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妇幼保健工作制度1、根据上级布置的妇幼卫生工作任务,及时制定妇幼保健工作计划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定期召开辖区内的妇幼保健工作会议; 2、负责妇幼卫生信息的收集和管理,督促医院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按时完成妇幼卫生资料的整理、核实、汇总和分析,确保资料录入及时、准确。按时填报统计工作报表,做好辖区妇幼信息查漏工作; 3、分析孕产妇、围产儿死亡原因的变化趋势,制定干预措施; 4、定期督促、检查辖区内各医疗单位及社康服务站的妇幼工作; 5、准确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及妇女基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死因变化趋势,进行孕产妇死亡个案调查,对育龄妇女、孕产妇、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漏报进行调查;
2、6、对辖区内06岁儿童进行系统管理,开展相应的儿童保健业务及体弱儿童个案管理的医学监护治疗工作; 7、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 8、负责托幼园(所)儿童入园健康体检以及教职员工的上岗健康体检、年检和发证工作。一、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开展孕前保健咨询与指导服务,建立本村孕妇保健手册,提供定期产前检查、孕期保健咨询与指导服务。二、做好产后访视工作,发现母婴有异常情况及时转上级医院处理。三、配合乡镇卫生院做好妇女病查治工作,对患病妇女给予治疗并定期随访。四、掌握本村7岁以下儿童保健基本情况与健康状况,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及体检表,开展7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管理服务,进行体格发育评价。五、对村办幼儿园、托儿所进行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宣传保健知识。六、做好出生和0-7岁儿童的死亡登记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