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医学综合体(一期)建设项目室内装修装饰工程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段一编号:A3206010318000027009001标段二编号:A3206010318000027009002标段三编号:A3206010318000027009003招 标 人: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0 年 3 月 24 日目 录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1 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医学综合体(一期)建设 项目室内装修装饰工程招标 .1 资格预审公告 .1 1.招标条件 .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3.各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2 4.资格预审方法 .4 5.
2、评标办法 .4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 8.发布公告的媒介 .4 9.联系方式 .5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6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6 1.总则 .11 1.1 项目概况 .11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1 1.3 招标范围、要求工期和质量要求 .11 1.4 申请人资格要求 .11 1.5 语言文字 .12 1.6 费用承担 .12 2.资格预审文件 .12 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12 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12 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13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13 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13 3.
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13 4.资格预审申请 .14 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4 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4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14 5.1 审查委员会 .14 5.2 资格审查 .14 6 通知和公示 .14 6.1 通知 .14 6.2 公示 .14 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15 8.纪律与监督 .15 8.1 严禁贿赂 .15 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15 8.3 保密 .15 8.4 投诉 .15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6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17 标段一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17 标段二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4、 .24 标段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1 1 审查方法 .38 2 审查标准 .40 2.1 初步审查标准 .40 2.2 详细审查标准 .40 2.3 评分标准 .40 3 审查程序 .40 3.1 初步审查 .40 3.2 详细审查 .40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40 3.4 评分 .41 4 审查结果 .41 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42 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43 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 .44 3.申请人自评分表 .45 4.承诺书 .46 5.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49 第五章 项目建设概况 .50 附件 A .56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5、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医学综合体(一期)建设项目室内装修装饰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医学综合体(一期)建设项目 已由 南通市 行政审批局 以 通行预 审【2017 】4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医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包单位为江苏南通 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室内装修装饰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通富北路东、世纪大 道南、胜利路西、崇川路北地块 2.1.2 建设规模
6、:标段一:(B2F-4F)(1)不包括楼梯间、一层静脉配置中心、二层中心供应、内镜中心、产前诊断、门诊手术室、三层手 术室(48 间)、病理检验科(二、三层)及餐饮商业、核医学科、功能机房等有射线防护、屏蔽要求的区域、房间;(2)精装修面积约 106000 平方米。标段二:(5F-10F)(1)不包括楼梯间、五层层流病房、七层实验室及功能机房等有射线防护、屏蔽要求的区域、房间;(2)精装修面积约 72000 平方米。标段三:(11F-13F)(1)包括所有楼梯间;(2)不包括十三层层流病房及功能机房等有射线防护、屏蔽要求的区域、房间;(3)精装修面积约 36600 平方米。2.1.3 合同估算
7、价:本专业工程总造价约人民币 3.5 亿 12.1.4 工期要求:3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 年 5 月 5 日 ,竣工日期:2021 年 3 月 31 日,分包 人施工进度不得影响其它专业工程的推进。2.1.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三个标段,标段一:B2F-4F ;标段二:5F-10F ;标段三:11F-13F 。具体 划分以清单为准。1参与标段一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标段二或标段三的投标;参与标段二或标段三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标段一的投标;标段二、标段三投标单位可兼投但不兼中。开标顺序: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已取得先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不再参与下一个标段的开标及评标。2.2
8、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各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建筑 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 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须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 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 位 ),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 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或总经 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
9、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 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 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4
10、)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投标人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标段一:企业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 8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装饰工程(非住宅楼、厂房)。标段二:2企业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 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装饰工程(非住宅楼、厂房)。标段三:2企业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
11、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 4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装饰工程(非住宅楼、厂房)。注: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备案章(或提供进场交易证明;或提供带有系统生成二维码或条形码的中标通知书及可扫描中标信息的二维码或条形码清晰截图),或“施工合同”须经工程所在地招
12、投标监管部门加盖合同备案章(或提供带有系统生成二维码或条形码的施工合同及可扫描合同信息的二维码或条形码清晰截图)。证明材料中的“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如当地招投 标监管部门已取消备案手续的,需提供当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发文通知及业绩工程所在地省(市)级招投标 网站或省(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无需授权可查询的中标公告(或公示)截图(并提供查询网址),未提供截图及查询网址的或查询不到类似工程业绩中标信息的均不予认可。上述业绩“合同金额”是指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合同金额,如合同中不体现,可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作为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须上传至诚信库。自
13、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3.4 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
14、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 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3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 年 7 日 31 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 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3.5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5、 1.4.3 项规定的情形。3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特别提醒:1、各投标申请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存在组织、参与串标围标、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投标申请单位盖章承诺书(一)(格式详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2、本项目的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以本次发出的为准。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5.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一。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 获取时
16、间:2020 年 3 月 24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0 年 3 月 30 日 8 时 00 分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ggz 网 上招投标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4 月 7 日 9 时 30 分。7.2 申请人应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申请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
17、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申请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联系人:宗工,联系方式:051359001839 17701562809。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49.联系方式招标人: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地址:南通市桃坞路 2 号友谊大厦 10 楼联系人:于工联系人:袁丽娜电话:15162802595电话:0513-89011010 15162791981传真:传真:0513-855181082020
