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昆明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A-5-12、A-5-13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 本目 录1 建设项目概况11.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11.2 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建设周期和投资11.3建设项目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3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9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9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0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113.1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产生、治理和排放情况113.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113.3 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123.4 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标准、达标情况及效果2
2、23.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结果263.6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264 公众参与284.1 公众参与方式与过程284.2 公示284.3 问卷调查对象及结果分析294.4 公众意见反馈33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346 联系方式346.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346.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34附图:附图1评价范围图; 附图2项目外环境关系图。第8页1 建设项目概况1.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马金铺街道办事处)A-5-12、A-5-13地块,地理坐标为北纬244632.8、东经1024728.4。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22
3、641.04m2,净用地面积为189261.6m2,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92917.3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68674.25m2,地下室约124243.13m2;多层住宅约85784.09m2,中高层住宅约64044.10m2,高层住宅约101298.60m2,商业约12555.31m2,幼儿园建筑面积约2747.80m2,公共配套设施约2244.35m2。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77742万元。2009年6月,昆明市规划局下发本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昆规条件20090128号),2012年11月8日,项目设计方案通过昆明市规委审议(2012年11月19日),同意取消国有建设用地使
4、用权出让规划条件(昆规条件20090128号)中规定的“建筑限高24米”设计要求。2013年4月,项目得到昆明高新区经济发展与投资促进部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的批复(昆高开经促复201304号)。昆明市规划局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30101201200275、530101201200275号)。1.2 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建设周期和投资本项目共建设55栋住宅楼(33栋4.5F、5栋8F、5栋9F、2栋12F、10栋18F),总户数为1307户;4栋3F商业楼;1栋3F幼儿园。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189261.6m2,分为两个地块建设,总建筑面积为392917.
5、3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8674.25m2,多层住宅约85784.09m2,中高层住宅约64044.10m2,高层住宅约101298.60m2,商业约12555.31m2,幼儿园建筑面积约2747.80m2,公共配套设施约2244.35m2;地下建筑面积为124243.13m2,地下车库共设置1层,地下停车位2310个。拟建项目容积率1.42,建筑密度24.51%,绿地率40.01%。项目总投资1777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3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比例约为0.34%。项目建设周期2年,预计2015年5月竣工。项目组成详见表1.2-1。表1.2-1 项目组成一览表工程项目名称功能
6、分布主体工程A-5-12地块、A-5-13地块项目整个地块净用地面积189261.6m2,总建筑面积为392917.38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51126.79 m2,商业建筑面积12555.31m2,幼儿园建筑面积2747.80m2,公共配套设施约2244.35m2,地下建筑面积为124243.13m2。住宅楼:33栋4.5F多层住宅、5栋8F中高层住宅、5栋9F中高层住宅、2栋12F中高层住宅、10栋18F高层住宅,总户数为1307户;商业楼:两个地块共建设4栋3F商业楼;幼儿园:1栋3F幼儿园,共8个班,每班30人,位于A-5-12地块东南侧。A-5-12地块规划净用地面积70435.2
