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徐 州 绿 源 天 纵 创 能 再 生 资 源 有 限 公 司医 用 废 塑 无 害 化 安 全 利 用 项 目(EPC)招 标 文 件招 标 文 件标 段 编 号:E3203010319003250001001招标人:徐 州 绿 源 天 纵 创 能 再 生 资 源 有 限 公 司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 苏 建 协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编制人:薛 宇2020 年 1 月 23 日目 录目 录第 一 章 招 标 公 告.3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6第 三 章 评 标 办 法(评 定 分 离 模 式).31第 四 章 合 同 条 款 及 格 式.45第 五 章 报 价 清 单
2、.93第 六 章 发 包 人 要 求.94第 七 章 发 包 人 提 供 的 资 料.106第 八 章 投 标 文 件 格 式.1073第 一 章 招 标 公 告第 一 章 招 标 公 告徐 州 绿 源 天 纵 创 能 再 生 资 源 有 限 公 司徐 州 绿 源 天 纵 创 能 再 生 资 源 有 限 公 司医 用 废 塑 无 害 化 安 全 利 用 项 目(医 用 废 塑 无 害 化 安 全 利 用 项 目(EPC)招 标 公 告招 标 公 告1.1.招 标 条 件招 标 条 件本 招 标 项 目 医 用 废 塑 无 害 化 安 全 利 用 项 目 已 由 徐 州 铜 山 区 发 展 和
3、改 革 委 员 会 以 徐 铜 发 改 备2019505 号 批 准 建 设,项 目 业 主 为 徐 州 绿 源 天 纵 创 能 再 生 资 源 有 限 公 司,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自 筹,项 目 出 资 比 例 为 100%。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现 对 该 项 目 医 用 废 塑 无 害 化 安 全 利 用 项 目(EPC)的 工 程 总 承 包 进 行 公 开 招 标,特 邀 请 有 兴 趣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参 加 投 标。2.2.项 目 概 况 与 招 标 范 围项 目 概 况 与 招 标 范 围2.1 项 目 概 况:2.1.1 建 设 地 点:江 苏 省
4、徐 州 市 铜 山 区 大 彭 镇2.1.2 建 设 规 模:项 目 占 地 面 积 12000 平 方 米(约 18 亩);新 建 两 栋 厂 房,总 建 筑 面 积 约 14400平 方 米;购 置 灭 菌 设 备、全 自 动 塑 料 再 生 设 备、环 保 设 备 等,并 配 套 建 设 给 排 水、电 力、通 信、消 防 等 公 用 工 程 以 及 室 外 道 路、景 观 绿 化 等 配 套 设 施,多 层 工 业 厂 房 单 跨 大 于 12 米。2.1.3 合 同 估 算 价 约 6402 万 元。2.1.4 工 期 要 求:总 工 期 要 求:240 日 历 天。(其 中:设 计
5、 工 期:30 日 历 天,施 工 工 期:210 日 历 天,图 纸 审 查 时 间 包 含 在 工 程 建 设工 期 内)。2.1.5 质 量 要 求:(1)设 计 质 量 标 准:符 合 国 家 和 地 方 设 计 技 术 规 范、标 准 及 规 程 要 求,确 保 通 过 相 关 部 门符 合 国 家 和 地 方 设 计 技 术 规 范、标 准 及 规 程 要 求,确 保 通 过 相 关 部 门的 审 批的 审 批;(2)施 工 质 量 标 准:合 格合 格;2.2 招 标 范 围:本 项 目 的 前 期 报 建、设 计(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方 案 设 计、初 步 设 计、施 工
6、图 设 计、图 审、施 工 阶 段 的 设 计 配 合 服 务 等)、物 资 采 购、施 工 建 设 全 过 程、工 程 保 修 期 内 的 缺 陷 修 复 和保 修 工 作 等,直 至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备 案、整 体 移 交(含 档 案 移 交)及 保 修 服 务。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招 标文 件 第 六 章 发 包 人 要 求 。43.3.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3.1 投 标 人 须 具 备建 筑 行 业(建 筑 工 程)设 计 甲 级 资 质;或 建 筑 行 业 设 计 甲 级 资 质;或 工 程 设计 综 合 甲 级 资 质;或 建 筑 工 程
