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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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庐江县庐江县 20222022 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护工程施工招标施工招标(招标编号:2022ANNGZ00354)招 标 文 件 招招 标标 人:人:庐江县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庐江县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盖单位(盖单位章)章)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徽忠之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忠之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盖单位章)章)日 期:2022 年 8 月 目目 录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1.招标条件.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 3.投标人资格要求.1 4.招标文件的获取.3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3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3 7评标办法.3

2、8.发布公告的媒介.3 9.联系方式.3 10.其他事项说明.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18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19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20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21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22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23 附录 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24 附录 8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须知和注意事项.25 投标人须知正文补充细化一览表.2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3、.48(第一种:合理低价法).48 1.评标方法.53 2.评审标准.53 2.1 初步评审标准.53 2.2 分值构成与评审标准.53 3.评标程序.53 3.1 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初步评审.53 3.2 报价文件开标.53 3.3 报价文件初步评审.54 3.4 报价文件详细评审.55 3.5 否决投标的其他情形.55 3.6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或补正.56 3.7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57 3.8 评标结果.5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58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59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60 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1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62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77

4、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78 附件二 廉政合同.80 附件三 安全生产合同.82 附件四 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84 附件五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85 附件六 项目经理委任书.86 附件七 履约保证金格式.87 附件八 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格式.88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111 1.工程量清单说明(单价合同).112 1.工程量清单说明(总价合同).112 2.投标报价说明.113 3.计日工说明(单价合同).114 4.其他说明.115 第六章 图 纸(另册).116 第七章 技术规范(另册).117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另册).118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119

5、 投标文件(商务文件).120 一、投标函.122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23 三、联合体协议书.125 四、投标保证金.126 五、项目管理机构.128 六、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129 七、资格审查资料.130(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30(二)近年财务状况.131(三)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132(四)投标人信誉情况表.133(五)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简历表.134(六)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135(七)项目经理承诺书.136(八)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138 (九)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简历表.139(十)拟

6、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140(十一)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141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142 九、其他资料.143 投标文件(技术文件).144 一、施工组织设计.146 二、其他资料.147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148 一、投标函.150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51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庐江县 2022 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 2022 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交通运输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下达合肥市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

7、补助资金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计划的通知/合交公管2022142 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编号:2022ANNGZ00354 2.2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 2022 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ANNGZ00354 2.5 建设地点:庐江县 2.6 建设规模:临水、临沟、临崖路段防护措施,部分路段交通标志、标线。多处急弯路段标志不全,多座桥梁护栏防护高度不足,波型护

8、栏受损变形较多,缺少轮廓标,部分交通标志、标线磨损和老化需处理。2.7 合同估算价:950 万元 2.8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 2 项),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投 标 人 应 进 入 交 通 运 输 部“全 国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

9、全一致。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600 万元的公路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 B 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500 万元的公路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3.5 项目总工资格要求:投

10、标人拟委任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6 项目总工业绩要求:/3.7 投标人其他人员要求:/3.8 投标人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3.9 投标人财务要求:/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本项目不适用)3.12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情形之一:(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 10 分的;(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0 分(含 10 分)

11、到 15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6 个月;(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5 分(含 15 分)到 20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12 个月;(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20 分(含 20 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24 个月。3.12 其他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12、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2011300300 号)规定执行。号)规定执行。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2 年 08 月 05 日至 2022 年 08 月 26 日 09:00。4.2 获取方式:(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

13、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 4009980000。4.3 招标文件价格:免费。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08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6.1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2 年 08 月 26 日 09

14、时 00 分。6.2 开标地点: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 17 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4 楼 3 号开标室。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招 标 人:庐江县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庐江县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胡主任 4 电 话:13865651349 9.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忠之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世纪大道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82551

15、025/15755150194 9.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9.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9.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 266 号(县发改委一楼 105 室)电话:0551-87377717 10.其他事项说明 10.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

16、,责任自负。10.2 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10.3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关于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官网:http:/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人账号:130207103800190784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5 建设银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人账号:34001777309052502004-26947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庐江黄山路支行 邮储银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

17、人账号:934003010018048899007667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县支行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标段建设地点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 年 9 月 1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计划交工日期:2

18、022 年 12 月 1 日 1.3.3 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1.3.4 安全目标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附录 1(2)财务要求:见附录 2(3)业绩要求:见附录 3(4)信誉要求:见附录 4(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 5(6)其他要求:/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4.5 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 采用 不采用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形

19、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7 1.11.1 分 包 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2022 年 08 月 16 日 17 时 30 分前。形式:相关澄清要求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电子服务系统自行查询,无需回复确认。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出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

