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关妇幼保健的法律规章我国妇幼保健的法律基础o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o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o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o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o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由国务院颁布的法规由国务院颁布的法规o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o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o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o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o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计委颁布的部门规章卫计委颁布的部门规章o卫生部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o计
2、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o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o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o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o孕前保健服务工作规范o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试行)o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o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 o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o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o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不低于2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o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是为了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宪法,制定的法规。o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1994年10月27日通过。o自1995年6月1日起施行。o今年
3、是母婴保健法颁布20周年第一章 总则o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o第二条第二条 国家发展母婴保健事业,提供必要条件和物质帮助,使母亲和婴儿获得医疗保健服务。o国家对边远贫困地区的母婴保健事业给予扶持。o第三条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母婴保健工作。o母婴保健事业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o第四条第四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母婴保健工作,根据不同地区情况提出分级分类指导原则,并对全国母婴保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o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母婴保健工作。o第五条第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母婴保健领域的教育和科学研究
4、,推广先进、实用的母婴保健技术,普及母婴保健科学知识。o第六条 对在母婴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在母婴保健科学研究中取得显著成果的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孕产期保健o第十四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o孕产期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o(一)母婴保健指导:对孕育健康后代以及严重遣传性疾病和碘缺乏病等地方病的发病原因、治疗和预防方法提供医学意见;o(二)孕妇、产妇保健:为孕妇、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以及产前定期检查等医疗保健服务;o(三)胎儿保健:为胎儿生长发育进行监护,提供咨询和医学指导;o(四)新生儿保健:为新生儿生长发育、哺乳和护理提供医疗保
5、健服务。o第十五条 对患严重疾病或者接触致畸物质,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可能严重影响孕妇健康和胎儿正常发育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予以医学指导。o第十六条 医师发现或者怀疑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育龄夫妻,应当提出医学意见。育龄夫妻应当根据医师的医学意见采取相应的措施。o第十七条 经产前检查,医师发现或者怀疑胎儿异常的,应当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o第十八条 经产前诊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应当向夫妻双方说明情况,并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o(一)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o(二)胎儿有严重缺陷的;o(三)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o第十九条 依照本法规定施行终
6、止妊娠或者结扎手术,应当经本人同意,并签署意见。本人无行为能力的,应当经其监护人同意,并签署意见。o依照本法规定施行终止妊娠或者结扎手术的,接受免费服务。o第二十条 生育过严重缺陷患儿的妇女再次妊娠前,夫妻双方应当到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医学检查。o第二十一条 医师和助产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提高助产技术和服务质量,预防和减少产伤 o第二十二条 不能住院分娩的孕妇应当由经过培训合格的接生人员实行消毒接生。o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o第二
7、十四条 医疗保健机构为产妇提供科学育儿、合理营养和母乳喂养的指导。o医疗保健机构对婴儿进行体格检查和预防接种,逐步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婴儿多发病和常见病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o第三十一条 医疗保健机构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母婴保健工作,建立医疗保健工作规范,提高医学技术水平,采取各种措施方便人民群众,做好母婴保健服务工作。o第三十二条 医疗保健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o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但医学上确有需
8、要的除外。o第三十三条 从事本法规定的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人员,必须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o从事本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 o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反映了全民健康水平、生活质量和社会文明程度。o加快妇幼卫生事业发展,对于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o自国务院发布2001201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紧紧围绕妇女儿童健康目标,认真贯彻母
9、婴保健法,努力提高妇幼卫生服务水平,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下降,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o2000年9月,在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上,世界各国领导人就消除贫穷、饥饿、疾病、文盲、环境恶化和对妇女的歧视,商定了一套有时限的目标和指标。o即消灭极端贫穷和饥饿;普及小学教育;促进男女平等并赋予妇女权利;降低儿童死亡率;改善产妇保健;与艾滋病毒/艾滋病、疟疾和其他疾病作斗争;确保环境的可持续能力;全球合作促进发展。o这些目标和指标被置于全球议程的核心,统称为千年发展目标(MDGs)。o2000年9月联合国首脑会议上由189个国家签署联合国千年宣言,正式做出此项承诺。时
10、限为2015年o但是,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诸因素制约,我国在保护和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方面仍面临严峻挑战。o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存在显著的城乡、地区和人群差异,妇幼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亟待改善;o降低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必须大幅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方能如期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o出生缺陷、营养性疾病、心理疾患等已成为威胁妇女儿童健康的突出公共卫生问题;o妇幼卫生服务能力与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不相适应,全面实现妇女儿童健康目标任重道远。一、指导思想o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o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坚持儿童优先、母亲安全的宗旨,o为妇女儿童提供安
11、全、有效、便捷、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全面实现两纲提出的妇女儿童健康目标。(二)基本原则。(二)基本原则。o1.坚持以人为本,以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为目的,以需求为导向,为妇女儿童提供规范的医疗保健服务。o2.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o3.坚持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人群之间的妇女儿童健康差距,促进妇幼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o4.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在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中的作用。目标 总目标o建立覆盖城乡妇女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医疗卫生服务制度,健全妇幼卫生服务体
12、系,保障妇女儿童平等享有基本,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o2015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22/10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2和14。o2020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下降13。到20/10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0和(二)具体目标。(二)具体目标。o1.保障妇女儿童生命安全。保障妇女儿童生命安全。(1)降低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指标指标2010年区间年区间指标指标2015年下降幅年下降幅度(度(%)2020年下降幅年下降幅度(度(%)孕产妇死亡率(/10万)10稳步下降稳步下降10-19.9101520-29.9253030-3540婴儿死亡率()1
13、051010-19.9102020-153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051010-19.9102020-2025o全国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o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6%以上,o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降低到1以下。o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o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0%以上o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80%以上。o提高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率,o降低流动人口中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o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o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6。2.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o(6)提高婚前保健水平,婚前医学检查
