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新建工程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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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新建工程 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标段编号:E3203010319003629001001 招 标 人:新沂市经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沂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编制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2020 年 06 月 19 日 目目 录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1.招标条件.3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 3.投标人资格要求.3 4.招标文件的获取.4 5.投标截止时间.5 6.资格审查.5 7.评标方法.6 8.发布公告的媒介.6 9.联系方式.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 投标人须知.1 1 总则.1 2 招标文件.3 3 投标文件.4 4

2、 投标.6 5 开标.7 6 评标.8 7 合同授予.9 8 纪律和监督.10 9 解释权.11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1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12 评标办法前附表.12 1.评标方法.15 2.评审标准.15 3.评标程序.15 附件 A.18 附件 B.1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0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21 第六章 图 纸.26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26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26 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新建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新建工程 已由 新沂市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以

3、新经开核20201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沂市经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新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新沂市经济开发区,西起新疆路,东至圣戈班厂区;2.1.2 建设规模: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新建工程,道路全长约 1600 米,红线宽度 35 米,项目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雨污水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2.1.3 合同估算价:约 2730 万元

4、;2.1.4 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 年 08 月,竣工日期:2020 年 11 月 2.1.5 其他:本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招标公告为第 1 标段。2.2 招标范围: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新建工程,道路全长约 1600 米,红线宽度 35 米,项目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雨污水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3.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

5、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6、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1)自 2018 年 06 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2)自 2019 年 06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

7、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自 2020 年 03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 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6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3.7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且等级为 B 级及以上。(a.企业信用报告为经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b.经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8、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信息请查阅“新沂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 37 号经济发展局信用办)。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3.83.8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0182323 号。号。4.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4.1 按照苏政发2017151 号文件规定,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4.2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

9、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4.3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 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4.4 本工程一个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 伍拾 万元。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账户号:60290188000207585-0002592 开户名: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5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4.6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缴纳的均视为资格

10、审查不合格。4.7 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4.8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由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五日内由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4.9 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前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施工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5 5.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

11、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 年 06 月 19 日至 2020 年 07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6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 年 07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6.2 本 次 采 用 网 上 不 见 面 开 标:需 登 录 徐 州 市 公 共

12、资 源 建 设 工 程 交 易 平 台(http:/218.3.177.168/xzhynew)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 网上开标大厅并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未签到的、未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21.229.211.51:8090)。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 7.资格审查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 8.评标方法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

13、招标文件第三章。9.9.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 10.1 10.1 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 2017236 号文执行。号文执行。10.2 10.2 投标人在参加多个工程投标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行苏建招办投标人在参加多个工程投标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行苏建招办201810 201810 号文号文要求。要求。1010.3 .3 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不见面

14、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4009980000。11.11.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沂市经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沂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沂市大桥西路 99 号 地 址:新沂市新华路建委综合楼 4F 邮 编:221400 邮 编:221400 联 系 人:李志 联 系 人:鲍雪晨 电 话:0516-88899382 电 话:0516-69905151 传 真:传 真:0516-88619887 2020 年 6 月

15、19 日 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新沂市经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新沂市大桥西路 99 号 联系人:李志 电话:0516-88899382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新沂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沂市新华路建委综合楼 4F 联系人:鲍雪晨 电话:0516-69905151 传真:0516-88619887 1.1.4 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 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新建工程 1.1.5 建设地点 新沂市经济开发区,西起新疆路,东至圣戈班厂区 1.2.1

16、资金来源 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2.4 工程款支付方式 见合同部分 12.4.1 付款周期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2.2 1.3.2 要求工期 要求工期:1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 年 8 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0 年 11 月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见招标公告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1.10 分 包 不允许 1.11 偏 离 不允许 2.1.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文件等。2.

17、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2020 年 06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的截止时间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 2020 年 06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2.4 招标控制价 金额:27307738.28 元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4)拟分包计划表(如有);(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有效期内,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

18、示一览表”中勾选):):(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注册建造师证书;(5)安全生产考核 B 证;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内):):(1)投标保证金电汇回执单或者银行保函;(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发的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3)经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 B B 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45 日历天 3.2.3 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3.4.1 投标保

19、证金递交 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伍拾 万元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账户号:60290188000207585-0002592 开户名: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

20、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3.4.3 投标保证金退还 1、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2、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3、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

21、止。5、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前应将银行保函原件交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6.5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 不采用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3.6.6 其他编制要求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4.2.1 投

22、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07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人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4.2.3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JSTF 格式)上传至徐州市网上 招投标系统。2、投标文件上传完毕后,投标人可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 获取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作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证 明。3、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 件上传至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视为放弃其投标,网上 招投标系统故障除外。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

23、地点:采用现场开标: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新沂市钟吾南路 17 号城投大厦 4 楼(裙楼)。采采 用用 网网 上上 开开 标标 :需需 登登 录录 徐徐 州州 电电 子子 化化 招招 投投 标标 系系 统(统(http:/http:/221.229.211.51:8090221.229.211.51:8090)的投标)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上开标大厅并并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未签到的、未未签到的、未解密的投标解密的投标 人视为放弃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5.1.2 参加开

