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开发利用及保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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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传统文化开发利用及保护的调查报告 王春英 商学院 09营销1W 09211110社会实践的参加者是王春英,其实践的主题是传统文化开发利用及保护,时间是在寒假期间,地点是在常州,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十七大的报告中指出:“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民俗文化是民族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瞭解、认识和传承民族文化的重要窗口,也是有待于进一步开发的“富矿”。岭南的民俗根在中原,但在漫长的历史变迁中,独树一帜,留下了众多弥足珍贵的文化瑰宝。

2、今天,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走向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如何更科学地发掘本土的民俗文化资源,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添砖加瓦,需要社会各界和有识之士共同努力,携手推进。 一、关于传统文化的认识(一)概念术语概念属建构传统文化保护制度的始点理论范畴。传统文化是传统部族基于世代传承,表明其身份特征而形成的精神遗产。所谓基于世代传承,是指该类文化经世代相传并且为适应环境而不断发展;表明身份特征,则强调的是该类文化表现了一个部族区别于另一部族的社会特征。传统文化作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表明了该类文化的本源性(是源于传统而不是基于创新而形成的)和文化本身的特殊性(是附属于特定部族

3、而不是归属于个人的)。在传统文化内涵界定的基础上,有必要探讨其在相关概念体系中的定位。在学术界,涉及传统文化的用语,有“民间传统文化”(Traditional Culture)、“民间文学艺术表达”(Expression Folklore)、“民间文学艺术”(Folklore)、“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e Heritage)等等。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概念说明中,传统文化相当于“原住民族知识”或“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其上位概念有传统知识和文化遗产。首先,传统文化是传统知识的下位概念,按照WIPO的说法,传统知识是指基于传统所产生的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表

4、演,发明,科学发现,外观设计,标记、名称及符号,未公开的信息,以及一切来自于产业、科学、文学艺术领域内的智力活动所产生的基于传统的创新和创造。传统知识的具体类型包括农业知识,科学知识,技术知识,生态知识,医学知识,有关生物多样性的知识,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名称、标记及符号,以及其他未固定的文化财产。从其范围来看,几乎囊括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所规定的一切知识财产形式,包括知识产权法律所保护的作品、技术、标记等各种对象。由此可见,传统文化与传统技术、标记等构成了传统知识的完整内容;同时,传统文化也是文化遗产的下位概念。文化遗产是人们所承袭的前人创造的文化和文化的产物。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

5、O)文件认为,文化遗产包括:历史遗址如早期人类居住的洞穴以及具有突出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特征物;建筑遗址群,如人工独创或人工与天然共创的建筑;具有突出历史、美学、人种学、人类学价值的考古遗址区等。可以说,文化遗产包括有形的文化遗产,即世代流传的,具有独特意义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的物质实体;也包括无形的文化遗产,即世代相传的,具有部族身份特征的智力活动成果,传统文化属于无形的文化遗产范畴。(二)属性客体属性是传统文化相关权利得以建构的基本理论范畴。在国际公约的术语表述中,WIPO与UNESCO对传统文化有不同的说法,这是一个有趣的现象。WIPO更多是在知识产权领域强调传统文化保护。WI

6、PO总干事在2009年召开的WIPO成员国大会所提出的报告中,强调在准则制定方面要注重“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形式”问题,其目的在于“让知识产权制度所涉及的知识基础普遍化”。在这里,该报告使用了“Traditional Cultural Expressions”的称谓,中文将其译为“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或“民间文学艺术表达”。UNESCO则是在文化权利领域致力于传统文化保护。在UNESCO的官方文件中,作为保护对象的传统文化,被称之为“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多数中文译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概念是UNESCO为完善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系,“作为物质性、遗址

7、性、建筑性文化遗产”相对应的概念而提出的。对照UNESCO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与WIPO制定的保护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传统文化表达的核心目标与原则(草案)(2004年)、保护传统知识的核心目标和原则(草案)的文本规定,不难发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或“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基本内容方面是相同或近似的。有学者称,UNESCO所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基本涵盖了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并且包含了狭义的传统知识的复合体。由此可以看出传统文化作为权利客体的基本属性。二、传统文化在今天(一)传统文化开发利用中的益处1、传统文化具有相对稳定性。传统文化在世代相传中保留着基本特性,同时,它

8、的具体内涵又能够因时而变。例如,我国传统文化中的“贵和”思想,今天仍显现于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努力中,同时获得了社会主义的新内涵。又如,我国传统文化崇尚“浩气正然”,今天我们强调领导与干部要“讲正气”,同时赋予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新内涵。2、传统文化具有鲜明的民族性。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创造的,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民族风格和民族气派是维系民族生存和发展的精神纽带。为什么人们会“每逢佳节倍思亲”?因为传统节日激起了无限的亲情。为什么台湾海峡会引起两岸同胞最大的“乡愁”?因为在我们传统文化的血脉中,始终涌动着对祖国统一的强烈认同感。(二)传统文化开发利用中的问题 1、市场经济本身带来

9、的强势文化的冲击和破坏。市场经济带来的不仅有铺天盖地的充满着一切诱惑的物质文化,而且有丰富多彩、光怪陆离的精神文化,加上高科技下的网络媒体宣传,让人头晕目眩。民族传统文化知识因显得土气,缺乏时尚性而遭遇冷落。特别是在年轻一代,认为民族传统文化知识过时,经济效益不明显而拒绝学习和接受,从而在民族内部引发代际冲突和家庭矛盾。土家族的传统服饰在一些土家村寨已没人穿了,居住的吊脚楼逐步为砖混楼所取代。土家族新娘出嫁的哭嫁歌在民间已极少听到,土家族的死亡摇滚乐舞跳“撒尔嗬”,也只有在少数老年人那里还留存。哈尼族的蘑菇房是梯田稻作文化的物质载体,1990年云南元阳县新街镇一带均为清一色的茅草或稻草顶,现在

