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右玉东洼北地测技术管理规范.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153009 上传时间:2024-11-18 格式:DOC 页数:49 大小:319.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山西右玉东洼北地测技术管理规范.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9页
山西右玉东洼北地测技术管理规范.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9页
山西右玉东洼北地测技术管理规范.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9页
山西右玉东洼北地测技术管理规范.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9页
山西右玉东洼北地测技术管理规范.doc_第5页
第5页 / 共4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山西右玉东洼北煤业有限公司 地侧技术管理规范矿井防治水工作规范第一章 一般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程度评价办法和矿井防治水安全监察实施细则、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试行),杜绝重大水害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结合新汶矿区实际,特制定本规范。第一条、领导及部门责任1、矿长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定期进行矿井防治水工作中研究,分析矿井水害隐患,保证矿井在防水工作中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的投入,保证矿井水害隐患排除。2、生产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主要责任者,负责防治水工程计划的组织实施,协助矿长解决防治水工作所

2、需的人、财、物等重大问题。各分管副矿长对所分管业务中有关矿井防治水工作负责。3、总工程师是防治水工作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对矿井水害隐患进行定期排查预报,制定矿井防治水工程计划,负责组织编制防治水工程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落实及质量控制、工程总结报告等。4、安全矿长负责督促、检查与防治水有关的安全措施的落实。5、副总工程师对所分管业务中有关矿井防治水工作负责。分管副总工程师协助生产矿长、总工程师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防治水工程计划、设计、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落实及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管理、质量监督检查等。6、矿井防治水是一项多部门配合的综合性工作,需要各部门分工负责,共同把关。(1)生产技术科

3、是防治水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水文观测和水情水害预报,编制防治水工程计划、设计、措施和防治水资料的收集整理,根据生产接续,随时准确掌握现场水文地质情况,及时分析水情、提供水情水害预报。在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检查、督促防治水措施的现场落实;会同技术、安监等部门排查水害,提出水害处理措施,督促、检查现场落实;参与编制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及雨季“三防”计划;负责矿井水文观测系统的完善、定期观测分析,防水设施状态的巡查。负责贯通预透工程、沿空采掘工作面的水害排查和防治措施的制定落实。负责参与采区设计及采掘、巷修(清挖水仓等)、防水、探水、密闭等作业规程的编制和会审,并对水害因素与

4、潜在隐患分析全面,防治措施必须符合规程规定负责。(2)生产技术科负责防治水井巷工程、隔离工程、疏排水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管理;负责受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顶、底板管理。在组织编制采区设计,审批采掘、巷修(清挖水仓等)作业规程时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并应有工作地点水害与潜在隐患分析和防治水的具体措施。(3)调度室负责对重大防治水工程实施调度管理。负责组织疏水巷及水仓的清挖,对巡查水闸墙、挡水墙、密闭墙、疏水巷、防水煤柱等防水设施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安排处理。对重大防治水工程实施调度管理。(4)通风科负责密闭墙的建设、管理及状态巡查。在审批密闭墙设计及施工措施时,要经地质部门会审,确保密闭的疏水和防积水、防溃

5、水能力。(5)机电科对矿井排水系统保持足够的排水能力、辅助设施(泵房防水门、控水闸阀等)启闭灵活及供电系统可靠性负责。(6)安全科负责防治水安全检查并参加对周围小煤井的调查。现场安监员负责观察采掘工作面水情,发现有出(突)水征兆时,督促有关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7)采掘区队对严格执行采掘作业规程规定负责。对分析受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规定的防治水措施组织施工;负责观察工作面出(突)水征兆,并在发现水患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8)计划、财务及供应部门要确保防治水计划安排及水害突出事件所需的资金、设备及材料及时到位。第二条、水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必须

6、根据矿井实际逐年进行矿井水害因素分析和水害预测,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针对各水害地点编制防水抗灾抢险预案;雨季前要制定汛期防治水措施并贯彻执行。、 凡列入安措计划的重点防治水工程项目设计必须报集团公司审批,并认真组织确保按时完成。第三条、水情水害排查和预报、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地测、技术、调度、安监、机电等部门的有关人员定期进行水情水害排查和预报。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排查和预报要有记录,并制定治理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和完成时间。水情、水害处理完成后,要有月、季、年度总结。、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每月对周围的所有煤矿及安全煤柱进行一次调查。参加调查的人员由安

