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

.中国民用航空局年度中国民用航空政策报告民航年度政策白皮书年月日前言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民航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紧紧中国民用航空导航业务工作指南中国民用航空总局2006-1-5目录前言1.导航台站的建设1.1预可行性研究1.2可行性研究1.3选址中国民用航空导航业

民用航空Tag内容描述:

1、围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和转变发展方式这 一主线,扎实工作,锐意进取,航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航空运输和通用航 空保持较快增长,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得到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成 绩,结构调整和深化改革迈出新步伐,党的建设和行业文化建设得到加强, 实现了“ 十二五” 的良好开局。
民航发展和改革取得的成绩,是行业政策引领、保障作用充分发挥的 结果。
坚持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的科学、民主和法治化方向,将推动民航 强国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第一部分宏观政策篇深入分析民航发展面临形势,加强民航“ 十二五” 发展的顶层设计,以全局视角统筹行业发展,明确发展的指导原则和目标,提 出促进行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具体任务和要求,为民航业科学发展、 安全发展提供政策支撑,意义重大。
一、科学谋划民航发展大局 年 月,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正式对外发布 。
民航“。

2、 1.4 初步设计 1.5 选购设备 1.6 建设 1.7 频率申请 1.8 校飞 1.9 项目验收 1.10 开放 2. 导航台的飞行校验 2.1 定期飞行校验 2.2 不定期飞行校验 3. 设备运行工作条件 3.1 人员 3.2 设备 3.3 备件、仪表。

3、 1.4 初步设计 1.5 选购设备 1.6 建设 1.7 频率申请 1.8 校飞 1.9 项目验收 1.10 开放 2. 导航台的飞行校验 2.1 定期飞行校验 2.2 不定期飞行校验 3. 设备运行工作条件 3.1 人员 3.2 设备 3.3 备件、仪表。

4、险主要承保飞机在飞行和滑行中或在地面停航时被保险飞机的机身、发动机及附件设备的灭失、损坏、失踪以及飞机发生碰撞、跌落、爆炸、失火等不论何种原因而造成飞机的全损或部分损坏,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另外,在飞机机身险的保单中,还规定以下与机身险发生有关的费用也由保险公司赔付,不论飞机是全损还是部分损坏: 1. 事故发生后的施救费用,一般不应超过保险金额的10,但事先征得保险公司同意则可不受此限制; 2. 飞机从出事地点运往修理厂的运输费用; 3. 损坏飞机修理后的试飞及进行检验的合理费用; 4. 修好后的飞机运返出事地点或其他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
,7,但由于以下原因而引起的飞机的损失或损坏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1. 机械故障、磨损、断裂和损坏以及飞机设计上的缺陷和失误。
以上问题实际上是一种正常的运营消耗,而不是保险应承担的责任。
2. 由于石块、碎石、灰层、沙粒、冰块等所引起的吸入性损坏,致使飞机发动机逐渐损坏,这通常也被认为是“磨损、断裂和慢性损坏”,因而也不予赔偿。
但由于单一事故而引起的突然性的吸入性损坏,从而使得发动机立刻不能工作,这种情况应列入保险范围内,给予保险赔偿。
3. 战争及相关。

5、飞行事故调查规定,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民用航空紧急事件。
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加强预防。
把保障公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2)统一指挥,分级管理。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3)多方联动,快速反应。
建立和完善联动协调制度,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军地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反应及时、措施果断、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
(4)依靠科技,依法处置。
充分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技术手段,依法做好民用航空紧急事件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2民用航空紧急事件分级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飞行事故,或民用航空地面设施紧急事件,根据发生的性质、危害程度、社会影响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民用航空紧急事件4级。
21特别重大民用航空紧急事件(级)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特别重大民用航空紧急事件(级)(1)民用航空器执行专机任务时发生飞行事故;(2)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死亡人员中有国际、国内重要旅客;(3)军用航空器与民用航空器发生空。

6、律、法规和规章的同时,应遵守本手册规定的内容。
第三条民航公安机关根据本手册规定支持、配合安检部门开展工作;对安检部门移交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第四条各安检部门可根据本手册制定工作细则。
第二章工作制度第一节安全目标责任制度第五条安检部门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安全目标和实现安全目标的具体工作方案。
第六条安全目标责任应定人、定位、定任务,做到分工清楚,任务明确,各负其责,奖罚分明。
第七条安全目标主要包括:杜绝因安检原因造成劫机、炸机等严重危害航空安全的事件;不因安检原因危及航空运输安全;不因安检原因造成航空器损坏。
第二节领导值班制度第八条安检部门实行领导分级值班制度。
一般可分为安检部门、安检科队、安检班组(分队)三级领导值班。
第九条安检部门值班领导应当坚持现场值班,指导、监督、检查、协调现场安全检查工作,解决安检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安检科队值班领导应当坚持跟班,具体组织、实施、指挥安全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安检班组(分队)值班领导应坚持带班,按照上级的要求同本班组(分队)安检人员一起做好各项勤务工作。
第三节请示报告制度第十二条安检人员在一般情况下遇到超越处理权限的问题时,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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