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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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前言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第一批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豫建设标201722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其他省、市的经验做法,在广泛讨论、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安全资料管理职责;5 建设单位现场安全资料;6 监理单位现场安全资料;7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资料;8 勘察、设计、租赁及其他有关单位现场安全资料;9 安全资料分类与组卷以及相关附录。本标准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河南省建设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3 目次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安全资料管理职

2、责4.1建设单位管理职责4.2监理单位管理职责4.3施工单位管理职责4.4勘察、设计、租赁及其他有关单位管理职责5建设单位现场安全资料6监理单位现场安全资料7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资料7.1安全管理7.2文明施工7.3消防安全7.4基坑工程7.5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7.6脚手架工程7.7高处作业7.8施工用电7.9起重设备7.10起重吊装7.11施工机具7.12其他专业工程 4 8勘察、设计、租赁及其他有关单位现场安全资料8.1勘察单位现场安全资料8.2设计单位现场安全资料8.3租赁单位现场安全资料8.4检验检测单位现场安全资料8.5监测单位现场安全资料9安全资料分类与组卷附录A建设单位现场安全资料归

3、档目录附录B监理单位现场安全资料归档目录附录C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资料归档目录附录D勘察、设计、租赁及其他有关单位现场安全资料归档目录附录E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参考用表总目录附录F现场安全资料参考用表本标准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附:条文说明 5 1总则1.0.1为规范河南省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管理。1.0.3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6 2术语2.0.1房屋建筑工程building

4、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2.0.2安全资料safety management document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方从事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活动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纸质和音像资料。2.0.3监理实施细则detailed rules for project management针对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2.0.4危险源辨识hazard source identification识别危险源的存在、根源、状态,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2.0.5管理制

5、度management system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2.0.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divisional work subdivisional work withhigher risks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简称危大工程。2.0.7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temporary building of construction site施工现场使用的暂设性的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围挡等建(构)筑物,简称临时建筑。2.0.8租赁物rental goods租赁合同的标的物。2.0.9组卷filing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

6、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分类整理成卷的过程。7 3基本规定3.0.1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应建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对各自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3.0.2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应配备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建档等工作。3.0.3安全资料应随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同步收集、整理,安全资料应字迹清晰,签字、盖章等手续齐全,并可追溯。不得涂改、伪造原始记录。3.0.4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应为原件。使用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并应有经办人签字及时间。3.0.5安全资料必须由相关人员本人签署,不得代替签字或

7、签名。3.0.6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应采用纸质、音像形式,可采用信息技术进行管理,并作好资料的收发记录。3.0.7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建档起止时限,应从工程准备阶段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工程竣工后,应将安全资料档案交本单位档案室归档,档案保存期为3 年。8 4安全资料管理职责4.1建设单位管理职责4.1.1建设单位应对本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管理负责,并应对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现场安全资料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4.1.2对于发包的两个及以上参建单位在同一时间、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对相关单位安全资料管理工作予以协调。4.1.3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向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提供工程建设相关资料,

8、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4.1.4建设单位应对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报送的有关安全资料进行审核审验,并按规定进行签字确认和存档。4.2监理单位管理职责4.2.1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资料负责,在监理规划中应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资料要求和职责分工。4.2.2项目监理机构应按规定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现场安全资料进行审查(核),并按规定进行签字确认和存档。4.2.3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资料应随监理工作同步形成,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编制、审查(核)、收集、签认,并整理组卷。4.3施工单位管理职责4.3.1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有关施工安全资料的管理负责,并应明确工程项目

9、施工安全资料管理的要求和职责分工。4.3.2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总包单位应督促检查各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管理。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有关安全资料管理规定,负责各自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工作,并按要求向总包单位报送相关资料。4.3.3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遵循“先报审、后实施”的原则。实施前,施工单位应向建设、监理等单位报送有关安全生产的计划、措施、方案等 9 资料,经审查认可签字后,方可实施。实施过程中,应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现场监督、施工验收等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规定。4.3.4施工单位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应由项目专职安全生产

10、管理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4.3.5施工现场有关施工安全资料应随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形成,并及时收集、整理、归档。4.4勘察、设计、租赁及其他有关单位管理职责4.4.1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设备设施租赁、检验检测、监测等有关单位对本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管理负责,并应明确安全资料管理的要求和职责分工。4.4.2勘察单位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应保留勘察外业施工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必需的安全生产记录。4.4.3设计单位在编制设计文件时,应当结合建设工程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为施工单位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提供技术指导。4.4.4设备设施租赁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技术