7、监、地质、机电等部门专业人员组成。调查重点是相邻矿井水害及对本矿的威胁,和矿井隔离煤岩柱的完整性,有无超层越界开采现象、与本矿邻近100米范围内的采掘活动,及涌水量、积水情况、排水设施和排水去向等。、必须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将井田位置、开采范围、积水情况标汇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矿井采掘范围内存在各种积水区时,必须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出积水范围、外缘标高和积水量,同时标出探水线位置。老空区中的局部积水,分析四周与上下没有采掘工程接近的,可以只标出积水范围、外缘标高和积水量。第四条、矿井水害防治一般要求、开采受顶底板水害威胁煤层的矿井,要建立水文观测网,对含水层水量、

8、水位(压)、水温、水质进行监测,查清含水层分布、富水区域及对开采的影响程度,并制定相应的“探、防、堵、截、排”综合防治措施。、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采掘工作面受各类水害威胁时,必须编制专门的探放水设计,并严格按批准的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探放老空水时,必须制定放水措施及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的安全措施。、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必须在井底车场周围设置防水闸门,在其他有突水危险的地区,只有在其附近设置防水闸门后,方可掘进。防水闸门的质量、设置、管理等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第五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为受水威胁工作面、开采煤层与直接或间接含水层

9、间有构造影响,或煤层底板隔水层虽受构造破坏,但经探查无垂直导水构造,突水系数大于0.06Mpa/m的回采工作面;正常块段底板突水系数大于0.1Mpa/m的回采工作面。、采掘影响范围内承压含水层及含水构造、煤层与含水层间的隔水层或隔水岩柱不清的回采工作面;实际隔水层厚度小于安全隔水厚度的掘进工作面。、煤层顶板“三带”影响范围内含水层含水的采掘工作面。、在周围及上方采动影响范围内老空区、巷道局部积水的采掘工作面;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老窑或相邻煤矿的采掘工作面;接近或通过含水层、导水断层、含水裂隙带、陷落柱、封闭不良钻孔的采掘工作面。、实施探放水工程,疏放水过程可能影响到的采掘工作面;实

10、施老空区恢复排水可能发生滞后出(突)水的工作地点。、接近露头安全保护煤柱的采掘工作面。、排查有怀疑的或水文地质情况不清的采掘工作面。第二章 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第六条、矿井应具备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能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第七条、受水害威胁的矿井,井下必须配备不少于套完好的探放水设备,并保证正常使用。第八条、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中等及以上的矿井,必须配备防治水专职人员。第九条、矿井水文地质基础重点工作、建立健全井上下水文动态观测网。主要观测矿井徐灰、奥灰、顶板砂砾岩等主要含水层,地表水系与水体的水动态,矿井总涌水量,分水平、采区涌水量、出水点涌水量、探放水钻孔涌水量,井下测压钻孔的水压。主要出(

11、突)水点要定期观测水温并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对各种水动态资料进行系统整理分析,掌握其变化规律。、要对地表水系(水体)、矿井涌水量、含水层水位(压)、水温进行连续观测。要求正常每月、汛期每周观测一次,特殊情况加密观测。各含水层出水点水质要定期化验,以利条件分析和治理研究。 3、通过各种钻探、放水试验、注浆改造资料,分析研究四灰、徐灰、奥灰岩溶裂隙的发育规律及富水特征。通过各种试验,探查岩溶水强迳流带的分布状况,探查井田内各断层构造的导、阻水性及其附近岩溶的发育特征,设计并留设防水煤柱。、根据勘探及矿井实际揭露资料,分析研究水文地质条件,制定直接或间接影响矿井安全的含水层进行疏水降压、注浆改造、帷

12、幕截流等工程的设计方案;分析研究矿井突水规律,提出防范措施。、对隔水层的岩性组合、厚度及分布规律、岩石物理力学性质等进行研究,以便在开采下组煤时合理利用其隔水性能。、查清采空区积水。对井巷接近可能积水的区段提出探放水措施。、回采露头煤前要计算安全煤岩柱尺寸、探清风氧化带的范围及风化基岩的含水性。、含水层下采煤,要预先查明含水层的岩性、富水性、水位、至开采煤层的间距及导水裂隙带的发育高度等。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的采掘工作,应在排除积水以后进行;如果无法排除积水,在积水下采掘活动安全无法保障的暂停一切采掘活动,待采取有效措施后再进行采掘活动。、根据集团公司批准的开拓方案,分析开拓区水文地质条

