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管理制度汇编(附图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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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监理工作管理制度汇编目 录一、总 则2二、综合管理制度22.1开工报告审批制度22.2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制度32.3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制度32.4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复验制度42.5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52.6技术交底制度52.7 工地例会制度62.8日常检查、巡查制度82.9旁站制度82.10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92.11安全质量责任追究制度92.12监理工作报告制度102.13监理日记和文档管理制度112.14监理“三集体”制度122.15工程竣工验收制度14三、质量管理制度143.1施工测量复核及抽检制度143.2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153.3工程过程检验验收制度163.4

2、平行和见证检验制度16四、安全管理制度174.1安全专项检查制度174.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84.3安全专项例会制度194.4安全重大方案审查制度194.5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制度194.6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制度204.7安全技术管理制度20五、投资管理制度225.1变更设计管理制度225.2验工计价审查制度22六、进度管理制度23七、环保工作制度24八、技术攻关创新制度24九、监理试验室管理制度25十、监理部考核制度2510.1 人员、设备配备及履约情况2510.2 制度建设及内业管理2610.3 安全监理行业自律2610.4 服务质量及工作效果2710.5 监理行为及评价2810.6 监理人员违

3、纪、违规、失职警示登记制度3610.7 监理部汽车管理制度3710.8 监理部人员考核制度3710.9 食堂管理制度3810.10 食品卫生“五四”制度3810.11 文明公约39十一、自然灾害损失报告制度39十二、监理行为规范“十八不准”40一、总 则1.1监理部管理制度标准化是根据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交通部、成都公路局及建设指挥部有关管理制度,结合建设项目特点制定的监理管理规范性文件,构建结构清晰、职责明确、内容稳定、体现“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实施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过程有控制、结果有考核的监理部管理制度。1.2本篇规定了监理部须建立的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监理部应不断查找管理缺陷、堵塞管理

4、漏洞,及时修订管理制度,形成“执行检查改进提高”的封闭循环链,制度不断完善、工作不断细化、程序不断优化的持续改进机制,实现监理管理规范化、标准化。1.3监理部应将各项管理制度汇编成册,发放到每一个监理人员并报建设指挥部。总监应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动态检查,纳入对监理人员的日常考核。对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依据交通部公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事故与招投标挂钩办法(建建【2007】64号)和成都公路局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营业线的,还应按照营业线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二、综合管理制度2.1开工报告审批制度2.1.1工程开(复)工报告的审批1.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开工前10天,审查施工单位提报的合同标段和特大桥、长

5、大隧道、跨省道桥梁等重点关键工程的开工报告,5天内完成审查、签发,并报建设指挥部。其它单位工程的开工报告由施工单位在开工前4天报监理部,由总监工程师组织2天内完成审查、审批工作,报建设指挥部备案。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后,审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提出意见;同时,现场核对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签认施工单位提交的主要进场人员申报表、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进场施工机械报验单、进场材料报验单和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审核其图纸会审及施工技术交底资料,具备开工条件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2.1.2工程开(复)工应具备条件1.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委托监理合同已签订;2.设计交桩、设计

6、技术交底工作已经完成;设计文件与施工图纸能满足施工需要;3.控制点、水准点复测及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均已完成,施工桩橛保存完好;4.施工材料、机械设备、劳力准备能满足开工需要,材料复试资料已经监理审核批准;5.征地拆迁进度满足开工要求,其它需报批的各类手续办理完毕,“三通一平”工作能满足开工要求(工地布置、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房屋和运输便道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规定并符合文明施工的基本要求以及能满足开工需要);6.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已获批准;2.2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制度2.2.1总监工程师应按规定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报建设指挥部。2.2.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分包工程开工前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分

7、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相关附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批)。2.2.3审查主要内容: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2.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分包单位的业绩;4.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5.分包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2.2.4对审查发现资质不符合要求的分包单位,监理部须及时向建设指挥部报告,不得隐瞒事实。2.3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制度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建设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对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每月向建设单位报告。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修改后备案的实施性施工组

