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110指挥中心办公楼外墙面及地面整治所需石材项目 项目编号:黄岛区2014414a项目编号:黄岛区2014414a110指挥中心办公楼外墙面及地面整治所需石材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采 购 人:青岛市黄岛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章)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编制时间: 二一四年十二月 目 录第一章 采购公告3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总则72.采购文件83.投标文件94.投标135.开标146.评审157.定标158.合同授予169.质疑和投诉1710.供应商违规处理19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9第三章 资格审查和评审办法201.评审程序202.资格性
2、审查203.符合性审查204.澄清有关问题205.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215.比较与评价(最低评标价法)216.确定中标供应商227.评审报告238.无效投标239.废标和后续处置2310.特殊情况处置2411.违法违规情形25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内容27第五章 合同特殊条款29第六章 纪律和监督30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31第八章 投标保证金收退平台流程说明第一章 采购公告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青岛市黄岛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其110指挥中心办公楼外墙面及地面整治所需石材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1.项目名称:110指挥中心办公楼外墙面及地
3、面整治所需石材项目2.项目编号:黄岛区2014414a3.采购内容:110指挥中心办公楼外墙面及地面整治所需石材4.供应商资格要求4.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大理石生产制造商,有能力满足本次采购的内容(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5.公告媒介本采购公告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和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或,以下简称“资源交易网”)上发布。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供应商从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采购公告”栏中打开本项目采购公告,点击“附件”自行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8.投标文件的递交8.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月9日9:00时-9:
4、30时。8.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月9日9:30时。8.3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二开标室,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9.联系方式9.1采购人联 系 人:薛冰联系电话:13061328270联系地址: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中路9.2代理机构联 系 人:孙健、孙君联系电话:0532-86882555联系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井岗山路668号千智广场1101室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
5、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其一切后果自负。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方式。本采购文件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商标专利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视同货物。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适用范围项目编号:黄岛区2014414a项目名称:110指挥中心办公楼外墙面及地面整治所需石材项目1.3.1采购人名 称:青岛市黄岛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地 址:青岛市经济技术开
6、发区长江中路联 系 人:薛冰电 话:130613282701.3.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井岗山路668号千智广场1101室联 系 人:孙健、孙君电 话:0532-868825551.3.3分包情况共分1包。1.3.4采购范围110指挥中心办公楼外墙面及地面整治所需石材1.4.2供应商资格要求见采购公告。1.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10.1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2.1.1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8)无2.2.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询问的截止时间和方式;答疑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获取方式(1)20
7、14年12月22日16时00分前,供应商将澄清要求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至邮箱:kfqcgdy(澄清要求文件为word格式,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电子邮件主题:对“项目编号”项目的疑问)。(2)答疑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等文件将在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澄清答疑”栏发布,文件一经发布,采购人即认为本项目所有潜在供应商已经收到该答疑文件。供应商应随时自行查看答疑文件,否则责任自负。2.2.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月9日9时30分3.1.2样品要求 不提交 需提交样品,未提交或提交样品不全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样品送达要求如下:1.样品品种:外墙大理石石材0.6m0.6m投标人须提供外墙大理石石
8、材0.6m0.6m的样品一份。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投标人须自行勘察现场,所投产品应与原办公楼石材在外观上一致,做到没有视觉差。2.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3.样品将进行统一编号;3.1.4构成商务标书的其他材料(7)无3.1.5构成技术标书的其他材料(6)无3.2.1投标报价范围投标报价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保修等一切费用(即交钥匙工程)。3.2.3报价次数一次,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报价是一次性的;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报价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2.8进口产品投标 不允许 允
9、许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3.4.1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时间、金额和形式见采购公告。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评审办法: 3.6.4签字和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或盖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公章”、“公章”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6.5投标文
10、件份数1.资格标书:壹份;2.商务标书:正本壹份,副本伍份;3.技术标书:正本壹份,副本伍份;4.样品(若有)。3.6.6标书装订要求1.资格标书无需装订;2.商务标书、技术标书须分册胶装,否则其投标无效;将大小不一的文件材料用折叠的办法整理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分别对齐,胶装成册(文件材料包括供应商所递交的所有资料,如投标文件、图纸等),否则其投标无效。4.2.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时间:2015年1月9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地点: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二开标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除供应商需收回的资格标书中的证明材料原件(如营业执照、合同、相关资质证书等)外,其他文件概不
11、退还。5.1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15年1月9日9时30分地点: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二开标室6.1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构成:5人。6.3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7.1.1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9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实行实名制,其质疑、投诉应当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事实与理由,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投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教唆供应商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第9条。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词语定义11.1.1采购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的,在采购公告基础上进一步
12、说明采购项目技术要求、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报价要求、评审标准和方法以及合同特殊条款等的要约邀请。11.1.2投标文件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要约文件,包括招标方式的投标文件和非招标方式的响应文件。其他词汇(如“投标”-“响应”、“无效投标”-“无效响应”等)也按不同采购方式的理解对应。11.1.3同类项目同类项目系指:自2011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人完成的大理石供货及安装项目,合同金额100万元。11.2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或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 不允许 允许,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
13、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11.3解释权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采购阶段的规定,按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资格审查和评审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总则1.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以下采购项目: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依据及原则中
14、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1.3项目概况1.3.1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分包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合格供应商1.4.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1.4.2供应商应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
15、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2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包)投标。1.4.4采购文件中带“”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必须对上述条款做出实质性的响
