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摘要转移定价是跨国公司实现其全球战略目标、谋求公司整体利润最大化的重要手段。在制定转移定价的过程中,跨国公司的决策层往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有效的利用转移定价合理调整各个公司间的利润水平,降低内部交易成本、规避风险,从而实现整个公司集团利润水平最大化的目标。本文的前半部分主要对转移定价的现状、动因、机制等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后半部分通过具体的案例讨论来进一步阐明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规律,并在文章最后提出跨国公司合理运用转移定价的相关建议。关键词: 跨国公司 转移定价 相关建议AbstractTransfer pricing is an important mean of the multin
2、ational corporations to seek the companies maximizing overall profit in order to achieve its global strategic target. In the process of transfer pricing, all kinds of factors must be considered into it in order to meet the maximize whole group profit, such as adjusting the profit level of each compa
3、ny using transfer pricing, reducing the inner transaction cost and risk. The first half of this article carefully analyses the situation, motivation and mechanism of transfer pricing, and the second part discusses the rule in multinational companies about transfer pricing through specific cases, and
4、 then we put forward some corresponding suggestions for the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s in the end.KEY WORDS: multinational company transfer pricing recommendations目录一、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理论的国内外研究状况5(一)国外研究现状5(二)国内研究现状6二、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基本概念6(一)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含义及特点6(二)转移定价的含义及分类8三、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现状、动因及定价方法9(一)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动因9(二)跨国公司转移
5、定价的现状13(三)基于公平独立核算原则的转移定价方法16四、惠普公司成功转移定价案例分析18(一)背景介绍19(二)惠普公司对不同职能的下级公司的定义20(三)惠普公司转移定价之方法21五、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制约因素与应对方法23(一)转移定价实施的局限性23(二)跨国公司应如何合理运用转移定价策略24六、结论26参考文献26图表目录图 1 各国所得税税率比较9图 2 跨国公司通过低税国设立子公司达到避税目的示意图10图 3 跨国公司利用国际避税港达到避税目的示意图11图 4 跨国公司母公司所面临的最重要的税务问题14图 5 1997-2010年间转移定价对于跨国公司重要性的变化14图 6
6、从行业角度分析转移定价的重要性15图 7 跨国公司因转移定价遭受惩罚的比例15图 8 跨国企业和税务部门转移定价准则中的五种定价方法16图 9 惠普跨国公司在华公司结构20图 10 惠普公司关联方定价流程23基于跨国公司视角的国际转移定价问题分析一、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理论的国内外研究状况转移定价问题的研究在17-18 世纪的欧洲工厂中已经处于萌芽状态,但是那时的研究只局限于企业中定价方法的选择问题。真正把转移定价作为一个管理问题进行研究是从20世纪50 年代以来,特别是企业集团分权管理带来的业绩评价问题,以及转移定价对企业集团战略的影响问题,使得转移定价逐步成为企业战略决策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与
