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科创园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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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科创园项目 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标段编号: E3203010319001558003001招标人: 徐州市新沂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代理公司: 徐州市华升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编制人: (签字或盖章) :2020 年01 月 22 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 11. 招标条件 1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25.履约保证金 36.招标文件的获取 37.投标截止时间 48.资格审查 49.评标方法 410.发布公告的媒介 411.其他 412.联系方式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投标人须知 141 总则 142 招标文件 163

2、投标文件 174 投标 185 开标 196 评标 197 合同授予 208 纪律和监督 209 解释权 21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21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22一、 评标、定标 22附表1技术标定性评审表 29附表1-1 技术标定性评审汇总表 30附表2资信标定量评审表 31附表2-1 资信标定量评审汇总表 34附表3 经济标定量评审表 35附表4评标得分汇总表 36附表5推荐的定标侯选人名单 3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8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39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42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43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011.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1012. 投标报价

3、编制要求 1013. 其他说明 103第六章图纸 108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09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10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17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118项目负责人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119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 120拟分包计划表 121资格审查资料 122施工组织设计 125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表 126第一章 招标公告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科创园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科创园项目 已由新沂市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以新发改经 济备【2018】54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新沂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 目出资

4、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科创园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 马陵山西路以南,神井大道以东,海口路以北,贵州路以西。2.1.2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 373 亩,总投资约 11.5 亿元,建筑面积约 32 万平方米,分为 A、B、C 三个区,A 区为标准厂房,建筑面积约 13 万,B 区为高端厂房(含食堂运动场馆),建筑面积约 6 万, C 区包含:科研办公及配套综合楼 32394.8 ,招商服务综合楼 13544.5 ,高端厂房 43669.02 ,地下室 24

5、723.42 。项目目前进展如下:A 区 18 栋厂房主体完工, 目前外门窗及真石漆、室内机电安装等未完工。 B区共 9 栋楼,4 栋主体完工,2 栋地坪浇筑完成。 C 区未施工。2.1.3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60476 万元;2.1.4工期要求:45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 3 月10 日,竣工日期: 2021年6月10日;2.1.5其他: 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本招标公告为第1标段。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人

6、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1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 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

7、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 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1) 自 2018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2) 自 2019 年 01

8、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 自 2019 年 10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 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3.7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且等级为 B 级及以上。(a.企业信用报告为经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

9、具; b.经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信息请查阅“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监督管理部门为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0516-67025912)。投标单位 使用的信用报告应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章”(备案地点:新沂市市府路 37 号发改委信用办)。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 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3.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24.1 按照苏政发20171

10、51 号文件规定,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 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4.2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4.3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 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4.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捌拾 万元。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账户号:602901880002075

11、85-0001342开户名: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5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4.6 无论任何理由, 投标保证金未及时缴纳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4.7 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4.8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由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以转账方式 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 五 日内由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4.9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新沂市公

12、共资源交 易中心,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 施工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5.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当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0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交纳金额 中标价的10% ;交纳 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 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 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招标文件的获取6.1招标文件获

13、取时间为:2020年 01月 22 日至2020年 02 月 21 日09 时30 分;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http:/218.3.177.168/xzhynew/);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37.投标截止时间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02月21 日 09 时 30 分。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9.评标方法9

14、.1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9.2评标方法采用定性+定量评标法。9.3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徐州市公 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 上发布。11.其他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 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执行。12.联系方式招标人:徐州市新沂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市华升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 址: 新沂市大桥西路99号 地 址: 徐州市泉山区舜淮府第办公楼号楼1-411邮 编: 221400 邮 编:221000联系人: 孙 坤

15、 联系人: 孙 广 电 话: 0516-88899370 电 话: 181185933772020 年01 月 22 日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 徐州市新沂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地址: 新沂市大桥西路99号联系人: 孙 坤电话: 0516-88899370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徐州市华升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 徐州市泉山区舜淮府第办公楼1-411联系人:孙广电话: 181185933771.1.4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科创园项目1.1.5建设地点马陵山西路以南,神井大道以东,海口路以北,贵州路以西。1.2