18、 年 3 月 24 日5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联系人:于工电话:15162802595电子邮箱:/传真: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桃坞路 2 号友谊大厦 10 楼联系人:袁丽娜电话:0513-89011010,15162791981电子邮箱:6传真:0513-855181081.1.4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医学综合体(一期)建设项目室内装修装饰工程1.1.5建设地点通富北路东、世纪大道南、胜利路西、崇川路北地块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
19、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工程款支付方式1、完成总工程量的 30%后付合同总价的 20%(承包人 需提供详细的完成 30%工作量的工程预算书,同时扣 除甲供材料及专业工程暂估价,同时要提交南通建筑安装工程发票,以下简称“同上”);2、完成总工程量的 60%再付合同总价的 20%(同上);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 70%(同上);4、承包人按规定应交的竣工资料全部交给发包人,经监理初审完成后并报送审计后付至初审价的 80%66(同上);5、工程结算经第三方审计结束付至审计结算价的 92%,经审计机关复审后付至审计价的 97%。审计价 的 3%,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确
20、无质量问题后一次 付清余款。每次申请工程款时需按照增值税相关规定,同时提供发票和完税证明。6、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履约情况退还(无息)。7、如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医学综合体(一期)建设项 目未能获得“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除按质论价费不予支付外,承包人还须再向总包单位支付合同总价 1%的违约金。注:上述合同总价、初审价、审计价均扣除“按质论价费”,该费用由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核准后支付。1.3.1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1.3.2要求工期要求工期:3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 年 5 月 5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 年 3 月 31 日除上述总工期外,招
21、标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总承包施工主要节点序号关键节点项目完成时间1基坑工程2019-10-312底板施工完成2019-11-153地下室结构封顶2019-11-304裙楼封顶2019-11-305主体结构封顶2019-12-316屋面工程完成2020-6-177幕墙施工完成2020-10-318机电工程完成2021-3-319精装修完成2021-3-3110室外工程完成2021-3-317注:1、本项目为综合体,以上各关键节点项目完成 时间为项目全部完成时间;综合体内各区域项目进度 有可能不一致,请各投标人合理编制施工 组织 设计、组织施工;2 、中标人施工进度不得影响其它专业工程的推 进,
22、上表中施工主要节点仅供投标人参考,不影响投标报 价。3 、以上总进度计划投标时仅作参考,不作为最终 进 度,最终进度以现场实际进度为准。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1.4.1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资格预审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资格预审公告2.2.1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 年 3 月 27 日 17 时2.2.2招标人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 年 4 月 3 日 17 时2.3.1招标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 年 4 月 3 日 17 时83.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预审申请封面;资格预审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
23、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四章“承诺书”);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填写的其他资料。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8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其他佐证材料(如有)】工程奖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获奖证书或发文、其他佐证材料(如有)】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需提供原
24、件彩色扫描件的材料: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填写的其他资料;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无在建的证明(如有);其他证明材料(如有)。3.2.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其他要求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伍份待开标后由中标单位补提交。4.1.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0 年 4 月 7 日 9 时 30 分5.2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有限数量制无需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约谈需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时间:年 月 日时 分 地点:要求:99招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特别提醒:1、“已经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南
25、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 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9名。”潜在投标人须先行申领 CA 证书、电子签章,并办理企业诚信数据库信息审核(已审核加 入南通市企业诚信数据库的,开发区适用)。已入库的企业,应及时更新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确保系统内信息真实、全面、有效。未取得 CA 证书、电子签章的,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等资料。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网页链接(http:/ 334b9c.html)。2、投 报 、下 载 或 上 传 资 料 等 操 作,进
26、 入 登 录 南 通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网(http:/ 关 操 作 说 明,请 参 见 详 见 南 通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http:/ p:/ 于 南 通 市 CA 驱 动、招 投 软 件 更 新 升 级 的 通 知 详 见 链 接(http:/ 08026a.html)。5、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含补充说明)、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0513-59001839、江苏 CA 电话:0513-81553618。7、本项目需纳入总包智慧工地管理,需全过程应用 BIM 技术,BIM 应用深度应满足建
27、设单位要10求,所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0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
28、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4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要求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 申请人资格要求1.4.1 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2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
29、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1(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1(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30、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1.5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6 费用承担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2.资格预审文件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2.1.1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
31、以及根据本章第 2.2 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 2.3 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1.2 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2.2.1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予以澄清。申请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2.2 招标人将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122.2.3 澄清文件按本章第 2.2.2
3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申请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申请人未及时通 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资格预审文件编制申请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2.3.2 修改文件按本章第 2.3.1 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申请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申请人未及时通 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资格预审文件编制申请文件,由此
33、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1.2 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3.1.3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申请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 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3.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3.2.2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4、可接受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章,并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期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3.2.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涉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见本章第 3.1.1 项,申请人应在相应章节 中建立相应链接(点击后可自动进入企业诚信库查看相应原件彩色扫描件,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组成部分)。对已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链接的企业诚信库材料进行更新的,须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申请人有义务核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应链接,以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扫描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或链接无效等情形的,申请人应及时更新企业诚信库相关材料,并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
35、未按本项要求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在资格审查评审时该材料不予认可。133.2.4 补充内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申请人人须知前附表。134.资格预审申请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1.1 申请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1.2 逾期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 4.1.1 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5.1 审查委员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5.
