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招标文件范本(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doc

上传人:风**** 文档编号:1095417 上传时间:2024-04-23 格式:DOC 页数:47 大小:294.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监理招标文件范本(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7页
监理招标文件范本(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7页
监理招标文件范本(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7页
监理招标文件范本(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7页
监理招标文件范本(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doc_第5页
第5页 / 共4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范本一、招标公告(采用资格预审方式)项目编码:1 、(招标人名称)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项目批准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并已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名称)登记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2 、招标工程情况( 1 ) (工程项目名称、规模、结构类型、建设地点、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等); ( 2 )招标范围;( 3 )质量标准或要求。3 、凡对本次招标感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允许参加投标。4 、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格条件、资质类别、资质等级等)和具

2、有足够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投标人。可对上述招标工程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5 、投标人可按本公告所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资格预审文件售价元。6 、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年月日时分前送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招标工程名称和标段名称)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8 、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以申请书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为准)。9 、招标人将于年月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将结果书面通知所有资格预审申请人。10 、凡资格

3、预审合格被允许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售价元人民币。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递交地点12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开标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日期:年月日二、投标邀请书招标工程项目编码:致(投标人名称): 1 . (招标人名称)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已由(项目批准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并已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名称)登记

4、备案。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监理)进行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招标人通过获得的资金,计划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监理合同的款项。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2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业主名称)委托,代理本次招标工作。3 招标范围:;质量要求:4 招标文件从年月日起每天(公休日除外)上午至下午在公开出售。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元(现金),售后不退。如贵单位对本项目感兴趣请携带证明文件到购买。5 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人民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于年_ 月日时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到6 兹定于年月日时与投标截止时间同时在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7 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

5、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招标人办公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联系招标代理人办公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联系日期:年月日工程监理招标招标文件工程编码:项目名称: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三章合同格式第四章:技术条件和技术规范第五章:监理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说明:本招标文件共 页,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请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错装等情况,请于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如末提出,所有责任及由此造

6、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1.1工程综合说明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设备(材料)类别数量型号质量标准22招标范围3合同名称44资金来源53监理期限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总工期:_日历天。切、一,止二、二、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仅怀义什阴刚誉、。八人曰一司j 才组冰16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元(人民币)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给招标人为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1.117 . 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份15.119 . 1 20 .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17.1地址:投标文件接收人

7、:时间:年月日时分23 . 1开标时间及地点19.120.1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28 . 4评标办法及标准详见附件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 工程说明1 . 1 工程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所述。1 . 2 上述工程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河北省建筑条例 及有关招标投标规定,已在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登记,现通过招标方式来择优选定设备(材料)供货单位。2 工程监理范围及建立费用要求2 . 1 本次工程监理范围(参考):从工程前期包括工程设计(不含设计招标)在内的土建工程及其配套水、电、暖、设备的施工安装调试到工艺设备及其配套设备的安装调试(包括

8、设备制作质量检查)及室内外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2 . 2 监理收费(参考):按照建设部、国家物价局(92 )价费字479 号 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 ,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不得高于或低于国家所规定的标准。2 . 3 监理工作纲要(参考)2 . 3 . 1 任务纲要进行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并帮助协调实施工作。主要是进行投资、进度、质量三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2 . 3 . 2 监理规划中标人应在签约后的规定时间内向业主提交符合 监理规范 要求的监理规划。2 . 3 . 3 监理机构职责、工作内容监理公司应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

9、的准则,独立开展监理工作,以保证项目的实施,能够符合工程要求。承揽本项目的监理业务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分包。监理工作实施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对外向业主负责,对内向监理公司负责。1 、监理机构及职责监理机构应配备适量的各级监理人员,各类监理人员的职责分明具体。2 、人员安排和实施计划( 1 )监理公司要在项目实施阶段提供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有关表格提供完善的监理人员,施工监理需要投入的专家工作人员数应满足招标工程实施的需要。( 2 )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主要监理工作人员。( 3 )项目的实施计划、监理人员的时间安排,监理公司投入的人员应满足工程实施的需要。3 、报告成果除

10、了审查设计文件和基础资料外,监理公司还要完成以下一些报告。( 1 )开工报告在合同谈判工作结束并签署监理合同进驻现场后,监理公司要就合同要求,提出包括工作方法、人员详细安排、工程流程图、背景等内容的开工报告,并令业主满意。( 2 )施工监理月报提出令业主满意的自然月报。( 3 )项目完工报告在工程全部完工后,编制竣工报告。( 4 )其它必须的报告5 、监理实施( 1 )监理公司应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独立开展监理工作,保证工程实施,能够符合业主的要求。监理公司承揽本项目的监理业务后不得分包。( 2 )制定不同阶段工程实施的监理方案。( 3 )在本工程的监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规范