7、此同时,涌现出来了大量的理论研究成果和极富实践指导意义的应用统计经验,为以后的研究积累了丰硕的文献。(一)国外研究现状传统的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理论主要从跨国公司避税的角度,来研究当两国所得税存在差异时如何进行内部转移定价决策,而20世纪90年代以后,人们越来越重视以实现全球扩张的战略目标为视角来进行研究。1Hirshleifer(1956)的分析Hirshleifer(1956)所研究的虽然是国内企业内部的转移定价问题,但是绝大多数有关跨国公司转移定价问题的研究都是以Hirshieifer(1956)为基础展开。Hirshleifer所得出的主要结论是企业应该采取边际成本定价法,即企业制定的内部
8、转移价格应该等于其销售部门的边际成本。Hirshleifer(1956)假设企业包括一个生产部门和一个销售部门,企业采取的是分权的决策体制。Hirshieifer(1956)还假设成本独立和需求独立。所谓成本独立是指每个部门的生产成本与其他部门的产量无关。所谓需求独立是指每个部门的企业外部需求函数彼此独立,生产部门出售给销售部门的中间产品数量的改变并不影响两个部门的外部需求。Hirshieifer(1956)直接假设不存在中间产品的外部市场。2、Horst(1971)的分析Horst(1971)最早提出了跨国公司中央集权决策体制下的转移定价经济模型。他假设跨国公司除了要支付投资国和东道国的企业
9、所得税以外,还要为子公司从母公司进口的产品向东道国的海关支付关税。在Horst(1971)模型中,由于母公司和子公司在各自所在国家出售同样的产品,所分析的跨国公司是水平一体化的,子公司一方面自己生产并销售产品,另一方面从母公司进口并转售产品。3、Bond(1980)的分析Bond(1980)在Hirshleifer(1956)基础上,把所研究的对象由国内企业拓展到跨国公司,并且假设跨国公司的分权的决策体制为母公司及子公司经理决定产量,最高管理层决定转移价格。Bond(1980)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就是在公司经理独立决定产量情况下如何实现其全球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可以归纳为在给定的各部门的需求和供给
10、函数下,如何通过选择转移价格来使得跨国公司全球税后利润最大化。4、Samuelson(1982)的分析Samuelson(1982)在Horst(1971)分析基础上,进一步假设虽然正常交易价格为税务当局施加给企业最高决策层的外部约束,但企业最高决策层可以通过改变产量来改变正常交易价格,从而使得外部约束内部化(endogenous)。进而Samuelson得出几个推论,跨国公司在选择较高或较低的转移价格的同时,意识到增加其在投资国国内的产品价格可以提高其转移价格约束的上界,降低其在投资国国内的产品价格可以拓展其转移价格约束的下界,所以其通过改变内部贸易的数量来达到这一目的,进而提高其全球税后净
11、利润。(二)国内研究现状目前,对于跨国公司内部转移定价方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欧美等一些发达国家。对于国内,跨国公司转移价格的大量研究工作多数是进行定性分析。许江波对影响国际转移价格的因素进行了分析。王晶晶运用项目投资决策的方法研究了在经营业绩最优化的情况下的转移定价策略的选择,得出外汇管制是影响在我国经营的部分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一个关键因素的结论。国内关于跨国公司转移价格的定量分析比较少。对于未考虑税收的转移定价,慕银平等作了比较全面的研究。例如,在中间产品不存在外部市场前提下,对n个子企业组成的垂直一体化企业集团内部产品转移定价进行研究,得出最优转移定价等于中间产品的边际成本的结论。为了合理
12、评估部门业绩,唐小我引入合作博弈的思想,采用 shapley 值分配方法,按照各子公司的贡献大小进行集团利润的重新划分。采用该分配机制,在达到集团内部利益分配公平合理的基础上,提高了集团的整体利润和社会福利,达到双赢的目的。二、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基本概念转移定价机制产生的理论基础是内部化理论,该理论认为,由于外部市场的不完全性,尤其是中间产品(包括知识、信息、技术、管理专长等)市场的不完全,以及干预、限制和垄断势力的存在,导致企业的交易成本增加。跨国公司为了克服外部市场交易障碍,保持其利益或者弥补市场机制的内在缺陷,就应开展直接投资,把外部交易放在公司内部或所属公司内部进行,形成企业集团之间的
