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GXTC-1312166 江苏沙洲电厂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循环水泵房起重机设备采购招 标 文 件(商务通用卷)商务通用文件招 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中国北京2013年6月word文档 可自由复制编辑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0一、说明11二、招标文件11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7五、开标与评标18六、授予合同20第四章 合同条款221. 定义222. 合同标的243. 供货范围254. 合同价款255. 付款方式256.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267. 包装与标记288. 技术服务和联络
2、319. 质量监造与检验3210.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及售后服务3411. 保证与索赔3712. 保险4013. 税费4014. 分包与外购4015. 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4016. 不可抗力4117. 合同争议的解决4218. 合同生效4219. 其它42第五章 商务卷投标文件格式451、投标书格式462、投标一览表格式47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484、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52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53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547、 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表558、资格申明函及证明文件格式569、履约保函格式6210、近三年销售业绩和证明材料6311、目前正在执行和已经执行的合同情况6
3、412、分包商清单格式6613、大部件6614、服务承诺(格式自定)69第六章 评标标准70一、总则71二、评标内容与评标程序71三、评标标准及说明72四、注意事项73word文档 可自由复制编辑第一章 招标公告江苏沙洲电厂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循环水泵房起重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XTC-1312166)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本项目的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2 招标范围:江苏沙洲电厂二期工程210
4、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的循环水泵房起重机及附属设备技术服务等。3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通用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商;(2)具有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循泵房行车 2个工程国内运行业绩,或者双钩电动桥式起重机的大钩起重量在50吨及以上、小钩起重量在10吨及以上、跨距在19.5米及以上(三者同时满足)2台桥式起重机2年及以上国内运行业绩;(3)投标人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制造许可证;(4)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环保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
5、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8)投标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辅助服务,其来源均应有相应生产该货物的合法权利,不得引起生产该产品的专利权等法律纠纷;(9)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有足够的合适的加工设备和检测设备以及有关质量保证和管理系统来制造合同项下的货物;4. 招标文件售价及购买方式: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注意1:若电汇购买招标文件,且需特快专递纸质招标文件,须加付100元人民币EMS费用。注意2:若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携带U盘或提供电子邮箱地
6、址。(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请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人代表,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2)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如上地址和帐户汇款,并将加盖公章后的标书购买登记表(见公告附件)及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该传真并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传真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
7、取得联系。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6月6日至2013年6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6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7月8日 9:3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8 开标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长安南路279号(馨苑度假村会议中心多功能厅)。9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
8、恕不接受。10 此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报名不上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11 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表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招标编号:GXTC-1312166序号招标货物名称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数量(台套)交货备注时间(月)地点1循泵房起重机循泵房内泵房间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50/10t,跨距13.5米;循泵房外进水间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32/5t,跨距19.5米;各一台套全部设备2014年5月交清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施工现场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关于招标
9、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内 容说 明2.1招 标 人: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1.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2.2招标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北京外文印刷厂文化创意园12B联系人:张文墨、杨雪光、王浩联系电话:18611672594、15611943704、13720091545传真:01088414050邮箱:GXZB12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帐 号:7112510182600083119投 标 报 价 和 货 币11.1投标报价:最终目的地价(包括设备本体及附属设备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
10、用工具、进口设备或部件(含税)、技术资料、技术服务以及相关的运输费(含措施费)、伴随服务费等的所有费用)12投标货币:人民币投 标 书 的 编 制 和 递 交2.4资格标准:(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商;(2)具有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循泵房行车 2个工程国内运行业绩,或者双钩电动桥式起重机的大钩起重量在50吨及以上、小钩起重量在10吨及以上、跨距在19.5米及以上(三者同时满足)2台桥式起重机2年及以上国内运行业绩;(3)投标人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制造许可证;(4)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环保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5)投
11、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6)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3年内不能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和技术支持方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9)投标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辅助服务,其来源均应有相应生产该货物的合法权利,不得引起生产该产品的专利权等法律纠纷;(10)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有足够的合适的加工设备和检测设备以及有关质量保证和管理系统来制造合同项下的材料;(11)非投标货物制造
12、商投标时,须取得投标货物制造商的有效授权或委托代理协议;(如允许代理商投标的情况);(12)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各设备招标文件中制订的注册资金、业绩和针对设备行业特殊性的其他资质要求)。14.2货物验收后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其价格包括在投标报价中。15.1投标保证金:叁万元人民币15.3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须为: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或支票(仅限于北京地区投标人使用);2、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GXTC-1312166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以
13、现金(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需保证其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若投标单位未按此要求办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同时,应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交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的承诺书;4、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意:本项目拒绝接收保函的投标保证金。5、接收投标保证金银行及账号: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帐 号:7112510182600083119联 系 人:冯洁 联系电话:010-88354433-76616.
