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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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讲、第一讲、绪绪论论一、行政的基本涵义(一、行政的基本涵义(一、行政的基本涵义(一、行政的基本涵义(AdministrationAdministration)(一)原始、基本涵义:政治事务的管理,也(一)原始、基本涵义:政治事务的管理,也即众人共同事务的管理;逐日进行的连续性即众人共同事务的管理;逐日进行的连续性的具体活动。的具体活动。(二)行政的分类:(二)行政的分类:行政分为公共行政和私人行政;行政分为公共行政和私人行政;公共行政分为国家行政和非国家行政;公共行政分为国家行政和非国家行政;国家行政又分为实质行政和形式行政;国家行政又分为实质行政和形式行政;形式行政或者说行政机关的行政

2、又分为形式行政或者说行政机关的行政又分为行政执法、行政立法、行政司法。行政执法、行政立法、行政司法。行政执法、行政立法、行政司法。行政执法、行政立法、行政司法。(三)行政法的主要研究对象:(三)行政法的主要研究对象:公共行政公共行政国家行国家行政政形式行政形式行政(四)公共行政:包括国家行(四)公共行政:包括国家行政和非国家行政,是指国家政和非国家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织,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调控。1 1、公共行政的主体:公共行政的主体:公共行政的主体:公共行政的主体:国家行国

3、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织。2 2、公共行政的内容和对象:公共行政的内容和对象:公共行政的内容和对象:公共行政的内容和对象: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3 3、公共行政的目的:公共行政的目的:公共行政的目的:公共行政的目的:直接目直接目的是维护和实现公共利益,的是维护和实现公共利益,最终目的是个体私益的实最终目的是个体私益的实现。现。(五)(五)几组概念的比较几组概念的比较1、公共行政与私人行政:、公共行政与私人行政:(1)主体不同:公法人,依宪法组织法成立;私法人依)主体不同:公法人,依宪法组织法成立;私法人依结社法公司法成立。结社法公司法成立

4、。(2)目的不同:公益)目的不同:公益私益;私益私益;私益公益公益(3)手段不同:强制性单方性;契约双方性)手段不同:强制性单方性;契约双方性问题问题1:公立学校行政的性质?:公立学校行政的性质?问题问题2:私立学校行政的性质?:私立学校行政的性质?2、国家行政与非国家行政:、国家行政与非国家行政:(1)主体不同:公法人,私法人)主体不同:公法人,私法人(2)权力来源不同:宪法组织法;一般法律法规)权力来源不同:宪法组织法;一般法律法规(3)手段和权限不同:一般,抽象;特定,具体)手段和权限不同:一般,抽象;特定,具体3、实质行政与形式行政:、实质行政与形式行政:(1)前者着眼于行为的性质;后

5、者着眼于主体的性质)前者着眼于行为的性质;后者着眼于主体的性质(2)一方面,如果说行政立法、行政司法与行政执法不)一方面,如果说行政立法、行政司法与行政执法不同,则二者相互交叉而不存在包含关系;另一方面如同,则二者相互交叉而不存在包含关系;另一方面如果说行政立法、行政司法与行政执法并无实质不同则,果说行政立法、行政司法与行政执法并无实质不同则,实质行政包含了形式行政。实质行政包含了形式行政。二、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二、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二、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二、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一)行政权(一)行政权1、概念: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的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概念:是由国家宪法

6、、法律赋予的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规范,实施行政管理的权力,是国家权力法律规范,实施行政管理的权力,是国家权力体系的组成部分。或,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体系的组成部分。或,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国家的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权力。权力。A、源于宪法法律;、源于宪法法律;B、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代表国家行使;C、是国家权力的一种。、是国家权力的一种。与相关概念的比较与相关概念的比较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具体配置和转化形式,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具体配置和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和

7、权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和权能。包括主体、内容和权限三要素。能。包括主体、内容和权限三要素。行政权限:是行政职权三要素之一,即行政职权的范行政权限:是行政职权三要素之一,即行政职权的范围和界限。围和界限。2、行政权的内容:传统职权、行政权的内容:传统职权国防、外交、治安、税国防、外交、治安、税收;新兴职权收;新兴职权经济、文化、社会管理经济、文化、社会管理3、行政权的形式:行政立法、行政命令、行政决定、行政权的形式:行政立法、行政命令、行政决定、行政检查监督、行政制裁、行政强制执行、行政裁判、行政检查监督、行政制裁、行政强制执行、行政裁判、行政奖励、行政救济。行政奖励、行政救济。

