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市 2020 年农村公路亮化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安市 2020 年农村公路亮化工程(项目名称)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海安市 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海安市 2020 年农村公路亮化工程亮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本工程共有太阳能路灯 4528 盏,其中各乡镇范围内 3495 盏, 海安市交通运输局 1033盏,总投资约 2500 万元。(2)工程地点: 海安市境内。(3)招标范围:亮化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 。(4)工期:本工程计划工期为 90 日历天,2020 年 09 月 07 日到 2020 年 12 月 06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5)质量要求:合格。(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标段编号招标内容合同估算价(万元)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项目负责人等级B3206210336000496003001海安市 2020年农村公路亮化工程亮化施工2249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 承包一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一 级(不含临时) 注册建造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人拟派项目
3、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一级(不含临时) 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将本人执(职) 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 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 负责人解锁手续, 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
4、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年龄应在 60 周岁及以下。1(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董事长。3.3 业绩要求: 无。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自 2018 年 08 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 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19 年 08 月 01 日以 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5、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 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 2020 年 05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7)其他投标条件: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b.授 权委托书; c.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 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
6、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 式员工, 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 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 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 d.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 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执行。 e. 投标人承诺书。(8) 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7、苏建函建管 【2019】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但最多允许中 1 个标段。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 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到 2020 年 8 月 28 日 09:00 分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凭企业 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4.
8、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网上支付) ,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0 年 8 月 28 日 09:00,电子投标文件递交2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7.其他事项(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 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3)本工程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440000 元整。(4)本工
9、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 开标当 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 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 份、含电子文件 5 份, 送至招标代理单位。(5)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 18662609561。(6)特别提醒:a.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 切勿对 CA 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
10、行承担。b.CA 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 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 CA 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 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8.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安市交通运输局地址: 海安市江海西路 1 号联系人:马媛媛电 话: 0513-88906549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海安市宁海南路 195 号联系人:肖建华、黄芙蓉电 话: 181006362173海安市 2020 年农村公路亮化工程(项目名称)海安市 2020 年农村公路亮化工程亮化施工招标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B3206210336000496标段编号:B320621033600049
11、6003001招 标 人: 海安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0 年 08 月 14 日4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编制人(组长):肖建华日 期: 2020 年 08 月 14 日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2020 年 08 月 14 日海安市行政审批局(备案)5目 录招标文件前附表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评标办法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第五章 图纸第六章 工程建设标准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6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1招标人名称
12、: 海安市交通运输局地址: 海安市江海西路1号联系人:马媛媛电话: 0513-889065491.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海安市宁海南路 195 号联系人:肖建华,黄芙蓉电话: 181006362171.1.3项目名称海安市 2020 年农村公路亮化工程1.1.4建设地点海安市境内1.2.1资金来源国有资金非国有资金企业自筹1.2.2出资比例国有资金: 100 其中, 财政资金 0, 自筹资金 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亮化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1.3.2要求工期要求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0 年 09
13、 月 07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0 年 12 月 06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见招标公告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 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1偏 离不允许2.1.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材料施工图纸等7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 年 8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 时间2020 年 8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2.4招标控制价编制依 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14、计价规范GB50500-2013;(2)江苏省建设 工程费用定额(2014);(3)江苏安装工程计价表(2014 年版)、江 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14 年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 (2014 年版);(4)预算工资执行“苏建函价2020115 号”省住房 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5)材料价格参 照 2020 年第 8 期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指导价和现行的市场询价; (6)招标文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工程造价文件规定等。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 料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1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拟分包计划表(如有);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招标文件(含网上招投标平台系统)中要求填写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证;信用手册;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b.授权委托书; c.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 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 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 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 单位正式员工, 若提供与