7、 施 工 总 承 包 叁 级 及 以 上 资 质;并 在 人 员、设 备、资 金 等 方 面 具 备 相 应 的工 程 总 承 包 能 力。3.2 投 标 人 拟 派 项 目 经 理 须 具 有 建 筑 工 程 专 业 贰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或 国 家 壹 级 注 册 建 筑 师 或 一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或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专 业 国 家 注 册 监 理 工 程 师 或 工 程 建 设 类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称(工 程 建 设 类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包 括 结 构、给 排 水、暖 通、电 气 等 专 业 职 称),且 必 须 满 足 下列 条
8、 件:(1)总 承 包 项 目 经 理 不 得 同 时 在 两 个 或 者 两 个 以 上 单 位 受 聘 或 者 执 业。(2)总 承 包 项 目 经 理 不 得 同 时 在 两 个 或 者 两 个 以 上 工 程 项 目 上 任 职。(3)总 承 包 项 目 经 理 无 行 贿 犯 罪 行 为 记 录;或 有 行 贿 犯 罪 行 为 记 录,但 自 记 录 之 日 起 已 超过 5 年 的。3.3.3 投 标 人 及 拟 派 总 承 包 项 目 经 理 应 具 备 的 其 他 要 求:(1)如 投 标 人 拟 派 总 承 包 项 目 经 理 为 注 册 建 造 师,须 取 得 建 筑 施
9、工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格 证 书 (B 证);且 总 承 包 项 目 经 理 是 非 变 更 后 无 在 建 工 程,或 总 承 包 项 目 经 理 是 变 更 后 无 在建 工 程(必 须 原 合 同 工 期 已 满 且 变 更 备 案 之 日 已 满 6 个 月),或 因 非 承 包 人 原 因 致 使 工 程 项 目停 工 或 因 故 不 能 按 期 开 工、且 已 办 理 了 总 承 包 项 目 经 理 解 锁 手 续,或 总 承 包 项 目 经 理 有 在 建 工程,但 该 在 建 工 程 与 本 次 招 标 的 工 程 属 于 同 一 工 程 项 目、同 一 项 目
10、 批 文、同 一 施 工 地 点 分 段 发包 或 分 期 施 工 的 情 况 且 总 的 工 程 规 模 在 项 目 负 责 人 执 业 范 围 之 内。总 承 包 项 目 经 理 不 得 在 其 他项 目 中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技 术 负 责 人、质 检 员、安 全 员、施 工 员 任 一 职 务;(2)如 投 标 人 为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企 业,投 标 人 在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前 须 取 得 安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和 徐 州 市 建 筑 业 企 业 信 用 管 理 手 册 ;(3)如 投 标 人 为 设 计 企 业,投 标 人 应
11、 取 得 经 徐 州 市 社 会 信 用 体 系 建 设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备 案的 第 三 方 信 用 服 务 机 构 出 具 的 有 效 期 内 的 企 业 信 用 报 告(a.经 徐 州 市 社 会 信 用 体 系 建 设 领 导 小组 办 公 室 备 案 的 第 三 方 信 用 服 务 机 构 名 称 及 联 系 方 式 请 查 阅“信 用 徐 州”网 址:http:/ 信 服 务 公 司”专 栏,咨 询 电 话 0516-67019137;b.第 三方 信 用 服 务 机 构 出 具 信 用 报 告 的 时 限 为 5 个 工 作 日,信 用 报 告 有 效 期 为 1 年
12、,有 效 期 内 可 重 复 使用;c.第 三 方 信 用 服 务 机 构 的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为 徐 州 市 社 会 信 用 体 系 建 设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监 督电 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3.4 投 标 人 不 得 有 招 标 文 件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第 1.4.3 项 规 定 的 情 形;3.5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惩 戒 执 行 苏 信 用 办 2018 23 号;3.6 本 次 招 标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54.4.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4.1 招 标 文 件 获