11、档案,做到“一机一档”。设备设施出租期间,租赁单位应及时将设备设施安装拆卸、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等资料收集、整理、归档。4.4.5检验检测单位对检测合格的建筑起重机械,应当及时出具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4.4.6监测单位应及时处理、分析监测数据,并将监测结果和评价及时向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做信息反馈,当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时必须立即通报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监测结束后,监测单位应按规定将有关监测资料提交建设单位。10 5建设单位现场安全资料5.0.1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5.0.2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应签署授权书,明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5.0.3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

12、、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并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5.0.4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下列有关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上和地下管线、气象和水文观测、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资料,填写地上、地下管线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1),办理移交手续:1 基坑四周道路的距离及道路类别、承载情况。2 施工现场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广播电视、古墓和人防等地上和地下工程的走向及其地下埋设深度情况。3 现场周围和邻近地区地表水汇流、排泄情况、地下水管渗漏情况。4 现场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及周边环境调查资料。5

13、 勘察单位有关施工项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等。5.0.5建设单位应对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参建单位资质和有关人员的资格证书证明等资料进行审验并留存复印件。5.0.6建设单位应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扬尘治理费支付计划,按规定及时支付,并保存有关支付凭证。5.0.7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5.0.8建设单位应留存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下列文件资料:1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2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3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及恢复施工通知书等。5.0.9其他需要建设单位存档的有关安全管理活动的资料。11 6监理单位现场安全资料6.0.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

14、应规定或约定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6.0.2项目监理机构应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制度、岗位职责、监理人员安全守则等。6.0.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人员有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应存档备查。6.0.4监理规划中应有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专篇。6.0.5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结合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6.0.6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以及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等进行审查(核),填写施工单位和人

15、员资质资格及安全保证体系审核记录表(表2)和分包单位资格审核记录。6.0.7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以及重大危险源识别等相关资料,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表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表10)上签署意见。6.0.8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并按规定签发工程开工令。6.0.9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报审资料进行核查,并签署意见。6.0.10项目监理机构发现现场安全隐患应签发监理通知单,并对施工单位 监理通知回复单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6.0.11项目监理机构发

16、现重大安全隐患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向建设单位报告。对施工单位工程复工报审表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按规定签发工程复工令。6.0.12针对重大安全隐患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向有 12 关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6.0.13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并作好巡视检查记录(表4)。6.0.14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或参与施工验收,并履行签字手续。6.0.15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6.0.16对有关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有关监

17、理问题应及时整改,并留存整改情况记录。6.0.17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时填报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等。6.0.18 其他需要存档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资料。13 7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资料7.1安全管理7.1.1施工单位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应有以下安全管理资料: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项目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名单及安全保证体系。3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各工种、各施工机具和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6经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施

18、工组织设计。7.1.2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项目部应明确各层级、各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考核标准,签订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并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7.1.3项目部应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含分包单位)信息进行登记建档,填写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情况登记表(表5),并留存有关证书复印件。7.1.4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新进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表6)。2管理

19、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表7)。3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表8)。4职工业余学校有关资料。7.1.5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风险点、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和风险评价,确定风 14 险等级,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编制风险清单、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绘制施工现场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和作业安全风险比较图。对重大风险应登记造册,填写重大风险管控统计表(表9),并在施工现场进行公告。7.1.6施工现场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登记建档,填写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表10)。7.1.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按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填报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表3)

20、,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对于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填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表(表11),并按规定报审专项施工方案。7.1.8施工单位应进行分级、分层次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有书面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表(表12)应有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签字确认。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7.1.9对于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规定组织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7.1.10施工单位应在风险分析管控的基础上,编制工程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并建立事故隐患排

21、查治理台账。7.1.11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每天在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填写在安全员工作日志(表13)。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应进行现场监督,并在安全员工作日志上作好记录。7.1.12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进行现场带班,填写负责人带班记录表(表14)。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应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进行现场监督,填写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监控任务书(表15),并组织对危大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7.1.13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其他相关负责人应按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带班检查和定 15 期安全检查,安全检查记录表(表16)应分别在企业和项目部存档。

22、7.1.14项目部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检查情况,应在安全检查记录表(表16)中记录,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进行通报。7.1.15施工单位和项目部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按规定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表17),并对隐患整改反馈单(表18)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签署复查意见。7.1.16施工单位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按要求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7.1.17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安全检查中下发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和整改后的隐患整改反馈单(表18),以及项目监理机构针对现场安全隐患签发的监理通

