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投标人须知 171 总则 172 招标文件 193 投标文件 204 投标 215 开标 226 评标 227 合同授予 238 纪律和监督 249 解释权 25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25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26评标办法前附表 261. 评审标准 292. 评标程序 293 评标报告: 324 中标结果公告 345 办理中标通知书 3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45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82第六章 图 纸 89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90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91II第一章 招标公告新沂市2022年度老旧小区改造一
2、期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新沂市2022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已由 新沂市行政审批局 以 新行审批【2022】 可研 3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沂市房产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财拨,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新沂市2022年度老旧小区改造一期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 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概况2.1.1建设地点:新沂市新安街道。2.1.2建设规模:改造老旧小区建筑总面积约14.9万平方米,包含劳动局宿舍楼、钢材市场综合 楼、汽车站宿舍楼、金广厦、幸福路北十六巷、幸福商住小区一期、幸福商住小区二期、
3、清华公 寓片区、广电局宿舍楼、信合宿舍片区、环卫宿舍片区、向阳巷小区改造、农行宿舍等,具体内 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2.1.3合同估算价:约 5850 万元;2.1.4工期要求: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7月20日,竣工日期:2022年09月 20 日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新沂市2022年度老旧小区改造一期项目,改造老旧小区建筑总 面积约14.9万平方米,主要实施建筑本体改造(包括建筑质量提升,建筑风貌提升,生态节能改 造,塑造特色风貌)、小区户外空间改造(含空间形象、内部交通、活动场地、公共环境优化、 增设机动车停车位、增补适老场所、增设绿地景观等),
4、小区内配套设施(含完善公共安全设施、 公用设施、便民服务设施、建立智能化系统、修理养老服务用房),社区专项服务改造(配套建 设公用服务设施及智慧化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 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 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
5、.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 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 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 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 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 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
6、工程)。(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1) 自 2019 年 06 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 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2) 自 2020 年 06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 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 自 2022 年 03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
7、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3.7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 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 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 ” 网址“征信“征信服 务机构 ”专栏,咨询电话0516-67025912;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 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
8、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 (系统()备案)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0516-83755971)。投标 单位使用的信用报告应在“信用报告概要 ”页面上加盖“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备案章 ”(备案地点:新沂市市府路37号经济发展局信用办,咨询电话0516-67025912)。经备案的 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 ”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 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3.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4、投标保证金
9、的缴纳与退还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 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 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4.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4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4.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前 , 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 网址: 4.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伍拾 万元。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账户
10、号:60290188000207585-0007566 开户名: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5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 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 ”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 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 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4001538889、0516-67019013。4.6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 账户信息一致性。4.7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
11、将被拒绝接收。4.8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4.9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 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 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06 月 16 日至 2022 年 07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h
12、ttp:/218.3.177.168/xzhynew/);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6、投标截止时间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07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6.2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3 本 次 采 用 网 上 不 见 面 开 标 : 需 登 录 徐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建 设 工 程 交 易 平 台 (http:/221.229.211.51:8090)的投标人业务系
13、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投标人进入 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 标。57、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徐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10、其它10.1 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经理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同备案时按苏 建建管2017236 号文执行。10.2 特别提醒:(1)投标人在参加多个工程投标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行苏建招办2
14、01810 号文要求。(2)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 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3)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 话,电话为:4009980000。11、联系方式招标人:新沂市房产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钟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沂市花厅路9号 地 址:新沂市物流中心二期西区五号楼五层 邮 编 :221400 邮 编 :221400联系人:刘大伟 联系人:周 婷 电 话 :13775863936 电 话 :0516-88986362 202
15、2 年06月 16 日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新沂市房产服务中心地址:新沂市花厅路9号联系人:刘大伟电话: 1377586393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钟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沂市物流中心二期五号楼五层联系人:周婷电话:0516-889863621.1.4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新沂市2022年度老旧小区改造一期项目1.1.5建设地点新沂市新安街道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工程款支付款方式发包人按每月审核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 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
16、价款的70%。工 程竣工验收后由政府审计部门审计并在审计部门出 具审计报告后,同意发包人付至双方认可结算价款 的 97%,余款由发包人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无 息)进度款与质量挂钩,如果所完成工程的质量 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该部 分工程款,待承包人整改完成符合验收规范要求 后再行支付。农民工工资每月按时发放。社保资 金按时结算。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需向发 包人提供有效的合法发票。1.3.1招标范围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7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3.2要求工期要求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7月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9月1.3.3质量要求合格1.4
17、.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 包不允许1.11偏 离不允许。2.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文件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 年07月01日17时00分之前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建 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 报送招标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2 年07月02日17时00分之前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建 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 发送投标人。2.4招标
18、控制价金额:58503945.59 元;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2644971.93元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投标文件的组成 :1、经济标 :(1) 投标函;(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的授权委托书;(3)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4) 拟分包计划表(如有);(5)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简历表;2、商务标(资信标) :(1) 企业资质;(2)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3)其他资信信誉等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要 求,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8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
19、案针对性及施工 标段划分;(2) 施工资源需求计划;(3) 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4) 施工工期管理策划;(5) 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质量保证措施;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 :从“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 示一览表”中勾选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评审需要,投标人认为需要提 供的其他资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保证 金”模块内材料 :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保函扫描件或电汇回单 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取得徐州市 建筑业
20、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投标人经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 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 B 级及以上企业 信用报告; 资信信誉等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 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其他相关资料。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120 日历天。3.2.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9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3.2.6投标报价相关要求投标报价下浮率10 %,否则评审不合格。3.4.1投标保证金递交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 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 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 标保单(必须
21、从投标 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 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 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 址: 4、本工程一个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 伍拾 万元。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账户号:60290188000207585-0007566 开户名: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 人)为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