16、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项目 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 龄、但提前退休的, 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 d.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 标时, 除项目负责人外, 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施工合同备案时, 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关键岗位人员配 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执行。e. 投标人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至少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单位盖章),以上三项证明 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需提供
17、扫描件的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如 有);投标保证金;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提供 2018 年或 2019 年);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8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投标人承诺书招标文件(含网上招投标平台系统)中要求填写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60 日历天3.2.3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总价合同3.4.1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时效:60 天本工程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440000 元整。 递交方式:见招标文件3.4.3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由受理单位直接
18、退还至投标人汇款账户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不允许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不采用 采用。3.6.6其他编制要求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 份、电 子文件 5 份至代理公司。4.2.1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8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4.2.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5.2.1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 无(5)全程电子化开标顺序: 公布投标人名单-核验投标保证金-抽取开标 顺序、评标办法及相应系数-
19、解密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评审-宣读投标报 价及相关内容-结束退场5.2.2解密时间2020 年 8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 人,其中: 招标人代表 0 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 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 3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在政府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用语音系统自 动通知。6.3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人9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电汇或转账履约担保的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2%,根据海 公管
20、办【2014】34 号关于明确政府投资工程履约保证金收取、退还有 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履约保证金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收取、退 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标 人缴齐。履约保证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退还 退还履约保证金时,必须同时提供: 竣工验收报告;相关工程变更责任追究执行到位证明。履约保证金 不计付利息。8.5.1异议提出的时间对开标过程的异议, 在开标过程中提出; 对评标结果的异议,在中标候 选人公示期间提出8.5.2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海安市行政审批局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一、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
21、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 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 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 培训和技术支持。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 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两个文件,一个是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另一个即为不加密 NJSTF 格式文件, 刻录到空白光盘上作为备用投标文件(
22、仅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因导 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 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 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 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招标人提前进入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找到“网上开标”模块, 根据操作手册(请在办事指南中的“下 载专区”中下载) 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 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扫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
23、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 的, 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 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 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 情况, 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 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 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见附件 3),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一个 小时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 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 失
24、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 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 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 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 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6、开评标全过程中, 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 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 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 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25、。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 高配置电脑、 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10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 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 江苏通用驱动 5.5 版本(可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 易信息 网 l 下载)。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 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 身承担一切后果。8、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时,现场数字高频变换,抽取结
26、果随机,抽取人无法人为设 定, 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观看时,可能 会感觉数字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此属正常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 可以在评标完成后 3 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的概不受理现场视频调阅申请。9、特别提醒: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新的招投标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 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为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中的“下载专区”中下载,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是开评 标全过程中的默认的远程交互工具, 当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或者系统交互出现故障时, 请 及时向软件公司丁工咨询, 咨询联
27、系方式为手机: 18662609561,座机: 0513-81819599 , QQ:1294624537。二、 其他说明:1、投标报价应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自主进行,并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但不 得低于成本。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进行报价。2、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 工方案,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实行自主报价(已列入不可竞争的项目除外)。投标 人所报设备价、材料价如低于同期的省、市、县的造价信息或低于同期的市场价格信息,视为 对招标人的优惠。投标人标函中所报设备、材料其规格、尺寸、等级不得低于清单的要求。中
28、 标人应根据清单确定的标准、等级、规格组织施工。3 、招标控制价作为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是总价控制, 各投标人需认真测算成本、自主 报价。如果投标人认为控制价中某一(或几项) 项目或某一种(或几种) 材料价格低于市场价 则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中标后不得以此为由不同意施工或要求增加费用, 否则招标人可 直接委托第三方施工或提供材料,费用按招标人实际采购价的双倍从中标人结算价款中扣除, 同时将中标人的行为作为履约情况不良行为报海安市行政审批局备案。 ”4、现场踏勘:4.1 投标人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 考虑因各种困难因素【包括施工场地地理位置、周边环 境、交通运输条件、场地平整、地质条件、建筑