13、件,对水文地质条件不清,不能满足开拓设计要求的,必须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根据补勘情况,对采区或工作面开采的防水安全性进行评价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批后实施。第十条、根据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 必须建立下列十种台帐:、气象资料台帐、钻孔水位(水压)动态台帐、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帐、抽(放)水试验成果台帐、井下水文钻孔台帐。、矿井防治水工程台帐、井下密闭墙台帐以上的5、6、7三种台帐要本着“实用、方便、系统、全面”的原则,按性质、分地点,并按时间顺序登录。、井下突水点台帐(卡片)。凡井下采掘工作面发生 0.1m3/h以上的比较集中的出水点,均

14、要现场编录并详细记录出水点位置、突(出)水时间、出水口及围岩层位、岩性、断层裂隙发育情况,出水形式、水量、水压、水温,对水源不清的要化验水质。分析突水原因,并记录治理过程和水量变化趋势等内容,并登录台帐;凡发生1m3/h以上的比较集中的出水点的观测和治理情况,均要登录卡片。、水质分析成果台帐。应包括取样地点、涌水来源、涌水形式、水温等内容,并应对涌水定期进行水质全分析。、封闭不良钻孔台帐。应包括孔号、钻孔坐标、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孔深、终孔层位、抽水、测斜资料、封孔情况及质量评述等内容。第十一条、必备如下水文地质图纸、矿井充水性图(12000)。大水矿井要建立专用底图,其他矿井可在最新的120

15、00的采掘工程平面图的基础上按照部颁图例和企业标准图例绘制,其主要内容有:() 含水层被巷道揭露涌水的地点、标高和水量。() 井下水闸门(墙)、挡水墙、密闭墙、防水煤柱。() 老空、旧巷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 矿井主要排水泵、电机型号、管路的位置、能力、数量及水仓容量。() 矿井水的流动路线。() 井下测水站的位置、堰型及最新的观测成果。() 出(突)水点标高、时间、最大水量、稳定水量及现在水量。() 导水断层及陷落柱。() 主要可采煤层及含水层露头。(10)地表水体(水库、河流、塌陷积水区)范围、水量。(11)井上下各类水文孔、穿透主要含水层的地质孔及抽(放)水资料。(12)特种钻孔(

16、排水孔、电缆孔、灭火孔、注浆堵水孔、注浆改造孔等)。(13)封孔不良钻孔及终孔层位。(14)本年计划采掘工作面位置、名称及时间。(15)泄水巷。(16)需要表明的其他内容。要求每半年编绘一次。、综合水文地质图(15000)。一般在井田地形地质图的基础上编制。主要内容有:基岩含水层露头(包括岩溶)的平面分布情况。地表水体(河流、水库、塌陷积水区)、水文观测站、井下陷落柱范围。水文地质钻孔及抽水试验成果。基岩露头等高线。井下主要巷道、矿井受水威胁煤层回采范围及井下突水点资料。老窑、小煤矿位置、开采范围和涌水情况。水文地质单元较清楚的矿,要进行水文地质分区。、水文地质剖面图(1100015000)。

17、主要反映含水层、隔水层、褶曲、断裂构造等和煤层之间的空间关系,走向、倾向要各有一条主要剖面。主要内容:含水层的岩性、厚度、埋藏深度,根据勘探及井下钻探资料,各含水层在剖面图上要注明强岩溶裂隙发育带、岩溶裂隙发育带、裂隙发育带。水文地质孔、观测孔及其试验参数。地表主要水体。大巷、为一个采区以上服务的采区上下山、总回风道等主要井巷位置。防水煤柱线。、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1200、1500)是反映含水层、隔水层及煤层之间的组合关系和含水层层数、厚度及富水性的图纸。主要内容有:含水层时代名称、厚度、岩性、岩溶发育情况。各含水层水文地质试验参数。各含水层的水质类型。各含水层开采过程中的突水水量及疏干水量

18、。含水层的原始水位。、主要含水层的等水位线图主要反映地下水的流场特征,以对照分析矿井的疏水动态。正常情况下,每半年在蓝图上编绘一次等水位线。放水、突水时要及时绘制。主要内容有:含水层、煤层露头线、主要断层线。水文地质孔、观测孔、井、泉的地面标高、孔(井、泉)口标高和地下水位标高。河、渠、山塘、水库、观测站的位置、地面标高和同期水面标高。矿井井口位置、开拓范围和公路、铁路交通干线。绘制地下水等水位线,表示地下水流向。绘制可采煤层底板下隔水层等厚线。井下涌水、突水点位置及水量。、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历时曲线图绘制内容包括矿井涌水量与主要含水层的钻孔水位、降雨量等的历时曲线。第三章地面防治水第十