22、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 ”的原则。电子保函 (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 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 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4001538889、0516-67019013。6、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 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7、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 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8、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 审查不合格。9、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 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 投标保证金在
23、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 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10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3.4.3投标保证金退还1、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 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2、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 查不合格。3、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 款账户。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 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 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 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5
24、、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 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 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合 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5技术标暗标要求不采用3.6.6其他编制要求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的项目负 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 台 ”中备案。4.2.1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 07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5、递交。投 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4.2.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JSTF格式)上传至徐州 电子化招投标系统。2、投标文件上传完毕后,投标人可通过网上招投 标系统获取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作为已递交投 标文件的证明。3、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 标文件上传至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视为放弃其投标, 网上招投标系统故障除外。11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采用现场开标: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地址:新沂市钟吾南路 17号城投大厦 4
26、楼 (裙楼)。采 用 网 上 开 标 : 需 登 录 徐 州 电 子 化招 投 标(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bidope ninghall/hall/logi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 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 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 为放弃投标 。5.1.2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及解密人 员解密人员 :监管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三方共同解密5.2.1开标程序 现场开标网上开标:详见徐州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文档(徐 州电 子化招投标系统登录页面下载)。5.2.2解密时间自开标后 30 分钟内,非投标人原因解密
27、时间顺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技术类5人,经济类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采取从江苏省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的 方式确定。6.3评标方法评定分离法6.4采用“评定分离 ”法时:评 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定标候选人数量:4名。定标候选人推荐时不排序。异议成立,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后继续定标,当候 选人少于三家时重新组织招标。6.5定标方式集体议事法。126.5.1定标委员会成员库的组建定标委员会构成:1.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 员数量为 7 人。2.招标人可以从本单位指定一名定标委员会成员
28、,其他 定标成员应当由招标人从其组建的“定标评委人员库 ”中随 机抽取确定。招标人派员参加定标委员会,由其担任定标委 员会组长。定标委员会应当从招标人定标成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招 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从 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得超过定标 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3.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应报当地招投标监管机构,人 数应不少于定标委员会人数的 3 倍,成员由下列人员组 成:(1)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 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2)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本系统上下级主管 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3)非财
29、政性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母公司、子 公司人员。(4)各级政府因建设管理需要,成立的长期承担地方 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管理机构(简称 “大甲方 ”)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和组成“大甲 方 ”的各部门的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 作人员。4.定标委员会在定标会上指定甲方负责人或甲方委托的代表 作为定标组长。5.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6.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定标工 作。定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未确定前应当保密。13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5.2采用“评定分离”法的 :
30、 定 标方案具体定标方案如下:1、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 7 个工作日 内进入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2、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定标前可以介绍项目 情况、招标情况、清标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 考察、质询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 评标情况 、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 、提醒注意事 项。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 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提问。1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定标办法3.1 定标采用集体议事法。3.2 定标采用的方式,即:定标委员会成员可以各 自发表意见并提出建议,最终由定标委员会组长确定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3.3 定标因素招标人可以根
31、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 从投标报价情况、对投标人考察情况、报价偏差 等情况。定标因素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应当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定标因素如下:(1)招标人在定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投标人在当前疫情防控下人力、物力的 投入,工期保障,拟派团队执业资格水平能力, 考察后出具综合考察报告并作为定标因素,考察 评价好的优先。(2)以评标时投标报价中清单子目报价偏 差(偏离度B 绝对值3%)个数少的优于偏差个 数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3)报价低的优于报价高的。定标委员会以上述不排序的定标因素综合评 定,从中选择信誉好、能力强、资信优、报价合 理的投标单位作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3.3 定
32、标委员会在完成定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 交书面定标报告,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 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 的 3 日内,将定标报告在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并同时公示中标候人。4.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第一中 标候选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可以顺延,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6.6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 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名。7.3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电子保函;15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 缴纳时间:中标通知书领取后 10 日内;3. 金额:中标价的 10% ;4. 缴纳履约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新沂市财政局账号:
33、60290188000001633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5. 履约保证金返还:按合同约定。8.5.1异议提出的时间招标文件异议同 2.2.1 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前提出; 评标结果异议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8.5.2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新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监管科 0516- 88920168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 1 异议和投诉执行苏建规字【2016】4号文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在网上“ 电子招投 标平台上 ”提出,不接受纸质异议和投诉。10.2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
34、报系统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10.3 招标人收到潜在投标人报送的有关要求答疑文件后,进行归纳汇总,编制答疑纪要,通过 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对潜在投标人给予明确回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 制的, 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项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 ,有增补的以补充说明为准 ,与前附 表中内容有矛盾处 ,以前附表为准)。10.5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 日起3日内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自领取书面中标通知书10日内按招标文 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未
35、在规定期限内缴纳 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 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的其他中标候选人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同样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备注 :投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书面胶装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及 不加密 NJSTF 文件刻录至光盘中交至招标代理机构。16投标人须知1 总则1.1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
3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37、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 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
38、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 义提交投标保证担 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7(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 处于被
39、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 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
40、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 幅度。1.12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 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
41、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 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81.13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 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 和“投标人 ”进行理解。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1) 招标公告;(2) 投标人须知;(3) 评标办法;(4) 合同条款及格式;(5) 工程量清单;(6) 图纸;(7) 技术标准和要求;(8) 投标文件格式;(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其他材料。2.1.2 根据本章第 2.2 款
42、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 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发给所有投标 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2.2.3 澄清文件按本章第 2.2.2 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发给所有投标人。2.3.2 修改文件按本章第 2.3.1 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