11、、标准、规定和GB50319 一2000 “建设监理规范”的各项规定。3 监理工期(参考)监理正式开始日期为施工单位进驻施工现场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止。但在工程设计、图纸审核阶段须提前介入并进行监理。4 资金来源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3 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下的合格支付。5 合格的投标人5 .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级监理资质;5 . 2 具有同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经验;5 . 3 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监理过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类似工程,并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从事专业工作3 年以上并取得国家和河

12、北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投标费用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招标人不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人投标费用的增加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7 招标文件的组成7 . 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合同文件格式第四章技术条件、技术规范第五章投标文件第六章图纸7 . 2 除7 . 1 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 . 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

13、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 招标文件的澄清8 . 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内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澄清要求应送至或传真至(地点和单位)。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子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在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私下接触。9 招标文件的修改9 . 1

14、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 . 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 . 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 . 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

15、)投标文件的编制10 投标文件的编制依据10 . 1 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10 . 2 本招标文件:10 . 3 国家和河北省关于工程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10 . 4 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10 . 5 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n 投标文件的组成11 . 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11 . 2 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 . 2 .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1 . 2 . 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11 . 2 . 3 投标函;11 . 2 . 4 投标函附录;11 . 2 . 5 投标担保银行保函、投标担保书或投标保证金;1

16、1 . 2 . 6 监理资格证书、营业执照12 . 2 . 7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 、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人员的工程师证书及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2 、总监同类工程业绩及投标人同类工程业绩(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2 . 2 . 8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或表格形式提出)。n . 3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投标报价及构成分析11 . 4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 . 4 . 1 企业概况11 . 4 . 2 监理大纲11 . 4 . 3 投标书应提供下列信息:1 、投标人公司组织机构的简短说明和公司最近与本监理任务类似

17、的主要经验的简短介绍。对于类似监理任务,均应列明所提供的主要监理人员的姓名和概况、监理任务延续的时间、合同金额和本公司参与的情况。2 、投标人对本工程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拟采用的监理措施。3 、按专业分列监理组成人员表,每个监理组成人员的任务和时间。估计承担监理任务的全部人员所需的时间,用横道图表示监理人员的工作时间12 12 投标文件格式12 . 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 投标报价13 . 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监理费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

18、予接受。投标人只对工程施工监理进行报价,而且必须对投标的整体工程进行报价,此报价应包含本次监理招标的全部内容。13 . 2 投标人在编制报价表时应详细考虑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列出与监理任务有关的全部费用。14 投标人在编制技术标书时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14 . 1 投标人估计的专业人员人数应满足工程实施的需要。由于投标人对工程实施需要投入的人员计划不足造成追加工作人员,业主不再另外支付监理费用。14 . 2 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均为投标人的固定员工。14 . 3 专业人员应有类似情况下的工作经验。14 . 4 现场监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应达到专业、资历、年龄等方面的合理配置。15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5

19、 . 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 . 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 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 投标保证金16 . 1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6 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

20、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 . 2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可为现金、支票或汇票、保函,汇款汇至:开户名称:开户行:帐号:16 . 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 . 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 . 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3 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4 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7 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6 . 6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 . 6 . 1 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27 条规定修正投标报

21、价;16 . 6 . 2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1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 . 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9 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17 . 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 7 . 3 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

22、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7 . 4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8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8 . 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18 . 2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18 . 3 在密封袋上应写明:18 . 3 . 1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名称和地址;18 . 3 . 2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2 )工程名称;( 3 )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8 . 4

23、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18 . 5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8 . 1 款、第18 . 2 款和第18 . 3 款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9 19 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0 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未送达本招标文件规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受理。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 项规定。八Un 甘O 自,20 . 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 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

24、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0 . 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 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 lee O 自门一并退回给投标人。2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2 . 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 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 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

25、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2 . 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五)开标23 开标23 . 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应按时参加。23 . 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4 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23 . 3 开标程序:23 . 3 . 1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23 . 3 . 2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3 . 3 . 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承诺和投标文件的其它

26、主要内容。23 . 4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若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2 款要求送达撤回投标通知的,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打开。23 . 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4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4 . 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4 . 1 . 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4 . 1 . 2 本须知第11 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7 . 3 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

27、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24 . 1 . 3 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4 . 1 . 4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24 . 1 . 5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24 . 1 . 6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24 . 1 . 7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24 . 1 . 8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24 . 1 . 9 投

