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办项目电力工程验收标准制度编号:JT-GC-QJ-09版号及分级:A0 二级页码:第 6 页 共 6 页商办项目电力工程验收标准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修订记录日 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1. 目的为统一集团所属各商业、办公项目的电力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加强本集团商办项目的质量验收管理,依据国家颁布的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及集团对产品的品质要求,制定本标准。2. 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在建商业、办公项目。3. 术语及定义3.1. 电气设备:发电、变电、输电、配电或用电的任何物件,诸如电机、变压器、电器、测量仪表、保护装置、布线系统的设备、电气用具。3.2. 用电设备:将电
2、能转换成其他形式能量(例如光能、热能、机械能)的设备。4. 职责与权限4.1. 集团工程管理部4.1.1. 负责编制、修订集团电力工程验收标准作业指引。4.2. 事业部/城市公司工程专业4.2.1. 参与项目机电管线综合布置方案的评审;4.2.2. 参与电力工程施工图会审;4.2.3. 负责组织对项目电力工程专项检查。4.3. 事业部/城市公司采购专业4.3.1. 组织对供应商的入围考察、招投标、管理及后评估工作;4.3.2. 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协助项目工程部协调现场管理各项事宜。4.4. 事业部/城市公司项目工程专业4.4.1. 组织电力工程施工图会审并参与设计交底;4.4.2. 组织对电
3、力工程部分进行现场检查,及时督促设计专业将错、漏、碰等问题进行修正;4.4.3. 负责审批施工单位的专项施工方案;4.4.4. 负责检查、监督项目现场电力施工管理情况;4.4.5. 负责项目电力工程日常检查及各项验收。4.5. 事业部/城市公司设计专业4.5.1. 组织电力工程施工图设计和设计交底,并参与施工图会审;4.5.2. 参与对电力工程部分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协调设计单位将错、漏、碰等问题进行修正;4.5.3. 协调解决施工及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设计问题。4.6. 监理单位4.6.1. 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4.6.2. 参与电力工程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4.6.3. 负责检查、监督项
4、目现场电力施工质量及验收;4.6.4. 负责检查施工质量缺陷整改效果。4.7. 专业分包单位4.7.1. 负责编制电力施工专项方案;4.7.2. 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并提出专业意见;4.7.3. 参与电力管线综合布置方案的设计和优化;4.7.4. 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自查。4.8. 物业/商业管理公司4.8.1. 参与商办项目联合审图;4.8.2. 参与施工过程中工序交接检查与隐蔽验收;4.8.3. 负责在接管前组织交接验收,反馈整改意见并办理接收书面手续。5. 工作程序:5.1. 项目施工图纸完成,设计专业组织工程专业、项目工程专业、客服专业、成本专业、商业管理公司、物业等单位进行联合审图,重点
5、在于审核电力工程使用功能及验收标准的符合性;5.2. 招标前,项目工程专业联合采购专业确定电力分包与总包及其他机电专业分包单位的工作界面,并在合同中约定;5.3. 项目工程专业组织工程专业、设计专业、商业接收单位、物业、监理单位、总包及相关专业分包单位进行施工图会审,并做好综合管线的优化设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穿插作业;5.4. 设计专业组织设计交底,并协调设计单位解决施工图会审中提出的技术问题;5.5. 施工单位编制电力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核后报项目工程专业审批;施工过程中,项目工程专业、监理单位应加强日常检查和隐蔽工程验收;5.6. 电力工程与其它专业之间若有交叉作业,在施工时,各专
6、业质检应相互协调配合,以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5.7. 施工完成,施工单位应进行系统调试,监理单位、项目工程专业、商业接收单位应参与调试验收;5.8. 项目工程专业组织商业接收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和移交验收。6. 施工阶段质量验收内容及标准:6.1. 明配线管6.1.1. 明配管需横平竖直,在弯曲部位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子本身直径的6倍;6.1.2. 固定管子的管卡应固定牢固,且管卡的间距不应大于1.5m;6.1.3. 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6.1.4. 明配管的管与管、管与盒(箱)的连接采用丝扣连接,并在接
