2007 的 6.4.5 条6.4.5 旅客进站检票口和出站口必须具备安全疏散功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
10、016 的有关规定。7 消防与疏散条文: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GB 50226-2007 的 7.1.6 条7.1.6 旅客车站消防安全标志和站房内采用的装修材料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 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的有关规定。8 建筑设备条文: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GB 50226-2007 的 8.3.2 条8.3.2 旅客车站主要场所的照明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 的有关规定外, 尚应符合下列要求:5 旅客站台所采用的光源不应与站内的黄色信号灯的颜色相混。条文: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GB 50226-200
11、7 的 8.3.4 条8.3.4 旅害车站疏散和安全照明应有自动投入使用的功能,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候车区(室)、售票厅(室)、集散厅应设疏散和安全照明 ;重要的设备房间应 设安全照明。2 备出入口、楼梯、走道、天桥、地道应设疏散照明。18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 50333-201311 电气条文: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 50333-2013 的 11.1.3 条11.1.3 有生命支持电气设备的洁净手术室必须设置应急电源。自动恢复供电时 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生命支持电气设备应能实现在线切换。2 非治疗场所和设备应小于等于 15s。3 应急电源工作时间不应小于 3
12、0min。条文: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 50333-2013 的 11.1.6 条11.1.6 心脏外科手术室用电系统必须设置隔离变压器。184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 50346-20117 电气条文: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 50346-2011 的 7.1.2 条7.1.2 BSL-3 实验室和 ABSL-3 申的 a 类和 bl 类实验室应按一级负荷供电,当 按一级负荷供电有困难时,应采用一个独立供电电源, 且特别重要负荷应设置应 急电源 ;应急电源采用不间断电源的方式时,不间断电源的供电时间不应小于 30min;应急电源采用不间断电源加自备发电机的方式时,不间断电
13、源应能确保 自备发电设备启动前的电力供应。条文: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 50346-2011 的 7.1.3 条7.1.3 ABSL-3 中的 b2 类实验室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必须按一级负荷供电, 特别重要负荷应同时设置不间断电源和自备发电设备作为应急电源,不间断电 源应能确保自备发电设备启动前的电力供应。条文: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 50346-2011 的 7.3.3 条7.3.3 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自控系统报警信号应分为重要参数报警和一 般参数报警。重要参数报警应为声光报警和显示报警,一般参数报警应为显示报 警。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在主实验室内设置紧急报警按
14、钮。条文: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 50346-2011 的 7.4.3 条7.4.3 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在互锁门附近设置紧急手动解除互锁开关。 中控系统应具有解除所有门或指定门互锁的功能。185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8 设备条文: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的 8.1.3 条8.1.3 住宅应设照明供电系统条文: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的 8.1.4 条8.1.4 住宅的给水总立管、雨水立管、消防立管、采暖供回水总立管和电气、电 信干线(管),不应布置在套内。公共功能的阀门、电气设备和用于总体调节和检 修的部件,应设在共用部位。条文:
15、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的 8.1.5 条8.1.5 住宅的水表、电能表、热量表和燃气表的设置应便于管理。条文: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的 8.3.1 条8.3.1 集中采暖系统应采取分室(户)温度调节措施,并应设置分户(单元)计量 装置或预留安装计量装置的位置。条文: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的 8.3.5 条8.3.5 除电力充足和供电政策支持外,严寒地区和寒冷地区的住宅内不应采用 直接电热采暖。条文: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的 8.5.1 条8.5.1 电气线路的选材、配线应与住宅的用电负荷相适应,并应符合安全和防火 要求。条
16、文: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的 8.5.2 条8.5.2 住宅供配电应采取措施防止因接地故障等引起的火灾。条文: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的 8.5.3 条8.5.3 当应急照明在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时,必须采取应急时自动点亮的措 施。条文: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的 8.5.4 条8.5.4 每套住宅应设置电源总断路器,总断路器应采用可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 线的开关电器。186条文: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的 8.5.5 条8.5.5 住宅套内的电源插座与照明,应分路配电。安装在 l.8m 及以下的插座均 应采用安全型插座。条文:住
17、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的 8.5.6 条8.5.6 住宅应根据防雷分类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条文: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的 8.5.7 条8.5.7 住宅配电系统的接地方式应可靠, 并应进行总等电位联结。条文: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的 8.5.8 条8.5.8 防雷接地应与交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等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接地装 置应优先利用住宅建筑的自然接地体,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按接人设备 中要求的最小值确定。9 防火与疏散条文: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的 9.4.3 条9.4.3 住宅建筑中竖井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3 电