13、 取 时 间 为:2020 年 1 月 23 日 至 2020 年 3 月 3 日 9 时 30 分;4.2 招 标 文 件 获 取 方 式:投 标 人 使 用 CA 数 字 证 书 登 录“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获 取;4.3 招 标 文 件 每 套 售 价 250 元,售 后 不 退。5.5.投 标 截 止 时 间投 标 截 止 时 间5.1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为:2020 年 3 月 3 日 9 时 30 分。5.2 逾 期 送 达 的 投 标 文 件,招 标 人 不 予 受 理。6.6.资 格 审 查资 格 审 查本 次 招 标 采 用 资 格 后 审 方 式
14、进 行 资 格 审 查,资 格 评 审 标 准 详 见 招 标 文 件 第 三 章。7.7.评 标 方 法评 标 方 法本 次 招 标 的 评 标 标 准 和 方 法 详 见 招 标 文 件 第 三 章。8.8.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江 苏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网(http:/ 州 市 公 共资 源 交 易 平 台(http:/)上 发 布。9 9.联 系 方 式联 系 方 式招 标 人:招 标 人:徐 州 绿 源 天 纵 创 能 再 生 资 源 有 限 公 司地 址:徐 州 市 铜 山 区 大 彭 镇 循 环 经 济 产
15、业 园联 系 人:包 福 贵电 话:0516-83898609招 标 代 理 机 构: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 苏 建 协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地 址:徐 州 市 郭 庄 路 康 馨 园 二 期 B27D405 室联 系 人:薛 宇电 话:0516-83822529江 苏 建 协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2020 年1 月 23 日6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条 款 号条 款 号条 款 名 称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编 列 内 容1.1.2招 标 人名 称:徐 州 绿 源 天 纵 创 能 再 生 资 源 有
16、限 公 司地 址:徐 州 市 铜 山 区 大 彭 镇 循 环 经 济 产 业 园联 系 人:包 福 贵电 话:0516-838986091.1.3招 标 代 理 机 构名 称:江 苏 建 协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地 址:徐 州 市 郭 庄 路 康 馨 园 二 期 门 面 房 B27D405 室联 系 人:薛 宇电 话:0516-83822529电 子 邮 箱:1.1.4项 目 名 称医 用 废 塑 无 害 化 安 全 利 用 项 目(EPC)1.1.5建 设 地 点江 苏 省 徐 州 市 铜 山 区 大 彭 镇1.2.1资 金 来 源自 筹1.2.2出 资 比 例100%1.2.3资
17、 金 落 实 情 况已 落 实1.2.4合 同 价 款 支 付 方 式见 合 同 部 分 14.4 工 程 进 度 款1.3.1招 标 范 围详 见 本 工 程 招 标 公 告1.3.2要 求 工 期工 期 要 求:240 日 历 天。(其 中:设 计 工 期:30 日 历 天,施 工 工 期:210 日 历天,图 纸 审 查 时 间 包 含 在 工 程 建 设 工 期 内)。施 工 具 体 开 工 时 间 以 监 理 人 下 发 的 开 工 令 为 准1.3.3质 量 要 求设 计 要 求 的 质 量 标 准:符 合 国 家 和 地 方 设 计 技 术 规 范符 合 国 家 和 地 方 设
18、计 技 术 规 范、标 标准 及 规 程 要 求,确 保 通 过 相 关 部 门 的 审 批;准 及 规 程 要 求,确 保 通 过 相 关 部 门 的 审 批;施 工 要 求 的 质 量 标 准:合 格。合 格。物 资 采 购:满 足 和 符 合 招 标 文 件、总 承 包 合 同 约 定,并 符合 相 关 验 收。1.4.1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详 见 第 一 章 招 标 公 告 “3、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及 第 三章 评 标 办 法 “评 标 办 法 前 附 表1.1.2 资 格 评 审 标 准”1.4.2是 否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不 接 受7条 款 号条 款 号条