8、4、行政权的特点。、行政权的特点。一方面,与其他国家权力相比,一方面,与其他国家权力相比,相对于相对于立法权立法权立法权立法权:从属性、执行性、效率性、直接性、:从属性、执行性、效率性、直接性、广泛性。广泛性。相对于相对于司法权司法权司法权司法权:执行性、效率性、主动性、自由裁量:执行性、效率性、主动性、自由裁量性、广泛性。性、广泛性。另一方面,与另一方面,与行政相对人权利行政相对人权利行政相对人权利行政相对人权利相比:相比:既具有强制性、单方性、优益性,又具有派生性、既具有强制性、单方性、优益性,又具有派生性、附属性和服务性。附属性和服务性。5、行政权的双重作用。、行政权的双重作用。(二)公

9、民权利(行政相对人权利)指国家通过宪法、(二)公民权利(行政相对人权利)指国家通过宪法、法律确认的,由相应义务所保证的公民的资格、法律确认的,由相应义务所保证的公民的资格、利益、自由和权能,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利益、自由和权能,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身、财产等诸多方面。会,人身、财产等诸多方面。(三)行政权与公民权利的关系。(三)行政权与公民权利的关系。1、行政权源于公民权利,是其转化派生而来;、行政权源于公民权利,是其转化派生而来;2、二者关系是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对立的辩证统一;、二者关系是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对立的辩证统一;3、二者之间的互动过程是动态的平衡过程;、二者之间的互动

10、过程是动态的平衡过程;4、是行政法制度和原理的轴心。、是行政法制度和原理的轴心。三、行政法之概念三、行政法之概念 (一)涵义(一)涵义 1、三大部门法之一,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三大部门法之一,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之总称。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之总称。2、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其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其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3、关于行政权的设定、行使、作用以及对行政权进行、关于行政权的设定、行使、作用以及对行政权进行监督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监督的法律规范和原

11、则的总称。4、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概而言之,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权之法。这是行政法之概而言之,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权之法。这是行政法之实质。实质。问题问题1 1:行政法的实质是什么?或者说为什么要对行政:行政法的实质是什么?或者说为什么要对行政权加以控制与规范?权加以控制与规范?答:答:1、行政权存在着滥用的巨大可能性;、行政权存在着滥用的巨大可能性;2、行政权对公民权利具有广泛、直接、主动、经常的、行政权对公民权利具有广泛、直接、主动、经常的影响;影响;3、行政权存在着膨胀扩张的趋势。、行政权存在着膨胀扩张的趋势。问题问题2

12、2:怎样控制和规范行政权?:怎样控制和规范行政权?答:1、行政组织法、行政组织法控制权力来源控制权力来源事先控制;(主体法)事先控制;(主体法)2、行政行为法、行政行为法控制权力过程控制权力过程事中控制;(行为法)事中控制;(行为法)3、行政责任法、行政责任法控制权力后果控制权力后果事后控制。(责任法)事后控制。(责任法)四、行政法的形式(法律渊源、法源)四、行政法的形式(法律渊源、法源)l法律渊源:存在形式或表现形式说;法制定机关说;法律渊源:存在形式或表现形式说;法制定机关说;法原动力说;法前规范说;法原因说;法事实说。法原动力说;法前规范说;法原因说;法事实说。l(一)行政法的一般渊源(

13、一)行政法的一般渊源l1、宪法,、宪法,基础性、纲领性和指导性的渊源。基础性、纲领性和指导性的渊源。l2、法律,、法律,纯粹的行政法渊源;刑、民、行政法的混合纯粹的行政法渊源;刑、民、行政法的混合渊源。渊源。l3、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l4、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l(二)行政法的特殊渊源(二)行政法的特殊渊源l1、法律解释:、法律解释:立法、司法、行政、地方解释。立法、司法、行政、地方解释。l2、其他规范性文件:、其他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与社会组织、社会团体行政机关与社会组织、社会团体联合制作的。联合制作的。l

