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望郡公寓工程施工承包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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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福建双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玉屏望郡公寓施工福州市玉屏望郡公寓施工总承包意向协议甲方:福建双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福建省晋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11年3月意 向 协 议 书一、工程简况: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筑面积: 二、乙方承包该项目工程的条件1.为体现诚信和实力,乙方自愿向甲方预付人民币叁仟万元作为隆华集团温江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无息),并保证在本协议签订盖章后两日内,将叁仟万元的工程保证金打入甲方指定帐户。2. 甲方具备“三通一平”的场地交付条件,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进场施工。3.乙方应提交其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类似工程业绩,经甲方

2、确认,在本协议签订后30日内甲乙双方进行工程清单量进行核对,确认总价后,签定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三、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3.1.承包范围3.1.1.乙方对本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即按经批准审定施工图纸,包括全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除甲方指定分包的项目外),均由乙方负责总承包施工,其中:1)土建部分:按图纸要求、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以及所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包括基坑支护(按已审批的基坑支护设计方案施工)及土方工程开挖运输、基坑土方几何尺寸修整项目(含办理施工场地交通、噪声、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手续、措施费及各类协调费用等),主体结构完成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等内容,室内门不安装,地坪为水泥砂浆地

3、坪。2)安装部分:按图纸要求、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以及所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施工至上下水及雨落管施工至室外阴井内,污水管接至污水井内。水通、电通(开关、插座采用普通面板;灯具采用白炽灯;每个厨房、卫生间各预留一个水龙头,其余采用管堵,地漏正常施工);电视、电话、网络、安防、消防系统施工至管、盒预埋(不穿线)。3)管网部分:管网施工至室外1.5m。 3.1.2.下列工程属甲方分包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安装、永久围墙工程、消防、入户门、人防、安防、通风、电梯、智能化、直饮水系统、新风系统、中央空调、小区道路、绿化景观及室外管网、二次装修、卫生洁具及各种专业项目机械设备与市政配套施工。3.1.3.

4、甲方分包项目中由政府相关部门指定施工的水电、燃气、电话、有线电视等工程,乙方须不收取费用无条件配合施工,水、电费由各专业分包商自理。3.2.工程承包方式3.2.1.固定总价承包,指定主材周期性价格调整。3.2.2乙方不得将工程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3.2.3.乙方对乙方总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四、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合格及以上。五、工期:本工程计划 年 月 日(开工日期由甲方书面确认为准)开工至 年 月 日,总工期 日历天。其中: 年 月 日前地下室施工至0.00; 年 9月 日

5、前主体结构封顶(包括屋面机房、梯房、水箱房等结构) 年 月 日前脚手架拆除。六、计价依据:1.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401407-2005)、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201-2005)、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2版)、材料价格参考2010年福州市安装工程材料价格1-5册、信息价采用福建工程造价信息福州市2011年2月份上旬,机械台班单价按2011年第1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取及截止至2011年3月29日前所颁布执行的

6、福建省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相关文件。2.经双方确认的本工程设计图纸、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及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工程的变更文件等相关资料。3.本工程类别按二类计、劳保费用按丁类,风险包干系数按0.5%计入造价,本风险系数甲乙双方已充分考虑到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涨跌风险以及政策性、市场变化风险等,缩短工期奖励不计取;工程排污费暂不计,如有发生时按环保部门规定费率计取,并按乙方缴纳的正式发票计取。合同总造价下浮优惠率为不10。4.总承包配合费计取:设备(如电梯、空调等)、垄断性行业(如煤气管道、自来水、强电、消防、人防等)不计取配合费;外门窗、入户门、管道吊洞塞缝灌缝工作(含