7、5m2,总建筑面积143465.45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8891.83m2,商业建筑面积6826.21m2,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3478.49m2,地下建筑面积44268.92m2。住宅楼:12栋4.5F多层住宅、3栋9F中高层住宅、4栋18F高层住宅;商业楼:2栋3F商业楼;幼儿园:1栋3F幼儿园,共8个班,每班30人;地下建筑面积44268.92m2,地下共一层,位于该地块中部及北部,包含机动车、非机动车车库及住宅地下用房。A-5-13地块规划净用地面积118826.35m2,总建筑面积249451.9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62234.96m2,商业建筑面积5729.1m2,公共配
8、套用房建筑面积1513.66m2,地下建筑面积79974.21m2。住宅楼:21栋4.5F多层住宅、5栋8F中高层住宅、2栋9F中高层住宅、2栋12F中高层住宅、6栋18F高层住宅;商业楼:2栋3F商业楼;地下建筑面积79974.21m2,地下共一层,位于该地块中部及北部,包含机动车、非机动车车库及住宅地下用房。公辅工程公建配套用房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4992.15m2。A-5-12地块:幼儿园建筑面积2747.8m2,文体设施建筑面积153.94m2,和谐社区用房建筑面积200.35m2,物管用房建筑面积325.07m2,设置一个公厕,公厕建筑面积51.33m2。A-5-13地块:卫生服务站
9、建筑面积272.56m2,文体设施建筑面积285.61m2,和谐社区用房建筑面积338m2,物管用房建筑面积522.5m2,设置一个公厕,公厕建筑面积95.1m2。给水系统主供水干管分别从地块西侧和东侧的市政道路上各引入一条DN150的给水总管。每户住宅自行安装热水供应系统。15层直接供水,6层及以上楼层采用变频供水,水泵房位于地下一层。排水系统雨水经收集后均排入区内排水管网,内部雨水管网接入道路雨水管网排至城市排水管网;产生的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部分接入向市政污水管网,剩余部分经市政处理后回用于绿化、公厕冲洗及道路洒水。供电系统来自城市电网,采用双回路供电,每个地块设备用发电机房1处,位于地下
10、1层。供气系统来自城市煤气管道,从现有市政道路接入。通风系统地下车库设置自然及机械送、排风系统。消防系统市政管网直接供给室外生活、室外消防,环网上接室外消火栓。绿化、景观A-5-12地块绿地率为40.01%,绿化面积为28181m2;A-5-13地块绿地率为40.01%,绿化面积为47542m2。道路工程A-5-12地块道路、广场面积24292m2;A-5-13地块道路、广场面积42858m2。主要车行道宽5m,次要车行道路宽4m。环保工程污水处理化粪池11个,总容积不小于550m3。垃圾收集移动式垃圾收集箱60个,本项目不设置垃圾房。雨、污、中水管网采用雨污水分流制,项目内部铺设中水管网,用
11、于绿化、道路及冲厕用。依托工程给水系统市政给水管网系统、市政中水管网、马金铺污水处理厂中水工程排水系统市政污水管网系统、马金铺污水处理厂固废处置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环卫部门其它城市电网、电视、电信网1.3建设项目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1.3.1 产业政策符合性拟建项目属于房地产行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2013年第21号令),项目不属于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2013年4月8日,项目得到昆明高新区经济发展与投资促进部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的批复(昆高开经促复201304号),同意项目备案。综上所述,本建设
12、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1.3.2 规划符合性(1)与昆明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符合性根据昆明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所在地块规划土地类型为一类居住用地并规划配套幼儿园。本项目为职工住房建设项目并配套建设幼儿园,符合上述用地要求。(2)用地规划符合性根据昆明市规划局出具的项目规划出让条件通知书,其规划要求见表1.3-1。表1.3-1 项目与规划条件符合性分析序号规划条件项目设计符合性1用地规定总用地面积222641.04 m2(33.96亩);净用地面积189261.6m2净用地面积189261.6m2;退让道路用地面积33379.44m2符合要求2建筑容量
13、控制指标两个地块建筑密度35%、两个建筑密度分别为23.92%、25.5%符合要求两个地块绿地率40%两个地块绿地率均为40.01%两个地块容积率2.5容积率2.43A-5-12地上建筑面积105652.88m2A-5-12地上建筑面积99196.53m2A-5-13地上建筑面积178239.53m2A-5-13地上建筑面积169477.72m23建筑限高24米超过24米不符合4公共服务设施应配置幼儿园1座;用地2340m2;建筑面积1782m2配置幼儿园1座;用地2600m2;建筑面积2747.8m2符合要求5规划设计总要求配置商业应集中设置,临城市主干道住宅不得设置底层商业,住宅楼内原则上
14、不得设置餐饮、娱乐。设置集中商业楼,住宅楼内不设置商业符合要求6其它要求建筑退让:退让28、19号路道路红线不小于8米;退让20号路道路红线不小于5米;退让马林路道路红线不小于10米退让28、19号路道路红线20米;退让20号路道路红线10米;退让马林路道路红线30米。符合要求根据表1.3-1,除建筑限高不满足规划设计要求外,拟建项目其余设计均符合规划设计要求,根据昆明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业务办公会记录单(见附件),2012年11月8日,项目设计方案通过昆明市规委审议(2012年11月19日),同意取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昆规条件20090128号)中规定的“建筑限高24米”设计要
15、求。拟建项目已取得昆明市规划局下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30101201200275、530101201200275号)以及土地使用证(昆国用2011第00844号、昆国用2011第00843号)。综上,项目符合相关用地规划要求。1.3.3 相关法规符合性(1)与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相符性分析根据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第一章第五条:项目属于三级保护区范围。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七条:滇池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落实节水措施。大中型企业及其他用水量较大的建设项目,应当建设雨污分流的排水管网,采用循环用水的工艺和设备,提高水循环利用效率。拟建项目实行雨