19、款 名 称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编 列 内 容1.5.2费 用 承 担 和 设 计 成 果 补偿 标 准不 补 偿1.9.1踏 勘 现 场投 标 人 自 行 踏 勘,踏 勘 费 用 自 担。1.10分 包分 包 要 求:符 合 建 市【2016】93 号 文 件 的 相 关 规 定 及 其他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的 相 关 专 业 分 包。要 求:满 足 国 家 规 定 的 相 关 专 业 资 质 要 求1.11偏 离不 允 许2.1.1(9)构 成 招 标 文 件 的 其 他 材料澄 清 答 疑(如 有)等2.2.1投 标 人 要 求 澄 清 招 标 文件 的 截 止 时 间投 标
20、 人 应 当 于 20202020 年 年 2 2 月 月 1414 日 日17:0017:00 之 前 通 过 徐 州 市会 员 申 报 系 统(http:/218.3.177.168/xzhynew)报 送 招标 人。2.2.2招 标 文 件 澄 清 发 布 时 间2020 年 2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2.4最 高 投 标 限 价(招 标 控制 价)本 项 目 招 标 控 制 价 为 6402 万 元,其 中:建 筑 安 装 工 程 费(含 设 备 费)招 标 控 制 价 6307 万 元;设 计 费 招 标 控 制 价95 万 元。注:建 筑 安 装 工 程 费(含 工 程
21、设 备 费)指 本 项 目 中 除 设 计费 以 外 的 所 有 费 用3.1.1构 成 投 标 文 件 的 材 料本 项 目 投 标 文 件 分 为 网 上 递 交 的 投 标 文 件(JSTF 格 式);光 盘 或 U 盘 形 式 提 供 的 不 加 密 电 子 投 标 文 件(nJSTF 格式 等);U 盘 形 式 提 供 的 设 计 文 件 三 部 分。其 中:网 上 递 交 的 投 标 文 件(JSTF 格 式)上 传 至 徐 州市 电 子 化 招 投 标 系 统(方 案 设 计 电 子 版 无 需 上 传 至 徐 州 市电 子 化 招 投 标 系 统);以 光 盘 或 U 盘 形
22、式 提 供 的 不 加 密的 电 子 版 投 标 文 件(nJSTF 格 式 等)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所 有 投标 文 件(设 计 文 件、商 务 技 术 标)的 Word 版 本、excel版 本、CAD 版 本 及 打 印 图 纸 的 jpg 版 本 或 pdf 版 本 等。此文 件 须 单 独 密 封 提 交;以 U 盘 形 式 提 供 的 设 计 文 件 为 电子 版 方 案 设 计 文 件,包 括 CAD 版 本 及 打 印 图 纸 的 jpg 版 本8条 款 号条 款 号条 款 名 称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编 列 内 容或 pdf 版 本 等,但 不 得 透 露 投 标
23、报 价,否 则 作 无 效 标 处 理。此 文 件 须 单 独 密 封 提 交。网 上 递 交 的 投 标 文 件(JSTF 格 式)、光 盘 或 U 盘 形 式 提供 的 不 加 密 电 子 投 标 文 件(nJSTF 格 式)和 U 盘 形 式 提 供的 设 计 文 件 如 有 不 一 致 时,造 成 的 后 果 由 投 标 人 自 行 承担。1 1、U U 盘 形 式 提 供 的 设 计 文 件 的 组 成:盘 形 式 提 供 的 设 计 文 件 的 组 成:1.1 方 案 设 计 文 件。2 2、网 上 上 传 的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的 组 成:网 上 上 传 的 电 子 投 标
24、 文 件 的 组 成:投 标 函;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或 附 有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的 授权 委 托 书;项 目 负 责 人 委 任 书;投 标 保 证 金 证 明;总 承 包 报 价 一 览 表 及 价 格 清 单;投 标 承 诺 书;投 标 人 基 本 情 况 表;总 承 包 项 目 经 理 简 历 表、业 绩 证 明 材 料(如 有);项 目 管 理 组 织 方 案;拟 分 包 计 划 表(如 有);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及 评 审 需 要 的 其 他 资 料。需 从 诚 信 库 中 获 取 的 材 料(在 投 标 文 件“投 标