14、3、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l4、法理和判例。、法理和判例。l5、民间习惯。、民间习惯。l五、行政法之分类五、行政法之分类l(一)以调整对象范围为标准分为:(一)以调整对象范围为标准分为:l1、一般行政法:对一般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加以、一般行政法:对一般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加以调整的规范和原则的总称。(总论)调整的规范和原则的总称。(总论)l如如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l2、特别行政法:对特别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加以、特别行政法:对特别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加以调整的规范和原则的总称。调整的规范和原则的总称。l如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治

15、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等。l分类的意义:一般与具体的关系。分类的意义:一般与具体的关系。(二)以法律规范的性(二)以法律规范的性质为标准分为:质为标准分为:1、实体行政法:规范法、实体行政法:规范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存在、地位或资格的存在、地位或资格权能等实体性权利义权能等实体性权利义务的行政法委规范的务的行政法委规范的总称。总称。2、程序行政法:是规定、程序行政法:是规定实体性行政法规范所实体性行政法规范所必需的当事人程序性必需的当事人程序性权利义务的行政法规权利义务的行政法规范的总称。范的总称。分类的意义:法典化之分类的意义:法典化之可能;控权效果之比可能;控权效果之比较。

16、较。(三)以法律规范的作用为(三)以法律规范的作用为标准分为:标准分为:1、行政组织法:是规定行、行政组织法:是规定行政机关的设置、编制、职政机关的设置、编制、职权、职责以及行政机关与权、职责以及行政机关与公务员关系的法律规范之公务员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称。总称。2、行政行为法:主要是有、行政行为法:主要是有关行政活动及其程序的法。关行政活动及其程序的法。3、行政救济法:或称监督、行政救济法:或称监督行政行为法。行政行为法。分类的意义:控权的效果比分类的意义:控权的效果比较。较。l六、行政法的特点(与民法、刑法相比)六、行政法的特点(与民法、刑法相比)l(一)形式上的特点(一)形式上的特点l1、

17、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l2、数量巨大,居部门法之首。、数量巨大,居部门法之首。l(二)内容上的特点(二)内容上的特点l1、行政法的内容广泛;、行政法的内容广泛;l2、以行政法规、规章形式表现的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以行政法规、规章形式表现的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l3、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交织共存。、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交织共存。l原因:原因:A、行政法历史较短;、行政法历史较短;B、行政法所涉及的社会、行政法所涉及的社会生活领域广泛;生活领域广泛;C、行政法的内容繁复,专业性、技术、行政法的内容繁复,专业性、技术性强;性强;D、行政法变动频繁。、行政法变动频繁。l七、

18、行政法关系七、行政法关系l(一)涵义(一)涵义l是指由行政法调整的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是指由行政法调整的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l1、受到行政法调整的主要是:行政关系与监督行政关、受到行政法调整的主要是:行政关系与监督行政关系。系。l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发生的各制监督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l简言之,含有行政职权要素的社会关系都是行政关系。简言之,含有行政职权

19、要素的社会关系都是行政关系。l或基于行政权运作而发生的社会关系。或基于行政权运作而发生的社会关系。l具体地说,广义的行政关系包括:具体地说,广义的行政关系包括:lA、外部行政管理关系;、外部行政管理关系;B、内部行政管理关系;、内部行政管理关系;lC、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D、行政救济关系。、行政救济关系。狭义的行政关系仅指狭义的行政关系仅指A和和B。2、行政法关系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受到行政法调、行政法关系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受到行政法调整整而后形成的。而后形成的。*并非一切行政关系皆可纳入行政法调整范围之内。并非一切行政关系皆可纳入行政法调整范围之内。3、具有行政法

20、上非对等的权利义务关系内容。、具有行政法上非对等的权利义务关系内容。(二)行政法律关系(内外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二)行政法律关系(内外行政管理法律关系)1、概念:指由行政法调整的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内、概念:指由行政法调整的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关系(狭义)。容的行政关系(狭义)。2、分类:一方面,根据主体之间有无隶属性分为:、分类:一方面,根据主体之间有无隶属性分为:A、内部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行政机关、内部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行政机关内部组成机构之间,行政机关与公务员之间的法律关内部组成机构之间,行政机关与公务员之间的法律关系,具有隶属性和层次性。系