8、织设计对照审查意见进行核查,核查结果报建设单位核备。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施工单位修改并重新报审。2.3.1审查主要内容:1.工期、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目标是否满足合同要求;2.施工场地布置是否符合施工要求和文明施工的规定;3.施工程序和工艺是否符合国家、交通部等部门颁发的强制性标准,及环保和水保要求;4.施工方案、施工技术和工艺是否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5.投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人员是否与工程进度计划相适应;6.质量管理体系、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健全;7.质量、安全、消防、环保、工期等控制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落实到位;8.施工单位内部签认手

9、续是否完备。2.3.3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2.3.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随工程进展若需修改或补充,应按照原审批程序,分别报送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核批准后,按修改或补充后的方案组织实施。2.3.5对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于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监理部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后,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必要时,与建设指挥部协商,组织有关专家会审。2.4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复验制度2.4.1监理部应对所有拟用于工程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在进场时必须按规范、规程、验标进行检验。严格控制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及使用,禁止先用

10、后检。2.4.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对进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进行复验,填报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等)。2.4.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材料,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验收标准规定的比例采取见证取样或平行检验方式进行检验、复验。2.4.4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经检验符合要求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及时签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批准进场使用。2.4.5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入工地和

11、投入使用,已进场的不合格材料应坚决清离施工现场。2.5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2.5.1监理部在收到施工图纸后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熟悉和预审施工图。2.5.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了解工程特点,设计意图和关键部位的工程质量要求。2.5.3审查各专业施工图纸时,应核对建筑、结构、水电、通讯、设备安装等各种图纸相互有无矛盾,是否有否错、漏、碰、缺等情况。2.5.4在熟悉和预审施工图纸的基础上,监理部及时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做好会审记录,并将提出的问题提交建设指挥部和勘察设计单位。2.5.5在施工图会审的基础上,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指挥部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并由总监理工程师会签会议纪要。2.6技术交底

12、制度2.6.1参加、监督施工单位技术交底1.监理工程师应在分部、分项工程和关键的工序施工前对施工单位编制的该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技术交底书进行审查;2.监理工程师应参加施工技术交底会议,监督施工技术交底的全过程。重点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交底的内容是否涵盖了该分部、分项工程或关键工序的所有工作;2)是否详细阐述了控制质量的依据、规定和标准要求;3)是否规定了施工工期或用时;4)是否清楚地交代了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置预案;5)是否明确了该项工程的第一责任人、质量责任人、进度责任人、安全责任人。6)是否准备了交底纪要(或技术交底书),交底双方是否都在交底纪要(或技术交底书)上签字确认。3.监理工

13、程师应积极支持、配合、监督施工单位认真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将该项工作自始至终地坚持下去,确保施工过程始终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4.如条件具备,监理人员应监督或审查施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交底工作。2.6.2监理机构向施工单位的交底1.技术交底文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安全监理细则等;2.参加人员:总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项目管理主要人员、监理机构有关人员、现场建设指挥部代表;3.技术交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受委托的监理工程师主持。4.总监理工程师或受委托的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专业监理工程师就各自所属专业向施工单位做监理细则交底。5.技术交底意见经各方会签形成会议纪要。6.各单位工程

14、开工前,监理部均应向施工单位做监理细则交底,并形成会议纪要。2.6.3监理部内部技术交底1.总监应组织监理部全体人员进行设计图、技术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施工方案等技术交底。2. 技术交底主要内容:1)设计要求2)应用的技术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规程等3)施工措施4)监理检查、验收应该注意的问题等3. 技术交底会议应认真记录,其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出席人员、交底内容、登记情况等。形成会议文件,监理部存档。2.7工地例会制度2.7.1 工地例会形式监理部应参加或组织有关工地例会。工地例会一般分为:第一次工地例会、日常工地例会两种。第一次工地例会应在工程开工前适当时间举行;日常工地例会应与各单位在第

15、一次工地例会上约定后,在施工过程中形成制度定期举行。2.7.2 工地例会主要内容1.第一次工地例会由建设指挥部主持,监理部负责会议记录,形成纪要应由各方会签。会议主要了解工程准备及施工准备情况,明确各方职责及主要负责人;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商定今后各方参加会议人员及召开时间等。总监理工程师向施工单位介绍副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组长、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作基本程序、办法和手段等。2.每月定期召开工地例会,就上月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存在问题和下月工作计划及需要协调处理的有关问题等进行点评和安排。必要时,可邀请建设指挥部和设计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协调及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2.7.