25、人 业 绩 公 示一 览 表”中 勾 选,或 者 截 图 后 上 传 至 投 标 文 件“投 标 保 证金”模 块 内):企 业 营 业 执 照;企 业 资 质 证 书;企 业 开 户 许 可 证;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设 计 单 位 不 需 提 供)工 程 建 设 类 注 册 执 业 资 格 证 书、专 业 技 术 职 称 证 书;安 全 生 产 考 核B 证;(设 计 单 位 不 需 提 供)需 提 供 扫 描 件 的 材 料(原 件 扫 描 件 在 投 标 文 件“投 标 保 证金”模 块 内 上 传):9条 款 号条 款 号条 款 名 称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编 列 内
26、容投 标 保 证 金;企 业 或 总 承 包 项 目 经 理 类 似 工 程 业 绩(含 工 程 总 承 包 合同)(如 有);投 标 人 应 取 得 经 徐 州 市 社 会 信 用 体 系 建 设 领 导 小 组 办公 室 备 案 的 第 三 方 信 用 服 务 机 构 出 具 的 有 效 期 内 的 企 业信 用 报 告(a.经 徐 州 市 社 会 信 用 体 系 建 设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备 案 的 第 三 方 信 用 服 务 机 构 名 称 及 联 系 方 式 请 查 阅“信 用徐 州”网 址:http:/ 服 务 公 司”专 栏,咨 询 电 话 0516-67019137;b
27、.第 三 方信 用 服 务 机 构 出 具 信 用 报 告 的 时 限 为 5 个 工 作 日,信 用 报告 有 效 期 为 1 年,有 效 期 内 可 重 复 使 用;c.第 三 方 信 用 服务 机 构 的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为 徐 州 市 社 会 信 用 体 系 建 设 领 导小 组 办 公 室,监 督 电 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设 计 单 位 提 供);徐 州 市 建 筑 业 企 业 信 用 管 理 手 册(施 工 单 位 提 供)。企 业 荣 誉 证 明 材 料;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其 他 证 明 材 料。3.2.1合 同 价
28、格 形 式固 定 总 价 合 同3.2.6投 标 报 价 的 其 他 要 求投 标 报 价 为 工 程 总 承 包 的 总 报 价,本 工 程 采 用 固 定 总 价 合同,除 因 招 标 人 提 交 的 资 料 重 大 错 误(重 大 错 误 是 规 模、功 能、标 准 发 生 变 化)及 较 大 修 改、合 同 中 约 定 的 变 更、调 整、签 证 及 不 实 施 的 以 外,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价 不 予 调 整,还 应 当 按 招 标 文 件 格 式 要 求 提 供 各 分 项 报 价 表。其 中:1、设 计 费:一 次 性 报 价,后 期 不 予 调 整(含 审 图 配 合
29、 费),该 报 价 中 已 包 含 完 成 本 项 目 设 计 范 围 要 求 的 所 有 设 计 工作 涉 及 的 各 阶 段 设 计 费、评 审 费、资 料 费 以 及 设 计 单 位 的管 理 费、税 金、利 润 等 一 切 可 预 见 和 不 可 预 见 费 用。【本项 目 未 包 含 的 设 计 除 外】2、建 筑 安 装 工 程 费(含 工 程 设 备 费):按 江 苏 省 现 行 计价 定 额、费 用 定 额 及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规 范 标 准 及 合 同 专 用条 款 相 关 规 定,由 投 标 人 自 主 报 价。3.3.1投 标 有 效 期投 标 截 止 日 后
30、 90 日 历 天10条 款 号条 款 号条 款 名 称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编 列 内 容3.4.1投 标 保 证 金 递 交投 标 保 证 金 的 形 式:电 汇 或 银 行 保 函投 标 保 证 金 的 金 额:人 民 币 伍 拾 万 元;伍 拾 万 元;递 交 方 式:投 标 保 证 金 的 缴 纳 方 式 采 用 银 行 电 汇(必 须 从投 标 申 请 人 法 人 基 本 存 款 账 户 汇 出)或 银 行 保 函(必 须 从投 标 申 请 人 法 人 基 本 存 款 账 户 开 户 行 开 出)。开户 行:徐 州 淮 海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铜 山 新 区 支 行账 户
31、 号:3203020221010090009997开 户 名:徐 州 市 铜 山 区 工 程 建 设 服 务 中 心其 他 要 求:1、本 工 程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缴 纳 方 式 采 用 银 行 电汇(必 须 从 投 标 申 请 人 法 人 基 本 存 款 账 户 汇 出)或 银 行 保函(必 须 从 投 标 申 请 人 法 人 基 本 存 款 账 户 开 户 行 开 出)。2、投 标 申 请 人 采 用 银 行 电 汇 缴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时,投 标 申请 人 在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之 前,无 需 换 开 收 据,开 标 时 只 需 提交 投 标 保 证 金 电 汇 回