21、,具有隶属性和层次性。B、外部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社、外部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无隶属性。会组织之间的关系,无隶属性。l 另一方面,根据主另一方面,根据主体之间权利义务体之间权利义务的性质分为:的性质分为:A、行政实体法律、行政实体法律关系关系B、行政程序法律、行政程序法律关系。关系。3、行政法律关系的、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构成要素:主体、内容、客体。内容、客体。主体:主体:行政法主体:行政主体、监督行政法主体:行政主体、监督行政的主体、行政相对人;行政的主体、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主体

22、、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法律法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规授权组织。客体:主体之间权利义务所指客体:主体之间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物质财富、精神向的对象,物质财富、精神财富、行为(作为与不作为)财富、行为(作为与不作为)内容: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内容: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行政主体的职权职责和行政行政主体的职权职责和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相对人的权利义务。l4、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lA、双方主体必有一方是、双方主体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行政职权行政主体;(行政职权要素)要素)lB、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非对等性;非对等性;lC、行政

23、主体一方的权利、行政主体一方的权利义务的重合;义务的重合;lD、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是法定的,不可自由约是法定的,不可自由约定,也不可自由选择;定,也不可自由选择;lE、行政争议一般首先通、行政争议一般首先通过行政程序和准司法程过行政程序和准司法程序处理序处理。l5、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l产生:行政法权利义务的实际形成;产生:行政法权利义务的实际形成;l变更:法律关系三要素的变更;变更:法律关系三要素的变更;l消灭:权利和义务的履行和不能履行。消灭:权利和义务的履行和不能履行。l原因:法律事实与法律规定。原因:法律事实与法律规定。

24、l(三)监督行政法律关系l1、涵义:是指国家有权机关在监督行政行为的过程中,、涵义:是指国家有权机关在监督行政行为的过程中,与行政主体之间形成的受到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各种关与行政主体之间形成的受到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系。lA、国家有权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与、国家有权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之间的关系;lB、在监督行政行为过程中形成;、在监督行政行为过程中形成;l问题: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法律关问题: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法律关系有哪几种形态?例:法院是否可作为行政法律关系系有

25、哪几种形态?例:法院是否可作为行政法律关系中的相对人?进而言之,法院能否以原告身份提起行中的相对人?进而言之,法院能否以原告身份提起行政诉讼?政诉讼?lC、受行政法调整;、受行政法调整;l问题:检察院与公安机关的关系受哪些法律调整?问题:检察院与公安机关的关系受哪些法律调整?lD、客体是行政行为。、客体是行政行为。l2、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和联系、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和联系l区别:区别:lA、行政主体的主导地位互异;、行政主体的主导地位互异;lB、行政主体的对应方不同;、行政主体的对应方不同;lC、客体的范围不同。、客体的范围不同。l联系:联系:lA、行政法律关系是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基础与前提

26、;、行政法律关系是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基础与前提;B、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作用;lC、相对行政主体而言,非对等性倒置。、相对行政主体而言,非对等性倒置。行政实体关系行政实体关系行政程序关系行政程序关系监督行政关系监督行政关系 不对等不对等不对等不对等 不对等不对等行政权行政权公民权公民权行政权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公民权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公民权 自我平衡自我平衡 外部平衡外部平衡l3、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lA、多重复杂性;、多重复杂性;lB、包含行政诉讼法律关系;、包含行政诉讼法律关系;lC、具有不对等性。、具有不对等性。l4、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27、客体、内容。、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l l八、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八、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八、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八、行政法的基本原则l(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涵(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涵义:义:是指指导和规制行政法是指指导和规制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制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制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规范。的处理的基础性规范。l法律规范的三个组成部分:法律规范的三个组成部分:规则、原则、基本原则规则、原则、基本原则l法律基本原则的特点:基础法律基本原则的特点:基础性、抽象性、普遍性、指导性、抽象性、普遍性、指导性、间接性、概括性性、间接性、概括性l(二