16、.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工程款支付方式施工进度款支付:(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中标价的10%。(2)发包人按照工程实际进度,按月拨付已完成工程款的 20%到总包单位工资存储专户。(3)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在承包人按合同规定提交付款申 请报告并审核完毕无异议后28日内支付至付款申请报告金额的 60%。(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备案完成、资料移交档案馆并工程 移交发包人后28日内支付至经审核后的签约合同价的70%,同时 退还中标人提交的预付款保函。(5)工程结算审计完毕后28日内支付至审定总价款的97%。(6)审定总价款的3%作为

17、质保金于缺陷责任期满后28日内按 实际情况支付保修金余额。(7)进度款与质量挂钩, 如果所完成工程的质量达不到验 收规范要求,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待承包人整改 完成符合验收规范要求后再行支付,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 需向发包人提供有效的合法发票。5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3.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内容1.3.2要求工期要求工期: 455 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 合格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 包不允许1.11偏 离不允许2.1.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同

18、投标人须知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4日17时00分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7日17时00分2.4招标控制价金额: 604760861.91元其中暂估价: 44245843.62 元。本工程招标采用限价招标,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公布。开标时投标人投标报价 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招标人不予接受, 作 否决投标处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1) 投标函;(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4) 拟分包计划表(

19、如有)(5) 施工组织设计;(6)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7)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有效期内,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1) 企业营业执照;(2) 企业资质证书;(3) 安全生产许可证;(4) 注册建造师证书;6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5) 安全生产考核B证;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 ”模块内):(1)投标保证金;(2)经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B 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3)企业信用管理手册(4)资信标评审相关材料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20、定标因素评审相关材料 ”模块内):(1)定标因素评审相关材料: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 文件“定标因素评审相关材料 ”模块内.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120 日历天。3.2.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73.4.1投标保证金递交1.按照苏政发2017151 号文件规定, 本工程投标保 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 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 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2.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 文 件截止时间前, 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 可参与本工程投标。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 应

21、 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 时, 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 通知, 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 申请人。4.本工程一个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 捌拾 万元。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账户号:60290188000207585-0001342开户名: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 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缴纳的均视为资格审 查不合格。7.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 由新沂市

22、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备案后,五日内由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以 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9.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 银 行保函原件质押在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保 函收 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 构通知 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如投标人中标,施工合 同备案后, 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8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3.4.3投标保证金退还1、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2、无论任何理由, 投标保

23、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3、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 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 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采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 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 徽标、 人员名称、彩色文字及图片等。3.6.6其他编制要求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

24、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4.2.1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02月 21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4.2.3递交投标文件方式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JSTF 格式) 上传至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2、投标文件上传完毕后, 投标人可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 获取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作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证明。3、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 件上传至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视为放弃其投标,网上招投标系统故障除外。4、投标

25、备份文件递交: 将未加密的投标文件(nJSTF 格 式)刻录在光盘中,将光盘密封后,于投标文件递交截至 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9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新沂市钟吾南路17号城投大厦 4 楼(裙楼) 第2开标室。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1、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和其 有效身份证;如有授权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同时出示受 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开标现场所提供有效身份证原 件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应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放弃 其投标);2、开标会议应当在招投标监督机构监

26、督下,由招标人按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参加开 标的投标人代表(即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开标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 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各投标人应携带密钥(CA锁)参加网上 开标活动。投标人在进行开标会议签到时,应将电汇回单 复印件或者银行保函原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在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开标会签到表”、“标 书 签 收 登 记 表”、“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签收单”签到,缺签、错签的视为放弃其投标。由招标代理机构将上述文件及投标 保证金电汇回单签收单统一送至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财务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工作。5.2.1开标

27、程序1、开标会议应当在招投标监督机构监督下,由招标人按 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 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即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开标时,招标人 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各投标人应携带密钥(CA 锁)参加网上开标活动。投标人在进行开标会议签到时,应将电汇回单复印件或者银行保函原件交至招标代 理机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开标 会签到表”、“标书 签 收 登 记 表 ”、“投标保证金 电汇回单签收单 ”签到, 缺签、错签的视为放弃其投标。由招标代理机构将上述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 签收单统一送至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