23、知单和整改后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应存档备查。7.1.18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建立安全文明施工和扬尘防治费用使用台账(表19),并按规定进行提取和使用。分包单位费用使用情况应报总包单位进行记录。7.1.19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应进行查验,填写安全防护用品、设备设施、构配件进场查验登记表(表20),项目部应建立安全防护用品登记台帐,由专人负责管理。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有相关记录。7.1.20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总、分包单位应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或者应急救援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保存相关应

24、急预案演练记录。7.1.21项目部应每月向本企业上报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报送工伤事故月报表。7.1.22当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并按要求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7.1.23施工单位应制定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自评工作,如实填报相关自评材料。16 7.1.24除上述资料外,下列有关安全管理活动的资料应存档备查:1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安全责任险、意外伤害保险等缴费凭证。2项目部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记录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报告。3有关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运行的其他管理资料;4建设单

25、位地上、地下管线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1)及相关资料。5勘察、设计单位有关保证施工安全的指导意见和措施建议资料等。7.2文明施工7.2.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文明施工内容或单独编制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并结合工程项目施工特点及实际情况,编制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方案应经审核、审批。7.2.2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制订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建立项目施工扬尘防治管理组织,组织填写施工现场专职扬尘防治管理人员和专职保洁人员情况表(表21),并开展扬尘防治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7.2.3施工现场布置应提前进行规划,符合消防、环保、安全等有关规定,并绘制总平面布置图。7.2.4施工现场

26、临时建筑物的原材料、构配件应有进场验收记录,活动房应填写活动房构配件进场验收记录,施工安装完工后应进行质量验收,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临时建筑相关技术文件和验收资料应单独汇编成册,交使用单位归档。7.2.5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围挡使用前应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填写施工现场围挡搭设验收记录表(表22)。7.2.6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有专人值守,值班人员交岗应履行交接班手续,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进行登记。7.2.7项目部应绘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专用标志以及扬尘防治设施平面布置图,并根 17 据施工进度及场地和设施变化适时更新。7.2.8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现场周边环境、施工时段、施

27、工工艺等因素,编制施工不扰民措施。如需夜间施工,应按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夜间施工相关手续,并提前向附近居民公告。7.2.9施工现场食堂应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并应悬挂在制作间醒目位置。炊事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应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台账,保存原始采购单据。7.2.10建筑垃圾应委托经核准的运输企业运输,委托合同中应明确运输扬尘防治责任。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有关运营运输手续等资料应留存备查。7.2.11施工现场车辆冲洗应建立台账,填写施工现场车辆进出冲洗记录(表23),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7.2.12施工现场应编制扬尘预警响应预案,明确预警响应措施。7.2.13项目部应及时采集、

28、存储、传递空气质量、气象信息和现场扬尘情况等数据,作好扬尘防治数据监测记录。7.2.14项目部应定期组织开展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检查,填写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记录表(表24),作好扬尘防治检查记录。7.2.15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如实记录相关工作情况。7.2.16当施工现场遇突发疫情时,应及时上报,并按卫生防疫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7.3消防安全7.3.1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规模、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义务消防组织,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应落实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7.3.2施工单位应针对施工

29、现场可能导致火灾发生的施工作业及其他活动,制订消防安 18 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2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3 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4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5 应急预案演练制度。7.3.3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和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批准。项目部应定期组织开展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并有演练记录。7.3.4施工人员进场前,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填写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表7)。7.3.5施工作业前,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填写安全

30、技术交底表(表12)。7.3.6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入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填写安全防护用品、设备设施、构配件进场查验登记表(表20)。7.3.7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消防器材、设备应建立登记台账,有专人负责管理,。7.3.8动火作业前,应由动火作业人申请,办理动火许可证(表25),并委派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7.3.9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应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并作好相关检查记录。7.3.10施工单位应保存消防管理部门下发的消防安全问题或隐患整改通知书以及相关整改情况记录。7.3.11施工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应及时上报,并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31、。7.4基坑工程 19 7.4.1基坑工程施工应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深基坑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当基坑周边环境或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专项施工方案应及时进行调整,并重新进行审核、审批、论证。7.4.2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施工单位应对有关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并按规定进行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分别填写方案交底记录和 安全技术交底表(表12)。7.4.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基坑工程,项目部应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进行现场监督,填写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监控任务书(表15)。7.4.4基坑工程施工后,项目部应组织验收

