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论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对外开放、政府转变职能、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财税改革和维护经济秩序以及证券市场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在发展中也暴露了很多问题,特别是证券市场上接二连三出现的审计失败,使国内注册会计师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我认为这些事件的发生与行业监管不力有很大的关系。 一、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现状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制度是1980年恢复重建的,1998年改制之前一直是某些国家机关的附属机构,不为社会认知;而其真正发展壮大,则是借助了企业改制的大潮,伴随改制
2、业务的激增而发展壮大的。然而,在发展过程中,也不可避免的出现了诸多问题.无论是中小事务所还是大型集团所,各有各的难处,这制约了这一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一)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整体环境缺乏严格的市场准入机制、监管管理机构功能薄弱。我国自1994年举行注册会计师考试以来,共举行10次考试,大约有9万人获得了注册会计师资格,其中在会计事务所执业的约有7万名,会计事务所约为5000家,平均每个事务所只有10多个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执业水平不高,防风险能力差。现阶段只要符合我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条件的都可以注册成立会计事务所,没有完善完成的考核机制,从而形成数量多、规模小的局面,使得各事务所之间竞争激
3、烈,甚至恶性竞争等情况。严重的影响了该行业的发展秩序。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没有良好的管理机构强化管理,使得事务所的正向发展日渐衰退,甚至于在保护伞下恶性发展,在利益的趋势下事务所挺而走险放弃了自己职业的原则。(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环境注册会计师综合素质较低、年龄老化、承办业务中的虚假陈述严重。以广西为例,至2001年年底,共有会计事务所43家,执业注册会计师714人。在714名注册会计师中,考试取得资格的只有309人,占43%,其余405人均为考核取得资格,占57%;本科以上学历的仅有154人(仅4人有硕士学位)只占22%。从年龄结构看,60岁以上的227人,占32%。通过调查可以看出,
4、目前的事务所综合素质不高,年龄老化严重,有很多注册会计师是退休以后加入行业的,因此老化的理念较多,以满足客户的要求为实现利益的桥梁,包括不正当的要求。目前会计师行业已经陷入一个空前虚幻的误区,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意识相对薄弱,虚假陈述无孔不入,从账薄到报表、从验资证明到审计报告。尤其在证劵市场上虚假陈述花样翻新,表象各异。(三)与国际同行业的差距市场开拓能力差、人才发展部均衡。我国现阶段会计师职业所占的市场份额一定程度上是靠国家保护或地方利益庇护下所得到的,若取消这种保护措施,很难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行业抗衡。从业人员多数资历浅、涉外知识少、观念老化,参与国际竞争意识淡泊,较少掌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5、行业规则和国际先进技术。人才分布不均衡,沿海地区和经济发达地区注册会计师和个人会员地区分布悬殊。比如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地的注册会计师和非职业人员数量较北部等相对落后地区,可达数十倍差距。二、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现状,可以看出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成体环境不容乐观,主要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管缺位,协会内部运作受制于财政部门 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并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但目前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一个半官方组织,而非民间自律性组织。首先,1995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注册审计
6、师协会实现行业联合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联合后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领导人的选任,由财政部、审计署推荐,而不是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次,联合后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设办事机构设在财政部,行政管理、党团关系、经费供给均挂靠财政部;再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须报财政部和国家人事部编制委员会批准。各地方财政部门对地方协会的管理也基本沿袭财政部对中注协的管理方式。2002年11月,财政部决定将原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能予以收回,注册会计师协会只履行行业自律服务职能。但是财政部门将注协作为下属机构的管理方式并未改变,注协的行政色彩并未完全消失,协会内部实行行政化的运作
7、模式,协会工作人员的招聘录用、工资待遇也仍然要由财政部门决定。注协的模糊身份影响了注协作用的发挥,也使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体制不顺,从而影响监管效力。 另外,中央与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和目前中注协章程中关于建立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规定,地方协会是受中注协的领导,但是,省级协会的监管工作属于省级财政部门的权限范围。从表面上看,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承担着对注册会计师进行日常执业监管的工作,而实际上,各省、自治区、市的财政部门往往把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当作下属的一个事业单位,注册会计师协会也就成为了一个集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于一身的管理机构,注协更多的是执行政府主管
8、部门的行政命令,而易忽视会员的真正需要。 (二)政府监管部门众多、职责不清导致监管重复 根据目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财政部、审计署、证监会等部门都具有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行政管理权,注协具有自律管理权。如此众多的监管机构,本应有很高的监管效力。但是由于监管部门之间职责权限不清楚,权力重复设置;监管部门之间缺少正式的配合与协调机制,各个部门规章互相冲突,各自为政,各部门的监管并没有形成监管合力。相反在监督检查中,屡屡出现重复检查,各个部门检查要求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的情况,使事务所无所适从,给事务所带来了沉重的负担,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中注协在对 2005年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