18、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性材料或防 火封堵材料封堵 ;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 其空隙应采用 防火封堵材料封堵。条文: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的 9.7.1 条9.7.1 10 层及 10 层以上住宅建筑的消防供电不应低于二级负荷要求。条文: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的 9.7.2 条9.7.2 35 层及 35 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条文: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的 9.7.3 条9.7.3 10 层及 10 层以上住宅建筑的楼梯间、电梯间及其前室应设置应急照明。10 节能条文:住
19、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的 10.1.4 条10.1.4 住宅公共部位的照明应采用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和节能控制措施。187条文: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的 10.1.5 条10.1.5 住宅内使用的电梯、水泵、风机等设备应采取节电措施。188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GB 50447-20087 电气自控条文: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GB 50447-2008 的 7.3.3 条7.3.3 当出现紧急情况时,所有设置互锁功能的门应处于可开启状态。条文: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GB 50447-2008 的 7.3.7 条7.3.7 空气调节系统的电加热器应与送风机连
20、锁,并应设无风断电、超温断电保 护及报警装置。条文: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GB 50447-2008 的 7.3.8 条7.3.8 电加热器的金属风管应接地。电加热器前后各 800mm 的范围内的风管和穿 过设有火源等容易起火的的部位和保温材料,必须采用不燃材料。8 消防条文: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GB 50447-2008 的 8.0.6 条8.0.6 屏障环境设施应设置火灾事故照明。屏障环境设施的疏散走道和疏散门, 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当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采用蓄电池作为备 用电源时,蓄电池的连续供电时间应不少于 20min。189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 50797-2012
21、3 基本规定条文: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 50797-2012 的 3.0.6 条3.0.6 建筑物上安装的光伏发电系统,不得降低相邻建筑物的日照标准。条文: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 50797-2012 的 3.0.7 条3.0.7 在既有建筑物上增设光伏发电系统,必须进行建筑物结构和电气的安全 复核, 并应满足建筑结构及电气的安全性要求。14 消防条文: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 50797-2012 的 14.1.6 条14.1.6 设置带油电气设备的建(构)筑物与贴邻或靠近建(构)筑物的其他建(构) 筑物之间必须设置防火墙。条文: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 50797-2012 的 14.2.4
22、 条14.2.4 35kV 以上屋内配电装置必须安装在有不燃烧实体墙的间隔内,不燃烧 实体墙的高度严禁低于配电装置中带油设备的高度。总油量超过 100kg 的屋内 油浸变压器必须设置单独的变压器室,并设置灭火设施。190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筑技术规范GB 50881-20137 通风空调条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筑技术规范GB 50881-2013 的 7.3.6 条7.3.6 房间有严格正负压控制要求的空调通风系统,应设置通风系统启停次序 的连锁控制装置。9 防火与疏散条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筑技术规范GB 50881-2013 的 9.0.10 条9.0.10 实验区域内走廊及出口应设置疏散指
23、示标志和应急照明。191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 51039-20148 电气条文: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 51039-2014 的 8.1.3 条8.1.3 医疗用房内严禁采用 TN-C 接地系统。条文: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 51039-2014 的 8.3.5 条8.3.5 除本规范第 8.3.3 条第 2 款所列的电气回路外,在 2 类医疗场所中维持 患者生命、外科手术和其他位于患者区域范围内的电气装置和供电的回路, 均 应采用医用 IT 系统。当采用医用 IT 系统时, 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多个功能相同的毗邻房间, 应至少安装 1 个独立的医用 IT 系统。 2 医用 IT 系
24、统必须配置绝缘监视器,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交流内阻应大于或等于 100k;2) 测试电压不应大于直流 25V;3) 在任何故障条件下, 测试电流峰值不应大于 lmA;4) 当电阻减少到 50k时应发出信号, 并备有试验设施。3 每一个医用 IT 系统, 应设置显示工作状态的信号灯和声光警报装置。声光警 报装置应安装在便于永久性监视的场所。4 隔离变压器应设置过负荷和高温的监控。条文: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 51039-2014 的 8.6.7 条8.6.7 X 线诊断室、加速器治疗室、核医学扫描室、 照相机室和手术室等用 房, 应设防止误入的红色信号灯, 红色信号灯电源应与机组连通。192
