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使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达标,保证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严肃现场安全纪律,特制订本制度:一、奖励制度:1、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或重大不安全因素时,积极向主管部门汇报,或组织现场人员撤离,有重大贡献者,给予100500元经济奖励。2、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他人有严重违章、冒险作业者,经劝阻无效,可向主管部门举报,根据情节,向举报者给予50100元经济奖励。3、分包单位在其分包的工程项目竣工后,若无一例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约定给以奖励。二、惩罚制度1、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安全事故,视其情节,给以500800元经济处罚。2、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一次不戴
2、安全帽,施工人员罚款5元,管理人员罚款30元。3、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不佩戴安全上岗证,罚款5元,管理人员罚款30元。4、不经现场安检人员批准,擅自移动、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毁坏安全标志牌的罚款50300元。5、破坏现场防护设施,视其情节给予200800元罚款。6、高处作业不系戴安全带,视其情节,给以50150元罚款。7、吸烟时应在规定的吸烟室吸烟,在有明显防火标志部位吸烟,除给以严厉批评教育外,给予1050元罚款。在施工场地吸烟,除批评教育外,第一次罚款5元,第二次罚款50元。8、高处作业向下乱扔材料,或从楼上直接往下抛撒垃圾者,视其情节第一次给予50100元处罚,第二次给以100200元处罚,并清退出场。9、非机械操作人员严禁操作机械设备,违者罚款50-100元。施工现场用电由专业电工负责,乱拉、 乱接电线,违者罚款50100元。10、严禁大面积用撬落方法拆除钢模板,以免伤人或损坏物料。违者给予50100元处罚。 陕三建电瓷超高压(特高压)联合主厂房项目部200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