7、头两端设置跨接线,严禁采用焊接跨接,使用专用的跨接线卡固定,跨接铜芯线不小于1.5mm2。6.1.5. 明配管在通过建筑物伸缩缝和沉降缝时应采取补偿措施。6.2. 暗配线管6.2.1. 管与管之间和管与盒体之间的连接均要牢固可靠,并用6钢筋跨接电焊;6.2.2. 暗配的电线管沿最近的路线敷设,减少弯曲,视管路长短,适当加装线盒,以便于配线;6.2.3. 暗敷线管的保护层大于30mm。6.3. 线管穿线6.3.1. 管内穿线宜在墙面抹灰、粉刷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线前,应将管内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6.3.2. 不同系统、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6.3.3. 导线在管内
8、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6.3.4. 管内导线包括绝缘层在内的总截面积不大于管子内孔截面积的40;6.3.5. 导线在穿管前,应按图纸要求做回路编号标记;6.3.6. 导线穿线完毕后,应测其绝缘性,其绝缘电阻值不小于20M。6.4. 电缆敷设6.4.1. 电缆敷设时,不应损坏电缆沟、隧道、电缆井和人井的防水层。6.4.2. 三相四线制系统中应采用四芯电力电缆,不应采用三芯电缆另加一根单芯电缆或以导线、电缆金属护套作中性线。6.4.3. 并联使用的电力电缆其长度、型号、规格宜相同。6.4.4. 电力电缆在终端头与接头附近宜留有备用长度。6.4.5. 电缆敷设时
9、,电缆应从盘的上端引出,不应使电缆在支架上及地面摩擦拖拉。电缆上不得有铠装压扁、电缆绞拧、护层折裂等未消除的机械损伤。6.5. 桥架安装6.5.1. 桥架布置应横平竖直,保持其美观性;6.5.2. 金属电缆支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位于湿热、盐雾以及有化学腐蚀地区时,应根据设计作特殊的防腐处理。6.5.3. 电缆支架应安装牢固,横平竖直,托架支吊架的固定方式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各支架的同层横档应在同一水平面上,其高低偏差不应大于5mm。托架支吊架沿桥架走向左右的偏差不应大于10mm。6.5.4. 当直线段钢制电缆桥架超过 30m 、铝合金或玻璃钢制电缆桥架超过15m 时,应有伸缩缝,其连接宜采用伸缩
10、连接板;电缆桥架跨越建筑物伸缩缝处应设置伸缩缝。6.5.5. 直线段则每隔1.01.2m设支(吊)点,在接头处、距接线盒0.2m处、走向改变或转角处,亦应设支(吊)点。6.5.6. 安装前应进行相关检查:应平整、无扭曲变形,内壁光滑、无毛刺,连接件完备;6.5.7. 桥架开孔使用专用工具,严禁用电、气焊开孔;7. 安装调试阶段质量验收内容及标准7.1. 电缆规格应符合规定;排列整齐,无机械损伤,标志牌应装设齐全、正确、清晰。7.2. 电缆的固定、弯曲半径、有关距离和单芯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层的接线、相序排列等应符合要求。7.3. 电缆终端、电缆接头及充油电缆的供油系统应安装牢固,不应有渗漏现象,充
11、油电缆的油压及表计整定值应符合要求。7.4. 接地应良好;充油电缆及护层保护器的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7.5. 电缆终端的相色应正确,电缆支架等的金属部件防腐层应完好。7.6. 电缆沟内应无杂物,盖板齐全,隧道内应无杂物,照明、通风、排水等设施应符合设计。7.7. 直埋电缆路径标志,应与实际路径相符。路径标志应清晰、牢固,间距适当。7.8. 水底电缆线路两岸,禁锚区内的标志和夜间照明装置应符合设计。7.9. 防火措施应符合设计,且施工质量合格。8. 竣工交付阶段验收内容及标准8.1. 隐蔽工程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中间验收,并作好签证。8.2. 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技术文件:8.2.1. 电缆
12、线路路径的协议文件:8.2.2. 设计资料图纸、电缆清册、,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和竣工图。8.2.3. 直埋电缆输电线路的敷设位置图,比例宜为1:500 。地下管线密集的地段不应小于1:100,在管线稀少、在地形简单的地段可为1:1000;平行敷设的电缆线路,宜合用一张图纸,图上必须标明各线路的相对位置,并有标明地下管线的剖面图。8.2.4. 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8.2.5. 隐蔽工程的技术记录。8.2.6. 电缆线路的原始记录:1.电缆的型号、 规格及其实际敷设总长度及分段长度,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型式及安装日期;2.电缆终端和接头中填充的绝缘材料名称、
13、型号。8.2.7. 试验记录。9. 附件9.1. 附件一:电力工程文档验收表单9.2. 附件二:电力工程质量验收记录9.3. 附件三:电力工程系统调试质量验收表9.4. 附件四:电力工程检查清单10. 支持性文件及关联文件10.1. GB50303-20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0.2. GB50168-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10.3. 04D701-3 电缆桥架安装10.4. 04D702-1 常用低压配电设备安装10.5. 96SD181 线槽配线安装10.6. J604-2004 薄壁镀锌钢管(JDG、KBG)敷设工程施工工艺标准10.7. GBJ23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规范11. 附则11.1. 本制度由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由集团签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