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xx 职职业业技技术术学院学院学学生生社社团团管管理制理制度度第一第一章章总总则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体社团。第三条 学生社团是指我院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社团联合会的有关规定。第四条 学生社团由社团联合会负责进行管理,包括社团的资格 审查、登记注册、社团招新等;保障社团的合法权益;规范社团的正 常活动;查处社团的违纪行为。第五条 学生社团以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
2、综合素质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第六条 学生社团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会费。学生社团开展活 动其财务应当遵守社团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社团联合会的 监督和管理。第第二二章章 社社团团的的成成立立、登登记记注注册册 第七条 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 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三)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四)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五)有规范的章程。1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2学生社团类别(学术科技、文学艺术、志愿服务、体育健 身);3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及其权限;
3、4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及产生和罢免的程序;5会员资格和入会手续;6会员的权利和义务;7社团成员考评及奖惩制度;8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经费的来源和使用原则。(六)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 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第八条社团成立申报程序:(一)成立学生社团前,发起人应先落实指导老师、制定详尽的 社团章程,向社团联合会提交书面申请。(二)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提交申报材料包括:1成立学生社团的申请表;2学生社团简介;3学生社团章程(包括:学生社团名称、学生社团的性质和宗旨、会员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示意图、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
4、领导 机构职权范围、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指导老师及其他必要事项);4成员(成立前应有 15 人以上)的信息表包含姓名、院别、班级、寝室、联系电话;5指导老师名单及其简介;6其他必备材料。(三)社团联合会通过审核后将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 批部门应在 5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第九条以下情况不得批准学生社团成立:1学生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办法中有关条款 规定的;2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3筹备学生社团的人数未超过 15 人的;4校内已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经审核被认定为没 有必要成立的学生社团;5对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学生社团,无基本的防范、保障措施、无法保证学生社团活动正常、安
5、全开展的;6其他不适合学生社团成立的情况。第十条经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在收到社团联合会书面通 知的 15 日内应以公告形式宣布学生社团成立。第十一条学生社团在征得院团委的同意后,可以设计、使用合适的艺术图章或其它标志作为该社团的标识,设计成功的社团的标识应报院团委备案,不得随意更换,任何社团均不得私刻任何公章。第十二条社团联合会每学期初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重新登记,各学生社团每学期初对会员进行重新登记,过时不登记者,由社团联 合会报请上级管理部门对学生社团以解散论处,会员以退会论处。第十三条 学生社团解散要写书面申请,经社团联合会备案后宣 布解散,并处理好善后工作。第十四条 学生社团在 3 个
6、月内没有正常开展活动的,由社团联 合会进行整顿,一学期未开展活动视为自动解散,注销其资格,整顿 期或注销后的社团不得开展任何活动。第十五条 学生社团的注册、登记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后 1 个月内 完成,程序如下:(一)学期结束前向社团联合会上交上学期的工作总结和财务报 告,并上报有关资料(应当含工作台帐);(二)学期初社团联合会根据各学生社团上学期的工作台帐、财 务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对各个学生社团的学年工作提出意见,上报 上级部门审批;(三)社团联合会根据上级部门的批复,对符合要求的学生社团 进行注册登记。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的社团,暂缓注册:(一)没有及时上交工作台帐,财务报告和有关材料的;(二
7、)整改期内的学生社团;(三)有违纪违规行为,正在调查中的;(四)其他经审检被认定为需暂缓注册的。第十七条学生社团更改名称或指导老师应该按照相关条款重 新申报登记,经批准后予以重新注册。第十八条未经登记的学生社团属于非法社团;不得以学生社团 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违者将追究其负责人责任。第十九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社团联合会有权将其 解散:(一)违反国家法律政策或严重触犯校纪校规;(二)违背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三)建会 3 个月后会员人数少于 20 人;(四)一个学期未正常开展活动;(五)盗用挂靠单位或其他组织名义,引起严重后果的;(六)其他应解散情况。第三第三章章社社团团活活动动管管理
8、理第二十条学生社团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在宪法、法律和学院 规章制度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私自从事与本社团宗旨无关的活动。第二十一条学生社团每学期初向社团联合会递交本学期活动 计划,经审批后按计划开展活动。第二十二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应提前 5 天向社团联合会提交 活动策划,内容包括活动主题、活动目的、形式、参与人员、流程、经费预算等),社团联合会审批后报上级部门批准同意后才可开展。第二十三条学生社团与学院外部门合作开展活动,应提前 2周向社团联合会提交书面申请与活动策划,社团联合会审批后,报学 院领导同意后才可开展。第二十四条学生社团在开展活动时,应注重社团形象,不得做 有损社团与学院形象的事。
9、第二十五条学生社团应在活动结束后 6 日内向社团联合会提 交活动的有关总结材料。第二十六条学生社团除按自己的计划进行活动外,接受学院、社团联合会统一策划的大型活动,承担相应的义务。当学院、社团联 合会总体安排与学生社团活动发生冲突时,学生社团应自觉服从学 院、社团联合会的统一安排。第四第四章章社社团经费团经费管管理理第二十七条学生社团经费来源主要为会员会费。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可在每学年初根据相关规定收取会费。会 费的收取金额需向社团联合会请示并被批准后,方可收取。除会费外,不得再向会员收取其他费用。第二十九条学生社团资金应当用于各种相关活动的成本、奖 励、发展基金等,不得私自挪用和侵占,违者严