28、)世界各国的行政法基本原则(二)世界各国的行政法基本原则l1、依法行政原则、依法行政原则l法律创制原则:法律对行政的绝对拘束国力;法律创制原则:法律对行政的绝对拘束国力;l法律优越原则:法律在位阶上优先于行政法规和规章;法律优越原则:法律在位阶上优先于行政法规和规章;l法律保留原则:专属立法事项由法律保留。法律保留原则:专属立法事项由法律保留。l2、越权无效原则:指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越权无效原则:指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为,一切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是英国行政法行为,一切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是英国行政法的核心,包括违反管辖条件;违反明确的法定程序;的核心,包括违反管辖

29、条件;违反明确的法定程序;违反自然正义;不正当委托;不合理;不相关考虑;违反自然正义;不正当委托;不合理;不相关考虑;不适当的动机。不适当的动机。l3、比例原则(均衡):行政行为的目标和实现手段,、比例原则(均衡):行政行为的目标和实现手段,公益与私益要保持必要的适当的比例。(帝王原则)公益与私益要保持必要的适当的比例。(帝王原则)l适当性原则;比例性原则;必要性原则。适当性原则;比例性原则;必要性原则。l4、正当程序原则(自然正义原则)、正当程序原则(自然正义原则)l任何人不得为自己案件的法官;任何人不得为自己案件的法官;l对当事人的不利处分之前要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对当事人的不利处分之前要听

30、取其陈述和申辩;l(三)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三)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l1、行政法治原则:政府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行政,、行政法治原则:政府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行政,如果违反法律,应承担法律责任,其实质是人民高于如果违反法律,应承担法律责任,其实质是人民高于政府,政府服从人民。政府,政府服从人民。l依法行政;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对违法侵权行为须依法行政;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对违法侵权行为须承担法律责任;保护人权,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承担法律责任;保护人权,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由。l2、行政公正原则:一方面,在实体上,依法办事,不、行政公正原则:一方面,在实体上,依法办事,不偏私;平

31、等对待,不歧视;合理考虑相关因素,不专偏私;平等对待,不歧视;合理考虑相关因素,不专断。另一方面,在程序上,不做自己案件的法官;不断。另一方面,在程序上,不做自己案件的法官;不单方接触;听取不利处分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单方接触;听取不利处分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l3、行政公开原则:一切行政过程要依法公开、透明。、行政公开原则:一切行政过程要依法公开、透明。即行政立法和行政政策公开;行政执法行为公开;行即行政立法和行政政策公开;行政执法行为公开;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公开;行政信息和情报公开。政裁决和行政复议公开;行政信息和情报公开。l4、行政效率原则:行使行政职能时,力争以尽可能快、行政效率原则:行

32、使行政职能时,力争以尽可能快的时间,尽可能少的人力,尽可能低的经济耗费,办的时间,尽可能少的人力,尽可能低的经济耗费,办尽可能多的事情,取得尽可能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尽可能多的事情,取得尽可能大的社会、经济效益。l罗豪才: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罗豪才: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l孙笑侠:权力有限原则;正当程序原则;责任行政原孙笑侠:权力有限原则;正当程序原则;责任行政原则。则。l ll ll l九、行政法的作用和地位九、行政法的作用和地位九、行政法的作用和地位九、行政法的作用和地位l(一)行政法的作用(一)行政法的作用l1、规范作用: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规范作用:指引、评

33、价、预测、教育、强制l2、社会作用:通过以上的规范作用而实现对社会生活、社会作用:通过以上的规范作用而实现对社会生活的整体影响。的整体影响。l一般社会作用:保障一般社会作用:保障公民权益,维护和巩公民权益,维护和巩固社会秩序,推动政固社会秩序,推动政治、经济、文化的发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展。l特殊社会作用:一方特殊社会作用:一方面,保障行政管理有面,保障行政管理有效实施,即确认行政效实施,即确认行政权的独立性,行政权权的独立性,行政权的优益性、强制性,的优益性、强制性,对公务员管理的特别对公务员管理的特别权;另一方面,保护权;另一方面,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织

