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二期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可续期公司债券调整申购意向函簿记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此确认,对我司已发出的2016年第二期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可续期公司债券申购意向函做出调整,调整内容如下:基本信息机构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营业执照注册号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移动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联系地址邮编账户信息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一级托管账户户名账号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托管账户户名账号调整后的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申购利率(%)申购金额(万元)托管场所选择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1、本期债券簿记建档利率上限为4.28%;2、票面利率应在簿记建档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基本利率不低于某一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4、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且为100万元的整数倍,且不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即20亿元)。本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2016年第二期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有关内容和细节,在此做出与投资者的陈述、承诺和保证相同的陈述、承诺和保证。经办人签字:(有效印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