32、,填写基坑工程验收记录表(表26)。7.4.5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编制施工监测方案。在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每天应有专人进行巡视检查,并作好检查整改记录,填写基坑工程日常巡视检查表(表27)。7.5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7.5.1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搭设和拆除前,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7.5.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的构配件应按规定进行进场验收,填写安全防护用品、设备设施、构配件进场查验登记表(表20)。扣件应进行抽样复试,旧钢管每年应进行一次锈蚀抽样检查。7.5.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搭设和拆除专项施工

33、方案实施前,施工单位应对有关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并按规定进行专项施工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分别填写方案交底记录和安全技术交底表(表12)。7.5.4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搭设和拆除以及浇筑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进行现场监督,填写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监控任务书(表15)。20 7.5.5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需要处理或加固的地基、基础施工后,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并留存记录。7.5.6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搭设完毕后,项目部应按规定组织验收,填写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施工验收记录表(表28)或承插式模板支架施工验收记录表、门式支撑架检查验收记录表等相关验收记录,并经

34、责任人签字确认。7.5.7施工单位应对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施工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日常检查及整改记录。7.5.8拆除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前,应履行拆模审批手续,填写 模板拆除申请表(表29)。7.6脚手架工程7.6.1各类脚手架搭设和拆除前,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7.6.2搭设脚手架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进场验收,填写 安全防护用品、设备设施、构配件进场查验登记表(表20)。扣件应进行抽样复试,旧钢管每年应进行一次锈蚀抽样检查。7.6.3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施工单位应对

35、有关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并按规定进行专项施工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分别填写方案交底记录和安全技术交底表(表12)。7.6.4脚手架搭设和拆除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当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进行现场监督,填写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监控任务书(表15)。7.6.5钢管脚手架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根据不同架体类型,分别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填写相应的脚手架基础施工验收记录表(表30)或落地式扣件钢管脚手架施工验收记录表(表31)、碗扣式脚手架施工验收记录表、承插式双排外脚手架施工验收记录表、门式作业脚手架检查验收记录表、满堂脚手架施工验收记录表(表32)、悬挑式脚手架施工验收记录表(表33

36、)等,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21 施工或阶段使用:1 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2 首层水平杆搭设安装后。3 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4 每搭设完6m8m 高度后。5 达到设计高度后。7.6.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前应具有下列文件:1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现场验收的技术资料。4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相关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岗位证书。5 专业承包合同及总、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7.6.7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首次安装完毕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填写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首次安装检查验收表,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7.6.8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升降

37、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填写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提升、下降作业前检查验收表,合格后方能实施提升或下降作业。提升或下降到位后,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检验,填写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首次安装检查验收表,合格后方可使用。7.6.9施工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验收的,应有相关检测报告。7.6.10施工单位应自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验收合格之日起30 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备案手续,取得使用登记证。7.6.11高处作业吊篮安装前应具有下列资料:1吊篮安拆单位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 高处作业吊篮进场查验表。3吊篮安拆相关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岗位证书。4吊篮租

38、赁、安装合同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22 7.6.1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在吊篮安装前进行吊篮基础验收,填写高处作业吊篮基础检验记录,合格后方能安装。7.6.13吊篮安装后,安装单位应对安装质量进行自检,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交底。7.6.14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项目部应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逐台进行验收,填写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检查验收表。当吊篮移位时,应对吊篮重新组织验收。7.6.15吊篮安装后,应按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 305 进行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7.6.16吊篮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7.6.17吊篮操作人员在每天开工前和每次换班前,应对吊篮进行

39、班前检查,填写高处作业吊篮班前检查项目表。7.6.18吊篮安全锁应在有效标定期内使用,安全锁标定证书应存档备查。7.6.19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查,并作好有关检查和整改记录。其中吊篮应每月检查一次,并填写高处作业吊篮定期检修与保养项目表。7.6.20当脚手架遇到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使用:1 遇有6 级及以上强风或大雨过后。2 冻结的地基土解冻后。3 停用超过1 个月。4 架体部分拆除。5 其他特殊情况。7.6.21整体或局部拆除脚手架前,应履行拆除审批手续。7.7高处作业7.7.1建筑施工中凡涉及临边与洞口作业、攀登与悬空作业、操作平台、交叉作业及安

40、全网搭设的,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7.7.2安全网及其他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应进行进场验收,填写安全防护用品、设备 23 设施、构配件进场查验登记表(表20)。7.7.3高处作业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表12)。7.7.4高处作业施工前,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并作好验收记录。验收可分层或分阶段进行。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需预埋件连接固定时,应进行预埋件隐蔽验收。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采取可靠防护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并作好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7.7.5施工现场应安排专人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定期、季节性以及

