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按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污泥的贮存、周转与运输,污染防治措施使用管理制度。(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污泥处理站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污泥收集贮存、周转与运输环境管理制度。1、委托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运营资质污泥运输单位进行外厂污泥收集运输,我单位已与广州市雄骏运输有限公司签订污泥运输服务合同,服务合同及该公司的道路运输许可证见附件。2、应采用防渗漏、防遗撒、无尖锐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密闭式污泥运输车辆进行运输,以有效防止恶臭逸散。运输车辆具有明显的严控废物警示标志。运输
2、过程中 全过程监控和管理,防止因裸露、散落或泄露造成二次污染。3、定期安排污泥运输车辆到周边印染企业收运印染废水污泥,并合理安排收运车次,确保各企业贮存的污泥得到及时清运。4、在特殊情况下,污泥生产单位按照规定设置的贮存点不足以容纳污泥的,应当及时通知我司污泥处理站收运,我司应当增加收运频次或者车次,保证污泥的及时收运。5、污泥产生单位向我司污泥处理站转移污泥时,应当使用严控废物转移联单(污泥专用)。污泥产生单位应向市环保局报批污泥转移计划,经批准后申领严控废物转移联单(污泥专用)。污泥产生单位可委托我司办理转移联单申报手续。转移污泥时应当填写严控废物转移联单(污泥专用),联单一式四联,由污泥
3、运送人员和污泥产生单位污泥管理人员交接时共同核对填写并盖章。6、实行污泥运送登记卡管理制度。污泥运送登记卡按一车(次)一卡,由周边污泥产生单位和污泥处理站的交、接人员填写并签字。7、污泥收集入车后,应在装好污泥的运输车辆行驶前对污泥喷洒生物除臭液,能从源头抑制臭味产生。8、污泥运输按相关部门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行驶,运输路线尽量避开人群密集区、交通集中区和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区;运送污泥的时间避开上下班、上下学、等交通高峰期,以减少污泥运输恶臭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9、运输途中不停靠和中转,严禁将污泥向环境中倾倒、丢弃、遗洒。10、所委托的污泥运输单位必须安排专职人员对污泥途径路段进行定时巡查。若污泥
4、运输过程中发生污泥流失、泄漏、扩散时,污泥产生单位和污泥集中处置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向市环保部门报告。11、污泥运输车辆进站后,应听从污泥处理站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在指定装卸车间倾卸污泥。12、运送污泥的专用车辆使用后,应当在污泥集中处置场所内及时进行清洁,对清洁产生的污染物妥善处理,防止二次污染。13、应当对从事污泥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二)、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本污染防治责任制度。1、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
5、,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2、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3、设立以总经理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4、安全员负责厂区的污染防治工作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人。5、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部对本单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车间必须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6、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
6、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排放。7、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积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生产部的指导和监督。8、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8.1、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废物。8.2、禁止将固体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置。8.3、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8.4、固体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识别标志。9、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我司
7、已与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有限公司签订工商业废物处理协议,详见附件。10、公司应当制定环境保护应急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11、根据生产实际情况,车间安全员在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密切配合生产单位,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危险废物的回收与排放,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12、对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公司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严格把关,防止新污染源产生。13、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网络、档案,专人负责各类环境保护统计工作,承担资料、档案收集和整理,以良好的管理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工作。14、依照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及要求,公司对节能减排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