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大中修项目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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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相山区相山区2022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大中修项目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大中修项目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HBGC2HBGC220602060 建建 设设 单单 位位:淮北市相山区住房和城乡淮北市相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盖章)(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二二二二二二年年二二月月 1 总 目 录 第第 一一 卷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1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5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0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11 第第 二二 卷卷 第六章 图

2、纸(另册)135 第第 三三 卷卷 第七章 技术规范(另册)137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另册)138 第第 四四 卷卷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140 2 第 一 卷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相山区相山区2022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大中修项目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大中修项目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 1、招标条件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相山区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大中修项目已由淮北市交通运输局以淮交【202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淮北市相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淮北市相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淮北市相山区境内 2.2 建设规模:相山区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大中修项目,位于相山区境内,王芳路 4.497Km、大周路 0.895Km、黄桃路 1.683Km,全长 7.075Km;公路等级:四级公路,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总投资约80万元。2.3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2.4 招标范围:路基、路面、交安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3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1)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4、;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信誉:A、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招标公告 5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个标段。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 4、

5、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开始为公告挂网时间,终止为开标时间。4.2 获取方式:4.2.1 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淮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淮北市)()办事指南栏目。4.2.2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61-3199620。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2022年 2 月 22 日至2022年 3 月 17 日09:00时前使用CA锁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为:http:/)下载招标文件及其

6、它相关资料。5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3 月 17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6 6、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上发布。7 7、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北市相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

7、: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金百合2A2004室 邮政编码:235000 邮政编码:235000 联 系 人:赵楠 联 系 人:陈倩 电 话:13965876661 电 话:1890561333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6 8 8、其他说明其他说明 8.1 投标文件的制作方式 8.1.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淮北市公共资源网”-“交易服务”“资料下载”-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徽省互联互通版)”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

8、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电话联系:新点技术热线4009980000)。8.1.2 投标人务必提前将资格审查材料上传到网员系统对应栏目,制作资格审查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从诚信库中挑选相关材料。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咨询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400-880-4959。8.1.3 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容将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1.4 本公告内容与招标

9、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8.2 投标保证金 投标担保金额:10000 元 8.2.1 投标担保形式: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由投标人自行选择。8.2.2 投标担保提交方式:(1)采取投标保证金形式的,通过银行转账、电汇或网银支付等方式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工商银行:1305016138000454941 ;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工行淮北淮海路支行;建行:34001646108053009649-0624;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淮北西城支行;徽商银行:1331201021000146498010700;开户名

10、: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第一章 招标公告 7 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农行:6228403177010374163;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淮北分行营业部;(2)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通过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投标保函系统开具和提交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盖章)2022年2月 22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淮北市相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 联系人:赵

11、楠 电 话:13965876661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金百合2A2004室 联系人:陈倩 电 话:18905613336 1.1.4 招标项目名称 相山区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大中修项目 1.1.5 标段建设地点 淮北市相山区境内;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比例:100%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资金来源 1.3.1 招标范围 路基、路面、交安等内容。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月 计划交工日期:2021年 /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1

12、.3.3 质量要求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3.4 安全目标 无安全责任事故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附录1 财务要求:见附录2 业绩要求:见附录3 信誉要求:见附录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5 其他要求:无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一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 /资质;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9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1.

13、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不适用 1.11.1 分 包 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补遗书(如有)、通知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2022 年2月 28 日11时00分 形式:请各投标人于2022年 2月 28 日11:00时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以电子文件形式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答疑,投标人于2022年 3 月 1 日17:00时后到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招标人提供的答疑(不排除补充

14、答疑的可能性,请各投标单位于开标之日前务必浏览该网站)。投标人不自行查阅,后果自负。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形式:无需书面确认,自行查阅即可。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形式:无需书面确认,自行查阅即可。3.1.1 投标文件密封形式 双信封 单信封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计算法 3.2.2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

15、件填写工程量清单,下载网站: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3.2.3 报价方式 单价 总价 3.2.6 是否接受调价函 是 否 3.2.8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838294元(其中含暂列金额 /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3.2.9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元;投标担保形式: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由

16、投标人自行选择。采取投标保证金形式的,通过银行转账、电汇或网银支付等方式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本项目招标公告所规定的银行账户,否则系统视为放弃投标。(本工程对应的账号在网站上招标公告上发布,请查看后及时转账汇款)。投标人不得进行投标保证金债权转让,投标保证金须退还至汇出账号。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通过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投标保函系统开具和提交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电子保函要求:电子保函要求:1 1、按照“一项目一标段一保函”原则,保函须针对具体项目的、按照“一项目一标段一保函”原则,保函须针对具体项目的具体标段,保函支付时间须为所投项目保证金到账截

