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费用报销管理条例 为规范企业报销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管理条例。一、 零配件采购1. 零配件采购前必须填写零配件采购计划申请单,并报有关管理人员审批后方可外出采购。2. 零配件采购时,确需及时付款的,需由主管会计签章后,出纳方可在办理完有关借款手续后,按审批的计划金额付款。3. 零配件购回后,采购人员必须及时办理有关报销事宜。4. 采购人员报销时,必须出具零配件采购计划申请单,配件商出具的有效原始凭证,仓管人员开具的入库单等有效凭证,一起交给出纳。否则,出纳有权不予报销。二、 差旅、招待费用报销1. 因工出差者,必须事先填写出差工作计划书,并报有关主管领
2、导审批。2. 确许借款的,必须由经理审批,并报主管会计处,由主管会计根据资金状况和现金收支计划,签署具体借款金额后,出纳方可放款。3. 凡出差人员回厂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到财务组办理出差报销手续。4. 出差人员报销时,必须添置差旅费报销单,经签批后,连同出差工作计划书一并交由主管会计审核。5. 出差员工凭审核后的单证到出纳处报销。否则,出纳不得给予报销付款。6. 招待费应必须严格控制在营业总额的0.5%范围内。7. 一切招待费用必须由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8. 对不合理的招待费用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三、 其他费用报销1. 办公用品的购买,必须事先列出购买计划,注明购买原因,报主管人员审批
3、后,由财务组根据资金状况具体办理。2. 不得随意采购计划外办公用品,否则,财务人员应拒绝为其办理报销手续。3. 其他非常规费用的报销,必须由经理签批,主管会计审核,出纳方可付款。出差管理规定一、 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二、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1. 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2. 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以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三、 出差的审核决定 权限如下:1. 国内出差:四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2. 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四、 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薪。五、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依情节轻重论处。六、 出差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七、 出差费用的报销:1. 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2. 膳食费按标准领取。3. 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4. 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