16、3 专业、专题会议监理组应根据需要,建立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业或专题会议制度,如:周(旬)汇报协调会、月工作计划总结会、专题研讨会等,监理部可根据工程实施过程需要,适时组织召开各类专题工作会议,对工程施工尚未明确的一些事情进行讨论。如涉及投资的,须邀请建设指挥部派代表参加,达到加强沟通和管理、明确标准、统一行动、交流经验之目的。2.7.4 会议记录整理1.所有会议均应有会议记录、会议签到表并形成会议纪要;2.会议记录应注明例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记录整理人、会议的主要议程、会议议定的主要事项及责任人、完成期限等。3.有施工单位参加的会议,应及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其中:由监理部组织

17、召开的会议,监理部办公室负责整理形成统一文号的红头纪要下发,办公室存档;监理组组织召开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形成会议纪要,下发施工单位,并报监理部办公室存档。4.会议结束,应及时在监理日记中登记,并简要记录会议的内容和参加人员等。2.7.5 闭环管理在各类会议上,如对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提出要求或责令施工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回复,作为附件装订于纪要后面。在下一期会议上,监理人员应对照上期监理会议纪要,核实上期会议落实情况,防止管理漏洞。对于处理时间较长的,要建立问题销号制度,将问题在网上或各级人员易了解的地方进行特殊标识,提醒注意,跟踪闭合。2.8日常

18、检查、巡查制度2.8.1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两天巡视管段现场一次,监理组应每周对所管段集体巡视一次;总/副监理工程师至少每月一次对全管段在建工程进行巡视。2.8.2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巡视完工地,及时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巡视记录”(铁监监02),交办公室存档,对存在问题需整改上报的,将“总监理工程师巡视记录”下发监理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监督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填报“总监理工程师巡视记录整改回复单”(表格见附件1),经各级签认后,办公室存档。2.8.3日常检查巡查主要内容1.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

19、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2.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5.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6.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2.9旁站制度1.监理旁站应严格按照验收标准中明确规定需要旁站的工程部位和工序等进行现场旁站监理。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或关键工序,专业监理工程师也应安排进行旁站监理。2.监理组及时将要旁站监理项目工序或部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要求施工单位在该工序或部位施工前,提前24h通知主管监理工程

20、师。3.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该旁站监理人员学习旁站监理要点。旁站监理人员无权更改、增减旁站监理的工序或部位。4.监理人员接到施工单位的通知后,按时到达施工现场实施旁站监理,不得迟到、早退或离岗。5.认真填写旁站记录,真实反映实际,不得弄虚作假。2.10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2.10.1 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及其它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2.10.2 安全质量事故划分安全事故按其严重程度和损失大小,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质量事故按其严重程度和损失大小,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和一般事故。2.10.3 安全质量事故

21、处理发生工程安全质量质量事故时,监理部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处理:1.责令施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同时向建设指挥部和相关单位报告;2.责令施工单位尽快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及时报送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及调查报告;3.参加质量事故调查,研究事故处理方案;事故处理方案应经勘察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认可;4.对工程质量事故的整个处理过程进行监督,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验收;5.向建设指挥部及时提交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质量事故报告,并将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6.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划分和处理,按公路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暂行规定办理。7.监理人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监