10、惩。第三十条学生社团的经费收支要明晰,学生社团内部要实行严 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应当由专人(非会长)专门管理,账目公开,每月定期向全体会员汇报一次,并随时接受社团联合会检查。第三十一条活动经费必须按照提交的活动方中的经费预算进行支出,所有开支应当有相应的正规发票、收据,由经手人、财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第三十二条 各学生社团财物负责人每月向社团联合会财务部 一份社团财务记录单,有精确的日期、准确的收支记录和正规的报销 凭证。第三十三条 学生社团固定资产是指以学生社团经费购买或以 学生社团名义取得的能长期存在,给学生社团发展提供便利的形态稳 定的财产。第三十四条 学生社团固定财产为学生
11、社团成员所共有,严厉禁 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独占、谋取私利。第三十五条 学生社团换届,学生社团财物和预算必须移交新一 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原学生社团负责人出具清单,先报社团联合会财 务部审核,再由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办理相应接收手续。第三十六条 当社团联合会发现学生社团固定资产流失或不明 原因遗失时,社团联合会财务部有权追究该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及财 务负责人相关责任。第三十七条 社团报账流程:(一)报账前必须向社团联合会上交活动方案、总结(含活动照 片)、新闻稿,经费核算(正式发票),费用清单(实际花销);(二)活动经费只能用于宣传、组织活动、车票;(三)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审批签字后报上级部门
12、审核,通过审核 后社团财物负责人方可报销活动经费。第五第五章章社社团组织团组织结结构构第三十八条学生社团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各社团干部由 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经社团联合会审查后产生。第三十九条学生社团会员大会具有如下职权:(一)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二)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三)对学生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四)修改学生社团章程;(五)监督学生社团财务活动。第四十条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即社团正副会长,社团财务负 责人不得由主要负责人兼任。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一)不符合学生干部任职资格;(二)受到校纪校规等处分者;(三)曾因违反者,被撤职的学生社
13、团负责人;(四)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宣布解散的学生社团原负责人或主要 会员;(五)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或不会员的权利适合担任学生社团负 责人的情况。第四十二条社团成员的权力与义务:(一)社团成员有权按照社团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学生社团,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二)学生社团会员有权了解所在学生社团的章程、组成机构和财务制度.可以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咨询。(三)学生社团负责人违反校纪校规和社团有关规定,损害学校、社团会员利益的,社团会员有权向社团联合会反映有关问题和情况。(四)学生社团会员应当接受学生社团的定期注册登记。(五)学生社团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其章程担任
14、学 生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六)学生社团会员应当积极参加学生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 向学生社团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第六第六章章学生社学生社团团宣宣传传刊物管刊物管理理第四十三条学生社团自办刊物应当向社团联合会申请,并得到 上级部门批准后才可发行,不得擅自发行。第四十四条学生社团刊物应当具有固定的名称、版本、顺序编 号、定期出版。第四十五条学生社团刊物内容要积极,健康,不得宣传反动、暴 力、低级的内容。第四十六条学生社团刊物每期出版前要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第四十七条学生社团刊物每期出版后需上交 1 份至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备案。第七第七章章学生社学生社团团考考评评及及奖
15、惩办奖惩办法法第四十八条学生社团考评每学期组织 1 次,社团联合会、指导 老师、主管老师共同组成评审小组,对社团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社团学年评优依据。第四十九条 学期考评标准:制度建设占 25%,学生社团活动情 况占 60%(其中日常活动占 30%,配合学校开展活动占 30%),指导老师 评价占 15%。,满分 100 分。第五十条 每学年组织 1 次社团评优,社团评优奖项设置与比 例:(一)社团联合会优秀干部 社团联合会成员数量的 15%;(二)优秀社团全院学生社团数量的 15%;(三)优秀社长全院社长(含副社长)人数的 15%;(四)社团先进个人 社团成员人数的 10%。第五十一条
16、“社团联合会优秀干部”“优秀社团”及“优秀社 长”由评审小组根据社团学期考评结果进行评选,“社团先进个人”由各社团根据章程,通过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社团评优名单经社团联 合会审核后报上级通过后予以公示。第五十二条 社团联合会优秀干部评选条件:(一)担任社团联合会干部半年及以上;(二)思想积极进步,政治立场坚定;(三)在职期间,工作积极进取,表现良好,团结同学;(四)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学科平均成绩在 75 分以上,无 不及格科目;(五)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能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所组织的活动效果显著。第五十三条优秀社团评选条件:(一)注册登记成立一周年以上;(二)社团有规范的规章制
17、度和明确的宗旨,有完善的奖惩制度 和例会制度;(三)每学期至少召开 1 次会员代表大会;(四)社团经费由专人管理,有专门的账目明细表;(五)会员档案详细,更新及时;(六)每学期开展活动不少于 5 次,在师生中取得较好影响;(七)积极配合学院、社团联合会工作安排。第五十四条优秀会长评选条件:(一)必须是注册登记一年以上的社团社长及副社长;(二)社长的任职时间必须达到三个月或以上,之前无违纪现象;(三)思想积极进步,政治立场坚定。(四)积极配合学校和社联开展工作,和社团联合会沟通积极;(五)带领社团组织院级大型活动至少 1 次,取得较大影响。第五十五条社团考评流程:(一)社团联合会提前 15 日下
18、发考评通知;(二)各学生社团按评选条件对本学生社团活动情况进行自我评 估,然后将评估材料交评审委员会审定;(三)评审委员会按评选标准,对各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比,按评 选比例产生推荐名单;(四)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第五十六条奖励办法(一)对获奖社团及社团成员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二)“优秀会长”“社团先进个人”可评选院优秀学生干部;(三)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社团评优:(一)违反校纪校规与社团管理制度;(二)社团活动与社团宗旨、学院精神向违背;(三)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和注册;(四)社团会议缺勤 3 次及以上;(五)组织社团活动中有违纪行为且影响恶劣者;(六)一学期内有一门课程不达标者。(七)财务出现较大差错或混乱。第五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由学生部办公室负责 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