19、二条、井口及工业广场附近的水沟要畅通无阻,定期清理。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井口及建筑物,在汛期前要采取修筑堤坝、设置挡水闸或挖掘沟渠疏通水路等措施,以防止洪水侵入。第十三条、与井下相通的排水孔、电缆孔以及水文观测孔的孔口,必须高出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否则必须采取加盖、封口、加高等措施。地面观测孔要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废的钻孔要及时封孔,以防地表水流入井下。第十四条、矸石、炉灰、垃圾等杂物,不得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方,以免冲刷到工业广场和建筑物附近或淤塞河道。第十五条、 每年年底要对地面低洼积水区、斑裂、塌陷、活化断层、煤层露头区、取土挖砂坑、盗采坑、相邻煤矿进行全面排查,

20、对需要治理的防治水工程要编入下年灾防计划和安措计划。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含水层露头漏水区进行封堵治理,全面落实雨季“三防”措施。1、加强地表水系、煤岩层露头、斑裂、塌陷、挖砂取土坑的调查管理,掌握矿区范围内地表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流情况,要求每月调查一次,汛期每周调查一次,降雨时和降雨后加密调查。2、地表水系凡通过含水层露头、构造裂隙带、斑裂、塌陷及其它通道直接或间接向井下进水时,应进行治理。、河床两岸或低洼积水区因取土、采砂及盗采煤层露头,水害威胁矿井安全时,要进行回填或综合治理。第四章 井下防治水第一节 重大防治水工程第十六条、重大防治水工程必须要有方案设计和单位工程(

21、单项工程)施工设计,重要的防治水工程如水闸墙、水闸门、挡水墙、泵房密闭门、浅截注浆、帷幕注浆及注浆堵水工程、地表水害综合治理工程, 两井隔离,扩排及水文补勘等重大防治水工程设计,按管理权限审批。第十七条、根据集团公司批复和工程设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工程外委施工的,矿和施工单位要签定工程合同,并对工程质量、工期、费用及工程的考核管理做出明确规定。重大防治水工程施工实行监理、验收制度。第十八条、搞好防治水工程施工管理。所有防治水工程完成后,必须写出总结报告。第二节隔离煤柱与防水煤柱第十九条、防隔水煤柱包括井田边界煤柱、防水隔离煤柱和断层防水煤柱。井田边界煤柱、防水隔离煤

22、柱、断层防水煤柱等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要求留设并按规定上报批准。不准用垂切法留设煤柱,以防止开采下层煤时影响和破坏上层煤柱。第二十条、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井或受水威胁煤层的开拓开采,必须坚持分区隔离原则。水平、采区、工作面之间要按照防治水工作要求,留足防水煤柱。采区内断层防水煤柱留设及断层防水警戒线、受断层水威胁的防水煤柱宽度,根据规程规定计算填图并严格保护。、分析可能含导水的断层,要按水压计算并按有关规定在采工图和充水性图上标出防水警戒线。采掘工程接近和进入防水警戒线要进行超前探查和边探边掘。探清并解除水害威胁后,在开采技术条件允许的

23、前提下,可以在断层附近进行正常的采掘活动。第二十一条、不得以任何方式破坏井田边界煤柱。以断层为界的防水煤柱,可采用钻探、物探方法查明断层的位置及导水性,探后钻孔要及时封闭。导水断层切穿井田边界煤柱或导水裂隙沟通两矿等情况,要调查清楚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第二十二条、必须按设计留足并维护露头煤岩柱的完整性。对调查发现有盗采破坏露头保护煤柱的情况要进行制止,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处理。第二十三条、相邻矿井之间的矿井边界煤柱必须按设计规定留设。所有超层越界行为一经发现,要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予以制止,由越界方负责恢复并实施永久隔离。第二十四条、相邻矿井结束闭坑前,生产技术科要实地测量填图,并参与闭

24、坑方案的研究和闭坑工程质量的监督。第二十五条、对调查发现的无证开采小井,要进行制止并报政府有关部门予以取缔。第二十六条、 每季要检查一次各类煤柱的留设情况。与相邻煤矿的边界情况要每月调查并及时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和井上下对照图。第三节老空水管理与防治第二十七条、所有结束水平、结束采区的挡水墙、水闸墙等防水设施要实行牌板化和档案化管理,每月、雨季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填写现场牌板,特殊情况加密观测。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处理。第二十八条、采区之间要隔离开采,在水平大巷之外的连通地点,采区结束后,要采取一定的隔离措施(包括建水闸墙),严防结束采区间串水。第二十九条、结束采区集中疏水巷与集中大巷或其它主要人行道

