括以下三层含义 :其一,经营行为持 续性,指商事主体实施该项行为的常态化 ,用以区 别非持续性交易行为。其二,以经营行为为业,指 通过经营行为获取收益成为商事主体的主要经济 来源。其三,经营行为显示性,指商事主体经营行 为及内容应以商事交易惯常使用的方式表露于 外,使交易相对人察知其情事继而作出理性
个体工商户Tag内容描述:
1、括以下三层含义 :其一,经营行为持 续性,指商事主体实施该项行为的常态化 ,用以区 别非持续性交易行为。
其二,以经营行为为业,指 通过经营行为获取收益成为商事主体的主要经济 来源。
其三,经营行为显示性,指商事主体经营行 为及内容应以商事交易惯常使用的方式表露于 外,使交易相对人察知其情事继而作出理性抉择。
以非显露于外的隐性行为获利,将因欠缺显露于 外的形式而不成其为商事主体。
个体工商户经营 活动中营利目的贯穿始终 ,其与商事主体的营利 性标准 相契合。
与偶发交易获取收益的其他主体 不同,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经营收益成为主要生 活来源亦满足商事主体的营业性标准。
个体工商 户因符合用以界定商事主体的营利性标准与营业 性标准 ,确属商事主体无疑。
论 个 体 工 商 户 商 事 登 记 义 务 之 豁 免 石少侠,李镇 (国家检察官学院,北京 102206 ) (吉林大学法学院 , 吉林长春 130012) 摘要 :个体工商户负有商事登记义务,但较大规模个体工商户、微小规模个体工商户禀赋各异、境遇 不同,商事登记法规本应据情区别对待,但现行法规不加区分统一规制,导致微小规模个体工商户负担 。
2、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 天。
第二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 工作。
第三条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不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小时,每周不超过 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经乙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3小时,每月不得 超过 36小时。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应依法支付加玫加点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 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 150%支付工资; 2、 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 200%支付工资; 3、 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 300%的工资。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重庆市社。
3、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五条登记机关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以下简称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二章登记事项第六条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一)经营者姓名和住所;(二)组成形式;(三)经营范围;(四)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七条经营者姓名和住所,是指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公民姓名及其户籍所在地的详细住址。
第八条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
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备案。
第九条经营范围,是指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所属的行业类别。
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类别标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
第十条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个体工商户经登记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