13、内部贸易。但是,企业内部各方之间交易时仍需要进行独立核算,于是转移定价就这样产生了。(一)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含义及特点1.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含义跨国公司内部贸易是指一家跨国公司内部的产品、原材料、技术与服务在国际间流动,这主要表现为跨国公司的母公司与国外子公司之间以及国外子公司之间在产品、技术和服务等方面的交易活动。跨国公司内部贸易不同于传统国际贸易体现在:内部贸易是由跨国公司所直接控制的企业内产品与劳务的流动,其贸易价格决定于跨国公司全球经营战略,而不是根据公平开放市场交易原则来确定的。2.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特点跨国公司为克服国际市场的不完全性,在内部两个相对独立的实体之间进行的跨国界商品和
14、服务交换,其本质上仍属于国际贸易,但实际上又不过是跨国经营的一种方式,与一般意义的国际贸易又有很大区别,显示出自身的特点。第一,公司内贸易的主体是跨国公司,因此公司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活动密不可分。跨国公司的迅速发展并没有对国际贸易产生消极影响,没有减弱国际贸易对世界经济发展的推动力,而是促成了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的同步增长,而这种同步增长的主要动力是跨国公司内部国际贸易。第二,与这种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相对应的是一种新的国际分工格局的出现跨国公司内部国际分工。跨国公司作为经济全球化的主要推动力,在世界范围内进行资源配置,因此,跨国公司遍布全球的子公司间的分工以及跨国公司间的战略联合对国际分工格
15、局都有重大影响。随着跨国公司战略从独立子公司战略、简单一体化战略向复合一体化战略演变,生产的进一步集中和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跨国公司内部国际分工日益深化,跨国公司就更需要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全面的计划管理,以保证内部再生产各个环节能彼此协调发展。所以按跨国公司全球战略而确立和深化的内部分工就具有计划性,内部分工的计划性决定了内部贸易的计划性。第三,跨国公司内部贸易不转移所有权或不完全转移所有权。由于跨国公司内部贸易是在跨国公司的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贸易,而母公司论跨国公司内部贸易与转移价格和其分支机构是完全拥有股权、控股、部分拥有股权或发生其他形式的经济关系。因此,从理论上说,在跨
16、国公司内部贸易中,虽然有的所有权并不转移或不完全转移,但由于各自有不同的经济利益,并有各自的独立核算,彼此间仍然需要通过商品交换的形式来互通产品。与此相对应,公司内贸易与分支机构的股权结构密切相关,这在技术转让中表现得尤其突出。跨国公司倾向于把最新技术转移给它们的独资分支机构,而把陈旧技术转让给非控股分支机构。第四,大多数大量进行公司内贸易的公司都具有垄断性。公司内贸易是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拓展其公司特定垄断优势的重要策略。公司内贸易的行业分布和产品分布的特点都可以归结于跨国公司的垄断性。公司内贸易以中间产品为主,这里的中间产品不仅是指传统意义上的半成品、零部件等,更重要的是指信息、技术、管理
17、能力以及产品的研究与开发能力,这类中间产品会直接给企业带来竞争中的垄断性优势。公司内贸易已成为跨国公司保持其技术垄断优势的重要战略手段。第五,公司内贸易采取“转移价格”策略。公司内贸易和外部贸易的一个重要区别就在于转移价格。所谓转移价格是指跨国公司根据全球战略目标,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交换商品和劳务的交易价格。这种价格不是按照生产成本和正常的营业利润或国际市场价格水平来定价,而是按照子公司所在国的具体情况和母公司全球性经营战略,人为地加以确定。因此,它可以大大高于或低于生产成本。转移价格反映了公司内贸易的价格机制特征,从下一章起,我们把重点转向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价格机制转移价格