25、之间,要按一定的承压要求,采用承压挡水墙隔离,挡水墙下设疏水管并安装闸阀,以便控水。第三十条、所有分析有水地点的封闭,必须按照符合防水与通风的标准建承压挡水墙。第三十一条、水闸墙(门) 、挡水墙等防水设施,要将位置、建筑时间、建筑材料、厚度、当前状态、是否积水及疏水量等如实填绘并注记上充水性图。第四节 井下积水水体的管理第三十二条、要严格控制矿井积水。井下存在各种积水区时,必须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出积水范围、外缘标高和积水量,同时标出探水线位置。第三十三条、在采掘工程可能影响到的积水区以下布置、或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水煤柱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批准。原则上必须排净或钻探放净积水后,

26、采掘工程方可接近。凡在采面上方的积水水体,掘进期间探查疏放后、仍有动水补给的,回采工作面接近前要进一步加以疏放。第三十四条、严禁随意在井下建设蓄水体。确需建设的,要进行研究论证。蓄水工程纳入重大防治水工程进行管理。第三十五条、对井下存在的积水水体要认真排查并及时进行处理;对人为的蓄水体要实施监测和定期排查,制定相应的防水预案和措施。第五节井下探放水第三十六条、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有疑不探或探后水患不解除不得进行采掘。水文地质条件探查可采用物探、钻探等手段结合进行,但物探结果必须经钻探验证。后组煤受底板强承压含水层威胁的工作面,开采前要进行探放水,探放水工程必须编制专

27、门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总工程师审批。第三十七条、所有探水钻孔施工必须按规定留足安全煤岩柱,并使用孔口管。孔口管加固要经耐压试验合格。试验压力必须达到预计水压的1.5倍以上,试验时间不得小于30分钟。钻孔正式钻进前要上好控水闸阀,遇水前安装反压和防喷装置。第三十八条、钻孔放水前,必须预算积水量。根据排水系统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和地质部门。凡在低洼或下山采区进行的探放水,必须安装高于预计最大放水量的排水设备,并安排专人看泵,水泵和钻孔间的通讯联络保持畅通。若钻孔突然涌水,要

28、立即关闭水门,启动排水系统,并采取其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第三十九条、采掘工作面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按确定的探水线进行探放水。、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接近含、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连通的断裂构造带时。、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接近有水的灌浆区时。、受底板强承压含水层威胁的后组煤工作面。8、接近其他可能出水(突水)地点时。第四十条、井下钻场必须具备下列安全设施和条件1、钻场及其周围的巷道支护必须可靠。2、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29、。3、钻场、临时排水泵房要安设专用电话。4、钻场及附近要有照明。5、采用局扇通风时,钻场的动力设备要与风机实现风电闭锁。6、在上山工作面或独头巷道探水时,应有安全躲避峒室及安全撤离措施。第四十一条、沿岩层探放含水层水或断层水时,探放水孔超前距离及止水套管长度见下表:表水压(Mpa)钻孔超前距()止水套管(m)水平垂直151015202525812152020510152025第四十二条、严禁贸然揭露受水威胁严重、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煤层。严禁巷探导水断层或边界断层,确有必要巷探时,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第六节矿井防排水第四十三条、矿井主要排水设备(包括水泵、水管和配电设备等)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等有

30、关规定。延深水平的排水能力应能满足开拓范围内涌水条件下的排水要求;新水平投产前,必须形成水平排水能力。第四十四条、矿井疏排水系统管理1、中央泵房底板应高于大巷底板0.5米,水泵电机基础高于泵房底板0.3米。2、中央泵房防水密闭门必须保持完好,启闭灵活可靠。密闭门两侧的电缆孔等贯通处要进行封闭。密闭门每日启闭检查一次,每月检修一次并有记录。3、泵房与水仓连通处的控制闸阀必须完好可靠,启闭灵活,每日一次启闭检查,每月试验检查一次并有记录。4、有关责任人每月、生产矿长每季必须对水仓、疏水巷巡查(检查)一次。疏水路线不得有脏杂物堆积并在雨季前彻底清理一次,水仓空仓容量必须保持在总容量的50%以上。沉淀