14、1投标有效期: 180 天17.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捌份,电子版本两份(U盘)。19.1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7月8日 9:30 时(北京时间)19.1开标时间:2013年7月8日 9:30 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长安南路279号(馨苑度假村会议中心多功能厅)。19.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日期当天递交至开标地点。评 标23.2评标方法:综合打分法,总分100分,其中价格45%,商务5%,技术50%。授 予 合 同30履约保函:合同总价的 10 。3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word文档 可
15、自由复制编辑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 资金来源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已获得一笔资金/贷款。招标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贷款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方及合格的投标人2.1 招标人:招标人是指提出国内招标采购货物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本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是指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2.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机构)是指依照国家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依法设立并取得招标资格证书、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中介组织。本招标文件中招标机构是指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招标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 招标方:招标方是指
16、招标人和招标机构。2.4 合格的投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上述2.4条款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3.2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的货物。3.3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与投标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4. 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构成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商务卷:通用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
17、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 合同条款第五章 商务卷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 评标标准技术卷6. 招标文件的澄清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期十六(16)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同时发送邮件至GXZB12(传真号:010-51196363、51196306),招标机构对投标人的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须在法定时间内以“异议”的形式提出。6.3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至时
18、间10日前提出。7. 招标文件的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机构回函确认。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机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 编制要求 8.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
19、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8.2 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9. 投标文件构成9.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一、 投标文件商务卷(按照本须知第五章提供的格式填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 投标书格式2. 投标一览表格式3. 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4. 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5.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7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表8. 资格申明函及证明文件格式9履约保函格式10近三年销售业绩和证明文件11目前正在执行的和已经执行的合同情况12. 分包与外购清单格式13. 大部件1
20、4. 服务承诺(格式自定)二、投标文件技术卷: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4条要求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附件1 技术规范附件2 供货范围附件3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附件4 交货进度附件5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附件6 价格表(空白)附件7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附件8 分包与外购 附件9 大(部)件情况附件10 进口设备表附件11 差异表附件12 投标方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10. 投标文件格式1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9条的内容与要求和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10.2投标人
21、应将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11. 投标报价11.1 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11.2 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1) 报所供货物的出厂价;2) 备品备件价(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货物技术状况列出质量保证期内必须的备品备件的清单和价格);3) 专用工具价;4) 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费用;5) 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技术服务费等);6) 所有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7) 进口设备报价;8) 主要分包与外购清单(对于厂家外购产品,由招标方提供三家及以
22、上的备选厂家,投标方分别报价,以最高价计入总价,并作为评标价);9) 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其他服务的费用(如有);10)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说明:(1)投标人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合同执行中不另予支付。(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商务和技术责任进行报价,如有偏差,投标人应在商务和/或技术偏差表中列出,并提供偏差所引起的价格差异。11.3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1.4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1.2条的规定进行报价,只是为了方便招标
23、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11.5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任何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货物的投标报价。11.6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最低投标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唯一保证。12. 投标货币12.1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13.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3.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符合本须知第2.4条的规定。13.3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
24、方满意,即(1)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2)投标人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资格标准及业绩要求;(3)投标人应提供其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14.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设备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 证明设备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2)设备从招标人开始使用至“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
25、工具清单,包括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设备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14.3 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4.2.3时应注意招标文件技术卷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15. 投标保证金15.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
26、知第15.7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5.3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5.1和15.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5.5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机构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投标人。15.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9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30条规定交纳了履约保函后退还。15.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29条规定签订合同;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
27、据投标人须知第30条提交履约保函。15.7 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相关内容:(1) 投标保证金计息利率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2)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计算公式为:金额x年利率/360 x计息天数。(3) 起息日为项目的投标截止日,结息日为通知书日期;(4) 在退还投标保证金利息前,我公司将向投标人提供相应的计息清单,要求投标人据此提供保证金利息发票。我公司收到保证金利息发票方可退还保证金利息。(5) 以保函或其他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利息。16. 投标有效期16.1 投标应自本须知第22.1条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
28、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7.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7.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及二份电子版本(U盘形式,文档使用WORD、EXCEL格式,图纸采用AutoCAD格式
29、),其中商务偏差表、技术偏差表、投标报价表及分项报价应提供可编辑的EXCEL电子版,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与纸制文件不符,以纸制文件为准。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7.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分别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与“投标保证金”字样。18.2
30、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以及电子版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18.3 内外层信封均应:(1) 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2) 注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和“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3)投标人名称和地址。18.4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8.3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9. 投标截止期19.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