18、的研究。(二)转移定价的含义及分类1.转移定价的含义公司内部市场的形成是转移价格出现的必要前提,而不论内部市场是否跨越国界。因此,转移价格既可用于仅在一国市场经营的公司,也可用于在多国家从事经营活动的跨国公司。但一般而言,对于转移价格的研究都集中在跨国公司内部贸易中,因为只有在跨国公司内部贸易中采用的转移价格才会对东道国和母国经济产生不同影响。转移定价一般指大企业集团尤其是跨国公司,利用不同企业不同地区税率以及免税条件的差异,将利润转移到税率低或可以免税的分公司,实现整个集团的税收最小化。具体的说,企业集团倾向于在税率高的地方定价偏低,而在税率较低的地方定价偏高。由于跨国公司内部企业之间的关系
19、不同于一般的独立企业之间的关系,其内部价格也不是在公平的市场竞争中形成的,我们称之为转让价格。2.转移定价的分类按照交易客体的不同,跨国公司内部的转移价格大致可分为以下五种:商品转移价格,这是转移价格中最常见的一种形式,指跨国公司内部在有形商品(中间投入品和制成品)供应和销售时采用的价格;有形资产转移价格,指跨国公司内部生产设备的出租和转让时采用的价格;无形资产转移价格,指跨国关联公司之间技术使用权、商标使用权的价格;劳务转移价格,指跨国公司内部劳务费的价格。包括人员往来、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调研、广告宣传、人员培训等内容;资金转移价格,指跨国公司内部通过给关联企业提供贷款,利用借贷资金利率的高
20、低,影响关联企业的成本及利润水平。三、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动因、现状及定价方法在跨国经济活动中,转移定价已成为关联企业之间经常运用的一种方法,其目的在于调节利润、减轻税负以及实现其他一些企业集团的战略决策。因此,全面分析转移定价的动机,探求使得企业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并有利于业绩评价的转移定价方法,对于跨国企业的战略管理和经营决策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一)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动因转移价格的产生有内部原因及外部环境因素。一方面,转移价格是实现跨国公司体系内资源(资金、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最优配置的指针;另一方面,由于不同国家或地区市场在关税、税率、利率、汇率以及非关税贸易壁垒等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
21、异,造成市场风险、交易成本和收益各不相同,因此就有通过转移价格以规避市场风险的必要和获取超额利润的可能。虽然跨国公司实施转移定价的动机不一而足,但各国政府通常都将其分为税务动因和非税务动因两个方面。随着经济发达国家税率差异缩小以及采用转移定价进行避税的成本增高,转移定价作为避税策略的作用在逐渐降低,而其他动机日益明显。1.跨国公司运用转移定价的税务动因(1)通过在低税率过设立子公司达到避税目的由于世界各国的公司所得税税率差距仍然较大(如图1所示),这就为跨国公司通过调整转移定价减少全公司所得税负带来了很大机会。图 1 2011年各国所得税税率比较跨国公司由于集团的成员分布在不同的国家。因而可以
22、利用各国间税率和税收规则的差异,使位于高税率国的实体降低对低税率国相关实体的售价,把一部分应在高税率国实现并缴纳的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国。高税率国因此减少的税收,一部分转化为低税率国的税收收入,另一部分直接增加了整个公司的税后利润,达到了集团整体减轻税负的目的。如图2所示,处于高税区的母公司A可以以较低的转移价格把商品销售给其处于低税区的子公司B,由子公司B对外进行销售;或是母公司A再以较高的转移价格从子公司B处购买回该商品,然后对外销售。通过这个低价卖出高价买入的过程,利润便实现了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重新分配,由母公司转移到了子公司,从而使处于高税区的母公司由于利润降低而少纳税,处于低税区子公司由
23、于税率较低而降低了集团公司总的纳税额。母公司A(高税)子公司B(低税)低价卖出高价买入对外销售对外销售图 2 跨国公司通过低税国设立子公司达到避税目的示意图(2)利用国际避税港达到避税目的如图3所示,如果母子公司都处于高税区,可以利用一个处于避税港的贸易公司把实际业务中产生的利润转移到税率极低的避税港,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子公司C对子公司D的实际业务,可以通过贸易公司B从子公司C低价购买,使C的收入降低,从而利润额减少;同时,贸易公司B把从C公司低价买进的商品以高价卖给D公司,D公司购买成本增高,导致利润减少。C、D量子公司利润的减少额通过转移定价策略都转移到了税率较低的贸易公司B,从而最终达