31、池应经常检查,及时清理。5、水仓进水口要设置蓖子,每班有专人检查清理一次。6、凡主排水管出口处加接管路的,必须在出水口位置加装旁通管,以便抢险排水时打开旁通管降低阻力。 第四十五条、矿井防水设施管理、要经常清理立井筒仰井内的淤杂物,确保仰井内潜水泵能正常使用。、防水闸门(墙)、防水闸阀的设计要可靠并确保施工质量,新建的水闸门、水闸阀要经过高于设计水压的耐压试验,其稳压时间应在24小时以上。、在巷道防水闸门(墙)来水一侧1525处,设置挡物蓖子门,并由挂牌防水闸门、防水闸阀维修负责人统一管理。矿井发生突水时,要立即做好关闭水闸门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在接到关闭指令后,能迅速安全地将水闸门关闭。、通

32、过防水闸门的轨道、电机车架空线和皮带能易于拆卸。、防水闸门、防水闸阀必须采用定型设计和持有许可证的厂家制造。、防水闸门和其他防水设施需要报废或拆除时,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第七节 后组煤开采防治水第四十六条 后组煤开拓与开采受底板徐、奥灰承压水威胁,因此必须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勘探和补充勘探,提交水文地质报告。后组煤的开采应在水文地质报告的基础上进行。第四十七条 后组煤工作面开采前,必须进行技术论证和安全评价。采用带压开采时,必须采取疏水降压或加固底板等安全措施在安全水压范围内实施。第四十八条 后组煤的开拓开采必须依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实行分区隔离。第四十九条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井开采后组煤的,必

33、须构筑水闸门等防水设施。第五十条 开采后组煤的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防治水工作责任制,必须设立防治水专门机构,配备防治水专职人员,至少配备2套完好的探放水设备。第五十一条 开采后组煤的生产矿井必须进行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1、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必须编制勘探设计;2、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应当由有资质的勘探队伍承担;3、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完成后,应提交水文地质补勘报告和相关资料;4、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可以采取物探、钻探等多种手段,井上、井下勘探工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但是各类工程的技术要求,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定。第五十二条 开采后组煤的生产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四级水文观测系统。

34、1、矿井水文观测系统由地面水文观测孔、地表水系水体观测站,和各水平水文长期观测孔和测水站组成,通过对矿井徐、奥灰等主要含水层和不同水力单元水文条件的动态监测,为矿井防治水和矿井水的综合利用提供依据。2、生产水平水文观测系统由生产水平水文观测孔、各采区水文长观孔和测水站组成,对各生产水平主要含水层进行动态监测,为生产过程中的防治水工作提供依据。3、采区水文观测系统由采区水文长观孔、各工作面水文观测孔和测水站组成,用于指导采区开拓和工作面生产。4、工作面水文观测系统由采场水文自动监测系统和水文观测孔、探放水孔、测水站等组成。对底板电阻率特性和含水层水量、水压、水温、水质进行全面观测,指导工作面生产

35、。5、矿井水文观测孔的布置应当符合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要求。第五十三条 建立水文观测制度1、地质科每月提出矿井水文观测计划,确定水文观测位置、内容、时间、人员,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2、井下各水文观测站实行牌板管理制度,牌板内容包括地点、时间、观测人、观测内容等。观测人员应及时填写牌板和原始记录,严禁空班漏检;3、矿井和水平水文观测站每旬观测一次,采区和工作面水文观测站每天观测一次,井下新揭露出水点每2小时观测一次。特殊情况下,观测时间由总工程师确定;4、观测人员必须及时填写观测日报表,报总工程师签阅;5、地质科每月提出水文观测分析报告报总工程师。第五十四条 采掘工作面的底板防探水工作1、

36、后组煤工作面必须进行底板防探水工作。采用物探探测、钻探验证和放水试验等手段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并分阶段对工作面受水威胁程度进行评价。2、所有后组煤工作面必须进行电法或电磁法物探,查清工作面底板徐、奥灰含水层的富水性、底板水原始导高和富水异常区等。探测深度必须满足底板隔水层的防突水要求,并应达到奥灰顶界面以下50m以上。 3、物探结果必须通过钻孔验证。探查钻孔必须分组布置,奥灰孔的深度必须见水或达到奥灰顶界面以下50m以上。第五十五条 为后组煤安全开采实施的各类防治水工程,必须编制专门设计,经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重大防治水工程设计,报集团公司批准。第五十六条 矿井必须依照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的