31、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19.2 招标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0. 迟交的投标文件20.1 招标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第19条规定的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截止期后收到的邮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21.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机构。21.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1.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
32、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21.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2. 开标22.1 招标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2.2 开标时,招标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备注声明(如有)、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20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22.3 在开标时没有读出的有关声明,在
33、评标时将不予考虑。22.4 招标机构将做开标记录。23. 评标23.1 评标委员会23.1.1 招标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23.1.2 评标委员会由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23.1.3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招标方提交书面评标报告。23.2 评标方法:综合打分法。23.3 投标文件的澄清23.3.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
34、3.4 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检查)23.4.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投标保证金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3.4.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3.4.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方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影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23.4.4 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第23.4.5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
35、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3.4.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2)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3)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4)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5)投标函无投标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
36、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6)资格标准、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8)不满足技术卷中主要参数要求和超出偏差范围的;(9)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为最终报价的;(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1)国家相关法规认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或废标的。23.5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3.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3.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通过初审(符合性检查)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23.5.2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估法: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将投标报价、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等因素赋予不同的权重,用评
37、分(百分制)的方法,评选出的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得分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为第三中标候选人,三名以后的投标人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考虑。23.5.3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23.6中标人的确定23.6.1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并作出排序,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确认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两个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取投标价格低者。23.6.2招标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4.与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24.
38、1 除本须知第23.3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机构、招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24.2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授予合同25. 合同授予标准除第27条的规定之外,招标方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26.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种类、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其合同价格要进行相应的增加或减少。27.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
39、所有投标的权力招标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8. 中标通知书28.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28.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9. 签订合同29.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三十(30)天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30. 履约保函30.1 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五(5)天内,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函格式或招标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函。30.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
40、上述第29条或30.1条规定执行,招标方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方可将合同授予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31. 中标服务费31.1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分别支付中标服务费。31.2中标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照如下标准分别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31.2.1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货物类标准下浮20%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第四章 合同条款1. 定义1.1 本合同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1.1.1 “需方”是指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
41、包括该法人的继任人和法人的受让人。1.1.2 “供方”是指(供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继任人和法人的受让人。1.1.3 “合同” 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1.1.4 “合同价款”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的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总费用,详见本合同第4条的规定。1.1.5 “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18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1.1.6 “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和本合同附件3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规定的用于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1.1.7 “
42、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2 供货范围所列示和规定。1.1.8 “监造”是指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需方代表对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此种质量监造不解除供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1.1.9“监造代表”由需方或需方委托的有监造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人员。1.1.10“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1 技术规范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5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规定所进行的试验。1.1.11“可靠性运行”是指为检验机组连续满负荷连续运行能
43、力的可靠性而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的试验。1.1.12“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1 技术规范规定的保证值后,需方对合同设备的验收。1.1.13 质保期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终验收证书)。1.1.14 “最终验收”是指需方对的合同设备质保期满后的验收。 1.1.15 “电厂”是指“江苏沙洲电厂”。1.1.16 “技术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包括合同期满后供方的售后服务。1.1.17 “现场”是指需方安装合同设备
44、的所在地。1.1.18 “随机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满足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的备用部件,如本合同附件2 供货范围所列示和规定。1.1.19 “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或设备在调试以及机组在投入商业运行前,所进行的必要的运行。1.1.20 “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书、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具有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名的文件。1.1.21 “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该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100。 1.1.22 “设备缺陷”是指供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括部件、原材料、铸锻件、元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
45、求的情形。1.1.23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与项目或服务有关的省、市地方性法规及有关政府部门颁布的政策、规定、命令等所有有效的、并对项目产生或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1.1.24“接口”是指供方负责在合同设备供应上(包括设备硬件及设备软件等)及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资料上,能够与需方其它供货商/承包商所提供的设备、部件、讯号、讯息资料等有效地连接,并能满足测试和试验的要求,以达到电厂能整体启动调试运行的目的。1.1.25.“交货时间”国内供货部分的交货时间是指本合同设备运送到工地现场指定地点的时间。1.2 解释1.2.1 本合同用中文拟定,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图纸等允许使用其他语言。1.2.2 合同中提及的“包括”一词不具有限制性含义。1.3 文件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 合同条款及双方根据合同规定不时所进行的修改和补充;(2) 澄清文件(3) 技术规范; (4) 合同附件;(5) 中标通知书;(6) 投标文件;(7) 招标文件。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不同文件之间有矛盾时,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同一顺序的则以时间在后的为准。某一合同组成文件本身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