36、2 资格审查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审查办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采用有限数量制且需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的,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答辩。未按要求参加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采用有限数量制且需申请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约定的时间段内进行约谈、考察的,如未按通知要求完成约谈、考察内容,无论何种原因则视为投标申请人放弃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招标人保留取消其入围资格的权利。6通知和公示6.1 通知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
37、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出现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行为的,招标人将上报招投标监管部门予以公示;6.2 公示146.2.1 招标人将在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公示资格预审不合格申请人名单和原因,公示14期 3 日。6.2.2 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申请人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7.1
38、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资质、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申请人应及时向招标人告知,并将更新的资料编制在投标文件中,供评标委员会对更新的内容进行评审。7.2 当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发生变化的:(本项目不适用)(1)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且需项目负责人答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2)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无需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加盖单位公章),由原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定;(3)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的项目,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加盖单位公章)。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
39、认。7.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在投标时不可更换,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取消投标资格。8.纪律与监督8.1 严禁贿赂严禁申请人向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8.3 保密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
40、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158.4 投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15部门投诉。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6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标段一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标段一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标段一:1、当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投标申请人15 家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 序选前 15 名进入约谈、考察程序。约谈、考察后根据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 序选 9 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2、当 9 家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投标申请人15 家时,
41、全部进入约谈、考察程序,约谈、考察后根据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 9 家通过资格预审的 申请人。条款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2.1 段 一 初 步 审 查 准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17申请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2.2 段 一 详 细 审 查 准项目内容合格条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 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类别 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 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 计与施工一级资质(须在资质证 书有效期内)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1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42、,并取得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本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B 证),拟派项目负责 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 事长或总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 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 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1)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 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 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17列条件b.将
43、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 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 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 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 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 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 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 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 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 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 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 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 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 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 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 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 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 的。(4)拟派项
44、目负责人为投标人 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投 标人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合同 须在有效期内)。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 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 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如有上述情 形,投标人须另行提供证明(如有,格式自 拟)。(2)投标人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签订的 有效劳动合同18企业业绩标段一:企业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 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 80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 内装修装饰工程(非住宅楼、厂房)。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
45、合同、竣工 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 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 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 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 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 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备案章(或提供进场交易证明;或提供带有系统生 成二维码或条形码的中标通知书及可扫描 中标信息的二维码或条形码清晰截图),或“施工合同”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加盖合同备案章(或提供带有系统生成二18维码或条形码的施工合同及可扫描合同信息的二维码或条形码清晰截图)。证明材料中
46、的“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 书”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 案。如当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已取消备案手续 的,需提供当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发文通知及 业绩工程所在地省(市)级招投标网站或省(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无 需授权可查询的中标公告(或公示)截图(并 提供查询网址),未提供截图及查询网址的 或查询不到类似工程业绩中标信息的均不予认可。上述业绩“合同金额”是指装修装饰工程 施工合同金额,如合同中不体现,可提供加 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作为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须上传至诚信库。企业信用评价 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 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 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 企业(单项投标
47、)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 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 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 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 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 用手册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 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企业履约情况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四章承诺书其它详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格式内容详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内容19其他无资格审查办法第 3.2.2 条所列情形注:上述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 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 评审依据,否
48、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 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 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2.3评分因素评分标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9段 一 评 分 准标段一:企业业绩(6 分)企业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 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 8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 内装修装饰工程(非住宅楼、厂 房)且满足下列条件的得分。合同金额在 8000 万元(含)-10000 万元(含)的有一个得 1 分;合同金额在 10000 万元以上
49、的 有一个得 2 分。注:本项最高得 6 分,上述同一 项目不可累计得分,以最高得分 计取。20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 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 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 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 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 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 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备案章(或提供进场交易证明;或提供带有系统生 成二维码或条形码的中标通知书及可扫描 中标信息的二维码或条形码清晰截图),或“施工合同”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
50、管部 门加盖合同备案章(或提供带有系统生成二 维码或条形码的施工合同及可扫描合同信息的二维码或条形码清晰截图)。证明材料中的“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 书”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 案。如当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已取消备案手续 的,需提供当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发文通知及 业绩工程所在地省(市)级招投标网站或省(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无 需授权可查询的中标公告(或公示)截图(并 提供查询网址),未提供截图及查询网址的 或查询不到类似工程业绩中标信息的均不 予认可。上述业绩“合同金额”是指装修装饰工程 施工合同金额,如合同中不体现,可提供加 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作为佐证材料,佐证 材料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