32、 单 复 印 件,代 理 公 司 携 带 保 证 金 签 到表 和 电 汇 回 单 来 核 对 企 业 明 细。法 人 基 本 账 户 未 备 案 的,需 携 带 开 户 许 可 证 复 印 件(盖 章)至 徐 州 市 铜 山 区 长 江 西路 科 技 创 业 大 厦 南 楼 三 楼 338 室 备 案,登 记 完 成 后 方 可 参与 本 工 程 投 标。(如 不 明 确,请 拨 打 电 话:0516-83401193咨 询),登 记 完 成 后 方 可 参 与 本 工 程 投 标。3、投 标 申 请 人 采 用 银 行 保 函 缴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时,投 标 有效 期 应 在 银
33、行 保 函 的 有 效 期 内。投 标 申 请 人 在 办 理 投 标 保函 时,应 向 本 工 程 投 标 保 证 金 缴 纳 账 户 开 户 行 发 起 保 函 查询 通 知,查 询 通 知 中 应 注 明 保 函 编 号、保 函 金 额、受 益 人及 申 请 人。3.4.3投 标 保 证 金 退 还 方 式1、任 何 以 个 人 或 非 投 标 申 请 人 法 人 单 位 名 义 提 交 的 投 标保 证 金 都 将 被 拒 绝 接 收。2、无 论 任 何 理 由,投 标 保 证 金 未 及 时 支 付 均 视 为 资 格 审查 不 合 格。3、投 标 人 的 银 行 保 函 在 中 标
34、 通 知 书 发 出 后 第 二 个 工 作 日起,代 理 机 构 通 知 其 凭 保 函 收 据 自 行 取 回。4、投 标 人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在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后 第 二 个 工 作日 起,代 理 公 司 提 交 退 还 投 标 企 业 名 单,以 转 账 方 式 退 还至 其 基 本 存 款 账 户。投 标 保 证 金 利 息 计 息 日:自 投 标 文 件11条 款 号条 款 号条 款 名 称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编 列 内 容递 交 截 止 时 间 次 日 起,至 中 标 人 公 告 之 日 止。3.5是 否 允 许 递 交 备 选 投 标方 案不 允
35、许3.6.5近 年 发 生 的 重 大 诉 讼 及仲 裁 情 况无3.7.4技 术 标 暗 标 要 求不 采 用3.7.5其 他 编 制 要 求无4.2.1投 标 截 止 时 间2020 年 3 月 3 日 9 时 30 分4.2.3投 标 文 件 上 传 系 统 和 递交 地 点投 标 人 必 须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将 网 上 递 交 的 投 标 文 件(JSTF 格 式)上 传 至 徐 州 市 电 子 化 招 投 标 系 统;以 光盘 或 U 盘 形 式 提 供 的 不 加 密 的 电 子 版 投 标 文 件(nJSTF 格式 等),单 独 密 封 后 在“投 标 文 件 递
36、 交 地 点”提 交 给 招 标人;以U 盘 形 式 提 供 的 设 计 文 件,单 独 密 封 后 在“投标 文 件 递 交 地 点”提 交 给 招 标 人。投 标 文 件 递 交 地 点:铜 山 区 科 技 创 业 大 厦 B 座 一 楼 第 二 开标 室(铜 山 区 长 江 西 路 9-1 号)。5.1.1开 标 时 间 和 地 点开 标 时 间:同 投 标 截 止 时 间开 标 地 点:同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地 点5.1.2参 加 开 标 会 的 投 标 人 代表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应 参 加 开 标 会 议,法 定代 表 人 参 加 会
37、议 时,需 出 示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书 和 其 身 份 证 原件;如 有 授 权 时 需 出 示 授 权 委 托 书,同 时 出 示 受 委 托 代 理人 身 份 证 原 件;5.2.1开 标 程 序 及 密 封 要 求1、开 标 会 议 应 当 在 招 投 标 监 督 机 构 监 督 下,由 招 标 人 按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时 间 和 地 点 举 行,邀 请 所 有 投 标 人 参 加。参加 开 标 的 投 标 人 代 表(即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应签 名 报 到,以 证 明 其 出 席 开 标 会 议。开 标 时,招 标 人 或 其委 托 的 招