41、雨、雪、大风等恶劣天气后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并作好相关记录。7.7.6操作平台安全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1搭设各类操作平台前,应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批准。2搭设和拆除操作平台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表12)。3各类操作平台搭设完毕或每次移位后,应按规定进行验收。4在各类操作平台使用过程中,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7.7.7有关高处作业各类检查、验收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有关整改复查记录作为项目部安全检查类资料归档。7.8施工用电7.8.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 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 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42、;在5 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用电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应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批准。7.8.2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绘制,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7.8.3总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签订临时用电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7.8.4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用电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填写 安 24 全技术交底表(表12)。7.8.5配电柜、缆线、开关等主要配电装置设施应进行进场验收,填写 安全防护用品、设备设施、构配件进场查验登记表(表20)。7.8.6临时用电

43、工程应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填写临时用电工程验收记录表(表34),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7.8.7电气设备的测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由设备生产者或专业维修者提供,项目部应及时收集归档。7.8.8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并履行复查验收手续。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填写绝缘电阻测定记录表(表35)和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表36)。7.8.9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或连续使用的漏电保护器,应逐月进行特性检测,填写漏电保护器测定记录表(表37)。7.8.10施工现场电工应持证上岗,按规定对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巡检维修。电工安

44、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由电工代管,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7.9建筑起重设备7.9.1建筑起重设备安装(拆卸)前应具有下列资料:1安装(拆卸)单位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总、分包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3设备租赁合同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4拟安装起重设备产权备案证。5起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及进场验收记录。6起重设备安装(拆卸)相关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岗位证书。7辅助起重机械的有关合格证明及操作人员资格证。7.9.2起重设备安装、拆卸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及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 25 应急救援预案,并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对于超过一定规模

45、的起重设备安拆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7.9.3起重设备安装和拆除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施工单位应对有关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并按规定进行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分别填写方案交底记录和安全技术交底表(表12)。在起重设备使用前,应对起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表12)。7.9.4起重设备安装、拆卸过程中,总包和安拆单位应当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等进行现场监督,填写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监控任务书(表15)。7.9.5安装单位应在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前2 个工作日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安装(拆卸)告知手续。在

46、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手续前,安装单位应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审核表(表38)及有关资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审核。7.9.6起重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基础验收,填写相应的塔式起重机固定基础验收记录表(表39)、施工升降机基础验收记录表、物料提升机基础验收记录表(表40)等。7.9.7起重设备安装完毕且经调试后,安装单位应按要求对安装质量进行自检,填写相应的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施工升降机安装自检表、物料提升机安装自检表(表41),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7.9.8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应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出具监督检验报告。对监督检验中发现的隐患

47、和问题,应有相关整改记录。7.9.9起重设备检验合格后,总承包单位、使用单位、租赁单位、安装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应共同进行安装验收,填写相应的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记录表、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记录表、物料提升机安装验收记录表等。当遇到可能影响起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发生设备事故或停工6 个月以上时,应对起重设备重新进行检查和验收。26 7.9.10使用单位应自起重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 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备案手续,取得使用登记证。7.9.11起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升节、附着的,使用单位应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并按规定进行验

48、收,填写相应的塔式起重机顶升附着验收记录表(表42)、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加节附着验收记录表(表43)。7.9.12使用单位应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总承包单位应制定防止塔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7.9.13实行多班作业的起重设备,应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人员应履行交接班手续。7.9.14在每天开工前和每次换班前,起重设备操作人员应按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要求对设备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7.9.15起重设备在使用期间,使用单位应每月对起重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当塔式起重机使用周期超过1 年时,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填写塔式起重机

49、周期检查表。7.9.16施工升降机在使用期间,每3 个月应进行一次1.25 倍额定载重量的超载试验和不少于一次的额定载重量坠落试验,并留存相关试验记录。7.9.17起重设备应有累计运转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并纳入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在设备使用期间在工地存档。7.9.18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单位应按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起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检测。7.9.19起重设备中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有关安全资料应分别集中归类建档。7.10起重吊装7.10.1起重吊装作业应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吊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

50、27 7.10.2从事起重吊装作业的起重机操作人员、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书。7.10.3起重吊装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对起重吊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表12)。对危险性较大的吊装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应进行登记。7.10.4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进行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综合验收,填写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综合验收记录表(表44)。7.10.5对于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吊装工程,在吊装作业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进行现场监督,填写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监控任务书(表15)。7.10.6吊装大、重构件和采用新的吊装工艺以及雨雪后进行吊装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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