24、到集团公司避税的目的。母公司A(高税)控制贸易公司B(避税港)子公司C(高税)子公司D(高税)控制控制低价购买高价卖出实际业务图 3 跨国公司利用国际避税港达到避税目的示意图2.跨国公司运用转移定价的非税务动因(1)资金调拨与配置跨国公司对外进行直接投资从事多国经营,需要利用众多的资本市场实现资金的自由调拨与配置。但是,东道国往往对资金的调出加以种种限制,如严格的外汇管制、限制汇回利润等。为了在短时间内达到资金调配和逃避东道国限制的目的,跨国公司往往利用隐蔽性很大的转移定价的方法来进行,主要有以下三种方法:第一、跨国公司可以通过提高卖给某国子公司产品价格的办法,达到从该国转移资金的目的。当然,
25、跨国公司也可以通过压低价格的方式来为子公司提供经费。第二、跨国公司为了降低使用资本的代价,利用不同东道国的利率差别,通过调节转让定价,可以达到把最低成本获取的资金调配到最有利可图的地方。第三、针对许多东道国都实行外汇管制,一般不允许跨国资本在一年内全部汇回本国的规定,跨国公司的对策一般是减少直接投资额,改用贷款方式提供部分资本,然后按高利率收取高利息,以此在短期内将资本调回本部。运用这些方法,跨国公司就可以通过控制转移价格的高低,使资金可以在各个子公司之间进行自由的流动,从而实现资金大规模的统筹规划,带来较高的边际效益,以达到资金有效配置的效果。(2)战略性开拓新市场在市场占领型子公司创办的初
26、级阶段,这时候面对的通常是一个相对稳定的外部市场环境,当地的竞争企业以及其它外国经营企业就当地市场的瓜分问题已经达成某种程度上的默契并形成一种相对均衡的局面。为了支持子公司迅速打开局面,站稳脚跟,打破这种均衡局面并形成另一种相对均衡,从中分得市场份额,达到占领当地市场的目的,作为母公司和其它子公司的通常做法就是利用内部贸易,给予海外子公司在原材料、中间产品、低息贷款、服务费、技术转让费等方面的低价扶植,通过这种变相的补贴行为降低该子公司的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从而增强其竞争优势,通常这种扶持会随着子公司竞争实力的改善而逐步减少。当然跨国公司业并不是一味的调增子公司的利润或业绩,有时也会为阻止其他
27、竞争对手进入同一市场,而利用调高转让定价以降低其利润的方式,掩盖该子公司真实的利润,避免更多的竞争对手进入此市场。此时转让定价的运用于前者是相反的。无论是价格优势的获得还是竞争力的提高,都为新市场的开拓和培育创造了必要的条件。(3)利润调节跨国公司为了实现全球战略或特定目标,往往利用转移价格对跨国公司内部各实体的利润进行调整与分配。当跨国公司的海外子公司刚刚建立,或当某一海外子公司经营不善,盈利甚少,或无利可得,而它的存在对跨国公司整体利益的实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时,为了提高这个子公司的市场形象,便于在当地销售证券或取得贷款,可以通过转移价格,即通过降低进口价格或提高出厂价格,使这家子公司显示
28、出较高的利润率。另一方面,如果一家海外子公司在当地具有较高的利润,以致于引起了东道国政府的关注,而要求重新谈判;或者引起工会、商会等组织的不满,要求随利润的快速增长而提高工资、增加会费负担;或者在与当地合资情形下,跨国公司投资比例过高,导致分红和缴纳所得税过多,此时跨国公司可以通过转移价格将这家子公司的盈利转移到国外,在此子公司的财务帐上只出现较低的利润。另外,当海外子公司由于非经营因素的影响而形成利润率偏低时,为了保护和鼓励它们的积极性,可以利用转移价格的形式提高其账面利润,使其经营绩效能够得到合理体现。(4)逃避东道国的价格管制通过转移定价的策略避开东道国对价格的管制,使位于该国的子公司获
29、得一定的竞争优势。一般东道国政府实施价格管制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限定商品的最高定价,二是反倾销法。对于限定商品最高定价,跨国公司的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在进行交易时使用调高转移定价的策略,可以使子公司账面上的成本增加,此时,子公司就有理由高价销售商品,从而避免该国的价格管制,进而使跨国公司的总体利润最大化。对于反倾销法,跨国公司的各子公司之间在进行交易时使用调低转移价格的策略,可以有效的降低子公司的成本,进而子公司可以利用低于竞争对手的价格进行产品的销售,有效的增加了子公司的利润。这样一来,不仅使子公司免于倾销的指控,还可以阻止一些新的竞争对手介入。(5) 避免外汇风险跨国公司母公司获得子公司汇回