22、控,出现工程事故,不得擅自隐瞒不报。2.11安全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监理部应建立安全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如发现以下行为的,实行责任追究,并按照内部奖惩制度进行处罚:1.未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就同意施工的;2.在工序报验前,未认真执行安全检查验收把关,施工作业不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对施工人员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未落实到位,就同意转序的;3.未认真执行巡查制度或对危险性较大施工项目未执行现场跟班监控或旁站监理的;4.对危险性较大施工项目作业,施工、技术、安质负责人未到岗把关,监理人员未责令暂停施工作业的;5.施工现场存在明显安全隐患问题,监理人员未提出

23、处理措施的;对较大隐患问题未及时上报监理部或安全监理工程师的;6.对建设指挥部或监理部提出的问题、要求,未督促落实或落实不到位,不制止不上报仍继续施工的;7.监理人员自身违反有关规定要求,违章指挥、不戴安全帽、失职或管辖区域内发生较大问题及事故未及时上报等行为;8.管辖区域内发生较大问题或各类事故的。对造成较大影响或发生事故的,监理人员应给予清退;对负有重大责任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按照国家、铁道部及成都公路局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营业线的,还应按照营业线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12监理工作报告制度2.12.1监理报表格式和时间监理部按建设指挥部规定(或公路建设工程监理

24、规范规定)的报表格式统一上报,不得自行设计和采用其它表格;报表填写应做到:文字清楚,内容及签章齐全,不得漏页、漏项。编写时间段及提交时间:月报:为下月1日至5日;季报:为下季度首月1日至5日;年报:为下年1月1日至1月5日。基本内容有:1.本月(季、年)工程动态:施工单位人员、机械、施工情况的变化等。2.工程形象进度:细化到每个单位工程、施工工点或施工区段。3.工程质量情况:本月质量情况,存在的质量问题,工程质量控制采取的措施及效果。4.安全文明施工:本月安全情况;存在的问题;本月安全控制的重点,采取的措施及效果;文明施工情况;5.变更设计;6.工程质量事故或存在问题;7.本月(季、年)监理工

25、作情况,按监理工作统计表的相关内容详细阐述本月以来的主要监理工作;8.下月(季、年)工作重点及建议。2.12.2当安全及试验内容较多时,监理部可以每月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和试验工作专题报告,向建设指挥部通报工作的主要内容。当工程项目较小,可在监理工作月报中增加安全和试验有关内容,使安全和试验工作月报与监理工作月报合并进行。2.12.3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向建设指挥部反映或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专题报告,向建设指挥部汇报。2.12.4工程竣工验收前,监理部应组织编写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作为监理意见纳入竣工资料整理范围。2.12.5监理组应注意对日常资料

26、的收集和整理,正常情况下将施工情况随月报一同上报监理部;遇到特殊问题,编写专题报告上报,由监理部汇总上报建设指挥部。2.12.6监理部应不断总结,注意对自己工作的经验积累,定期向建设指挥部提交年度、季度或阶段性工作报告,以利于建设指挥部对监理部工作的了解和指导。2.12.7及时填报建设指挥部要求的各类报告。2.13监理日记和文档管理制度2.13.1监理日记是监理部和监理工程师必备的专用记录手册,是监理工作的重要资料。监理人员应逐日逐项认真填写,特别是涉及变更设计、会议决定、上级指示,有关质量、进度、安全检查、投资等有关事项,都应详细写入日记。2.13.2文档管理。监理部应建立有关往来函件、电话

27、处理、日常监理工作技术资料整理与归档管理的相关台帐。所有文件收发、文档资料均应严格按监理(咨询)公司贯标工作的规定进行管理。2.13.3工程监理台帐各类台帐是文件化的施工信息分类记录,监理部应结合工程特点和内容选择建立,以加强对内业资料的管理。1、开工报告审批台帐2、工程进度台帐3、见证取样检验台帐4、平行检验台帐5、见证检测台帐6、旁站监理台帐7、工程变更台帐8、总监理工程师巡视记录台帐9、验工计价台帐10、建设指挥部要求建立的其他台帐上述各类监理台帐必须定期记录,记录内容应符合各类台帐的记录要求和规定。监理部办公室必须认真对台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台帐资料的及时、完整和准确,具