16、应。1.4.5采购文件中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上述产品应当是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1.4.6采购文件中带“”标注的产品为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样品,供应商应当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上述样品;1.4.7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允许一个供应商参加投标。若针对本项目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有多个供应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授权委托书出具时间最早的为本次投标供应商。1.4.8除采购人拟采购进口产品通过监督部门审核外,供应商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1.4.9供应商还应符合采购文件的其他规定和要求
17、。1.5投标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6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1.8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时间单位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时间
18、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1.10踏勘现场1.10.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10.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10.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项目现场,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1.11偏离采购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
19、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否则其投标无效。1.12网络信息发布本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潜在供应商应密切关注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有关信息。2.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的组成2.1.1采购文件是用以阐明项目情况、采购程序和合同条款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公告;(2)供应商须知;(3)资格审查和评审办法;(4)项目说明和采购内容;(5)合同特殊条款;(6)纪律和监督;(7)投标文件格式;(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
20、料。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1.3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2采购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澄清请求,否则不予答复。2.2.2采购人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报监督部门批准后,在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公告。如果澄清内容对采购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变动)的,采购人应当
21、按照本章第2.3款规定办理。2.3采购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报监督部门批准后,在资源交易网发布修改公告。如果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资源交易网“采购公告”栏予以明确。2.3.2当原采购文件同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某一方面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资源交易网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
22、应,否则其投标无效。3.1.2投标文件由资格标书、商务标书、技术标书、样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应提交样品的)组成。3.1.3资格标书,主要内容包括:(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原件。备注:(1)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提供以上第(1)、(2)、(3)项资料,否则将被资格审查不合格。(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者由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原件,否则其投标无效。3.1.4商务标书,主要内容包括:(1)投标函;(2)投标报价(包括报价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
23、他内容);(3)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若有);(4)资格标书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5)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6)商务响应表;(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或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3.1.5技术标书,主要内容包括:(1)总说明(2)投标产品清单;(3)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4)技术响应表;(5)投标产品合格证明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5.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产品的合格性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有效技术(印刷体)支持资料,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者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4、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5.2)证明投标产品与采购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主要包括:技术方案;投标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若是环保、节能产品须详细描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所提供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产品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如有偏离和例外,则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填写清楚,并提供所偏离的具体参数以及要求等。(5.3)供应商在详细阐述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
25、内容”中的工艺、材料、货物标准和参照品牌以及文字说明,并无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可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者文字叙述,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5.4)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说明所提供货物与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如有偏离和例外,则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技术响应表格式填写清楚,并提供所偏离的具体参数以及要求。供应商若采用欺骗手段提报虚假资料和承诺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无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5.5)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产品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供应商须全部承担。(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或供应商认为其它应介绍
26、或提交的资料和文件。3.2投标报价要求3.2.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投标报价的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2供应商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报价,包中的所有内容必须全部编制报价,并列出明细,不得漏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2.3本项目供应商的报价次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方法提供投标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2.5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报价表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评审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2.6投标报价单位为“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特殊项目
27、且采购文件有规定的可以报费率。3.2.7供应商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无效。3.2.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3.2.9供应商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2.10采购文件要求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检测或者测试的,且国家规定或者特殊行业有明确要求必须经检测或者测试合格后方能使用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全新的、尚未使用的且有产品合格证的样品,若属于破坏性检测或者测试的,供应商须同时提供相同的两份样品,其中一份样品用于检测或者测试,另一份样品用于封样,不论检测或者测试是否合格其全部费用由供应
28、商全部承担。3.2.1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签字确认。若供应商拒绝修正投标报价的,其投标无效。3.3投标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
29、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3.4.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3.4.4投标人必须及时通过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3.4.5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摘要、附言、用途、备注栏等都应按保证金收退平台给定的编码填写,不得漏填,且不能随意增加或减少字符,否则保
30、证金不能进入保证金收退平台系统内;3.4.6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后要及时登录保证金收退平台,检查保证金状态,若显示为“已成功通过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状态,表示保证金平台己收到;若显示为“未通过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状态,则表示保证金未到账或虽到账但平台未收到,请立即联系客服务电话进行咨询:68972689、18653293227、68976528,直到保证金状态显示为“已成功通过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为止。3.4.7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第3.4.3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4.8保证金的退还(1)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动退回至供应商账户。(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
31、发放中标通知书并办理合同备案后,从“保证金收退平台”自动退回至供应商账户。3.4.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不按规定或无法兑现报价承诺或拒绝签订合同书的;(3)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4)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它情形。3.5备选投标方案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委员会认为中标供应商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