7、材料等)由乙方负责,不再收取水电资源费用;配合费只计取税金。七、合同价款:1.合同价:按第六条计价依据在本协议签订后30日内,甲乙双方进行预算核对确认后总价作为图纸范围内包干合同总价承包。2.上述合同金额为按施工图纸要求之固定总价包干,即实行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维修、保修等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价款包括施工设备、劳务、材料、安装、维修、政策性调整、施工技术措施费、检验试验费、建筑垃圾处置费、环保噪音、排污费、非夜间施工增加费、高层建筑降效、合理缩短工期赶工费、停窝工费、劳保费、文明施工费、管理费、利润、规费、保险费、及合同所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

8、应考虑的费用。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无论如何,乙方均不得再就上述费用的全部或上述费用的任何一项的支付向甲方提出费用增加要求。3.设计变更、现场签订原则:本工程所有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订必须经甲方书面(盖章)确认同意后方可施工,若出现未经甲方书面(盖章)确认而擅自变更施工方案的情况,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双倍承担,此费用甲方可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无需经乙方同意。4.结算时以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市场材料价差进行增减调整.按以下原则:(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含下浮率)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含下浮率)变更合同

9、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套用按第六条计价依据计算,综合单价中的各种费率和税金取费按合同包干价取值计取,并统一按总价下浮率下浮,工程量以甲、乙双方确定量为准;预算定额无从参考的,由乙方或甲方提出变更价格,经双方确认后执行。5.本包干合同价除“钢材、水泥、商砼、电缆”材料价格按本协议指定材料价格表,若发生价格浮动较大时调整办法如下: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其价差由乙方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外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甲方承担或受益。发生的价差只计取差价和税金(3.445%),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其它材料不再调差;6.“钢材、水泥、商砼、电缆”

10、材料价差调整的公式:(1)价格上涨幅度超过10%计算方式:以每批次甲乙双方市场询价的确认价本协议指定材料价格表中相应价格1.1;(2)价格下降幅度超过10%计算方式:以本协议指定材料价格表中相应价格0.9每批次甲乙双方市场询价的确认价。7.甲方指定品牌:见本协议第九点,价格由甲乙双方书面确定不列入优惠范围。八、付款方式:本工程按节点付款,每批次付款时乙方必须提前5天向监理及甲方提交工程完成量计算资料。其中:(1)本工程0.00结构完成后,经甲方、乙方、监理三方验收合格后并提供正式“建安”税务局监制发票,经甲方确认无误后方能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75%;同时甲方退还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

11、无息)给乙方。(2)主体结构封顶(含电梯机房和屋面女儿墙结构)后,经建设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提供正式“建安”税务局监制发票,经甲方确认无误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5%付款;(3)全部砌体施工完成后,经建设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提供正式“建安”税务局监制发票,经甲方确认无误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5%付款;(4)室内外装饰全部完成落架后,经甲方、乙方、监理三方验收合格并提供正式“建安”税务局监制发票,经甲方确认无误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付款;(5)待项目单体竣工经建设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正式“建安”税务局监制发票,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付至合同总价的85%;(6)本工程竣工资料归入福州市档案馆,资料

12、出件且结算完成后,并提供正式“建安”税务局监制发票付至结算总造价的95%;(7)余下5%留作为质保金,质保期限及质保金退还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质保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本项目物业公司发出通知的24小时内到场维修,否则甲方另行派人进行维修且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双倍承担,此费用甲方可直接从质保金内扣除,无需经乙方同意;质保期满由本项目物业公司出具书面的意见,乙方提供正式“建安”税务局监制发票,经甲方确认无误后15日内无息还清。九、甲方指定品牌指定价格:1.本工程主要材料甲方指定品牌指定价格如下(本表在本协议签定后7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作为本协议的有效附件):序号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及型

13、号单价(元)1商品混凝土2泵送费3水泥(小水泥)4钢筋5加气混凝土砌块6SBS防水卷材7水泥基聚合物防水涂料8塑钢百页窗9塑钢窗、门10防滑砖11外墙面砖12条型砖13櫈红色挂瓦14卷帘门15防火门甲级、乙级防火窗16挤塑板(保温)17电线、电缆18钢塑给水管19HDPE.UPVC等室内外塑料管及塑料复合管20水泵21电工套管22配电箱2.甲方在正式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签定前将指定的材料样品提供给乙方,材料样品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方可采购进场。并须满足以下要求:3.本工程所采用的所有建筑材料、装修材料、设备、安装材料等到货时,应由甲方、乙方双方及监理工程师就材料设备的种类、产地、品牌、数量、规格