25、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25-20106 防火设计条文: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25-2010 的 6.0.5 条6.0.5 特级、甲级档案馆和属于一类高层的乙级档案馆建筑均应设置火灾自动 报警系统。其他乙级档案馆的档案库、服务器机房、缩微用房、音像技术用房、 空调机房等房间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7 建筑设备条文: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25-2010 的 7.3.2 条7.3.2 特级档案馆应设自备电源。193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167 建筑设备条文: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16 的 7.3.4 条7.3.4 供中小学使用的宿舍, 必须采用安全型电源插座。19
26、4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20147 建筑设备条文: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2014 的 7.3.14 条7.3.14 对于大型和中型商店建筑的营业厅,线缆的绝缘和护套应采用低烟低毒 阻燃型。条文: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2014 的 7.3.16 条7.3.16 对于大型和中型商店建筑的营业厅, 除消防设备及应急照明外,配电干 线回路应设置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195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 57-20168 防火设计条文: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 57-2016 的 8.2.2 条8.2.2 观众厅出口门疏散外门及后台疏散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4 宜采用自动门闩,门洞上方应
27、设疏散指示标志。10 建筑设备条文: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 57-2016 的 10.3.13 条10.3.13 剧场的观众厅、台仓、排练厅、疏散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疏散 通道、消防电梯间及前室、合用前室等,应设应急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1 除应设置疏散走道照明外, 还应在各安全出口处和疏散走道, 分别设置安全出 口标志和疏散走道指示标志。2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 30mino196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58-20083 基地和总平面条文: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58-2008 的 3.2.7 条3.2.7 综合建筑内设置的电影院应设置在
28、独立的竖向交通附近,并应有人员集 散空间;应有单独出入口通向室外, 并应设置明显标识。4 建筑设计条文: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58-2008 的 4.6.1 条4.6.1 室内装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不得妨碍 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防火设计条文: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58-2008 的 6.1.12 条6.1.12 电影院通凤和空气调节系统的送、回风总管及穿越防火分区的送回风管 道在防火墙两侧应设防火阀;风管、消声设备及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条文: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58-2008 的 6.2.2 条6.2.2 观众厅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在紧
29、靠门口 1.40m 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疏散门应为自动推闩式外开门,严禁采用推拉门、卷帘门、折叠门、转门等。7 建筑设备条文: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58-2008 的 7.3.4 条7.3.4 乙级及乙级以上电影院应设踏 8 步灯或座位排号灯, 其供电电压应为不 大于 36V 的安全电压。197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2-20146 建筑设备条文: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2-2014 的 4.1.10 条4.1.10 旅馆建筑的卫生间、盥洗室、浴室不应设在变配电室等有严格防潮要求 用房的直接上层。198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6-20154 基本规定条文: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30、 66-2015 的 4.1.5 条4.1.5 博物馆建筑的藏品保存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3 藏品保存场所的室内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线穿越。199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 67-20064 建筑设计条文: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 67-2006 的 4.5.8 条4.5.8 办公建筑中的变配电所应避免与有酸、碱、粉尘、蒸汽、积水、噪声严重 的场所毗邻,并不应直接设在有爆炸危险环境的正上方或正下方, 也不应直接设 在厕所、浴室等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200展览建筑设计规范JGJ 218-20105 防火设计条文:展览建筑设计规范JGJ 218-2010 的 5.2.8 条5.2.8 展览建筑内的燃油或燃
31、气锅炉房、油浸电力变压器室、充有可燃油的高压 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等不应布置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 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隔墙和 1.50h 的楼板进行分隔, 隔墙上的门应采 用甲级防火门。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 450-201820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20193 给水条文: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2019 的 3.10.15 条3.10.15 使用臭氧消毒时,臭氧应采用负压方式投加在过滤器之后的循环水管 道上, 并应采用与循环水泵联锁的全自动控制投加系统。严禁将氯消毒剂直接 注入游泳池。6 热水及饮用供水条文: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2019 的 6.5.6 条6.5.6 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必须带有保证使用安全的装置。严禁在浴室内安 装直接排气式燃气热水器等在使用空间内积聚有害气体的加热设备。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