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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场所境内外全部所得 无场所或所得与场所无关 境内所得,1-1总则的要点,注意: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是本法的居民企业,负无限纳税义务。
(法2,防止假外国企业避税)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条例4),1-2应纳税所得额要点,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提示:1、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不能弥补亏损2、税法亏损:公式中 小于零的数额会计亏损:当年总收入小于当年总支出,1-3收入要点,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提示:财政补贴和税收返还(除出口退税和软件产品超三返还等)属征税收入,1-3收入要点,免税收入:(政府)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提示:1、国债的转让收入要征税2、符合条件指直接权益性投资(条例83)3、。
3、 月 29 日 南 京 政 治 学 院 自 考 办 制 学海无涯苦作舟! 论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 新企业所得税法已于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与旧税法相比,新税法在很多方面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对企业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对营造各类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推进税制现代化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新企业所得税法充分借鉴世界各国近年来税制改革的经验,通过法律规范企业所得税制度,在纳税人、源泉扣缴、纳税调整等方面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保证企业所得税制度更具科学性、完备性和前瞻性,为深入推进税制改革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另外 ,新企业所得税法还借鉴了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进一步缩小了税收与财会之间的差异。
但是,在看到新企业所得税法成效和意义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在新企业所得税法颁布实施后,我们在后续政策制定和配套管理上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效果,需要我们予以重视并加以解决。
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 , 在 总结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产生的积极影响的前提下,分析。
4、 职工薪酬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及纳税调整第九章 收入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及纳税调整(含政府补助)第十章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及纳税调整第一章 会计与税法差异的概述提纲:一、会计与税法产生差异的根源(一)会计目标与税收立法宗旨比较 (二)会计核算的基础与税法比较(三)会计核算的计量属性与税法比较(四)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与税收立法原则比较二、会计与税法差异的处理方法(一)纳税调整(二)所得税会计一、会计与税法产生差异的根源会 计 税 法 提供会计信息反映受托责任保证财政收入差异分析:例 1,企业销售商品时向客户收取的违约金的处理;例 2,房地产企业向业主销售开发产品时为有关部门代收的初装费等处理。
(一)会计目标与税收立法宗旨比较相关分析 ( 1)增值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但不包括 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 2)营业税。
除了维修基金(国税发 200469号文件)、代收的契税、印花税以外,其余的代收费用一律缴纳营业。
5、八章 职工薪酬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及纳税调整第九章 收入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及纳税调整(含政府补助)第十章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及纳税调整,第一章 会计与税法差异的概述,提纲:一、会计与税法产生差异的根源(一)会计目标与税收立法宗旨比较 (二)会计核算的基础与税法比较(三)会计核算的计量属性与税法比较(四)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与税收立法原则比较二、会计与税法差异的处理方法 (一)纳税调整 (二)所得税会计,一、会计与税法产生差异的根源,(一)会计目标与税收立法宗旨比较,相关分析,(1)增值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但不包括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2)营业税。
除了维修基金(国税发200469号文件)、代收的契税、印花税以外,其余的代收费用一律缴纳营业税。
企业可以运用代理业进行规避。
(国税发199576号、国税函2007908号文件)(3)土地增值税:根据财税199548号文件规定,关于地方政府要求房地产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