32、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2投标文件封面应包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和投标文件完成时间等;对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者资料应当完整、准确和真实,若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数据不详,或提供了虚假数据,评审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3.6.3商务标书、技术标书编制要求:以A4纸张制作,并编制目录,目录及正文标注连续页码(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3.6.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的规定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在规定处签字或盖章。除供
33、应商对错漏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当在修改错漏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和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5商务标书、技术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6资格标书无需装订,商务标书、技术标书的正本与副本应当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3.6.7商务标书、技术标书按所投包号分别制作。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标书、商务标书、技术
34、标书、电子投标文件(若有)和样品(若有)五部分;4.1.2商务标书、技术标书均按照所投包号分别密封;投两个包以上的,资格标书可以为1个密封件;电子投标文件(若有)需密封;样品(若有)可以不密封; 4.1.3封套上标明收件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投标包号等,并在“”处标注“资格标书/商务标书/技术标书/电子投标文件”,在封签上标注“请勿在XX年X月X日X时之前启封”字样(见投标文件格式),封套和封签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采购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包括中标供应商的样品)均不退还;废标或者未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予以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声明应执行本章5.2项的规定。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
36、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应派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所有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投标文件接收采购代理机构安排专人在本章第4.2.2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接收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制作表格详细记录供应商名称、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份数、密封情况、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姓名及第二代身份证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核实撤回书面声明的真实性,并留存撤回书面声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3投标文件的不予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不予受理:(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者参加开标会议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的。5.4开标程序(1)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会有关人员:主持人介绍采购人代表、监督人代表等,依次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3)确认供应商代表身份:工作人员当场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4)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主持人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前接收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时
38、间、密封情况等,以及供应商撤回投标文件的情况;(5)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如有疑问或异议应当场、当时提出,如无疑问或异议,所有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应在投标文件密封检查表上签字确认; (6)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在监督人的监督下,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标书进行评审。资格评审采用合格制方法确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投标为无效标,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进入开标下一阶段;(7)宣布资格评审结果:合格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及原因;(8)开启合格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按供应商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顺序;
39、(9)唱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人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包号、投标价格、价格折扣、采购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10)确认开标记录: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1)开标结束。备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认为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面提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记录,相关各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后,由评审委员会在资格标评审阶段进行评审,在评审决定未作出之前有异议各方的投标文件均不得开启;处理决定认为投标文件符合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各方均应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评审决定的执
40、行。经确认无异议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各供应商投标文件。5.5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内容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采购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审时不予承认。供应商若有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采购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6.评审6.1评审委员会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
41、择优的原则。6.3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定标7.1定标方式7.1.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外,采购人应当依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供应商,评审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1.2当确定的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而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7.2定标原则7.2.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的供应商中标;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中标;仍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
42、投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7.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审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审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候选资格,按照顺序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8.合同授予8.1中标公告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发布中标公告
43、,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8.2中标通知书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共同向中标供应商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都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8.3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当按下列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项目中标金额收费标准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按国家计委规定标准全额收取100-300万元(含300万元)按国家计委规定标准90%收取300-500万元(含500万元)按国家计委规定标准80%收取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按国家计委规定标准70%收
44、取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按国家计委规定标准60%收取5000万元以上按国家计委规定标准50%收取注:国家计委规定标准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8.4签订合同8.4.1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4.2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经济合同的一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供应商应严格履行经济合同所规定的各
45、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8.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5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报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8.6履约验收8.6.1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对中标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负责。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验收完毕出具项目负责人和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8.6.2如对履约质量有争议,采购人可委托国家认定的相关部门对履约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并以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
46、准,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9.质疑和投诉9.1质疑9.1.1参与或者潜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被质疑人提出异议。9.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是参与或者潜在参与所质疑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与质疑事项存在利害关系;(3)在质疑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4)质疑书应当符合本章第9.1.4项规定;(5)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9.1.3未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未参加后续采购活动,不得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9.1.4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并按照被质疑人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质疑书副本。质疑书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