10、的青口村149户有61座被水泥顶或水泥瓦顶代替。一些活态文化因老人故去而灭绝。纳西族的东巴文化正在民间渐渐绝迹。颇具民族特色的基诺族服装可能在20年内消失,其传统历史文化有可能在30年内消失,基诺语言有可能在50年内消失。2、为了经济利益歪曲使用。近几年东巴文化在国内外享有盛名,一些投机商在木料上刻几个似是而非的图案就当“东巴文字的艺术品”出售。有的旅游开发商为迎合游客心理,将民族传统文化优劣不分,甚至将精华当糟粕,将糟粕当精华,还有的生搬硬套,标新立异造假民族文化,很多的人造民族村都在门前或广场上立两根“图腾柱”,实际上无文化意义,与真正的图腾柱离题万里。一些旅游景点为招揽生意,甚至打着展示

11、瑶族婚俗搞色情服务,最终激起该民族愤怒,他们说:如果再不改,将派出“火枪队”武力解决。3、在经济建设中被人为破坏。一些民族地区政府出于发展当地经济、改善人民生活需要,对民族传统文化 认识不足,没有采取保护性措施就 改造少数民族的生活方式,风土人情,居住环境,破坏民族历史遗迹,结果是经济发展到哪儿,民族传统文化就被破坏到哪儿。如在城镇建设、旧城改造中拆除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历史街区,一座座现代化建筑冲淡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特色和历史文化遗风,一些民族传统文化浓郁的城市风貌被无情破坏。将少数民族强行迁出原住地,改变原有住所和生活习惯。在规范市场行为中,设置市场行为门坎,限制传统工艺的流传,民间医生、工

12、匠、艺人因缺乏相应的资质证书失去从业资格,使民族传统文化知识在经济建设中被封杀。 4、弘扬中的侵权。不少人由于缺乏对民族传统知识的研究和了解或出于地区局部经济、政治利益需要,常出现在开发利用中支解民族传统文化的整体性、完整性。如,在改编、整理、表演、摄制、展览、发行、网络传播、署名等常出现移花接木、张冠李戴,故意忽略原创民族、原创地、模糊民族传统文化知识的民族性和地域性,使民族传统文化知识变成“公用”知识。如世界25首经典民歌之一龙船调,本是地道的湖北利川土家族民歌,有明显民族和地域界线,但在湘西州委州政府出资拍摄的MTV中,丝毫找不到“利川”或“土家”字样,词曲还是那个词曲,但画面却完全是湘

13、西州的苗族土家族风土人情,让人极容易产生误解,引起利川土家人民极大不满。 5、无偿使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知识是少数民族千百年来劳动智慧的结晶,蕴含着巨大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但目前基本上是无偿使用,对那些世代努力追求、创新、维系并发展传统知识的少数民族的传承者和拥有者不支付任何报酬。然而少数民族公民在日常生活中所用商品都要支付知识成本,因此,无偿使用是对少数民族传统知识的创造者、拥有者的财产权利的剥夺,极不公平。 上述问题说明,如何在开发利用的同时,保护好民族传统文化知识权利,使其保持自身的民族特色和优势,已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大问题。 三、如何保护中国的传统文化 1、 中国共产党是建设有中国特色

14、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共要领导并长期推动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复兴。党要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特别是要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党要坚持并完善科学执政方式,健全民主集中制,推动党在推进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复兴上的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党要积极制定并颁行有利于推动传统文化保护与复兴的意见和决定。2、 政府要积极引导传统文化与市场经济制度相适应,加大财政投入,培养能够传承传统文化的人和民间团体。要制定传统文化的保护、开发与复兴战略,扎实稳步推进战略决策的落实。要加强立法,提到立法的质量,运用法律手段推动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复兴。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行政效率,彻底扫除制约传统文化保护与复兴的观念、做法

15、和体制等瓶颈。要坚决打击假借传统文化之名宣传封建、资本主义落后意识的人和组织,及时向人民群众释清保护与复兴传统文化的原因和意义。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向海外人民推广中国的传统文化和价值观。3、 全社会要形成以中国传统文化为荣的观念,坚持了解传统文化,自觉抵制西方落后思想和意识的侵蚀。要积极宣传传统文化,提升传统文化的知名度和认可率。要自觉学习并推广、传播传统文化,坚持用传统文化约束自己的行为,切实做到“立德立功立言”。在市场经济中,积极在与传统文化相关的产品上消费,提升传统文化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要延长传统文化的产业链条,对传统文化要深加工、细加工,扩大其市场份额。要不断丰富传统文化的内涵,坚

16、持发展创新,坚持与时俱进。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政治的变化,传统文化如果能顺应社会生活的变迁,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就能对社会与人的发展起积极作用。反之,如果一成不变,传统文化也会起阻碍社会进步、妨害人的发展的消极作用。参考文献:1闫天灵 民族民间文化多样性的来源、存替规划及其分类保护J民族艺术研究,20032杜玉亭 基诺族识别四十年回识中国民族识别的宏观思考J云南社会科学,19973江天面对民族文化,市场是什么N民族团结,1999 4吴汉东 知识产权法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5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3章 自治机关的自治权 6王晔 没有保护,民间文化就会没落J文化月刊,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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