16、污分流,符合第三章第二十七条要求。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第六章第四十九条:不得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炼汞、电镀、化肥、农药、石棉、水泥、玻璃、冶金、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第六章第五十三条:三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v 向河道、沟渠等水体倾倒固体废物,排放粪便、污水、废液及其他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污水、废水,或者在河道中清洗生产生活用具、车辆和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物品;v 在河道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物和其他污染物,或者将其埋入集水区范围内的土壤中;v 盗伐、滥伐林木或者其他破坏与保护水源有关的植被的行为;v 毁林
17、开垦或者违法占用林地资源;v 猎捕野生动物;v 在禁止开垦区内开垦土地;v 新建、改建、扩建向入湖河道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以及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和自然景观的其他项目。根据本项目建设性质,拟建项目不属于第四十九中禁止建设项目范畴,不违反第五十三条要求。综上,拟建项目符合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保护要求。项目建成后主要入驻生物产品制造企业,各入驻企业不得涉及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严禁建设的项目和其它禁止行为;入驻项目废水须按环评所提要求妥善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马金铺污水处理厂。(2)与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一湖两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规定的相符性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一湖两江”流域水环
18、境保护工作的若干规定,禁止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驻昆部队,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户)的下列行为:v 新建直接向“一湖两江”流域保护区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建设项目;v 向“一湖两江”流域保护区排放未达标或者超过规定控制总量的废水(液)、污水;v 向“一湖两江”流域保护区湖泊、水库、河流等水体倾倒渣土、垃圾、粪便和其他废物;v 在“一湖两江”流域保护区湖泊、水库、河流等水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v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拟建项目属于“一湖两江”流域范畴,项目本身不属于上述禁止建设内容。建设项目投入运营后,各企业入驻时不得涉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一湖
19、两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规定严禁建设的项目、工段和其他内容;同时,各企业废水须按环评所提要求妥善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马金铺污水处理厂。1.3.4 选址合理性(1)环境相容性分析项目建设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建设地附近无珍稀野生动、植物存在。拟建项目区域基础设施完善,供电、给排水、电信等设施配套齐全,居民生活条件便利。根据云南省水环境功能区划(复审),滇池外海全段属于一般鱼类保护区,同时具备饮用水源功能,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根据2012年一季度滇池水质状况及治理情况公告(2012年4月),滇池外海水质类别总体劣于类,主要
20、监测指标中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超过类水标准。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69.2。超标原因为生产和生活污水排放入滇河流,入滇河流水质污染严重。拟建项目废水经中马金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滇池外海,根据云南省水环境功能区划(复审),滇池外海全段属于一般鱼类保护区,同时具备饮用水源功能,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根据2012年四季度滇池水质状况及治理情况公告(2013年3月),滇池外海水质类别总体劣于类,主要监测指标中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超过类水标准。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69.2。超标原因为生产和生活污水排放进入入滇河流,入滇河流水质污染严重。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的PM
21、10、TSP浓度均不超标,总体环境空气质量较好,能够满足环境空气二级标准要求。项目位于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马金铺街道办事处)。项目用地被城市道路(规划28号路)分隔为2个地块(A-5-12地块和A-5-13地块)。A-5-13地块东侧为马林路,A-5-12地块西侧为规划20号路,项目区北侧为规划19号路。根据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马林路属于城市主干路,规划19、28号路为城市次干路,规划20号路为城市支路。场区环境噪声现状监测值可满足评价标准的要求,且近期交通噪声对拟建项目影响不大,因此,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2)平面布局合理性拟建项目各地块在临道路一侧设置出入口。