20、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电子服务系统自行查询,无需回复确认。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2.1 增值税税金的相关要求(1)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算方法(2)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3)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注册地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的中标人,应按照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17 号)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3.2.1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下载网站:http:/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

21、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3.2.3 报价方式 单价 总价 8 3.2.6 是否接受调价函 是 否 3.2.8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9371311.22 元(其中含暂列金额/元)有,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3.2.9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报价文件投标函填写的投标总报价精确到分(人民币)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120 日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第一类:银行转账 银行电汇 第二类: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担保 保证保险 第三类:电子保函 注:为减轻投标人负担,鼓励优先

22、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5 万元 一、递交要求:(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转出保证金的账户与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转入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所示。(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采用银行保函,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投标人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二维码;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

23、),否则该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效。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保留现场核查权利。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或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应当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看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内容办理。注意事项:(1)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项目招标失败后,投标保证金交纳

24、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投标人参与后续招标时,注意勿将投标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 9 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2)如本项目前次招标失败,招标人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投标保证金账号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3)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户的,投标保证金无效。(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包别)投标的(如分多标段/包别的),应该按标段(包别)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标段(包别),其投标无效。备注:1、保证金的递交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汇出帐户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应完全一致,投标人

25、单位名称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更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资料。3、转入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所示。3.4.4 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资格的。(2)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3.4.5 特别提醒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本项目招?文件“投标人须知”3.4.4 项所列情形以及招标文件所列其他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银行、担保机构将无条件支付招标人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4.6 投标保证金弄虚作假情形 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提交投

26、标保证金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仍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承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民事责任,其承担方式为限时足额缴纳招标文件所列全部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追缴?知后的规定缴纳时间内不能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提起诉讼追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见招标公告,以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4 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27、递交 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递交。如递交,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递交,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1)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0 明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2)委托代理人递交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4.1.2 非加密投标文件及工程保函密封和标记要求 非加密投标文件封套:非加密投标文件封套: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非加密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工程保函封套:工程保函封套:4.2.2 递交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地点 同开标地点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28、,退还安排: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 备注: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进行网上招标,投备注: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进行网上招标,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人无须前往招标现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人无须前往招标现场。场。5.2.1 开标程序(3)解密时间:30 分钟(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5)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6)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开评标顺序:按每个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依次开启(仅适用于多标段开标情形)。5.2.2 开标

29、过程中宣布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其他情形/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 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 家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11 限 公示期限:3 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如要求)、拟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如要求)、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名称及项目经理业绩(如要求)、评标任本项目项目经理名称及项目经理业绩(如要求)、评标委员会的评分情况,包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评标委员委员会的评分情况,包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评标委员会各成

30、员)、报价文件评分。会各成员)、报价文件评分。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7.5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 书面 数据电文 特别提醒: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投标人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7.6 中标结果公示媒介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7.7.1 履约保证金(1)形式:银行转账 银行电汇 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担保 保证保险(2)金额:中标金额的 2 (3)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或

31、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例如:某银行在合肥行政区域有分支机构,则该银行总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银行保函均予以认可。(4)如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5)中标人中标后,招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时不得拒收中标人依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合法保函。中标人有权对招标人的违规行为向招投标监管部门反应。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10.1 招标文件获取与通知招标文件获取与通知 10.1.1 图纸获取说明 关于图纸下载的说明:安

32、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和 FTP 服务器均需同时进行图纸下载;(1)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供一般性图纸下载,部分大容量图纸需另行从 FTP 服务器下载。(2)登 陆FTP服 务 器,ftp地 址 是 ftp:/(可以从菜单运行命令框中输入 ftp地址,也可以在我的电脑地址栏中输入 ftp 地址)。(3)投标人使用公共下载账户登陆 FTP 服务器,允许匿 12 名登录投标人只有浏览、下载权限操作。(4)投标人找到本项目所在的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本项目编号),进入文件夹,拖放须下载的文件到本地电脑即可。(5)如果投标人需要查询项目信息,可以在搜索栏中输入项目编号即可。(6)在使用过程中

33、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 400-850-3300,0551-68110066。10.1.2 获取与查看通知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澄清及修改等相关资料均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当及时登录电子服务系统查看。10.1.3 电子招标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要求详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10.210.2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0.2.1 投标所需资料的提供(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电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的使用说明编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交易系统。投

