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政发【2011】24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接送中小学生幼儿园车辆管理工作方案为有效防止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中小学生及幼儿生命安全,根据舒兰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园车辆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经政府研究决定,对我镇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进行规范管理。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吉林市校车规范管理工作现场会有关精神为指导,有效规范接送学生车辆,加大全镇接送学生及幼儿车辆的安全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遏制学生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镇中小学生及幼儿乘车安全。 二、 工作任务 将现有接送学生车辆公交化。以现有公交车和班线客车车主为主体,实行市场化运作,在8月前组建股份制客运公司
2、(以下简称“校车公司”),承担全镇接送中小学生、幼儿园学生工作,形成新的接送学生车辆营运机制,彻底解决接送学生车辆管理问题。达到“六个一”标准,即:统一车型、统一外观、统一标识、统一保险、统一经营管理、统一专段号牌管理。 三、规范管理的时间、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2月27日至6月10日,为准备阶段。 按照上级要求,形成方案,召开会议,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第二阶段:6月10日至6月15日,为摸底调查阶段。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现有接送学生的车辆、座位、乘坐的学生数量、分布及车辆的运营路线等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做好登记备案和汇总,并根据调查情况形成成立校车公司的建议。 第三阶段:6月15日至8
3、月10日,为全面实施阶段。政府组织中小学校、综治办、派出所、城建办等部门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原则以现有的公交车车主为主,由政府征求学校及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校车”企业法人代表,在市交通局的指导下,成立校车公司,完善接送学生车辆的运行机制,确保学生乘车安全。四、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李景波 小城镇党委书记、镇长副 组 长:王明增 副镇长成员单位:中小学校、派出所、农机站、科文卫、综治办、安监站、司法所、城建所、 各村。下设办公室:主 任:赵明武成 员:代巍、马运昌、胡金瑞、李亚仁、杨柏龙、杨炳玲、田胜国、胡文征、王艺杰、
4、赵景新、各村支部书记接送学生车辆专管员:代巍 办公室设在安监站,主要负责:1、传达上级有关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2、协调各相关单位开展执法检查等;3、沟通各成员单位并统筹全镇校车管理工作情况;4、组织、协调、考核校车工作。五、 工作职责(一)镇政府:负责“校车”安全及规范管理工作,成立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配合市交通局做好成立校车公司的前期工作,发动并组建“校车公司”。(二)镇安监站:负责落实责任,将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的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围,及时检查、调度、指导和各种材料的起草和存档。(三)镇派出所:负责校园周边安全工作,打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维护交通秩序,保证交通安全。一是
5、坚决取缔用于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各种非法车辆,彻底解决超员问题。二是坚持经常到校对学生、家长和司机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常识。(四)镇财政所:按照上级要求负责落实接送学生车辆相关税费减免、补贴等扶持政策,进一步降低车辆运营成本,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五)各村:负责站点的设置、积极向学生家长宣传我镇接送中小学生规范管理工作的意义,使通勤的学生不乘坐无营运线路的车辆。(六)中小学校: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摸清接送学生数、接送路线、车辆所有人、车辆安全状况、新增车辆所需台数及座位数等,填写好车辆统计表,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档案,维护好校门前学生乘车秩序,与车主、家长签订学生接送协议。六、 工作
6、要求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校车管理工作是中央、省、市领导高度关注,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各单位、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统筹协调,组织落实,层层明确责任,在工作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能够顺利上下学。2、 明确职责,密切配合。校车管理工作由镇政府负责组织、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实施,积极做好动员工作。要充分调动一切有利因素,尽可能满足我镇对车辆的需求,组织好车源和接送工作。3、跟踪问效,追究责任。在规范工作中,各单位、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力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镇政府校车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需要及时召开调度会议,进行沟通、协调。对在工作中没有按规定行使职责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部门及相关人员,镇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责任追究。4、 加强教育,广泛宣传。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家长和学生从自身做起,不坐无安全保障的车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此页无正文)小城镇人民政府 2011年6月6日 报送:舒兰市交通局、舒兰市安监局、舒兰市教育局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