22、商业沿小区进出口布置,即满足生活区本身的配套要求,同时服务于周边片区。建筑总体布局的合理性分析拟建项目主体为住宅楼,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平面布置问题主要是建设地块内的垃圾收集箱、中水站等是否能够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a.垃圾收集项目区内设置垃圾收集箱,不设置垃圾收集房。生活垃圾由物管人员每天定时收集后,由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日产日清,对小区环境造成影响小。b.交通布局的合理性拟建项目车行出入口分别设置于各地块城市道路上,这样的开口方式使小区车辆在入口处就能就近安全的进入车库,减小车辆对小区内部带来的影响。拟建项目出入口很好的结合了当地的城市和道路规划,布置是合理的。c.设备用房拟建项目
23、设备用房(水泵、风机、备用发电机)均位于地下一层,建筑隔声有效降低设备噪声对小区声环境影响。d.备用发电机拟建项目备用发电机位于地下一层发电机房内,建筑隔声能有效降低发电机运行时噪声对小区声环境影响;发电机产生的废气经专用排气管道排放至地面绿化带,排放口方向避开住宅楼,经大气扩散后稀释,可降低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其它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8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中若干问题的意见(文市发200631号)规定:新批准的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立在博物馆、图书馆内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立在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机关内部
24、及其周围,不得设立在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内,不得设立在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不得设立在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娱乐场所和学校、医院、机关不得相互毗连。因此,项目在销售商铺时,应明确规定本项目不得设置娱乐场所。对入驻商业用房的餐饮业,必须按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要求单独办理环评手续及其它相关手续。各餐饮单位的废动植物油应及时交由特许经营单位处置,不得擅自倾倒或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处置,含动植物油餐饮废水必须安装隔油设备,项目建设中应预留隔油池建设用地。入驻餐饮业单位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考虑在商业楼设置内置烟道。项目社区卫
25、生服务站确定医疗规模及具体经营方案后,须另行办理环保手续,项目建设中应预留消毒池建设用地。项目商业设施的功能目前为百货销售,若今后功能发生变化需另行办理环评手续。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布局是合理的。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2.1.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及评价根据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2012年四季度水质状况及治理情况公告(2013年3月),滇池外海水质类别总体劣于类,主要监测指标中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超过类水标准,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67.5。南冲河水质类别为劣类。主要污染物为溶解氧、BOD5、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攀钢劳动卫生防护研究所于2011年11月17日-11月18
26、日对哨山河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哨山河水环境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质标准。2.1.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评价评价期间委托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区环境空气进行现状监测。项目场区内设一个点位,连续监测7天。根据监测结果,项目评价区域内TSP、PM10两项监测因子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没有超标现象,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2.1.3声环境质量现状及评价评价期间委托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场界声环境质量进行现状监测。项目四周场界及敏感目标各设一个点位,共5个点位,监测2天,昼夜各监测1次。根据
27、监测结果,拟建项目位于新城区,车流量较少,项目场界临市政主干道及次干道一侧昼间、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标准的要求,其它区域在昼间、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标准的要求。2.1.4生态环境现状及评价评价区域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历史文化遗迹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生态敏感目标。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占地属于城市建设区,场地长有零星杂草,不存在大面积天然植被,不属于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无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名木,也不是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动物的主要迁徙通道。