34、标文件时所需的其他资料,如验资报告、股东出资情况证明、财务会计报表、项目经理承诺、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如撤离在岗项目的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社保证明、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信用等级截图、联合体协议书及非联合体牵头人相应需要提供的表格和资料(如采用)等,投标人自行扫描后通过“其他材料”窗口上传。(3)投标人应及时查看、补充、完善交易主体信息库中相关资料,如出现交易主体信息库或通过“其他材料”窗口上传的相应投标资料不全、模糊不清、超出有效期等情况,评标委员会将作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认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以上资料具体以第三章“评标办法”和第九章“投标

35、文件格式”要求为准。10.2.2 报价文件编制格式要求(1)投标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采用文件导入的方式,导入电子投标文件,具体导入须知及注意事项详见须知附录 8。(2)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前,必须及时升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至最新版本。投标人如未及时更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电子交易系统 13 服务电话。(4)本标段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发出后,投标人应对其数据进行复核,如认为数据有误,可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及时限要求提出。10.3 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

36、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2)因投标人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导致无法及时接收询标函(远程网上询标)或未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视同投标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权利,评标委员会可按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10.4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可以转账(同城)

37、、电汇(异地)方式。2、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 80%计取,投标人在报价单中不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3、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造价咨询机构缴纳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用,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造价咨询服务费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分标段参照皖价服【2007】86 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 70%计取,投标人在报价单中不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

38、再单独计量支付。4、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要综合考虑此项费用,并视为含在投标报价中。10.5 其他(1)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资质等证明 14 资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和法律责任。若投诉人或举报人对前述资料或证明资料存在争议,进行有效投诉或举报,被投诉人、被举报人应当主动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举证,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拒不配合执法机构调查,且未在规定期限内举证、提供证明资料原件的,执法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理 (2)招标人和中标人未履行下述义务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依法对招标人和中标人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

39、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义务等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处理;中标人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由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3)异议提交方式(任选一种):现场递交;通过

40、电子交易系统递交。10.6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等章节中“发包人”和“承包人”,除特殊约定外,等同于招标投标阶段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中标人”。10.7 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15(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

41、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8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 724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22 号)以及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737 号)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承包人必须在合肥市市域范围内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户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按照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意见(

42、合政办 201355 号文件)执行。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已按 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费计算最低标准的通知 合造价201316 号及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合肥市城乡建设局,http:/)规定包含建设工程工资性工程款”,建设工程工资性工程款作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无需在“不可竞争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单独列出,中标后按上述文件规定办理相关专户设立、工资支付等事宜。(2)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按 关于调整合肥市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合造价20215 号)执行,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已按规定的措施项目、费率和单价列出招标工程施工扬尘

43、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清单,投标人应承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招标文件公布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工程竣工结算时,未落实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工人实名制 16 管理措施项目,应按清单所列金额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3)注册地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的中标人,应按照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17 号)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4)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 2019 1706号)进行相关信息登记。(5)工程质量保证金执

44、行关于以保函等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通知(合建202029 号文件)。(6)转发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的通知(合治欠办2022 5 号)。(7)劳资专管员执行关于加强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治欠发20216 号文件)。(8)涂料使用管理执行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0 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2037 号文件)。(9)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按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建市202084 号文件)执行。(10)保证保险产品应按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

45、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11)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执行。(12)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执行 贯彻落实的通知的通知(合治欠办2022 7 号)。备注:如有相关政策文件更新,按照最新政策文件执行。17 10.8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2 1.根据关于推进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合人社秘2018 342 号文件要求,中标单位应按照合同价的 1.2一次性缴纳本项目或标段工伤保险费,参保期限为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项目交(完)工之日止,投标人投

46、标报价中应视为包含此项费用,不再单独列项。2.制作软件中与招标文件格式、要求不一致时,均以招标文件为准。18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见招标公告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投标人需提供的资质等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1 项规定。19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要求 无需提供。需提供以下材料:注:除上表特别说明外,投标人需提供的财务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2 项规定。20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要求。注:投标人需提供的业绩证明

47、材料见本章第 3.5.3 项规定。21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情形之一:(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 10 分的;(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0 分(含 10 分)到 15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6 个月;(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5 分(含 15 分)到 20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12 个月;(4)最近一

48、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20 分(含 20 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24 个月。注: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承诺与实际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并将报监管部门处理。22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人 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1、项目经理具备资格见公告要求,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项目经理开标之日起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

49、能够证明拟委任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见公告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1、项目总工具备资格见公告要求,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总工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2、项目总工业绩要求见公告要求。注:1.投标人需提供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5

50、项规定。2.2.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23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施工员 1 不得兼任 质检员/质量员 1 不得兼任 安全员 1 不得兼任 资料员 1 不得兼任 注:1.本表人员要求为投标人中标后为本项目配备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2.项目中标后,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如需增加,应按照省、市相关规定及业主方要求执行。3.以上要求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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