37、要求完善水文地质资料及图纸。第五十七条 后组煤开采必须进行防水安全评价1、采区或工作面开拓前,应当进行防水安全预评价,确定水害隐患和应当采取的防治水措施;2、采区或工作面投产前,进行防水工程验收评价,确定已完成防治水工程的有效性,评价采区或工作面开采的安全程度等;3、工作面生产过程中,应当进行防水安全现状评价,及时掌握底板水动态,指导生产。第五十八条 防水安全评价的主要内容1、概况2、水文地质条件分析3、物探、钻探等工作与成果评价4、底板含水层与突水资料分析5、底板阻水能力计算6、矿压及开采条件对底板突水的影响7、涌水量、突水量预计计算8、疏水和防排水系统评价与措施9、安全开采进一步需做的水文

38、地质工作10、防水预案及避灾路线11、技术经济分析第五十九条 后组煤开采,应当按照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附录六的要求进行防水安全煤岩柱设计。1、底板破坏深度应按统计公式法和理论计算法分别计算,与本矿实测结果对照后,取最大值作为评价依据。2、在深部开采条件下,底板隔水岩层的阻水能力按不大于0.1MPa/m选取,有实际观测和试验资料者除外。3、承压水导升带高度根据物、钻探资料综合评价后确定,取最大值参与评价。第六十条 根据新汶矿区深部开采条件, 采用突水系数法对底板防水煤岩柱进行评价时,突水系数不得大于0.06MPa/m。第六十一条 后组煤采场涌水量可按照建筑物、水体、

39、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附录七的要求进行预计。底板突水量可参照下述公式进行预计:裂隙型中小型突水:式中:-流速,m/s; -裂隙宽度,m; -水的运动粘滞系数,取0.18;-重力加速度; -裂隙内水力坡度。层流状态的大型、特大型突水:紊流状态的大型、特大型突水:式中:H1-含水层水位标高,考虑矿山压力影响时,H1=kH/g k-矿山压力集中系数;H-开采深度;-上覆岩层重力密度;-流体粘度;-流体密度;d-突水通道管径;H2-突水水柱标高;g-重力加速度;l-突水通道长度。第六十二条 疏、排水能力校验安全评价报告必须根据预计的工作面正常、最大涌水量及突水量数据,对工作面、采区和矿井

40、的排水系统和能力进行校验。1、具备自然疏水能力的水平、采区和工作面,应对水平和近水平巷道的排水沟尺寸进行校验,倾斜井巷除校验排水沟尺寸外,还应建立防止巷道淤塞的沉淀池或挡水墙等。2、采用机械排水的巷道,应对水平、采区和工作面排水和供电能力同时进行校验。第六十三条 后组煤工作面投产前的防水安全评价报告应报集团公司审批,经集团公司同意后方准开采。第六十四条 开采中的后组煤工作面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工作面防水现状评价,以便及时发现水害隐患,采取防治措施。第六十五条 采区或工作面生产结束后,应根据开采实际揭露的有关资料,对水文地质条件、水文地质工作、工作面开采方法进行总结,为类似条件的后组煤生产积累经

41、验。第六十六条 后组煤水平延深和采区设计,必须依据矿井地质报告、水文地质报告和地质说明书进行。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时,必须先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第六十七条 后组煤水平、采区划分原则1、探查分析矿区水文地质单元,尽量将一个采区或一个水平划分在一个水文地质单元内。2、充分考虑地质构造的影响,如断层破坏带、断层尖灭、陷落柱及褶曲等构造,尽量将可能的导水构造划作采区边界。3、水平之间、采区之间必须严格按规程规定留设防水隔离煤柱。第六十八条 后组煤开采顺序采区接续应先采位于弱富水地段和地下水径流条件弱的采区。位于强富水、强径流带的采区应彻底查明水文地质条件,经评价在不受水害威胁的前提下,实行分区隔离和

42、后退式开采。第六十九条 后组煤开拓开采方式1、应尽量采用上山开采方式。2、采用下山开采时必须设计并建立、健全完善的采区排水系统及防水隔离设施。3、后组煤水平开拓时,必须在建成防、排水系统后,方可向有突水危险的区域开拓掘进。第七十条 后组煤开采巷道布置1、主要运输巷和主要回风巷必须布置在不受水威胁的层位中,且当该主要运输巷和回风巷作为水平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时应尽量靠近后组煤,以便对后组煤底板做水文地质工作。2、采区与主要开拓巷道之间应通过集中石门联系,以便于分区隔离开采。3、区段平巷下顺槽原则上按双巷布置,其中靠近工作面的一条作为主运输巷;另一条按腰线掘进作为疏水巷,疏水巷必须沿走向贯穿整个采区