30、的利润通常要等到子公司年终结算后。在此期间,汇率随时可能发生变动。如果发现东道国或母国的汇率即将变动,跨国公司就利用转移价格促进提早或推迟付款,以减少因货币贬值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者获取汇率差价利益。 (6) 抵消通货膨胀的不利影响一个国家通货膨胀率高,币值不稳,那么将利润和资金留在该国的时间较长,造成的损失可能会越大,这将促使跨国公司利用转移价格将利润和资金转出该国。跨国公司利用转移价格将资金和利润转移到通货膨胀率低的国家,可以减少由于通货膨胀而造成的损失。(二)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现状转移定价作为跨国公司实现全球战略目标、谋求公司整体利润最大化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受到重视,安永会计师事务所201
31、0年发布的有关跨国公司税务问题的调查报告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跨国公司对转移定价持有的态度。该项调查从1995年开始,持续至2010年,调查涉及跨国公司的国际税务问题,主要关注跨国公司的转移定价。调查对象包括25个国家的877家跨国企业,其结果反映了跨国企业所面临的转移定价情况。1、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重要性图4反映了跨国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主要税务方面的问题,由其可知,对于所有调查对象来说,他们认为转移定价是所有税务问题中最需要关注的一个方面。也就是说,转移定价问题正处于跨国公司的高度重视中。图 4 跨国公司母公司所面临的最重要的税务问题 资料来源于ERNST&YOUNG2010 Globa
32、l Transfer Pricing Survey图5是对过去七年间受访母公司对转移定价重要程度的总结。由图可知,认为转移定价“非常重要”的跨国公司在1997年2010年之间一直保持着最高比例,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重要性在2005年的时候达到顶峰,即将近60%的受访者认为转移定价是“非常重要的”。而这个比例在2007年到2010年间下降,安永把这个下降归因于受访者的感受变化,即相比于2005年,他们认为现如今的转移定价事项能够被更好的控制。图 5 1997-2010年间转移定价对于跨国公司重要性的变化 资料来源于ERNST&YOUNG2010 Global Transfer Pricing Su
33、rvey2、从行业角度分析转移定价的重要性图6从行业的角度分析了转移定价的重要性,由其可看出,制药行业排列第一位,他们把转移定价看作最为重要的税务事项。而技术和生物技术行业排列第二位。其他的行业诸如运输业、通信业等跨国转移的水平一般较低。这表明,那些具有高技术、专业知识产权以及可以创造出高利润的行业对转移定价具有更高的重视程度。图 6 从行业角度分析转移定价的重要性 资料来源于ERNST&YOUNG2010 Global Transfer Pricing Survey3、税务部门对跨国公司转移定价实施处罚的状况大多数的受访公司称他们曾面临过转移定价的调查,由2007年52%的比例上升至2010
34、年的68%。而遭到税务部门惩罚的比例从2005年开始就一直在提升。根据图7结果显示,现如今遭受惩罚的比例从2005年的4%上升至现如今的20%。这种惩罚数量的增加是因为税务部门资源的增加以及政府需要特高更多的收入。图 7 跨国公司因转移定价遭受惩罚的比例 资料来源于ERNST&YOUNG2010 Global Transfer Pricing Survey由以上数据可知,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问题越来越多的引起各国税务部门的重视并受到严格的调查,因此跨国公司在应用转移定价方法时应当更加注重其合理性以避免税务风险以及由此带来的税务成本。(三)基于公平独立核算原则的转移定价方法由于转移定价在跨国公司内
35、部被应用的越来越多,美国及OECD等发达国家竭力推广基于公平独立核算原则的转移定价制定方法。这种方法不仅为各跨国公司合理制定内部交易的转移价格提供了依据,同时也因其公平性为各国税务部门所接受。在 OECD所推出的跨国企业和税务部门转移定价准则中主要介绍了五种定价方法,如图4所示。在这几种定价方法中,可比非控制价格法、转售价格法和成本加成价格法是传统的应用较为广泛的定价方法,这些方法基于交易行为进行比较,因此为更多的跨国公司以及各国税务部门所偏好。同时,随着跨国公司针对无形资产方面的交易行为大量出现以及交易可比对象的难以确定,基于利润而非交易行为的定价方法交易净利润法和利润分割法也逐渐为跨国公司
36、所接受。可比非受控价格法(CUP)转售价格法(RPM)成本加成法(CP)交易净利润法(TNMM)利润分割法(PS)偏好的方法(交易比较定价法)利润比较定价法转移定价方法图 8 跨国企业和税务部门转移定价准则中介绍的五种定价方法1.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可比非受控价格法(Comparable Uncontrolled Pricing Method,CUP)是在可比条件下将一项受控交易中转让的资产或劳务的价格与一项非受控交易中转让的资产或劳务的价格进行比较的方法。如果发现两种价格有差异,说明关联企业的受控交易价格有问题,这时就可以用非受控交易中的价格来代替受控交易中的价格。可比非受控价格包括三种形式:
