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沛县经济开发区汉兴路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沛县经济开发区汉兴路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编号:E3203010319003298标段标段名称: 沛县经济开发区汉兴路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标段标段编号: E3203010319003298001001招 标 人:沛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0 年 4 月 10 日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41. 招标条件 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65. 投标截止时间 66. 资格审查 67. 评标方法
2、 68. 发布公告的媒介 69. 联系方式 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投标人须知161 总则 161.1 项目概况 16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6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6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61.5 费用承担 171.6 保密 171.7 语言文字 171.8 计量单位 171.9 踏勘现场 181.10 分包 181.11 偏离 181.12 知识产权 181.13 同义词语 182 招标文件 18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8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9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92.4 招标控制价 193 投标文件 19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 193.2 投标报价 203.3 投标有效期 203.4 投标保证金 203.5 备选投标方案 20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203.7 投标备份文件 214 投标 214.1 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1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5 开标 22II5.1 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 225.2 开标程序 225.3 特殊情况处理 226 评标 226.1 评标委员会 226.2 评标原则 236.3 评标 236.4 评标结果公示 237 合同授予 237.1 定标方式 237.2 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 237.3 履约保证金 237.4 签订合同
4、 248 纪律和监督 24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4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4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4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58.5 异议与投诉 259 解释权 25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25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35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39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40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76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762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763其他说明 78第六章 图 纸 80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81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82封面 83III第
5、一章 招标公告沛县经济开发区汉兴路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沛县经济开发区汉兴路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 已由 沛县经济发 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苏沛开经发【2020】5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 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沛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来源) ,项 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沛县经济开发区汉兴路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沛县经济开发区2.1.2 建设规
6、模:对沛县经济开发区汉兴路两侧进行景观绿化、道路修复等工程(包括汉兴广场景观绿化、曹参路东延道路、汉兴路改造)。2.1.3 合同估算价: 5596 万元2.1.4 工期要求: 365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2.1.5 其他: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 1 个标段2.2 招标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 ,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 ( 资格) 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且必须满
7、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 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不得将本人执(职) 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
8、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绿化养护工程、市政养护工程除外)4(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自 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3 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3.4 自 2018 年 4 月 10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 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建设等 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3.3.5 自 2019 年 4 月 10
9、 日以来, 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 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3.6 自 2020 年 1 月 10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 或徐州市或沛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3.5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及类似业绩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
10、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 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
11、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3.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5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4.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4.3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捌拾万元整。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沛县支行银行账号: 3205017172360000121
12、1开户名:江苏建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4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4.5 无论任何理由, 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4.6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4.7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 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0 年 4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 取; 本工
13、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 请投标申请人在 2020 年 4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前内登 陆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20 年 4 月 27 日 17 时前向招标人提出。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 售后不退。6.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0 年 5 月 7 日 09 时 30 分。
14、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上发布。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10 日至 2020 年 4 月 15 日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合同信息归集执行苏建规字【2020】61 号文件。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从开工至工程竣工验前
15、按中标价的 40%分三批拨付工程启动资金和工 程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后,余款 2 年内分 4 次付清,即第一年中秋、春节各付余款 25%, 第二年中秋、春节各付 25%。并以沛县审计局审定的工程造价,扣除审减额的 5%后作为工程的最终结算依据。10.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沛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 沛县新城区汉邦路 4 号 地 址: 沛县新城区汉邦路 5 号邮 编: 221600 邮 编: 221600联 系 人: 武琼 联 系 人: 陈坤电 话: 0516-69090050 电 话: 0516-896488092020 年
16、4 月 10 日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 沛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地址: 沛县新城区汉邦路 4 号联系人:武琼电话: 0516-69090050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建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沛县新城区汉邦路 5 号联系人:陈坤电话: 0516-896488091.1.4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项目名称: 沛县经济开发区汉兴路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标段名称: 沛县经济开发区汉兴路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1.1.5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见招标公告1.2.2出资比例见招标公告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
17、.2.4工程款支付方式同公告1.3.1招标范围同公告1.3.2要求工期要求工期: 365 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 合格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8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0分 包不允许1.11偏 离不允许2.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2.1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 年 4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0 年 4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2.4招标控制价金额: 55967397.68 元3.1
18、.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招标文件中的其他要求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企业业绩;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投标保证金;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一栏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019 年 10 月 - 2020 年 3 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9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保证金一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
19、告和财务报表(近三年);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一栏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一栏投标人认为应当添加的内容,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一栏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45 日历天3.2.3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3.4.1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网银;银行电汇;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 捌拾 万元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沛县支行银行账号: 32050171723600001211开户名:江苏建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4.3投标保证金退还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
20、存款账户;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不采用3.6.6其他编制要求4.2.1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5 月 7 日 09 时 30 分4.2.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传;投标备份文件递交地点: 沛县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西三楼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JSTF 及后缀名为.nJSTF 各壹套。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10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开标地点: 与投标备份文件递交地点一致。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1、资格证明材料:建造师注