17、止时间之具体标段,保函支付时间须为所投项目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前,保函有效期保函有效期为为120120天天。2 2、电子保函应为、电子保函应为淮北市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系统开具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系统开具的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3 3、投标人开具银行电子保函相关费用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投标人开具银行电子保函相关费用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出。注: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含分公司账户)汇出,若投标人基本账户变更的,制作投标文件时还需提供投标人已已变更的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若为国家规定取消开户许变更

18、的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若为国家规定取消开户许可证后办理的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前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可证后办理的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前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不要求 3.4.3 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 按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1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

19、要求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2、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人在互联网上参与开标,并解密其投标文件;3、本项目无需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现场开标,无需携带数字证书在开标现场(投标时)对其投标文件解密,无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登录”-“投标单位登录”-“工程业务”-“上传投标文件”上传。5、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均由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以电子文件的形式上传。3.7.5 装订的其他要求/4.2.3 是

20、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退还时间: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四 厅(淮北市人民路197号,市招商大厦二楼)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四 厅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2(淮北市人民路197号,市招商大厦二楼)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5.2.1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开标顺序:投标人应

21、在投标截止时间起 30 分钟内,通过互联网解密投标文件,超过 30 分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进入评标程序。友情提醒:投标人可以通过后台查看评标结果,在此友情提醒:投标人可以通过后台查看评标结果,在此过程中过程中要求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一直保持在线状态,要求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一直保持在线状态,因投标人的未及时登录系统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因投标人的未及时登录系统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询标(远程网上询标)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询标(远程网上询标)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安徽

22、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公路专业)中随机抽取。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 1-3 名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示期限:3 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7.6 中标结果公示媒介、期限 公示媒介: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示期限:3 日 7.7.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2签约合同价,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签约合同价。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

23、函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区(县)级别的支行或其以上级别银行。1 1、采用现金方式: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采用现金方式: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现金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足额从本单位基本帐户缴纳至招标现金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足额从本单位基本帐户缴纳至招标人指定帐户,不按照要求缴纳或逾期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人指定帐户,不按照要求缴纳或逾期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 2、履约保函方式: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履约保函方式: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履约保函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足额开具并交至招履约保函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足额开具

24、并交至招标人处,不按照要求缴纳或逾期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标人处,不按照要求缴纳或逾期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 3、履约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退还: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的退还: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还(无息)。4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中标后由招标人另行提供。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中标后由招标人另行提供。8.5.1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淮北招商大厦7楼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3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2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的收取。注: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无须单独列项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25、;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投标单位在投标时自行考虑,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至招标代理机构。10.3 中标企业须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按中标价2%的比例,向淮北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缴存中标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证金的缴纳、支取、补足和退还等,均按淮北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 100 E 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 100 E 2。E1=3、E2=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不得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否

26、则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作废标处理。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50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

27、标准 2.2.1 分值构成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评分标准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51 3.2

28、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3.3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3.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

29、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3.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

30、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3.3.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3.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

31、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52 3.4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即评标价得分)。3.4.2 投标人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4.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5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

32、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5.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

3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

34、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53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6 投标文

35、件的澄清和说明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6.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6.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

36、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7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3.8 评标结果 3.8.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8.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5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采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合同条款”。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7、55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第 1.1.1.6 目细化为:技术规范:指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技术标准和要求”一词具有相同含义。第 1.1.1.8 目细化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 5.1表 5.5)。本项补充第 1.1.1.10 目:1.1.1.10 补遗书:指发出招标文件之后由招标人

38、向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的、编号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书。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本项补充第 1.1.2.8 目:1.1.2.8 承包人项目总工: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1.1.3 工程和设备 第 1.1.3.4 目细化为:单位工程:指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第 1.1.3.10 目细化为:永久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永久占用的土地,包括公路两侧路权范围内的用地。第 1.1.3.11 目细化为:临时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便桥和现场的

39、临时出入通道,以及生产(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本项补充第 1.1.3.12 目、第 1.1.3.13 目: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56 1.1.3.12 分部工程:指在单位工程中,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 施工任务划分的若干个工程。1.1.3.13 分项工程:指在分部工程中,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的若干个工程。1.1.6 其他 本项补充第 1.1.6.2 目第 1.1.6.9 目:1.1.6.2 竣工验收: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竣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国家验收”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1.6.3 交工: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通用合

40、同条款中“竣工”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1.6.4 交工验收: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竣工验收”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1.6.5 交工验收证书: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验收证书。通用合同条款中“工程接收证书”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1.6.6 转包:指承包人违反法律和不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将中标工程全部委托或以专业分包的名义将中标工程肢解后全部委托给其他施工企业施工的行为。1.1.6.7 专业分包:指承包人与具有相应资格的施工企业签订专业分包合同,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委托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其他工程,整体结算,并能独立控制工程

41、质量、施工进度、材料采购、生产安全的施工行为。1.1.6.8 劳务分包:指承包人与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由劳务企业提供劳务人员及机具,由承包人统一组织施工、统一控制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采购、生产安全的施工行为。1.1.6.9 雇用民工:指承包人与具有相应劳动能力的自然人签订劳动合同,由承包人统一组织管理,从事分项工程施工或配套工程施工的行为。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本款约定为: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