28、有可追溯性。2.13.4各类监理台帐与监理日记、监理技术文件应能互相印证,主要内容一致,不得互相矛盾或无法对应。2.13.5对于大型公路综合建设项目,监理部应建立监理日志,记录监理部主要人员的动向和工作内容。监理日志由监理部办公室负责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审签。2.14监理“三集体”制度2.14.1监理部组建完成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开展集体学习、集体巡查、集体验收“三集体”活动。2.14.2 “三集体”活动内容及要求1.集体学习活动内容、要求:1)上级文件、指示(交通部、公路局、建设指挥部、监理(咨询)公司、监理下发的文件、指令、要求或规定);2)验标、规范、规章、管理制度、设计图纸及技

29、术资料;3)上周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总结;4)下周主要工作内容及监理工作重点,拟订下周集体巡查计划。5)要求:每次学习前,由监理组长针对工作实际情况,列出学习重点。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本周工作小结、下周工作安排做好记录。每月25日将“集体学习记录表”上报监理部。2.集体巡查活动内容、要求:1)按照拟订的巡查计划组织检查;2)对上周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3)根据时间,每次安排25个单位工程,对其主体结构、隐蔽工程、关键工序、重要部位施工情况重点进行细查。4)简支箱梁、连续梁混凝土灌注,预应力初张拉、终张拉,孔道压浆,隧道支护、防水板施工、混凝土施工措施等,为必选检查项目。5)监理工

30、程师对巡查发现问题认真记录,并及时发出整改指令。监理组长将当日巡查情况填“集体巡查记录表”、“本周工作重点和落实责任人表”,于当日18时前上报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根据检查记录列出重点,指派专人现场检查整改落实情况。3.集体验收活动内容、要求:1)路基:基底处理、路基本体第一层填筑、基床表层第一层级配碎石填筑、第一段挡墙基坑检查、第一层土工材料铺设、过渡段基底检查及级配碎石第一层填筑。2)桥涵:明挖基坑、第一根钻(挖)孔桩、墩台身第一次绑扎钢筋、立模、灌注混凝土、移动模架第一孔梁模板安装、底腹板顶板钢筋绑扎、波纹管安装、混凝土灌注、预应力初与终张拉、孔道压浆、移动模架过孔、桥面

31、系施工。连续梁0#块预压、钢筋、模板和混凝土施工。3)隧道:支护(锚杆、钢架、钢筋网片、喷射混凝土)、防水板安装、衬砌混凝土灌注、仰拱开挖与混凝土灌注。4)其它需要集体验收的隐蔽工程、关键工序、重要部位。5)参加人员:监理组长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组长安排的其它监理人员。对于重点工程,将由监理部组织进行。6)集体验收由两人以上监理人员同时检查,共同决定该检查项目是否合格。检查合格后,由主管监理工程师在检验批上签字。集体验收的内容,在监理日记上明确记录,填写“集体检查登记表”上报监理部,并在监理月报中反映。除上述检查内容外,监理组还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决定集体验收的其他项目。2.15工程竣工验收制

32、度2.15.1 竣工验收的依据1.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应的技术说明书;2.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3.经主管部门审批、修改、调整的相关文件;4.有关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规程、规范等;2.15.2 竣工验收程序分为单位工程验收和工程验收1.单位工程验收程序:1)施工单位对已竣工的单位工程进行自检,自检通过后,向监理部报送“工程竣工初验报审表”(TA14)及按规定编制的全部竣工文件,申请工程验收;2)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提交全部竣工文件进行审查;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会同施工单位到现场对单位工程实物进行检查;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总监组