21、册证原件(年检期间应 由主管部门出具年检证明) ;(未提供的视为撤回其 投标文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 和其有效身份证(未提供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如有授权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书, 同时出示受委托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 (开标现场所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与 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应完全一致, 否则视为撤回 其投标文件);3、投标人所报注册建造师应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 证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开标会议应当在招投标监督机构监督下,由招标人按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参加开标的 投标人代表(即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 以证明其
22、出席开标会议。开标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 理机构以及各投标人应携带密钥(CA 锁) 或远程解锁参加开 标活动。投标人在进行开标会议签到时,应将电汇回单复印 件、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交至招 标代理机构【其受托人开标时需要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 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 用)查询平台) ”中备案入库且将审核通过的相关人员同步 至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方可进 入开标室。 投标人未在开标时间内完成签到、缺签、错签的 视为放弃其投标】 ,由招标代理机构将上述文件及投标保证 金电汇回单签收单统一送至沛县
23、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工作。5.2.1开标程序1、招标人介绍参加开标会议与会人员;2、招标人介绍招标文件主要内容;3、招标人分别随机抽取投标人代表进行抽取招标文件设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标准和评审系数;4、招标人检验投标人代表资格, 通过进行解密其投标文件;5、解密招标文件, 导入投标文件;6、宣读投标文件主要内容,并进行确认;7、招标人接收对开标过程的纸质异议并答复记录;11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如无异议,宣布开标会议结束。进入评标环节。评标结果在网站公布5.2.2解密时间30 分钟,非投标人原因解密时间顺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经济
24、2 人,技术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系统随机抽取 。6.3评标方法评定分离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数: 7 人;定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3 人。7.3.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网银;银行电汇或者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中标价的 10%。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 书领取通知后, 须在 10 个工作 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 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或者退还银行保函。8.5.1异议提出的时间招标文件异议同 2.2.1 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前提出;评标结果异议在评标结果公示期
25、间提出。8.5.2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受理部门: 沛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516-68867881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2采用“评定分离”法的:定标方案具体定标方案如下:定标定标委员会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 考察, 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 或是经 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 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1、招标人应按规定依法组建定标委员会, 定标委员会由 7 人 专家组成,代表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文 件进行评审。 招标人可以从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
26、成员, 但总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12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2、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应报当地招投标监管机构, 人数应不少定标委员会人数的 5 倍, 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1)招标人、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2)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本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3)非财政性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母公司、子公司人员。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定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未确定前应当保密。4、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由
27、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5、本工程定标委员会成员由七人组成。由招标人项目授权委 托人于定标时在沛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从招标人定标成员库中现场抽取。定标过程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及对投标 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 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出注意事 项。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 可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专家提问。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招标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进入交易 中心召开定标会。招标人应当按照充分竞争、合理低价的原则, 采用下列方法或者
28、下列方法的组合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投标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定标办法本工程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定标) :定标委 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进行排名,按名次得分(第一名 N 分,第二名 N-1 分,以此类推。 N 为所有定标候选13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人数量) ,按照枌计分由大到小的顺序确定中标人。得分相 同且影响中标人确定的, 由定标委员会对同得分单位再次票决确定排名。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企业规模、企业信誉、类似工程业绩和投 标报价对每一投标人进行评审。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实力包括企业规模、行业排名(如有) 、资质等级、 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
29、几年营业额、利税额、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方面。(2)企业信誉包括获得各种荣誉、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 单位履约评价, 同时应重点关注近几年的不良信息,包括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各种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建设单位对其的不良行为记录、履约评价不合格记录以及其他失信记录。(3)拟派团队履约能力与履约水平考核方式,可以考察团队 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也可以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4)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资质高企业优于资质低企业;营业额大企业优于营业额小企业;工程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的企业;履约评价好企业优于
30、履约评价差企业或者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重企业;已有履约记录且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企业优先于没有履约企业;获得国家级荣誉多企业优于获得荣誉少企业;行业排名靠前企业优于行业排名落后较多企业。以上内容序号顺序为委员会评审内容优先顺序。定标委员在评审时优先进行 “ 比优” ,无法比优情况下可进行 “ 比劣” 。14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定标委员会在完成定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 告, 对各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次序排出名次,并推荐 3 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1、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31、施工程招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第三章第 九条: 异议人对涉及开标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首先向招标人提出。3、异议和投诉应严格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 实施办法及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 应在 招投标交易、监督平台上受理和处理,不接受纸质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在异议处理过程中认为需要重新评标的, 应书面报告招投标监管机构。4、在制作投标
32、文件过程中,【同步诚信库】信息并挑选的扫描件是指同步诚信库信息时这一时 间点的诚信库信息。如果本次投标所挑选的扫描件在诚信库里有更新或变动的, 请及时重新同步 诚信库信息并重新挑选对应的扫描件,否则投标文件中所挑选的扫描件不是变动后的诚信库内容。5、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 公示的中标候选人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 息一体化平台中查询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企业为不合格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人 资 格 , 重 新 确 定 中 标 人 。 查 询 网 址 :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
33、heckPublic.ftl1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投标人须知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 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5、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 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自 2018 年 4 月
37、10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19 年 4 月 10 日以来, 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 2020 年 1 月 10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或徐州市或沛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38、。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 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7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39、。1.12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 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 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3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 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
40、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18(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 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 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
41、所有投标人, 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2.2.3 澄清文件按本章第 2.2.2 款规定发出之时起, 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 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 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文件发布后, 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 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2.3.2 修改文件按本章第 2.3.1 款规定发出之时起, 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 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 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
42、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 及本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本次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 程招标控制价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控制价文件随本项目招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 标交易平台”同步发布。 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布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修改的,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 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 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19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 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1)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