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28、价范围(1)环境空气评价范围本次评价大气污染物主要针对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扬尘。由初步工程分析,项目施工期无组织排放扬尘污染的范围主要集中在项目边界外200m以内,因此本评价重点关注项目区及边界外200m的范围。(2)水环境评价范围项目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环境,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部分污水经市政处理后回用于绿化、道路洒水及冲厕,剩余部分污水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马金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因此,本评价重点进行项目废水依托马金铺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分析。项目施工及运营过程中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小,重点进行项目区域地下渗水拟采取工程措施的分析。(3)环境噪声评价范围声环境评价范围为场界外200m范围内。(4)
29、生态环境评价范围生态环境影响分析范围为项目占地红线内以及场界外300m范围内。评价范围见附图1。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产生、治理和排放情况拟建项目属于房地产项目,建成后以居住为主及配套设施为辅,项目运营期污染源主要有废水、废气、固废以及噪声。商业用房如入住餐饮业、社区卫生服务站确定医疗规模及具体经营方案后均须另行办理环保手续。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产生和排放情况汇总表见表3.1-1。表3.1-1 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汇总表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产生浓度及产生量排放浓度及排放量治理措施大气污染物垃圾收集箱、中水站、公厕等恶臭气体少量少
30、量自然扩散绿化吸收汽车NOx浓度低,产生量少少量抽排风机排放水污染物住宅区、商业会所等产生的废水废水18.1万m3/a18.1万m3/a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马金铺污水厂处理SS350mg/L,63.4t/a250mg/L,45.3t/aNH3-N35mg/L,6.3t/a32mg/L,5.8t/aCOD400mg/L,72.4t/a350mg/L,63.4t/aBOD5300mg/L,54.3t/a250mg/L,45.3t/a磷酸盐10mg/L,1.8t/a8mg/L,1.4t/a动植物油80mg/L,14.5t/a60mg/L,10.9t/a固体废物住宅楼生活垃圾1533t
31、/a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及处置商业区商业垃圾229t/a公建配套公共垃圾3.3t/a幼儿园垃圾17.5t/a社区卫生所医疗垃圾2.7t/a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化粪池污泥186.2t/a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噪声社会娱乐噪声60-70dB(A)周界噪声达到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4类标准汽车65-80dB(A)风机、水泵7090 dB(A)3.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拟建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功能要求见表3.2-1。项目外环境关系图见附图2。表3.2-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功能要求一览表保护类别关心点方位
32、、与场界最近距离人口分布保护时段采用标准环境空气声环境高登村NW约110m约120户约430人施工期运营期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地表水环境哨山河S,约1.2km/运营期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南冲河S,约2.2km哨山水库SE,约3.9km滇池外海W,约3.8km3.3 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3.3.1已动工工程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项目已于2013年5月开始施工,至2013年11月,项目A-5-13地块东南侧4.5层多层住宅进入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其余建筑物进入地基施工阶段。(1
33、)环境空气影响分析与评价已动工工程施工期扬尘主要来源于施工裸露场地、开挖土石方临时堆放场地起尘及土石方挖掘、转运产生的的扬尘。施工单位已采取的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在施工场界外围修筑2.5m彩瓦围墙及砌筑围墙,并对工地出入口运输道路进行了混凝土硬化。对施工裸露场地及主要运输道路等在非雨天时适时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车斗应用棚布遮盖严实;进场道路定期清扫,清扫前先洒水。施工单位已采取的油烟控制措施:项目施工区域设置管理人员食堂,并在食堂安装抽油烟机。由于管理人员较少(约为50人),则油烟产生量少,并且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因此施工期间油烟对外环境影响小。(2)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项目施工
34、期不设施工人员宿舍及食堂,设有临时水冲厕1处以及配套化粪池1个,供施工人员使用。在生活区配套建设2个食堂及临时住宿区(仅为指挥部管理人员提供就餐及住宿服务),不设置澡堂。施工单位已采取的废水污染控制措施:施工场地生活区修建水冲厕1处并配建1个化粪池,施工人员产生的清洗污水、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A等级标准后排入项目区南侧公园北路市政污水管网,并且项目已取得临时排水许可证(详见附件);食堂泔水经塑料桶收集后交予特许经营单位处理;施工场地每个主出口设车辆清洗池1个;施工场地内设