33、织复查,认可后签发工程竣工初验报审表(TA14)。5)施工单位按施工承包合同将工程全部竣工,并经监理部预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竣工验收。2.工程验收程序: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建设指挥部组织的对本标段的工程检查,达到初验的有关要求; 2)总监理工程师参加有关单位组成的验收委员会; 3)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对本专业工程的检验或检查;4)监理部应提交本标段工程质量评估初步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委员会对本标段工程进行的验收,会签竣工验收报告。三、质量管理制度3.1施工测量复核及抽检制度3.1.1 开工前施工复测检查1.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标段中线复测,及时提交

34、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及复测成果。复测精度要与设计定测精度一致;2.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中线复测,并要求其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和图表规范、清楚,签署完备,并有复核和验算,复测成果低于定测精度或未经复核和验算的资料,严禁使用;3.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的复测资料。特别是两个相邻施工单位之间测量资料、桩橛等是否贯通,交接是否清楚,手续是否完备。并对贯通情况、中线及水准基点桩的设置是否准确、稳固、可靠等进行检查;4.对重点工程或地形复杂地段,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抽测或局部复测,确认测量数据正确性,审核并签认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报建设指挥部备案。3.1.2 施工过程复测检查1.施工

35、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复验和确认。审核并签认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对发现的问题应做好监理记录,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进行复查;2.对于有沉降要求的路基工程或隧道工程,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对测量成果进行检查,确认路基或隧道的稳定性。有问题时,及时上报监理部处理。3.2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3.2.1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报送隐蔽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根据合同约定,建设指挥部驻工地代表或质量监督站人员参与检查重点隐蔽工程。3.2.2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按有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先行组织内部检查合格后,按规定填好各类隐蔽

36、工程检查表,签认手续完备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3.2.3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质量检查工程师于隐蔽检查48h前或特别商定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报验。对于工期较紧的工程,监理工程师可根据监理合同适当调整时间,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3.2.4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到现场进行检查、核实,施工单位质检人员配合检查。3.2.5 监理工程师确认隐蔽工程合格后,办理签证,并准许施工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3.2.6 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工程或检验批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的,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报验申请表上(TA8表)签署检查不合格及整改意见;严重的,可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限期对不合格工程进行整改

37、,自检合格后,向监理部重新报验。3.2.7 特殊设计的、与原设计图变动较大的或监理认为需要设计单位参与检查的隐蔽工程,还应要求设计单位驻工地代表参加检查。3.2.8 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停工超过一定时间,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则应重新检查验收;超过6个月的,需重新办理复工手续。3.3工程过程检验验收制度3.3.1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按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进行自检。3.3.2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单及相关检验批或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向监理工程师进行报验。3.3.3监理工程师应按照验收标准规定,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

38、验收记录表进行现场复核,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对于地基处理、沉降观测、路堑开挖及支挡结构基坑开挖、桥梁地基及基础、隧道衬砌、线路基桩等分部工程验收,根据验收标准要求,请勘察设计单位参加,并在相关资料上签认。3.3.4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经验收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认相关资料,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未经签认的工序,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3.3.5如验收不合格,监理工程师应通知施工单位进行返工或修整处理,自检合格后,监理部重新组织验收。3.3.6单位工程完工后,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验标要求向建设指挥部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建设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验收。3.4平行和见证

39、检验制度3.4.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开工前,根据“验收标准”要求,明确平行和见证检验的项目,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3.4.2监理部根据平行和见证检验的项目和要求,配备仪器和设备,指定有资质的监理人员从事平行和见证检验,并明确其工作内容和岗位责任;3.4.3试验室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定期制订平行和见证检验工作计划,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下发监理组实施;3.4.4平行或见证检验中发现不合格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暂停工序施工或返修处理;经进一步核查或处理后,重新按照规定进行检验、验收,直到合格为止,以确保工程质量;3.4.5平行和见证检验工作无论合格与否,均需保留真实的记录资料,统一归档管理;