24、标会的投标人代表 解密人员:监管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三方共同解密。5.2.1 开标程序 现场开标 网上开标:详见徐州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文档(徐州电网上开标:详见徐州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文档(徐州电 子化招投标系统登录页面下载)。子化招投标系统登录页面下载)。5.2.2 解密时间 自开标后 30 分钟内,非投标人原因解密时间顺延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系统随机抽取 。6.3 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中标人 8.5.1 异议提出的时间 招标

25、文件异议同 2.2.1 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前提出;评标结果异议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8.5.2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新沂市招投标监管科 0516-88920168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异议和投诉执行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在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上”提出,不接受纸质异议和投诉。10.2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10.3 招标人收到潜在投标人报送的有关要求答疑文件后,进行归纳汇总,编制答疑纪要,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对

26、潜在投标人给予明确回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备注:投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书面胶装投标文件一正贰副不加密备注:投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书面胶装投标文件一正贰副不加密 NJSTF 文件刻录至光盘中交至文件刻录至光盘中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1 1 总则总则 1.1 1.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

27、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要

28、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

29、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 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

30、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1.5 1.5 费用承担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1.6 保密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1.7 语言文字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

31、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1.8 计量单位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1.9 踏勘现场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1.10 分包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 1.11 偏离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

32、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1.12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31.13 同义词语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2 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2.1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

33、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2.2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

34、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2.2.3 澄清文件按本章第 2.2.2 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2.3.2 修改文件按本章第 2.3.1 款规定

35、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 2.4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本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本次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控制价文件随本项目招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同步发布。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布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修改的,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3 3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3.1

36、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 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1)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3.2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编制投标报价。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2.3 本项目

37、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所列合同价格风险。3.3 3.3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3.4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3.4.2 投标人不按本

38、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5 3.5 备选投标方案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

39、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2 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3.6.3 投标文件中涉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见本章第 3.1.1 项,投标人应在相应章节中建立相应链接(点击后可自动进入企业诚信库查看相应原件彩色扫描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已在投标文件中链接的企业诚信库材料进行更新的,投

40、标文件须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投标人有义务核查投标文件中相应链接,以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扫描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或链接无效等情形的,投标人应及时更新企业诚信库相关材 料,并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未按本项要求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在评标时该材料不予认可。3.6.4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5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6 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 投标备份文件投标备份文件 3.7.1 投标备份文件是指投标人用专用工具编制

41、的、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的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3.7.2 投标备份文件应当存储于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中。3.7.3 投标备份文件在出现本章第5.3.1项规定的特殊情况时使用。4 4 投标投标 4.1 4.1 投标备份文件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备份文件应放入封袋内,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1.2 投标备份文件的封袋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标段名称。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备份文件。4.2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42、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密封后的投标备份文件。投标备份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主决定。4.2.2 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4.2.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 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4.2.5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

43、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5 5 开标开标 5.1 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 5.1.1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第 5.1.1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5.1.2 参与开标评标活动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要项目负责人 答辩的,必须明确项目负责人为授权委托人。5.1.3 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在系统中登记参与开标评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系统设置只能输入 1 人信息)。开标前,投标人可以在系统中自行变更参与开标评标活动人员信息。

44、5.1.4 在市级开标评标活动现场,仅允许投标人确认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刷二代身份 证进入开标评标区参与开标评标活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因不能进入开标评标区参与开标评标活动而被判为无效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己负责。5.1.5 采用现场开标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议的,视为符合本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情形。采用网上开标的项目,投标人应须登录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并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

45、放弃投标。5.1.6 开标现场解密的 CA 锁应为该投标文件生成加密、上传的同一把 CA 锁。5.1.7 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设置总监答辩内容的,现场开标的项目,投标总监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答辩,未携带本人身份证的不允许答辩,总监未参加答辩的,并不得推荐为 中 标 候 选 人;网 上 开 标 的 项 目,投 标 总 监 应 登 录 徐 州 电 子 化 招 投 标 系 统(http:/221.229.211.51:8090)参与网上答辩。未按规定参与答辩的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5.1.8 开标会议上应当众公布投标价、质量、拟派建造师名称等。5.2 5.2 开标程序开标程序 5.2.1 现

46、场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开标按标段顺序进行。(1)监督人身份确认;(2)播放开标会议纪律;(3)投标单位签到;(4)核查各投标人开标现场应提交的资料,并记录;(5)网上随机抽取评标基准值;(6)监督人、招标人、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三方解密;(7)导入电子投标文件;(8)公布第二阶段入围名单(适用于两阶段开标);(9)公布开标结果;(10)开标会议结束。5.2.2 网上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开标按标段顺序进行。(1)监督人身份确认;(2)播放开标会议纪律;(3)公布投标单位名单;(4)网上随机抽取评标基准值;(5)监督人、招标人、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三方解密;(6)导

47、入电子投标文件;(7)公布第二阶段入围名单(适用于两阶段开标);(8)网上公布开标结果;(9)开标会议结束。5.3 5.3 特殊情况处理特殊情况处理 5.3.1 因“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5.3.2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5.3.2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6 6 评标评标 6.1 6.1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

48、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6.2 评标原则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6.3 评标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

49、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 6.4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公示 6.4.1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6.4.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本章第8.5 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7 7 合同授予合同授予 7.1 7.1 定标方式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

50、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7.2 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 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 5 日内按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7.3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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