29、垃圾清除等)】等对施工可能造成的影响, 由 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在投标报价中予以体现, 以后不得以此为由提出额外 增加费用的要求。4.2 水、电接驳, 按发包人指定地点,定量表记、接至施工现场管线(电缆)由投标人自 行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现场自来水及电源接入点现场具体位置由投标人现场勘察。5、施工过程要求:5.1 本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按发包人要求就地资源化利用或按政府部门相关要求运至建筑 垃圾具备资质的处置企业处置, 且不得掺杂其他垃圾。同时施工单位对垃圾的处置需符合相关 部门规定, 处置费包含在造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5.2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投标人负责,运距
30、自行考虑,建筑垃圾外运、混凝土运 输只能在相关部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须按相关规定处置,须清 运至场外城管部门许可的地点。处置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清理标准应得到 发包人、监理单位认可, 否则, 如发生相关费用由发包人、监理单位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5.3 承包人须在单体竣工前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机械设备、硬化场地后的 场地拆除以及完工后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出场,运至城管部门允许的堆放地,运距自行考虑,相 关费用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 竣工结算不作调整。清理标准及清理结果应得到发包人、 监理单位认可, 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由发包人、监理单位在工
31、程结算价款中扣除。5.4 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国家、省、市、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招标人不另行给付, 费用缴纳的标准投标人可向有关部门查询。5.5 工程施工期间涉及环保、消防、城市卫生、市政、居委会、城管、派出所等相关部门11收取的费用,以及夜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和架空线的安全的费用等, 投标人均应综 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5.6 投标单位应考虑场地狭窄对工程施工的影响, 独立有效的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 工作, 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的情况,若发生机械台班 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
32、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竣工结算时不做调整。5.7 水、电接驳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现场自来水及电源接入点现 场具体位置由投标人现场勘察。5.8 本工程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若有损 坏,投标人需负责恢复, 此费用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5.9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对施工环保作充分考虑,施工期间需要做好包括扬尘防治等涉 及环境保护的相关工作。承包人在工程实施期间,应按照国家、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及发包人的相关规定,按 照节能、环保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发包人将委托相
33、应专业机构对承包人 节能、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承包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并执行发包人提出的整改 意见。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或运至合法处置建筑垃圾企业处置, 且不得 掺杂其他垃圾。上述所有工作发生的费用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不另行计量支付。承包人在合同实施期间,严格按海政办发【2020】83 号文件相关要求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 作;承包人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扬法治理违法违规行为将被按海城【2020】84 号文件进行管理。严格施工和道路扬尘监管。推行“市区无裸土、路面无积尘、运输全封闭、监测全覆盖”。 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动态更新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建筑工地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
34、堆放覆盖、 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 100%”。提高装配式 建筑在新建筑中的比例,实现工地喷淋、洒水抑尘设施“全覆盖”。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 水利等线性工程,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实行分段施工, 加强扬尘管控, 淘汰吹风机, 改用吸尘设备。市区规模以上(占地面积 5000 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 测和视频监控。扬尘防治检查评定不合格的建筑工地采取停工整改、经济处罚、信用扣分等措 施, 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 提高道 路机械化清扫率,建成区达到 93%以上。城市建成区主次干
35、道、重点管控区域道路积尘、积泥、 杂物量应低于 1 克/平方米。对土方作业区、长期闲置土地、渣土堆场及主次干道两侧裸土进 行整治覆盖,力争实现城市建成区 100%无裸土。落实渣土车全过程监管, 执行冲洗、限速等 规定,优化渣土车白天运输制度,推广原装封闭式环保型渣土车。年内完成施工工地扬尘治理 项目自 51 个。5.10 投标单位应考虑场地狭窄对工程施工的影响,独立有效的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 工作, 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的情况,若发生机械台班 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竣工结算
36、时不做调整。6、海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追究暂行办法(海公管办201440 号文)的相关 内容:第十条 施工单位未经规范程序报批或手续不全擅自变更的,变更部分工程量不予计量, 延期工期不予顺延, 诚信考核扣 5 分。7、如有同级或上级通报批评的, 扣除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8、投标人应密切注意发布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上关于本工程的信 息,如有变更以最新发布的信息为准。如因投标人的疏忽造成的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本工程按关于在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海建2017175 号) 文件要求实施农民工实名管理, 施工单位应按文件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并与农民工
37、签订劳动合 同。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由此可能增加的相应费用,结算时不予调整。中标单位应在 合同签订前提供企业工资专户详细资料。中标单位在施工现场实行工程用工公示制度,每月 10 日前在公示栏公示上月用工情况及工资发放情况(包括施工班组、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用 工时间、应付工资,实付工资、工人签名等),并接受监理单位对用工公示情况进行检查、督 查和签字确认。此用工情况及工资发放情况的公示,须包含承包人专业分包农民工的用工情况 及工资发放情况公示。未按要求公示的暂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应按月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标准不低于工程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时按文件要求向承包人企业
38、工资12专户存入不低于当期工程款 20%的专户资金。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在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实施农 民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海建2017175 号)。施工单位开工前应办理工伤保险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并提交工程开工的相关资料,农民 工工资支付最新文件详见“海建(2018)108 号”文。农民工工资支付按海政规【2020】7 号文执行。10、特别提醒: “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收到承包人的结算资料(含工程资料)后,先确认承 包人所有竣工资料已经送交城建档案馆备案存档后,发包方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定。本工程按 海政办发2018193 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决(结) 算审计操作管理 办法的通知执行
39、:“对于项目结算送审价核减率介于 8%和 10%之间的(即 8%核减率10%), 按照其超出 8%部分金额的 5%对施工单位予以扣减,同时对监理单位扣减 10%服务费,并由 建设单位在应支付的相应款项中抵扣,对于项目结算送审价核减率介于 10%和 20%之间的(即 10%核减率20%),按照其超出 8%部分金额的 10%对施工单位予以扣减, 同时对监理单位扣 减 20%服务费,并由建设单位在应支付的相应款项中抵扣;对于项目结算送审价核减率超出 20%的,除按照其超出 8%部分金额的 10%对施工单位予以扣减,同时对监理单位扣减 30%服 务费, 并由建设单位在应支付的相应款项中抵扣。市纪委监委
40、应根据审计核减原因追究建设单 位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给子通报,抄送市行政审批局审核后 列入黑名单,录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分中心”等相关网站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不 得在海安市承揽工程业务。”注:开标时间以评标系统电脑显示时间为准。13二、投 标 人 须 知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 见
42、招标公告。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 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 应当以联合体
43、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 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1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
44、自 2018 年 08 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 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19 年 08 月 01 日以 来, 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 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 2020 年 05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1.4.4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 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 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