28、, 进行 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工作。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应公布投标人名单,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载明的解密时间内(30 分钟)使用密钥(CA 锁) 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解密完成 后,招标人应当开启所有投标文件, 并公布投标文件的 相关内容。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 其投标。4、招标人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单位名 称、投标报价(宣布至投标报价的百位, 投标报价十位 数字按四舍五入计算)、修改内容、工期、质量、投标 保证金缴纳情况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招标 人也可在开标现场根据投标企业数量自行选择口头唱标 或投标人阅读电子

29、屏幕唱标两种式(电子屏幕翻屏时间 间隔为 58 秒)。5、网上投标文件递交应急处理:10(1)投标人因自身网络故障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时, 应在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交易中心完成上传提交。(2)因网上招投标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 件,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 间后启用未加密的投标文件,使用应急开评标系统进行 开、评标活动。(3)非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人加密的投标文件在 开标过程中解密失败的, 可以启用其未加密的投标文件 参与开、评标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因网上招投标系统故障 导致网上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时,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可以启用未加密的投

30、标文件,使用应急开评标系统 继续进行开、评标活动。(5)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无法导入 应急开评标系统的, 视为放弃其投标。6、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 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九条: 异议人对 涉及开标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 提出, 招标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 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5.2.2解密时间自开标后 60 分钟内,非投标人原因解密时间顺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 人,评标专家采取从江苏省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名册中随机 抽取的方式确定,抽取的技术

31、标评标专家人数为 5 人, 经济标评标专家为 2 人。11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6.2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 7人组成,招标 人代表一名,社会监督员一名,其他定标成员应当从江 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6.3评标方法评定分离, 集体议事法确定中标人。6.4定标因素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进 入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根据该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项目的特点对进入 定标成员的投标人采用如下因素进行定标:(1)投标人获得的房建类项目国家级奖项(国家优质 工程奖、鲁班奖)投标人自 2016年0

32、1月01日以来,投标人申请人承担的 房建类工程: 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建筑工程鲁班奖每个 得2分,满分10分。证书日期与文件发布日期不相符时,以 证书发布日期为准,有效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 算,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证书或获奖发文公示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 2016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申请人承担过 单项合同金额4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1个得2分,满分10分。 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 收证明为准, 三者必须同时具备(直接发包项目需同时具备 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 映相关数据, 否则视为未提供,时

33、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3)评标办法综合得分(4)企业资质等级注:(1)定标委员会按上述定标因素顺序进行评定排名, 即按定标因素第一条和第二条得分之和胜出的投标人 为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 不再比选其余因素; 如第一条和 第二条得分之和相同,则以评标办法综合得分高者胜出; 如评标办法综合得分也相同, 再比较企业资质等级,资质 等级高企业优于资质等级低企;如以上因素评定结果均相 同, 则由定标委员会综合择优评定,最终确定中标候选人 的排名;(2) 综合得分为资信标和经济标得分之和;7.1是否授权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7.3.1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当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0日内交

34、纳履约保 证金, 交纳金额中标价的10% ;交纳方式:采用银行电 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 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工12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 。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 未按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 额的, 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5.1异议提出的时间招标文件异议同 2.2.1 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前提出;评标结果异议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8.5.2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新沂市招投标监管科,联系电话:0516-88920168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35、异议和投诉执行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在网上“ 电子招投标 平台上 ”提出,不接受纸质异议和投诉。10.2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10.3 招标人收到潜在投标人报送的有关要求答疑文件后,进行归纳汇总,编制答疑纪要,通过徐 州市会员申报系统对潜在投标人给予明确回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 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 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4 招标代理费收取:执行计价格(2002

36、)1980、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备注:投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书面胶装投标文件一正二副。13投标人须知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

37、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 联合体

38、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39、)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14(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

40、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 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

41、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 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3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 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

42、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 理解。15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1) 招标公告;(2) 投标人须知;(3)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4) 合同条款及格式;(5) 工程量清单;(6) 图纸;(7) 技术标准和要求;(8) 投标文件格式;(9) 约谈、履约承诺、考核制度及其附件。2.1.2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2.2.3 澄清文件按本章第 2.2.2 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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