38、标 代 理 机 构 以 及 各 投 标 人 应 携 带 密 钥(CA 锁)参加 网 上 开 标 活 动。投 标 人 在 进 行 开 标 会 议 签 到 时,应 将 电汇 回 单 复 印 件 或 者 银 行 保 函 原 件 交 至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投 标人 未 在 开 标 时 间 内 完 成“1、开 标 会 签 到 表”、“2、标 书签 收 登 记 表”、“3、投 标 保 证 金 电 汇 回 单 签 收 单”签 名(缺 签、错 签)报 到 的 视 为 放 弃 其 投 标。),由 招 标 代 理12条 款 号条 款 号条 款 名 称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编 列 内 容机 构 将 上
39、述 文 件 及 投 标 保 证 金 电 汇 回 单 签 收 单 统 一 送 至铜 山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三 楼 财 务 室,进 行 投 标 保 证 金 的确 认 工 作。2、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未 参 加 开 标 会 议 的将 视 为 自 动 弃 权。3、开 标 会 议 由 招 标 人 组 织 并 主 持。招 标 人 可 以 在 开 标 现场 根 据 投 标 企 业 数 量 自 行 选 择 口 头 唱 标 或 投 标 人 阅 读 电子 屏 幕 唱 标 两 种 式(电 子 屏 幕 翻 屏 时 间 间 隔 为 5 8 秒)。4、投 标 人
40、在 本 工 程 开 标 会 议 上 应 出 示 以 下 有 效 证 件 的 原件,否 则 视 为 自 动 弃 权:4.1 法 定 代 表 人 参 加 会 议 时,需 出 示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和 其身 份 证;如 有 授 权 时 需 出 示 授 权 委 托 书,同 时 出 示 受 委 托代 理 人 身 份 证。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后,招 标 人 应 公 布 投 标 人 名 单,投标 人 应 当 在 招 标 文 件 载 明 的 解 密 时 间 内(30 分 钟)使 用 密钥(CA 锁)解 密 投 标 文 件。投 标 人 解 密 完 成 后,招 标 人 应当 开 启
41、所 有 投 标 文 件,并 公 布 投 标 文 件 的 相 关 内 容。投 标 人 未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完 成 解 密 的 视 为 放 弃 其 投 标。招 标 人 当 众 宣 布 核 查 结 果,并 宣 读 有 效 投 标 的 单 位 名 称、投 标 报 价(宣 布 至 投 标 报 价 的 百 位,投 标 报 价 十 位 数 字 按四 舍 五 入 计 算)、修 改 内 容、工 期、质 量、投 标 保 证 金 缴纳 情 况 以 及 招 标 人 认 为 适 当 的 其 他 内 容。5、网 上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应 急 处 理:5.1 投 标 人 因 自 身 网 络 故 障 无 法 提
42、 交 投 标 文 件 时,应 在 投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前 到 交 易 中 心 完 成 上 传 提 交。5.2 因 网 上 招 投 标 系 统 故 障 导 致 投 标 人 无 法 提 交 投 标 文件,招 标 人 应 当 在 招 标 文 件 确 定 的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至 时 间后 启 用 未 加 密 的 投 标 文 件,使 用 应 急 开 评 标 系 统 进 行 开、评 标 活 动。5.3 非 投 标 人 自 身 原 因,导 致 投 标 人 加 密 的 投 标 文 件 在 开标 过 程 中 解 密 失 败 的,可 以 启 用 其 未 加 密 的 投 标 文 件 参
43、 与开、评 标 活 动。5.4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后,因 网 上 招 投 标 系 统 故 障 导13条 款 号条 款 号条 款 名 称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编 列 内 容致 网 上 开、评 标 活 动 无 法 进 行 时,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规 定,可以 启 用 未 加 密 的 投 标 文 件,使 用 应 急 开 评 标 系 统 继 续 进 行开、评 标 活 动。5.5 投 标 人 因 自 身 原 因 造 成 未 加 密 的 投 标 文 件 无 法 导 入 应急 开 评 标 系 统 的,视 为 放 弃 其 投 标。6、根 据(江 苏 省 房 屋 建 筑 和 市