37、一个受控的跨国公司成员卖方与一个无关联买方之间的交易价格;一个无关联卖方与一个受控的跨国公司成员买方之间的交易价格;非受控的无关联买方与无关联卖方之间的交易价格。可比非受控价格法要求两种交易中转让的资产或劳务具有高度的可比性,根据OECD指南中确立的原则,如果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那么一项非受控交易与一项受控交易即为可比:一是,被比较的交易之间或进行交易的企业之间的差别(如果存在的话)不会在实质上影响公开市场上的价格;二是,可进行合理准确的调整以消除这些差异对价格的影响。在有可能确定可比非受控交易的情况下,CUP法是运用公平加以原则最直接、最可靠的方法。2.转售价格法转售价格法(Resale
38、Price Method,RPM)是按照关联企业方在购进有关货物后再出售给无关联方的第三方价格(即转售价格),扣除转售方适当的毛利润额后,作为关联企业之间交易的公平市场价格的方法。这种毛利润是根据关联买方在其再销售活动中所履行的职能、承当的风险以及所采用的资产来确定的,一般来说代表了关联购买方的正常经营利润。根据OECD指南,这种方法适用于关联买方仅对产品增加了相对较小的价值,并将货物转卖给第三方的情况。如果关联分销商只对再销售的产品进行简单的包装、再包装、贴上标签或细微组装时,转售价格法就非常适用。如果分销商在再销售前对商品进行了大量的增值活动如进行深加工使得产品的物理形态发生重大变化或是贴
39、上新的品牌,使得新产品中包含了新的无形资产的价值,那么转售价格法就不再适用了。3.成本加成法成本加成法(Cost Plus Method,CPM)是以关联交易中转让产品或劳务的成本为基础,在此基础上加上一个适当的成本加成率来确定关联交易转让价格的一种方法。在采用成本加成法时,成本是核心和基础,处于主导地位。企业的成本和费用分为三类: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费用;生产的间接成本;企业的期间费用。在确定了产品或劳务的成本后,成本加成率就成了影响公平交易价格准确性的最大因素了。采用的成本加成率首先应选择关联卖方在非关联交易中的销售成本加成率,如果不存在此种成本加成率,也可以选择独立企业在可比交易中的销售成
40、本加成率作为参考。其计算公式如下:公平成交价格=关联交易的合理成本(1+可比非关联交易成本加成率)可比非关联交易成本加成率=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可比非关联交易成本100%4.交易净利润法交易净利润法(Transactional Net Margin Method),是将关联企业在一项关联交易中获取的相对于某一适当基础(如成本、销售额、资产)的净利润率,同独立非关联企业在可比情况下从事类似经营活动所获取的净利润率比较,从而确定关联交易的公平交易价格。交易净利润法的操作方式类似于再销售价格法及成本加成法,它们都是以可比非受控交易的利润率水平作为参照比较基础,不同的是交易净利润法考察的是净利润率,而
41、其他两种方法考察的是毛利率。考察对象的不同,决定了在采用交易净利润法时,除了考察企业所履行的功能和承担的风险之外,还要考察其他可能影响净利润的因素。5.利润分割法利润分割法是指将企业与其关联方的合并利润或者亏损在各方之间采用合理标准进行分配的方法。具体有两种做法:一是贡献分析法,即利润的划分要依据各关联企业对某笔受控交易贡献的相对价值。在确定某一关联企业所做贡献的相对价值时,首先要分析其在交易中履行的具体职能、使用的资产(包括无形资产)和承担的风险,同时还要考虑其所做贡献的市场价格或报酬;二是剩余利润分析法,即首先将经营收入在各关联企业之间进行分配,分配的原则是使每个关联企业分得的收入都能够弥
42、补其成本费用并得到与其从事的经营活动相对称的报酬,在计算该对称报酬时应参考非关联企业从事相似经济活动所应取得的报酬水平;在经过上述第一阶段的收入分配以后,余下的则为关联企业集团的剩余利润,对这笔剩余利润的分配主要是考虑各关联企业所特有的资产,尤其是其中的无形资产,因为这些特有的无形资产应当能给企业带来一笔特殊的报酬。6.预约定价安排(APA协议法)预约定价安排是指是指跨国纳税人与一国或多国税务机关之间就其与关联企业间受控交易将要涉及的转让定价标准和方法等问题进行协商达成协议,并进行跟踪管理、审计调整等一系列活动和程序所做出的协议的总称。预约定价安排虽然完成了从事后调整到事前确定的转变,降低了纳
