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公园合同.doc

上传人:风**** 文档编号:946166 上传时间:2024-03-18 格式:DOC 页数:51 大小:183.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儿童公园合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1页
儿童公园合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1页
儿童公园合同.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1页
儿童公园合同.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1页
儿童公园合同.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项目名称: 广州市儿童公园续建工程合同名称: 广州市儿童公园续建工程(景观部分)施工合同发包人(甲方):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中心承包人(乙方): 合同编号:甲方:JSZX-CON2020 号乙方:签订日期:2020年 月 日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中心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广州市儿童公园续建工程(景观部分)施工。2

2、.工程地点:广州市儿童公园。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穗发改2018903号。4.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5.工程内容:在广州市儿童公园新建儿童足球天地、绿野仙踪片区、景观广场、足球驿站、儿童戏水池、儿童足球天地休息廊,以及配套景观工程。对原儿童服务中心、南入口大门、监控房、管理房、展览馆、泵房、小卖部进行改造更新。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6.工程承包范围:按发包人提供的广州市儿童公园续建工程(景观部分)施工图。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 月 日。(以开工报告的日期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 月 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工期总日历天

3、数: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元)。2.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广州建设工程

4、施工招标投标书);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

5、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0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85号 5楼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7 份,承包人执 份。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6、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85号 地 址: 5楼 邮政编码: 510050 邮政编码: 电 话:020-83838782 电 话: 传 真:020-83830065 传 真: 开户银行:广州市建行建设路支行 开户银行: 账号:44001470904053003338 账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投标文件,双方确认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发包人或工程师有

7、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工程进行过程中有合同当事人的签字或盖章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 名 称:广州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 资质类别和等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联系电话:020-83875380;通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陵园西路8号。1.1.3 工程和设备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依据设计图纸确定 。1.1.3

8、.10 临时占地包括: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执行通用条款 。1.4 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执行通用条款,按照现行规定的最新标准与规范执行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执行通用条款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合同签订后3日历天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

9、图纸的数量:6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广州市儿童公园续建工程(景观部分)施工图 。1.6.4 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1、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2、工程进度计划;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纸质2份,电子文件1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及电子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日历天内。1.6.5 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1.7 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7 日历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

10、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85号5楼;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 交通运输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 。1.10.3 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红线。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执行通

11、用条款。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1.11 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执行通用条款 。1.

12、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允许调整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发包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项目多列或重复列项。(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有误。(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 。2. 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 名: ;职 务: 工程管理员 ;联系电话: 202-83833158 ;通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85号5楼工程管理部。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负责现场有关经济和技术方面的签证及与发包人相关的现场协调工作,与本工程相关的文件、资料必

13、须由发包人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发包人调整现场代表职责范围时,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 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本合同签订之日 。2.4.2 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提供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否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竣工图纸、资料及电子文档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6套 。承

14、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竣工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及电子文档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2 项目经理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施工时间的80%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项目经理

15、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3 承包人人员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接到开工通知后7日历天内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3.3.5承包人擅

16、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5 分包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执行通用条款 。3.7 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

17、、金额及期限的: 提供中标价的5%履约担保,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 7个工作日内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履约担保,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经营的银行开具 。4. 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本项目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监理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受发包人委托,对本项目施工和保修阶段进行监理,代表发包人对工程施工相关事项进行检查、查验、审核、验收并签发相关指令。详见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通用条款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4.2 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职 务: ;监

18、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见监理合同 。4.4 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 / ;(2) / ;(3) / 。5. 工程质量5.1 质量要求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5.3 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

19、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6.1.5 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绿色施工安全防护费的内容和范围,应以现行广东省统一工程计价依据、省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管理文件的规定为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费按实际进度与施工进度款同期支付。7. 工期和进度7.1 施工组织设计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按通用条款执行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

20、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本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后7日历天内 。7.2 施工进度计划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7.3 开工7.3.1 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

21、除合同。7.4 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7.5 工期延误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除每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万分之五的工期违约金外,还必须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总额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5% 。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超过60日历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相关损失。7.6

22、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 / ;(2) / ;(3)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8.6 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按管理部门要求和发包人需求确定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承担 。