44、政 基 础 设 施 工 程 招 投 标 活动 异 议 与 投 诉 处 理 实 施 办 法)第 三 章 第 九 条:异 议 人 对 涉及 开 标 事 项 提 出 异 议 的,应 当 在 开 标 现 场 以 书 面 形 式 提出,招 标 人 应 当 当 场 做 出 答 复,并 制 作 记 录。开 标 结 束 后投 标 人 不 得 对 开 标 事 项 再 提 出 异 议。7、密 封 要 求7.1 电 子 光 盘 及 U 盘 投 标 文 件 应 分 别 放 入 封 袋 内,并 在 封袋 上 加 盖 投 标 人 单 位 公 章。7.2 投 标 文 件 备 份 的 封 袋 上 应 标 明 招 标 人 名
45、称、标 段 名 称。7.3 未 按 要 求 密 封 的,招 标 人 不 予 接 收 投 标 文 件。6.1.1评 标 委 员 会 的 组 建评 标 委 员 会 构 成:九 人,其 中 技 术 标 评 标 专 家 人 数 为 七 人,经 济 标 评 标 专 家 为 二 人。技 术 标 评 委 负 责 技 术 标 评 审,经济 标 评 委 负 责 经 济 标 和 资 信 标 评 审。评 标 专 家 确 定 方 式:评 标 专 家 采 取 从 江 苏 省 房 屋 建 筑 和市 政 基 础 设 施 工 程 招 标 投 标 评 标 专 家 名 册 中 随 机 抽 取 的方 式 确 定。6.4.2采 用“
46、评 定 分 离”法 时:评 标 结 果(定 标 候 选 人)公 示定 标 候 选 人 数 量:5 名。符 合 要 求 的 候 选 人 少 于 5 名 时 则 全 部 推 荐,定 标 候 选 人 推荐 时 不 排 序。异 议 成 立,取 消 相 应 定 标 候 选 人 资 格 后 继 续定 标。7.1.1中 标 候 选 人 数3 名7.1.2采 用“评 定 分 离”法 时:定 标 方 法定 标 方 法 为:票 决 定 标 法。7.3.1履 约 保 证 金无8.5.2招 投 标 行 政 监 督 部 门徐 州 市 铜 山 区 住 建 局 招 投 标 管 理 科电 话:0516-8391115510需
47、 要 补 充 的 其 他 内 容1、本 次 招 标 采 用 网 上 招 标、评 标,投 标 人 自 行 在 徐 州 建14条 款 号条 款 号条 款 名 称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编 列 内 容设 工 程 交 易 网 网 上 下 载 招 标 文 件 及 答 疑 澄 清,在 网 上 上 传异 议,在 投 标 和 开 标 环 节 采 用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相 结 合 的 方式,需 上 传 投 标 文 件,商 务 标 证 明 材 料 原 件 扫 描 件 上 传 至投 标 文 件“投 标 保 证 金”模 块 内),资 格 审 查 采 用 网 上 形式,详 细 评 审 以 电 子 投 标 文
48、件 为 准。电 子 投 标 文 件 上 传 完毕 后,投 标 人 可 通 过 网 上 招 投 标 系 统 获 取 已 上 传 投 标 文 件的 回 执 单,作 为 已 上 传 投 标 文 件 的 证 明。2、徐 州 市 网 上 招 投 标 制 作 工 具 教 学 视 频 网 址:http:/ 标 文 件 需 要 进 行 电 子 签 章 的 位 置 应 进 行 电 子 签 章。4、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后,因 网 上 招 投 标 系 统 故 障 导致 网 上 开、评 标 活 动 无 法 进 行 时,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规 定,可以 启 用 未 加 密 的 电 子 投 标 文
49、 件(nJSTF 格 式),使 用 应 急开 评 标 系 统 继 续 进 行 开、评 标 活 动。10.1知 识 产 权1、授 予 合 同 后,中 标 方 案 的 发 表 权、展 览 权、使 用 权 归招 标 人 所 有,中 标 人 只 享 有 署 名 权、专 利 权。2、中 标 人 的 知 识 产 权 应 无 条 件 同 意 招 标 人 在 正 规 场 合 下使 用,否 则 招 标 人 有 权 解 除 合 同 并 要 求 退 还 已 支 付 的 费用,招 标 人 因 此 受 到 损 害 的,有 权 要 求 中 标 人 予 以 赔 偿,如 果 招 标 人、中 标 人 使 用 未 中 标 方 案
50、 作 为 本 项 目 实 施 方案,招 标 人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向 提 交 方 案 的 投 标 人 付 给 使 用费 后,该 方 案 的 发 表 权、展 览 权、使 用 权 归 招 标 人 和 中 标人 共 有。3、除 特 殊 情 况 外,招 标 人 有 权 在 工 程 建 设 中 根 据 需 要 对选 定 的 实 施 方 案 进 行 调 整 和 修 改。4、投 标 人 保 证 投 标 文 件 及 资 料 均 未 侵 犯 他 人 的 知 识 产 权,否 则 必 须 承 担 全 部 责 任。若 投 标 人 使 用 了 他 人 的 专 利、专有 技 术,涉 及 的 费 用 由 投 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