35、置6个雨水、基坑涌水排放口,排放口接市政道路的雨水管网,其中有5个排放口位于28号路、1个排放口位于马林路,并且排放口前端设置沉淀池,施工过程中的雨水径流及基坑涌水经场区内的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3)声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已动工工程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声级值一般在65110dB。施工单位已采取的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单位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步骤和施工作业时间;将钢筋加工点设置于场地中央,远离周边敏感点;加强管理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据现场调查及公众参与,项目从施工开始至今,未发生过噪声扰民及环保投诉事件。(4
36、)固体废物影响分析与评价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除此之外,还有少量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单位已采取的固废污染控制措施:施工场地设置2处临时堆土场,堆放现阶段开挖产生的土石方,临时堆土场表面未播种草籽等防护措施;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垃圾桶若干,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5)施工期存在的环境问题及补救环保措施临时堆土场未设置相应的排水沟渠及沉砂池,后续施工中期间应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布设排水沟渠及沉砂池,临时堆土场需采用土工布覆盖或播种草籽等防护措施;临时堆土场应采取拦挡措施,并采取篷布或彩条编织布覆盖或播种草籽等防护措施;根据昆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实施意见:项目施工中应采用预拌砂
37、浆;项目的建筑垃圾须按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昆政办2010139号)、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办201188号)要求进行处置。3.3.2待建工程影响分析与评价(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与评价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源自土方开挖、车辆运输中产生的地表扬尘和施工机械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运作产生的尾气及各建筑装修过程产生的装修废气。该部分污染呈间歇性,排放源位置不固定,排放总量不固定,且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分析施工扬尘使大气中总悬浮颗粒物剧增,影响周边居民和过往行人的健康,也影响城市市容和景观。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污染主要取决于施工作业方
38、式、材料的堆放及风力等因素,其中受风力因素的影响最大。随着风速的增大,施工扬尘产生的污染程度和超标范围也将随之增强和扩大。项目所在区域全年主导风向为西南风,平均风速为2.1m/s。每年11月至次年5月为非雨期,气候干燥,易产生扬尘污染。根据类比分析,施工期无组织排放扬尘污染的范围主要集中在200m以内。建设项目施工场地周围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见表3.2-1。根据项目区风玫瑰图,最容易受到项目施工期间扬尘影响的关心点为高登村(A-5-12地块西北侧110m处)。经过查阅相关资料,对项目易产尘区域每日洒水12次,可使空气中的扬尘减少70%左右,使影响范围缩小到2050m的范围。采取措施后,施
39、工扬尘影响降低。为进一步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环评提出增加以下措施:a. 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封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用防尘布苫盖等措施;b. 工地内若需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性的物料、渣土或废物输送至地面,可从电梯孔道、内部管道输送,或者打包搬运,不得凌空抛撒;c.主体施工采用密目网;d.靠近高登村一侧建筑施工时,清理脚手架内的建筑垃圾时,应采取洒水和吸尘措施,禁止直接掀翻、拍打底笆板,定期对积灰较多的密目网进行清洗,及时更换破损严重的密目网;e. 邻高登村一侧可适当增加施工围墙高度。在严格落实上述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
40、期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减小,达到可接受的程度范围。运输车辆扬尘分析后续施工中只要严格按照已有措施进行并加强管理,运输车辆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小,并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施工机械废气对环境的影响由于项目区施工范围空旷,大气扩散条件相对较好,有利于污染物的稀释扩散,故一般情况下,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产生的尾气污染在空气中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项目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小。加之汽车尾气排放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汽车尾气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装修废气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装修过程中采取的环保措施:采用环保型装修材料,该措施从环保角度来讲是可行的。针对装修过程产生的废气,环评提增加以下