34、的合法权益。l问题:为什么要突出问题:为什么要突出强调行政法保护公民、强调行政法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作用?的合法权益的作用?l答:答:A、法的公平正、法的公平正义原则在行政法上的义原则在行政法上的特殊要求;特殊要求;lB、符合行政法产生、符合行政法产生的历史需要;的历史需要;lC、符合行政管理的、符合行政管理的目的;目的;lD、行政中心的政治、行政中心的政治文化传统和行政失控、文化传统和行政失控、法外行政的严峻现实。法外行政的严峻现实。l(二)行政法在法律体(二)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系中的地位l是仅次于宪法的部门法,是仅次于宪法的部门法,是最重要的部门

35、法。是最重要的部门法。l1、调整的是国家权力、调整的是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与公民权利的关系;l2、是宪法的重要的实、是宪法的重要的实施法,是小宪法,动态施法,是小宪法,动态的宪法;的宪法;l3、对其他部门法的影、对其他部门法的影响越来越大。响越来越大。l十、行政法和行政法十、行政法和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学的历史发展l(一)行政法与行政(一)行政法与行政法学法学l行政法学是研究行政行政法学是研究行政法的科学,是法学的法的科学,是法学的分支学科。分支学科。l(二)行政法学与相(二)行政法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关学科的关系l1、与宪法学的关系;、与宪法学的关系;l2、与行政学的关系;、与行政学的关系

36、;l3、与行政诉讼法学的、与行政诉讼法学的关系。关系。l(三)国外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三)国外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l大陆法系:大陆法系:19世纪中叶,法国为代表,研究重点是行世纪中叶,法国为代表,研究重点是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救济法。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救济法。l普通法系:普通法系:20世纪三四十年代开始发展,以英美为代世纪三四十年代开始发展,以英美为代表,研究重点是行政立法、行政程序、行政责任和司表,研究重点是行政立法、行政程序、行政责任和司法审查。法审查。l二战后,国外行政法学主要呈现下述发展趋势;二战后,国外行政法学主要呈现下述发展趋势;l1、特别重视行政程序法,认为行政程序

37、法与司法审查、特别重视行政程序法,认为行政程序法与司法审查是行政法的两大支柱;是行政法的两大支柱;l2、注重公民对行政管理的直接参与;、注重公民对行政管理的直接参与;l3、注重行政公开;、注重行政公开;l4、引进经济学思维作为作为新的分析工具;、引进经济学思维作为作为新的分析工具;l5、公私法融合;、公私法融合;l6、行政指导和行政合同引起行政法范式的更新。、行政指导和行政合同引起行政法范式的更新。l(四)我国行政法的发展概况(四)我国行政法的发展概况l1、1912年年临时约法临时约法规定了行政诉讼制度;规定了行政诉讼制度;l临时约法基本上构造了中华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初步临时约法基本上构造了中

38、华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初步模式模式,即人民有权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即人民有权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受理行政诉讼的组受理行政诉讼的组织机关为平政院。该法第织机关为平政院。该法第2条规定条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于国民全体。”第第10条规定条规定:“人民对于官吏违法损害人民对于官吏违法损害权利之行为有陈诉于平政院之权。权利之行为有陈诉于平政院之权。”第第49条规定条规定:“法法院依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院依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但关于行政诉讼及但关于行政诉讼及其他特别诉讼另以法律定之。其他特别诉讼另以法律定之。”l2、中华民国北洋军阀政府的行政诉讼制度在中华民国、中华民

39、国北洋军阀政府的行政诉讼制度在中华民国北洋军阀政府初期北洋军阀政府初期,具体规定诉愿和行政诉讼的有以下具体规定诉愿和行政诉讼的有以下法律法律:lA、1914年年(民国民国3年年)3月日公布的月日公布的平政院编制令平政院编制令。lB、同年、同年5月日公布的月日公布的行政诉讼条例行政诉讼条例。lC、同年、同年6月月9日日平政院裁决执行条例平政院裁决执行条例。lD、同年、同年7月日的月日的诉愿法诉愿法和和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此外还此外还有有纠弹条例纠弹条例。l3、国民党政府的行政诉讼制度、国民党政府的行政诉讼制度l1930年国民政府公布年国民政府公布诉愿法诉愿法;l1932年年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40、、行政法院组织法行政法院组织法;l1933年年行政法院处务规程行政法院处务规程。l4、新中国行政法重建时期(、新中国行政法重建时期(19781989)l5、发展和向新模式转化时期(、发展和向新模式转化时期(1989)l1982年民事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的审理制度;年民事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的审理制度;l1989年年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颁布并于次年颁布并于次年10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l1993年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l1994年年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法l1996年行政处罚法l1997年行政监察法l附:l 行政法与行政国行政法与行政国 行政国一语并非指称立法及司法部门不再存在,行政