28、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4 . 1 . 10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差的。24 . 2 有效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详细评审、比较。(六)评标25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5 . 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25 . 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般应于开标前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25 . 3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名,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名组成。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的,评标委员

29、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25 . 4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从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25 . 5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25 . 6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25 . 7 在评标过

30、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26 投标文件的澄清26 . 1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委会可以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提出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是书面的,但不得提出改动价格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27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7 . 1 开标后,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书面开标记录以及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27 . 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

31、误,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适,投标文件是否基本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监理费用、技术规范、质量标准,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限制了合同中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而且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7 . 3 如果投标文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废标处理。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

32、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7 . 4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允许投标人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排列。28 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确定中标人28 . 1 评标委员会将对按照

33、本须知第28 条规定,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8 . 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28 . 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2 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8 . 4 评标的方法和标准28 . 4 . 1 评标的主要内容及方法:1 、评标的主要内容( 1 )监理大纲

34、;( 2 )监理取费:( 3 )监理机构及人员( 4 )专业配套;( 5 )拟投入的主要仪器设备;( 6 )监理工作业绩;( 7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内容。2 、建设工程监理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或综合评议)的方法。具体评分办法参见后第五部分(参考)。29 评标过程的保密29 . 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29 . 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

35、,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9 . 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七)授予合同30 确定中标人30 . 1 中标的标准( 1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 2 )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3 )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30 . 2 招标人将确定资格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1 授予合同的准则31 . 1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经确认的中标人。31 . 2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招标文件或评标委员

36、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32 中标通知书32 . 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将中标结果公示3 个工作日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2 . 2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未中标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核查申请。32 . 3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2 . 4 招标人将于中标人确定后15 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设备招标情况的书面

37、报告。33 合同的签订33 . 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3 . 2 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是该书面合同的附件。33 . 3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3 . 1 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并处以合同金额的罚款。33 . 4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3 . 1 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

38、子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招标人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由于33 . 4 的原因被废除授标,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所有中标候选人或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由于上述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33 . 5 在合同签订前,业主将要求确认保证能获得所承诺的主要人员(专家)的服务。除非双方同意因选择程序的过分延误而使得主要人员(专家)的替换不可避免,或者这种替换对实现监理服务的目的是关键的,业主在合同签订时将不考虑主要人员(

39、专家)的替换。如果不是上述情况,或者不能确认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可以随时提供所需服务,该投标人将被认为不合格。34 履约担保、监理费支付担保34 . 1 最迟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5 天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 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采用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或银行汇票。34 . 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5 . 1 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已订立合同的,招标人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22 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子以赔偿。34 . 3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时,招标人也将在中标人提交

40、履约担保的同时,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 项规定的金额向中标人提供同等数额的监理费支付担保。34 . 4 如果供货方未能履行合同并给需方造成损失,担保费用或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付给需方。35 其他未尽事宜将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及相关法规执行。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参考)一、执行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GF 一2000 一0202 )标准条件。二、除招标文件中已经约定的内容,专用条件中的其它条款由中标人与业主另行协商确定。三、附加协议条款(参考): 1 、监理人调换主要监理工程师须经委托人批准。2 、监理人员应协助业主作好上级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现场检查、参观工作以及有重要活

41、动时的配合工作。3 、当投标人不能充分说明所提供的监理人员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时,请出具主管人事部门的证明文件。4 、中标人在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过程中,中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代表不得同时监理其它工程;同时中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代表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原件、监理工程师上岗证原件、职称证原件,由业主留存至工程验收合格。5 、因业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中标人自行安排监理人员,监理期相应顺延,业主不再支付停工期的监理费。6 、实际监理费总额按实际监理工作量乘以中标监理费费率结算。7 、如投标人中标,无特殊原因,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现场监理人员必须与实际到场监理人员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

42、人中标资格。8 、投标文件中“企业情况”及“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工程师情况”,投标人必须按本企业真实情况填写,如发现投标人所报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第三章合同格式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与监理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总投资: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本合同标准条件; 本合同专用条件;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

43、件。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本合同签订于:年月日第二部分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 ) “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 ) “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

44、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 ) “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 ) “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 )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 ) “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 ) “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 ) “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 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

45、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 ) “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 ) “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 ) “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

46、标准语言文字。监理人义务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委托人义务第八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第九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第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 > 施工组织方案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中所选用的图片及文字来源于网络以及用户投稿,由于未联系到知识产权人或未发现有关知识产权的登记,如有知识产权人并不愿意我们使用,如有侵权请立即联系:2622162128@qq.com ,我们立即下架或删除。

Copyright© 2022-2024 www.wodoc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19002583号-1 

陕公网安备 6107260200013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916-422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