43、税成本,但也存在许多局限性,例如单边的预约定价协议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双重征税。这是因为单边预约定价只是一方企业所在国为避免被事后调整的利润征税而签订的协议,一旦对方国家的税务机关拒绝了协议中的内容,将会给纳税人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此外,预约定价的时间太长、缺乏对纳税人商业机密的保护等,也是造成预约定价安排并没有在我国广为使用的原因。四、惠普公司成功转移定价案例分析通常情况下,在转移定价的几种基本形式中,跨国公司在关联企业的内部贸易中,会针对不同的交易类型采用不同的转移价格制定方法,尽可能地使其制定的转移价格符合正常交易原则,从而既能实现企业集团的整体利润目标,同时也能有效地避免政府税务部门的审查
44、。(一)背景介绍惠普是一家在全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业务的高科技企业,主要业务覆盖有电脑、打印机、软件服务,各类公司解决方案服务等领域。惠普公司与1985年开始投资中国,20多年中,保持高速发展。中国地区总部位于北京,惠普在中国公司包括:1、惠普(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普贸易”) 惠普贸易是一家设立于保税区的注册性质为贸易公司的亚太区产品分拨中心。该产品分拨中心承担的职能主要是本公司进口产品分拨,即将产品从境外以保税形式进口至保税区内,再按照亚太区除中国以外的各国贸易公司的需求,以转口贸易的形式将保税产品出口销售给这些贸易公司。另外,该公司还承担了部分中国贸易公司的职能,直接将中国
45、市场需要的产品在保税区海关清关完税后,销售给各中国区一级渠道商及其他客户,并承担保修期内的维修成本。2、中国惠普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惠普”)中国惠普是由HP Sino Investment Co.,和中国电子进出口公司合资成立的一家公司,总部设在北京的销售公司。该公司的主要职能是为本公司产品的中国区销售做好市场营销、推广等工作,提供居间销售业务,即介绍客户与下面的惠普贸易与上海惠普公司签订产品购买协议和追踪产品销售全过程,提供产品售后维修服务、技术咨询、产品集成设计服务、综合管理服务等。3、上海惠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惠普”)上海惠普是由汉诺威亚太投资有限公司全额投资的一家外资企业,是一家
46、设在上海浦东新区金桥出口加工区的生产制造性公司,该公司与设在美国的惠普知识产权拥有公司签订了一份受让产品生产制造技术,并按照产品销售收入的2与产品营业利润的67的两者孰高原则向惠普知识产权拥有公司支付产品生产制造技术转让费用的技术转让协议。据此,该公司可以在中国生产经授权的产品,并向境外关联产品分拨中心出口销售产品;该公司还承担了部分中国贸易公司性质的职能,向各家中国区一级渠道商及其他客户销售产品,并承担保修期内的维修成本。除此之外,该生产制造公司还设有财务及行政采购服务共享中心,向境内其他关联公司提供财务及行政采购管理服务;还设有销售热线电话中心,面向全国用户提供产品咨询服务;还设有向非关联
47、方提供服务的技术服务中心,提供软件开发服务及系统集成咨询服务。该公司在大连、上海张江、重庆各设置一家分公司提供上述各项服务。4、惠普(中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普科技”)惠普科技是由汉诺威亚太投资有限公司全额投资的一家外资企业。位于上海浦东外高桥保税区,主要从事打印及影像产品的生产制造,包括打印机,数码相机,扫描仪等。惠普科技只能生产并销售给惠普贸易进行分销。惠普跨国公司在华公司结构如图5所示:HP SINOHP IncChina Electronic Import and ExportHP(China)Hanover AP中国惠普惠普贸易上海惠普惠普科技图 9 惠普跨国公司在华公司结构
48、(二)惠普公司对不同职能的下级公司的定义惠普公司为了将其产品顺利地从生产环节流转到销售环节,公司按照各个环节的职能把它们分为:1、生产制造公司及知识产权拥有公司生产制造公司的职能是按照市场需求生产产品,由知识产权拥有公司转让其生产制造所需要的技术并被授权许可生产,产品一般直接销售给惠普集团内下属的产品分拨中心,而非直接销售给第三方。知识产权拥有公司的职能是与跨国集团公司内部的各个研发机构签订外包研发协议,受托研发机构不拥有研发成果的所有权,研发成果由知识产权拥有公司统一在其所在国主管机关登记或备案后,通过与生产制造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协议的方式,特许生产制造公司使用其专有技术生产本公司产品,生产制造公司应按照约定,将其一定比例的利润以技术转让费的形式支付给知识产权拥有公司。2、产品分拨中心产品分拨中心的职能是仓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