41、国一语并非指称立法及司法部门不再存在,而是形容国家或政府的发展状况,己经到了行政组织而是形容国家或政府的发展状况,己经到了行政组织及其运作特别显著突出,至少在量的方面是无以伦比及其运作特别显著突出,至少在量的方面是无以伦比的崭新阶段。的崭新阶段。l二、行政国在现代国家的体二、行政国在现代国家的体现:现:l政府职能扩张、人民依政府职能扩张、人民依赖日深、行政部门具有举足赖日深、行政部门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轻重的地位。l一、行政机关众多。一、行政机关众多。l二、公务员人数庞大。二、公务员人数庞大。l三、预算经费惊人。三、预算经费惊人。l四、行政人员颇具政策影四、行政人员颇具政策影响力。响力。l五、

42、国家的目的达成与问五、国家的目的达成与问题解决必须借助各种相关行题解决必须借助各种相关行政活动。政活动。l三、政府推行政务的执行工具众多:三、政府推行政务的执行工具众多:l现代政府可运用许多技术、方法或程序执行任务或达现代政府可运用许多技术、方法或程序执行任务或达成公共目的,可归纳为五类:成公共目的,可归纳为五类:l一、现金给付:以所得再分配的方式,直接给予弱势一、现金给付:以所得再分配的方式,直接给予弱势者现金,以维持其生命及达到社会与经济的目的。者现金,以维持其生命及达到社会与经济的目的。l二、基础结构建设与养护:指政府对公共使用或公共二、基础结构建设与养护:指政府对公共使用或公共受益的有

43、形建设与养护。受益的有形建设与养护。l三、服务提供:指政府设专责机构及人员负责提供各三、服务提供:指政府设专责机构及人员负责提供各种特定服务,对使用者或受益者可能给予免费服务。种特定服务,对使用者或受益者可能给予免费服务。l四、行为管制:指政府基于公权力,对于违反管制规四、行为管制:指政府基于公权力,对于违反管制规定者施予制裁。定者施予制裁。l五、执政能力:指如何维持并强化政府的执政能力,五、执政能力:指如何维持并强化政府的执政能力,此项工具为执行工具之基础此项工具为执行工具之基础。l四、对行政权力的控制四、对行政权力的控制l一、议会控制:以预算审查、法案审查、质询等方式一、议会控制:以预算审

44、查、法案审查、质询等方式监督行政权力。监督行政权力。l二、法院控制:以司法审查制裁行政人员的违法乱纪二、法院控制:以司法审查制裁行政人员的违法乱纪或失职,人民并可以诉讼的方式要求国或失职,人民并可以诉讼的方式要求国家因不当行为家因不当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加以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加以赔偿。l三、公民控制:人民可以透过利益团体、大众舆论的三、公民控制:人民可以透过利益团体、大众舆论的活动以及投票选举方式,表达对行政部活动以及投票选举方式,表达对行政部门作为的支持门作为的支持与否。与否。l四、行政自律:指行政部门藉由内控的方式,自我约四、行政自律:指行政部门藉由内控的方式,自我约制,避免从事不法或不当的行

45、为。制,避免从事不法或不当的行为。l五、民营化:除公营事业的股权释出外,将特定业务五、民营化:除公营事业的股权释出外,将特定业务以契约外包、特许等方式交由民间承以契约外包、特许等方式交由民间承办,使行政权力办,使行政权力相对得以缩减。相对得以缩减。l*行政法与法治国行政法与法治国l传统法治的政治制度框架:传统法治的政治制度框架:l 一、议会作为代议制的组织形式能反映人民意志,表一、议会作为代议制的组织形式能反映人民意志,表达人民意志,并驾驭政府,控制行政权。达人民意志,并驾驭政府,控制行政权。l二、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行政权较为克制,且受到议二、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行政权较为克制,且受到议会的强有