42、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57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8)技术规范;(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2)其他合同文件。1.5 合同协议书 本款补充:制备本合同文件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并生效之前,投标函和中标通知书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本项细化为:监理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 42 天内,向承包人免费提供由发包人或其委托 的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技

43、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 2 份,并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承包人需要更多份数时,应自费复制。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 11.3 款的约定办理。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本项细化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交相关部分工程的施工图纸 3 份,并附必要的计算书、技术资料,或施工工艺图、设备安装图及安装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手册各 2 份供监理人批准。(1)为使第 1.6.1 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经施工测量后的纵、横断面;(2)为使第 1.6.1 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现场具体地形;(3)为使第 1.6.1 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因尺寸与位置变化而引起局部变更;(4)由

44、于合同要求与施工需要。此类图纸应按监理人规定的格式和图幅绘制。监理人在收到由承包人绘制的上述工程、工艺图纸、计算书和有关技术资料后 14 天内应予批准或提出修改要求,承包 人应按监理人提出的要求作出修改,重新向监理人提交,监理人应在 7 天内批准或提出进一步的修改意见。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58 1.6.4 图纸的错误 本项细化为:当承包人在查阅合同文件或在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图纸或其他资料中的任何差错、遗漏或缺陷后,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立即就此作出决定,并通知承包人和发包人。1.9 严禁贿赂 本款补充: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应严

45、格履行廉政合同约定的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如果用行贿、送礼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企图影响或已经影响了发包人或监理人的行为和(或)欲获得或已获得超出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费用,则发包人应按有关法纪严肃处理当事人,且承包人应对其上述行为造成的工程损害、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等承担一切责任,并予赔偿。情节严重者,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承包。2.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本款补充:发包人负责办理永久占地的征用及与之有关的拆迁赔偿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在按第 10 条规定提交施工进度计划的同时,应向监理人提交一份按施工先后次 序所需的永久占地计划。监理人应在收

46、到此计划后的 14 天内审核并转报发包人核备。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发出本工程或分部工程开工通知之前,对承包人开工所需的永久占地办妥征用手续和相关拆迁赔偿手续,通知承包人使用,以使承包人能够及时开工;此后按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同意的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分期(也可以一次)将施工所需的其余永久占地办妥征用以及拆迁赔偿手续,通知承包人使用,以使承包人能够连续不间断地施工。由于承包人施工考虑不周或措施不当等原因而造成的超计划占地或拆迁等所发生的征用和赔偿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由于发包人未能按照本项规定办妥永久占地征用手续,影响承包人及时使用永久占地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应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未能

47、按照本项规定提交占地计划,影响发包人办理永久占地征用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59 3.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第 3.1.1 项补充: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1)根据第 4.3 款,同意分包本工程的某些非关键性工作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2)确定第 4.11 款下产生的费用增加额;(3)根据第 11.1 款、第 12.3 款、第 12.4 款发布开工通知、暂停施工指示或复工通知;(4)决定第 11.3 款、第 11.4 款下的工期延长;(5)审查批准技术方案或设计的变更;(6)根据第 15.3 款发出

48、的变更指示,其单项工程变更或累计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规定的金额;(7)确定第 15.4 款下变更工作的单价;(8)按照第 15.6 款决定有关暂列金额的使用;(9)确定第 15.8 款下的暂估价金额;(10)确定第 23.1 款下的索赔额。如果发生紧急情况,监理人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本工程或邻近的财产需立即采取行动,监理人有权在未征得发包人的批准的情况下发布处理紧急情况所必需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3.5 商定或确定 第 3.5.1 项补充:如果这项商定或确定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长,或者涉及确定变更工程的

49、价格,则总监理工程师在发出通知前,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4.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9 工程的维护和照管 本项细化为: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0 (1)交工验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及将用于或安装在本工程中的材料、设备。交工验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交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交工工程、材料、设备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交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2)在承包人负责照管与维护期间,如果本工程或材料、设备等发生损失或损害,除不可抗力原因之外,承包人均应自费弥补,并达到合同要求。承包人还应对按第 19 条规定而实施作业过程中由承包人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4.

50、1.10 其他义务 本项细化为:(1)临时占地由承包人向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租用手续,承包人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其费用,发包人对此将予以协调。临时占地范围包括承包人驻地的办公室、食堂、宿舍、道路和机械设备停放场、材料堆放场地、弃土场、预制场、拌和场、仓库、进场临时道路、临时便道、便桥等。承包人应在“临时占地计划表”范围内按实际需要与先后次序,提出具体计划报监理人同意,并报发包人。临时占地的面积和使用期应满足工程需要,费用包括临时占地数量、时间及因此而发生的协调、租用、复耕、地面附着物(电力、电信、房屋、坟墓除外)的拆迁补偿等相关费用。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临时占地的租地费用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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