43、;主运输巷低洼区段必须布置贯眼与疏水巷联系。4、工作面下顺槽单巷布置时,必须按照自然流水坡度掘进,并确定合理的水沟断面;5、后组煤工作面必须确保两个安全出口。第七十一条 后组煤开采方法1、采用综合治理、带压开采方法时,开采前应查清采区、工作面地质构造的导水能力,底板水的补给通道,确定开采区域的安全水压,制定并采取堵水、疏水、加固或留煤柱的具体方案。2、尽量采用减少集中应力在底板中传递深度的采煤方法,如充填法、条带采煤法等,以减少集中应力的传递深度,提高岩柱的稳定性。3、缩短工作面长度、减小工作面悬顶,控制采高、及时放顶,减少采动影响的破坏深度。工作面初次放顶所允许的最大悬顶距离及加强支护措施必

44、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采用垮落法管理顶板的工作面自切眼推进8m,直接顶冒落高度达不到采高的1.5倍,倾斜长度超过工作面长度的三分之一时,必须进行强制放顶;推进15m直接顶冒落高度达不到采高的1.5倍,倾斜长度超过15米时,必须停止采煤进行强制放顶。垮落法管理顶板的工作面正常推进过程中,出现25m2及以上悬顶时必须采取加强支护措施。悬顶距离超过下列数据:中厚煤层悬顶距大于5m,倾斜长度超过15m;薄煤层悬顶距大于7m,倾斜长度超过15m;必须采取强制放顶和其他加强支护措施。中厚煤层悬顶距达到8m,倾斜长度达到15m;薄煤层悬顶距达到10m,倾斜长度达到15m;必须停止采煤,进行强制放顶。强制放

45、顶要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稳定、非常稳定顶板煤层开采垮落法管理顶板,初采必须在切眼内布置一排放顶眼将顶板切断,工作面推进8米开始进行强制放顶,放顶眼每组3个,眼深不低于采高的1.5倍。4、合理布置工作面及留设断层煤柱,在可能的条件下应尽量减少对断层的采动影响,必要时工作面上下端头、工作面破碎带等底板阻水能力薄弱地带应采取底板加固措施,以提高岩体的阻水能力。5、回撤过程中发现工作面顶板来压、支柱严重变形等情况应立即停止回柱,撤出人员,待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回柱。6、掘进过可能的含导水断层时,应采取超前探查,预注浆堵水、加强支护、封闭支架和壁后注浆等防治水措施。第七十二条 后组

46、煤采区疏排水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上山采区必须有专用放水巷道和水沟,并且设立明显标志与人员避水路线相区分。2、下山采区必须建立正规的采区排水系统,严禁采用简易泵房和敞口水仓。第七十三条 分析可能含导水的断层,要按水压计算并按有关规定在采工图、井上下对照图和充水性图上标出防水警戒线。采掘工程接近和进入防水警戒线要进行超前探查和边探边掘。含、导水断层防水煤柱要根据规程规定计算填图并严格保护。 第七十四条 后组煤工作面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1、受承压水及断层裂隙水威胁的掘进巷道要尽量避免下山掘进,要坚持超前探查和边探边掘,必要时要边探边注浆改造边掘进。2、受水威胁煤层的开采设计要考虑自然疏水。一般以上山掘进、仰采为宜。确因地质条件复杂,无法实现自然疏水时,必须施工专用疏水巷,确保工作面疏水能力和通风安全。3、根据水压和工作面埋深等因素,严格计算并控制工作面斜长,尽可能减小采矿对底板的破坏深度。第七十五条 受水威胁严重的采区和工作面要采取一定的隔离措施(包括建防水闸门),水平、采区下部运输大巷及集中运输石门应设计防水闸门,以防突水时能使矿井分区隔离,控制水势危害,缩小灾情影响范围,严防采区间串水。第七十六条 后组煤采区、工作面应建立健全水文自动监测与报警系统。第七十七条 矿井水文观测1、建立后组煤工作面开采的动态管理制度。受水威胁工作面开采中,每天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 > 工程其他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中所选用的图片及文字来源于网络以及用户投稿,由于未联系到知识产权人或未发现有关知识产权的登记,如有知识产权人并不愿意我们使用,如有侵权请立即联系:2622162128@qq.com ,我们立即下架或删除。

Copyright© 2022-2024 www.wodoc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19002583号-1 

陕公网安备 6107260200013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916-422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