14、率达到50%以上。o(7)提高产前筛查率和产前诊断水平。o(8)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筛查率达到80%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60%以上。o(9)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3.预防控制妇女儿童疾病。预防控制妇女儿童疾病。o(10)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到80%以上。o(11)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o(12)控制儿童常见病和艾滋病、梅毒、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病。o(13)控制妇女艾滋病和性病新发感染。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80%和70%,感染艾滋病及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
15、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o(14)纳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达到95%以上。o(15)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精神疾病患病率。o(16)提高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4.改善妇女儿童营养状况。改善妇女儿童营养状况。o(17)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控制巨大儿发生率。o(18)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o(19)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控制儿童肥胖发生率。o(20)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2%以下,中小学生贫血患病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3。o(21)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
16、病率 专栏1 母婴安全行动o1.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o2.在院前急救网络中加强孕产妇、新生儿急救能力建设,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o3.支持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监测网络建设。专栏2 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行动o1.开展出生缺陷防治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行动。o2.为农村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增补叶酸及多种营养素。o3.加强产前诊断能力建设,健全产前诊断网络。o4.支持省级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建设,健全筛查网络,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补助。o5.支持出生缺陷监测网络建设。专栏3 妇女儿童疾病防治行动o1.继续实施并逐步扩大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
17、查及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o2.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o3.实施中西部地区儿童营养干预项目,开展社会宣传,为贫困地区学龄前儿童发放营养素补充品,预防和治疗营养不良、贫血等儿童营养性疾病。o4.全面推行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逐步扩大病种范围。将农村新生儿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促进儿童医疗保障全覆盖。专栏4 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行动o1.支持省、市、县三级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o2.加强妇幼保健院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产科、儿科建设。o3.建设省、市级儿童医疗中心。o4.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妇幼必要设备购置。中国
18、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o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于2011年7月30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1124号印发。o纲要共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总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5个部分。(一)妇女与健康。o主要目标(8项)o1.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妇女的人均预期寿命延长。o2.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差距,降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o3.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0%80%以上以上。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o4.妇女艾滋病感染率和性病感染率得到
19、控制。o5.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o6.提高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o7.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o8.提高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策略措施(11项)o1.加大妇幼卫生工作力度。o2.加强妇女健康相关科学技术研究。o3.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水平。针对妇女生理特点,大力普及生殖健康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提供规范的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生殖保健服务,有针对性地解决妇女特殊生理时期的健康问题。o4.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加强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产科服务质量和孕产妇卫生保健水平。孕
20、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全国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6%以上。健全孕产妇医疗急救网络,推广适宜助产技术,o5.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普及妇女常见病防治知识,建立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制度。加大专项资金投入,扩大宫颈癌、乳腺癌检查覆盖范围。o6.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传播。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机制。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80%和70%,感染艾滋病和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o7.提高妇女营养水平。为孕前、孕产期和哺乳期妇女等重点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营养指导和干预。预防和治疗孕产妇贫血。加强对营养强化食品生
21、产和流通的监管。o8.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研究推广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新技术和新方法,o9.提高妇女精神卫生服务水平。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和康复服务网络。o10.加强流动妇女卫生保健服务。完善流动妇女管理机制和保障制度,逐步实现流动妇女享有与流入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加大对流动妇女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力度。o11.引导和鼓励妇女参加经常性体育锻炼。加强对妇女体育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提高妇女健身意识。积极发展城乡社区体育,鼓励妇女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加强对老年妇女、残疾妇女体育活动的指导和服务。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o儿童时期是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
22、。为儿童提供必要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机会和条件,最大限度地满足儿童的发展需要,开发、发挥儿童潜能,将为儿童一生的发展奠定重要基础。o儿童是人类的未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儿童发展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儿童发展,对于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儿童与健康o主要目标:(15项)o1.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o2.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和13以下。降低流动人口中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o3.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6。o4.
23、控制儿童常见疾病和艾滋病、梅毒、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o5.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5%以上。o6.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降低到1以下。o7.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o8.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o9.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2%以下,中小学生贫血患病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3。o10.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o11.提高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o12.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o13.提高适
24、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o14.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o15.发展0-3岁儿童的早期教育,加强儿童潜能开发。策略措施(13项)o1.加大妇幼卫生经费投入。o2.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o3.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o4.完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80%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60%以上,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和康复率。o5.加强儿童疾病防治。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80%和70%,感染艾滋病、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
25、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o6.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o7.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加强爱婴医院建设管理,完善和落实支持母乳喂养的相关政策,积极推行母乳喂养。o8.提高儿童身体素质。o9.加强对儿童的健康指导和干预。加强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卫生保健管理,o10.构建儿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务网络。11.加强儿童生殖健康服务。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增加性与生殖健康服务机构数量,加强能力建设,提供适合适龄儿童的服务,满足其咨询与治疗需求。o12.保障儿童食品、用品安全。o13.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关于新生儿疾病筛查o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指在新生儿期对严重危害新生儿健康的先天性、遗传性疾病施行专项检查o新生儿疾病筛查遵循自愿和知情选择的原则 o医疗机构发现新生儿患有遗传代谢病和听力障碍的,应当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并提出治疗和随诊建议。oA、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oB、苯丙酮尿症oC、听力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