23、9. 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 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按有关规定执行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按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 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10.4 变更估价10.4.1 变更估价原则工程变更按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园林绿化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漏列而由监理人和发包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以及原施工图没有而由发包人批准工程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

24、确定综合单价:(1)乙方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2)乙方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发包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乙方通过市场调查、询价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由监理人盖章确认后

25、报甲方。(3)乙方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即下浮率为: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10.7 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暂估价一览表。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如下第 1 种方式确定。第1种方

26、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承包人招标,对该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按照以下约定执行:(1)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天将招标方案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查,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招标方案后7天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当按照经过发包人批准的招标方案开展招标工作;(2)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提前14天将招标文件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文件后7天内完成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有权确定招标控制价并按照法律规定参加评标; (3)承包人与供应商、分包人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前,应当提前7天将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候选分包人的资

27、料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资料后3天内与承包人共同确定中标人;承包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第2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暂估价供应商或分包人的,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确认。确定中标人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暂估价合同。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3 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8

28、 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本项目不设定暂列金额。11. 价格调整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29、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 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含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风险,市场价格波动

30、不引起综合单价的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本项目不设预付款。12.2.2 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12.3.1 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

31、562013)等 。12.3.2 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每月一次,具体时间为每月10日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按计量周期的约定支付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承包人按工程进度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由承包人代表

32、签署并盖章的已完工程款额的计量和支付申请。工程款进度款申请报告的格式按项目监理人和建设单位的要求制作。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 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以形象进度为准。累计支付工程进度款不超过累计计量支付总额(累计已完工作量)的70%且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70% ;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书,并审核后,支付至初审结算价的85且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85。(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监理工程师收到计量支付申请3日历天内核实工

33、程量。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承包人的计量支付申请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确认后,发包人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具体到账时间以财政部门支付为准。发包人按照约定时间办理完支付手续即视为发包人已支付款项。(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收到进度款支付证书(计量支付证书)30天内。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

34、不得超过: 48 小时。13.2 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执行通用条款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1天,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1天,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13.3 工程试车13.3.1 试车程序工

35、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13.3.3 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13.6.1 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 。14. 竣工结算14.1 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与进度款申请期限一致。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执行通用条款 。14.2 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在45日历天内按要求完成工程竣工结算书编制工作,并提交监理人审核。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工程竣工结算书的,承包

36、人必须以书面的形式申请延后提交。监理人在收到工程竣工结算书后,28日历天内完成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监理人在审核过程中,认为承包人还应进一步补充资料和修改工程竣工结算书的,应于上述时限内(28日历天)向承包人提出核实意见。(2)承包人在收到核实意见后的15日历天内应按照监理人提出的合理要求补充资料,修改工程竣工结算书,并再次提交监理人审核。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再次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书后15日历天内予以复核后提交给发包人。(3)发包人出具评审初步意见,并按照广州市相关规定将工程结算报送广州市财政部门进行财政评审。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按程序报市财政局进行财政性评审完成后支付扣留质量保证金

37、(不计利息)以外的结算价款,期限为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后30天内办理报送手续,具体支付时间视财政部门资金安排情况。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承包人与监理人就工程竣工结算书存在争议的部分,应填写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结算争议说明表,双方阐述各自的理由,与工程竣工结算书等相关资料一并提交给发包人,由发包人初审后,送财政性评审。14.4 最终结清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3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收到本项

38、目结算财政评审通知意见书后30日历天内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收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30日历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视市财政资金安排情况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 。15.3 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是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39、(2) 3 %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3 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 工程结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发包人按照广州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实施办法支付结算款,结算款付至结算价的97,结算价的3留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保修15.4.1 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 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15.4.3 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

40、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接到通知的24小时内 。15.5养护15.5.1养护期绿化园建项目养护期为12个月。15.5.2养护责任承包人在工程养护期内,按照有关广州市相关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承担工程养护责任。15.5.3养护细则见附件4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中心工程养护细则。16. 违约16.1 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 > 施工组织方案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中所选用的图片及文字来源于网络以及用户投稿,由于未联系到知识产权人或未发现有关知识产权的登记,如有知识产权人并不愿意我们使用,如有侵权请立即联系:2622162128@qq.com ,我们立即下架或删除。

Copyright© 2022-2024 www.wodoc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19002583号-1 

陕公网安备 6107260200013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916-422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