41、措施:油漆、涂料等装修材料的选取应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室内装修材料10项有害物质限量规定进行。(2)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后续施工废水主要是来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以及雨天的地表径流。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维护、清洗产生的少量污水以及混凝土养护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及石油类。混凝土养护废水经自然蒸发消纳。工程现已采取在砂浆拌和机处设置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施工污水并回用。后期施工中采用燃油的机械设备较少,只要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避免燃油泄漏,污水中石油类含量极少。雨天径流后续施工中应按水土保持可行性研究报告布设临时排水沟和临时沉淀池,将截留后的雨水排入沉淀池处理,经处理后回用于道路喷洒抑
42、尘和建筑材料的冲洗,回用不完的须征得有关部门许可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外排。生活污水施工场地生活区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A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食堂泔水经塑料桶收集后定期交予特许经营单位处理。(3)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后续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振捣器、运输车辆、电锯及电钻等。噪声源强为65105 dB(A)。拟建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为高登村,其靠近规划19、28号路、马林路一侧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其它区域执行2类标准。经预测,拟建项目施工期间,会引起高登村昼、
43、夜噪声超标。由于本环评噪声预测不考虑建筑物隔离,实际施工过程中噪声影响会比预测结果小。根据表预测结果并结合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昼间施工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影响小。由于本环评噪声预测不考虑建筑物隔离,实际施工过程中噪声影响会比预测结果小。(4)振动影响分析与评价项目施工过程中振动影响最大的为打桩阶段。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施工过程采用长螺旋灌注桩机,打桩源强较小,打桩阶段对外环境的振动不大。(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与评价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场地平整和地基开挖时产生的土方、建筑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土石方根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工程建设土石方开挖总量73.68万m3,回填土石方10.5
44、8万m3,工程共产生弃渣(全为自然方)63.10万m3,产生的弃渣全部运至白云秧田冲弃土消纳场。本项目已与该消纳场签订了弃土协议,弃土流失防治责任由该消纳场负责。项目施工场地内2处临时土方堆放点未采取相应的排水、拦挡及遮盖措施,环评要求需按照水保方案的措施减缓其影响。建筑垃圾建筑垃圾由建筑施工单位处置,须按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昆政办2010139号)、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办201188号)要求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主要为当地居民,不集中安排食宿,产生的生活垃圾较少。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工地设垃圾箱,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运走并处理。综上
45、所述,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小。3.3.3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与评价拟建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餐饮厨房产生的油烟、车库汽车尾气、垃圾产生的臭气及备用发电机废气。油烟拟建项目使用天然气、煤气为燃料,属清洁能源,虽然会产生SO2和烟尘等污染物,但排污量小。小区内居民饮食油烟产生量少。可研提出的治理措施如下:a.厨房油烟通过安装抽油烟机去油分后直接排放;b.通过大量室外绿化来净化空气。采取上述措施后住户餐饮油烟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小。幼儿园食堂油烟产生量少。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后,油烟通过设置的排烟道由楼顶排放。排放
46、口与周边住宅楼距离大于20m,排放浓度为1.5mg/m3,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食堂产生的油烟对大气环境影响小。汽车尾气拟建项目各地块建设地下停车场。汽车排放尾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CO、HC和NOX等,浓度视汽车发动机的燃烧情况而异,为间断性排放。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各地块地下停车场无组织排放的NOX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再经植物吸收和扩散,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环境影响小,可接受。本项目可研和设计资料均未明确项目地下停车场排气口数量、位置和高度,对此,环评提出以下关于地下停车场排气口的要求:a.各地块地下停车场排气口至少设置2个,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