46、力的约束,不会对法治形成威胁。会的强有力的约束,不会对法治形成威胁。l三、法治与民主相伴而生,民主制度建立之初,法治三、法治与民主相伴而生,民主制度建立之初,法治并不完善,当时实行法治的法,主要是宪法。刑法的并不完善,当时实行法治的法,主要是宪法。刑法的无罪推定、罪刑法定原则,民法的平等、等价有偿原无罪推定、罪刑法定原则,民法的平等、等价有偿原则,诉讼法的司法独立,不受行政干预的原则。则,诉讼法的司法独立,不受行政干预的原则。l进入行政国时代以后,民主和法治就有了新的形式和进入行政国时代以后,民主和法治就有了新的形式和内容。内容。l一、民主由单纯的人民代表制民主转化为人民一、民主由单纯的人民代

47、表制民主转化为人民代表制民主与人民参与制民主的结合,人民直代表制民主与人民参与制民主的结合,人民直接参与立法接参与立法,参与行政管理,参与监督的机制,参与行政管理,参与监督的机制在整个民主机制中有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和作在整个民主机制中有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用。l二、法治也由相对静态的宪法、组织法平衡、二、法治也由相对静态的宪法、组织法平衡、制约机制转化为以行政法的动态平衡、制约机制约机制转化为以行政法的动态平衡、制约机制为重要补充的新的机制。一个国家,只有在制为重要补充的新的机制。一个国家,只有在其不仅具有健全完善的控制静态权力的法,而其不仅具有健全完善的控制静态权力的法,而且具有健全完

48、善的规范动态行为的法时,才能且具有健全完善的规范动态行为的法时,才能说是进入了法治国时代,法治国时代的重要标说是进入了法治国时代,法治国时代的重要标志是行政法。志是行政法。l 随着随着“福利国家福利国家”时代的降临,全能型政府的行为时代的降临,全能型政府的行为方式触发传统民主政治的深刻危机,对基本人权和宪方式触发传统民主政治的深刻危机,对基本人权和宪政的诉求,只能从法治模式的转换中获得回应。法治政的诉求,只能从法治模式的转换中获得回应。法治的核心最终会涉及到政府的权力和个人权利的关系问的核心最终会涉及到政府的权力和个人权利的关系问题。现代社会的发展使政府的作用和功能日趋扩张,题。现代社会的发展

49、使政府的作用和功能日趋扩张,在社会对政府寄予更多功能期待的同时,政府拥有的在社会对政府寄予更多功能期待的同时,政府拥有的权力不论是在其内容还是作用范围上都有了极为明显权力不论是在其内容还是作用范围上都有了极为明显的增强。正如当代著名的政治学家享廷顿所说,强大的增强。正如当代著名的政治学家享廷顿所说,强大的行政权力是面对现代社会的要求和问题时一个不可的行政权力是面对现代社会的要求和问题时一个不可避免的结果,即使如美国这样的奉行权力分立与制衡避免的结果,即使如美国这样的奉行权力分立与制衡的国家,行政权也是在三权中最突出的。他曾经形象的国家,行政权也是在三权中最突出的。他曾经形象地指出:地指出:“在

50、英国有一顶王冠,而美国则有一位国王在英国有一顶王冠,而美国则有一位国王”。l 行政权作用的突出化,可以从多方面来考察:从行政权作用的突出化,可以从多方面来考察:从行政权作用的广度来看,行政权已渗透到了社会生活行政权作用的广度来看,行政权已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的各个领域,“从摇蓝到坟墓从摇蓝到坟墓”都在行政权作用范围都在行政权作用范围之中;从权力作用的方式来看,行政权进入了立法和之中;从权力作用的方式来看,行政权进入了立法和司法领域,行政立法和行政司法已成为行政权行使的司法领域,行政立法和行政司法已成为行政权行使的重要方式;从行政权作用的强度来看,行政主体在一重要方式;从行政权作用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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