9、回顾与总结中指出,多头监管、重复检查仍然是影响事务所发展的主要外部因素之一。 (三)监管队伍力量薄弱,手段、方法存在问题导致监管效率低下 截至2005年底,我国共有事务所5300多家,执业注册会计师6.9万余人。然而中注协履行监管职能的监管部仅为9人,各省、市地方注协的监管人员则更少,“多则4人,少则1人”。目前,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人员的数量不够,年龄结构不合理;监管人员的素质不高,监管工作人员中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事务所工作经验的很少,检查经验不足,不能及时准确地形成检查结论,影响了检查工作的效果,在客观上制约了监管工作效率的提高。 我国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还主要是事后的惩罚性监管,对
10、事前的预防性监管重视不够,预防性监管制度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只注重执业质量检查,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有重要影响的注册会计师资格取得及后续教育的监管重视不够,把关不严、流于形式。 三、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采取的对策(一)完善事务所退出机制在管理体制方面严格会计市场进入约束,完善事务所退出机制。在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时,应严格控制数量,推行合伙制。首先控制合理的事务所数量可以避免恶性竞争、不计风险。低价收费等扰乱会计市场现象的发生。其次因为会计师事务所的最高管理层在事务所处于特殊地位,业务承接风险控制一般由其负责,承办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处于被动地位。合伙制的实行可以有效增强高层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使其
11、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加强对风险的识别和监控。最后应建立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考核评价系统,对不符合约定标准的会计师事务所必要时要求其退出。退出市场竞争的压力可以调动现有事务所加强管理、开拓业务、谋求发展的积极性。 (二)建立健全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促使其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对事务所的运作实行动态监控,保证其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运行。 完善的公司治理机构是会计师事务所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权责明确、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治理模式应得到有效运作,这可以避免出现事务所内部人员独断控制所导致的不计风险、任意接收业务委托、降低
12、质量标准的弊端。目前为了保证治理结构真正有效运行,必须建立事务所评价系统,实行分类管理。第一应对事务所组织体制、决策机制、机构设置、质量控制、项目管理、人员资源管理(人员聘用、晋升、培训)等提出明确要求,并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及办法,实行定期评价。第二根据评价结果进行适当分类,据此进行业务承接限制,使事务所业务能力与承担风险能力相适应。第三实行分类指导,明确不同类别事务所的监管重点、改进方向,加强监管的针对性及可行性。最后要建立重大事项备案制度,及时掌握事务所的重大决策,并提供政策指导及支持。 (三)加强质量监管,建立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行业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监管体系,实行动态的全方位的
13、质量监管。 1、明确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的质量控制制度。审计项目质量标准及控制程序,并制定相应的考核测评办法。当前会计师事务所在机构设置、人员聘用、委派、晋升、辞退等相关制度中应体现质量控制要求。另外审计项目应建立从业务联系、风险评估、人员委派、审计计划的制定实施、审计过程监督及事后监督到出具报告一套完整质量控制程序。通过上述措施使事务所建立质量控制框架并保证其正常运行,以此为基础分析事务所的质量控制体系,确定监管的时间、方式、重点领域。 2、建立事务所质量控制数据信息系统,识别重点监管对象,完善事务所检查的方式、程序及处罚办法。通过建立事务所的质量控制数据信息系统,进行信息的搜集、处理,可
14、以防止、发现、纠正事务所质量控制中的偏差和薄弱环节,确定监管重点。有效的检查选择方案、人员委派、检查计划、实施及报告处理程序,有利于规范检查行为,提高检查效率,保证检查质量提高和检查目的的实现。另外建立调查及惩罚委员会,有助于检查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减少人为干扰。检查结果及时有效地执行是警示和惩戒作用的集中体现,一旦做出处理决定必须予以坚决贯彻实施。 3、加强与政府监督的结合,拓宽社会监督的信息渠道。财政及相关政府部门对企业及事务所的监督管理,能够有效提供事务所执业质量信息。加强与政府的沟通,把握政策导向,一方面可以树立行业形象,另一方面可以为事务所提供政策服务,帮助其理解政策意图,减少执业风险
15、。关注社会公众对行业的评价,对反映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并公布结果,树立社会公众信任感,建立完善信息举报制度,拓宽获取事务所执业质量的信息渠道。 4、加强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提高其专业胜任能力,增强其执业谨慎性。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尚处于发育状态,会计改革仍在深入,因此,加强后续教育,更新专业知识,增强注册会计师的自我判断能力,以求识别和发现审计中的重大错误与舞弊显得尤为重要。审计的职业判断特性,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保持执业谨慎,最大限度降低审计风险。 5、加大行业宣传,加强与会计信息使用人和法律界人士的有效沟通,树立行业形象。由于会计信息使用人的期望值与审计局限性的客观存在,需要与信息使用人进行沟通,使其了解审计目标、手段及其局限性,从而审慎决策。加强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研究,了解司法界对注册会计师责任的理解及对注册会计师作用的认识,以便对职业过程中的缺陷进行深入分析,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综上所述,形成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现状的主要原因是从一开始没有系统性的、完善性的搭建平台,没有及时的指定良好的准入机制和约束管理体系,又面对强烈的国际市场发展需求,形成现在的泡沫型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既要看到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发展成就,又要充分认识存在的问题,并及早采取积极、主动的应对措施,以便使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能得到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