14、、单价、技术参数、质量等级等,按甲方规定的统一品牌项目和国家制定的有关产品质量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验收或抽查试验,乙方并应向验收人员提供有关产品合格证、许可证、准用证等证明和出厂日期等以供核对。 4. 乙方应于每月25日向甲方提交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详细填报如下数据: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品牌、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附送产品合格证(复印件)。 5.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建材行业和机电行业等标准,必须是从国家规定的正规渠道产品,具有合法手续,施工过程中若发现乙方伪造材料、设备的资料,甲方有权要求退场,若已使用在本工程中则要求乙方承担一切以经济损失与法律责

15、任。6.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材料的保管及成品半成品的保管工作。 十、违约责任:1.本协议签订后2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叁拾万元整作为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无息),若乙方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进场施工或本协议的有关约定签署正式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不予退还保证金;2.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总工期及各施工节点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壹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无需乙方同意;由于甲方原因、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误的情况除外(开工日期由甲方书面确认为准)。3.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或其中任何部分转让给其他法人或自然人,且不允许再次分包;若发现上述情况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

16、单方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本协议的余款,乙方在现场范围内的施工机械、设备、材料等甲方均有权没收。4.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其相应义务或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出现停工超过48小时等现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乙方在现场范围内的施工机械、设备、材料等甲方均有权没收。5.乙方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在施工配合或竣工资料归档时因其它专业分包商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及损失经确认,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向专业分包商追偿。十一、其他约定1.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订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之日起直接转为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有效补充协议;本协议条款与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条款有冲突的,以工程施工总承

17、包合同条款为准,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不另行规定的,根据本协议约定执行。2.工程款审核时间规定:每批次付款时,乙方必须提前5天向监理及甲方提交工程完成量计算资料,工程监理及甲方自接到乙方工程完成量计算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核并予以确认,甲方在确认后7天内付款;若因乙方主观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在正常期限内完成审核的,则审核时间顺延。3.甲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乙方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乙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乙方同意后可延期。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且甲乙

18、双方又未能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5.本工程每天正常施工时间为上午7:00-12:00,下午14:00-22:00,施工过程如遇特殊情况施工时,甲方应尽力协助乙方做好协调工作。若上述规定的正常施工期间内非乙方原因无法正常施工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按实际情况给予工期顺延;若上述规定的正常施工期间内因乙方主观原因导致无法施工时,乙方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壹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6.工程竣工验收报甲方认可后28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合同价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若乙方提交的资料未齐

19、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补齐,甲方收到乙方递补的竣工结算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确认结算报告,甲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结算的金额。7.甲方收到本协议第5页8.6条规定的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结算款,乙方可以催告甲方支付结算价款。甲方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60天内仍不支付的,从第61天起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8.甲方负责将水、电引至现场,其它一切由乙方自行负责;水、电使用须安装计量表,水、电量损耗按计量分摊、核定。电价、水费按照当地有关部门规

20、定的单价计算;乙方生产、生活用水、用电均应服从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9.不可抗力的范围: 不可抗力为烈度7度以上地震以地震部门公布为准,8级以上台风持续1天、150mm以上暴雨持续24小时、50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持续2天的高温天气以气象部门公布为准,战争、动乱、洪水、空中飞行物坠落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县市级以上政府公告的不允许施工的日期。10.乙方应主动与甲方指定分包及相关专业协调配合。11.乙方应承担工程的有关保险费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过程应避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导致自身或他人生命、财产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须做好设备、材料的安全保护,若保护不当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或更换。13.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4.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福建双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福建省晋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签订地点: 说明:第4条中最好指出相关专业是哪些专业,意见已经总裁看过。 洪莲峰 2011年3月30日第9页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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