40、监理部配有试验室的,由试验监理工程师负责平行检验资料的收集和归档;现场监理负责见证检验资料的收集和归档。3.4.6当平行或见证检验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多次不合格或施工质量控制不力时,应报请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督促施工单位制订措施进行整改和完善;3.4.7监理部应不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取样、试验人员资质和仪器设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其改正,并确保每季度不少于一次;3.4.8每月对平行和见证监理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对检验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深究工作不足,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在下月的工作中不断完善,以确保平行和见证检验工作的有效性;3.4.9对于涉及结构安全和功能的检验项目,监理部应先

41、组织专业监理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详细的检验计划再安排实施;3.4.10监理部办公室日常应加强检查和监督,并具体负责对平行和见证检验的资料最终归档。四、安全管理制度4.1安全专项检查制度4.1.1 定期检查1.总监理工程师应每季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综合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外业检查:对管段内施工现场、驻地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重点施工项目、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的现场控制、制度落实、作业标准、文明施工等应对照要求检查;内业资料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制度、措施、方案的落实情况;人员教育培训、技术交底、文件学习传达情况,内业资料整理是否完善等。2.安全监理工程师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有关人员对重点

42、施工项目,关键工序进行重点抽查。3.按“三集体”活动要求程序,监理组负责人每周组织一次有关人员安全质量综合检查,并填报安全检查记录表,记入监理日记。4.1.2 专项(季节性)检查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专项或季节性安全专项检查,如用电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隧道、防火防爆、节假日前后、雨季、冬季、台风前后等;要对定期检查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对各监理组现场安全监控情况进行检查。4.1.3 日常检查、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加强对管段内施工情况日常检查、巡查,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应现场把关;对定期和专项检查发现及建设指挥部提出的问题,负责督促整改落实,及

43、时反馈信息,并作好记录。4.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2.1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劳动纪律、专业技能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4.2.2按照培训计划,选送有经验和有责任感、事业心强的人员进修培训,同时,应结合施工特点,经常对监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安全监管能力。4.2.3监理部根据“学习制度”要求,每月组织有关监理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学习,时间不少于2h。4.2.4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进展及特点和建设指挥部要求,及时对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或交底。4.3安全专项例会制度4.3.1监理部应建立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每季召开一次的

44、安全例会,主要内容有:学习文件,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安全管理经验,制定有针对性措施,布置下一阶段安全工作重点。4.3.2总监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每月主持召开施工单位分管安全领导、安质负责人、监理组长及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工作协调会,总结、分析、布置安全工作。4.3.3监理部和各监理组建立安全隐患问题数据库台账,作为分析依据,落实整改闭合。4.4安全重大方案审查制度4.4.1监理部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部有关“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对危险性较大施工项目,如:隧道开挖、爆破作业、大型设备设施起重吊装、施工临时用电、高空作业、深基坑开挖、大型支架、临边围护工程、模架

45、制梁、水上作业等,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专家组论证通过。4.4.2危险性较大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专项措施,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监理部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下发执行。4.4.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逐级细化施工方案和措施,细化的施工方案措施必须针对性强,并具有可操作性。4.4.4经过审查批准的方案措施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逐级召开专题会进行交底,做到逐级交底签认,责任到人。4.4.5监理人员应参加施工单位召开的安全技术交底会议,并记入监理日记,对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不得同意施工作业。4.4.6凡未达到以上要求、施工单位强行施工的

46、,监理人员必须立即上报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发暂停令,暂停该工程施工、检查与验收,并上报建设指挥部。4.5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制度监理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建立完善施工组织机构,配齐相关人员;监理工程师应审核以下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要求:1.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件或批文;营业线上施工应有路局签发的营业线施工许可证;2.施工单位施工组织机构框架图及人员名单,外聘劳务人员应纳入其班组管理;3.安全质量专职检查体系机构图、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4.项目经理(或指挥长)、总工、安全专职检查人员、质量专职检查人员等有关要求持证上岗人员证书;5.各类特殊工种操作证和有关要求持证上岗人员的有效证件,如营业线上作业防护员、驻站联络员、机械设备操作证等;6.对人员进行动态管理,施工人员中途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报批手续,并经培训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4.6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制度1.监理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开工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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