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平面布置改造及装修工程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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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产融中心项目 2#地块 S1 商业平面布置改造及装修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2022AFWGZ01830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安徽皖融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时间:2022 年 8 月 1 目目 录录 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2 2 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7 7 第三章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 .4444 第四章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 .5656 第六章第六章 图纸图纸 .121121 第七章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122122 第八章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 .122122 2 第一章

2、 招标公告 产融中心项目产融中心项目 2#2#地块地块 S1S1 商业平面布置改造及装修工程招标公告商业平面布置改造及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电子招标投标)(电子招标投标)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产融中心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安徽皖融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产融创新结合中心项目备案的通知(合经区经项201836 号)1.4 招标人:安徽皖融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皖融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1.7 项目出资比例:自筹资金,100%。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

3、称:产融中心项目 2#地块 S1 商业平面布置改造及装修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2AFWGZ01830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AFWGZ01830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经开区繁华大道与宿松路交口。2.6 建设规模:产融中心项目 2#地块 S1#楼建筑面积约 7967.5,本次装修改造约 1400 2.7 合同估算价:1200 万元。2.8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2.9 招标范围:产融中心项目 2#地块 S1 商业平面布置改造及装修工程,主要包含 2#地块 S1#商业室内平面布置调整增加墙体分割;

4、楼梯间、走道、电梯前室、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精装修;暖通 VRV 空调系统;水暖电改造;S1#楼设备间装饰,B3#S1#之间连廊地砖,2#3#地库工具间等功能房间配电箱供安;B3#及 S1#楼电梯通井分割;S1#楼设备间装饰;2#3#地块坡道截水沟排水管及镀锌排水格 3 栅;B1#楼空调室外机电缆、扶梯装饰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2.10 项目类别:工程类。2.11 其他:无。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3.2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

5、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3.4 拟委任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 800 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业绩(不含公寓、厂房装修业绩)。3.5 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 10 分的。(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0 分(含

6、 10 分)到 15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6 个月。(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5 分(含 15 分)到 20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12 个月。(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 个月。3.8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3.9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2 年 8 月 16 日至开标时间。4.2 获取方式:(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7、(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5860109-8605、15156681948。4.3 招标文件价格:0 元。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8、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9 月 6 日 11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 年 9 月 6 日 11 时 00 分。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要素交易市场 A 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 楼 13 号开标室。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8.联系方式 5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安徽皖融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与南屏路交口 邮 编:231200

9、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551-65678072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经开区港澳广场 A 座 17-20 层 邮 编:230601 联系人:袁成、蔡梅 电 话:0551-65860109-8605,15156681948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

10、: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 2588 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31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9.2 投标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 13:30-17:30)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9.3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 6 一家银行递交即可):保证金账户一: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银行帐号:1023701021001095993238835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保证金账户二: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18275240187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北城支行 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16 日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建设地点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 见招标公告 1.2.2 出资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产融中心项目 2#地块 S1 商业平面布置改造及装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060 日历天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 年 9 月 10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及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2 年 11 月 9 日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附录 1(2)财务要求:见附录 2(3)业绩要求:见附录 3(4)信誉要求:见附录 4(5)项目经理资格:见附录 5 (6)其他要求:见附录 6 1

13、.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正文规定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见招标公告。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8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形式:/1.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经发包人同意后,承包人可将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投标人有分包计划的,应填写

14、“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并提供分包人候选名单及相应资料。分包金额要求:根据项目后期实际分包的情况确定。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技术标准、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2022 年 8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前。形式:相关澄清要求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出。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电子服务系统自行查询,无需回复确认。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出

15、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电子服务系统自行查询,无需回复确认。3.2.1 增值税税金相关要求(1)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算方法 (2)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3)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注册地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的中标人,应按照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 9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 17 号)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3.2.4 最高投标限价(招 标 控 制价)无 有,最

16、高投标限价 11059388.98 元(其中含暂列金额1090000 元)。有,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报价文件投标函填写的投标总报价精确到分(人民币)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120 日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第一类:银行转账 银行电汇 第二类: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担保 保证保险 第三类: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20 万元。递交要求:(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

17、转出,转出保证金的账户与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转入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所示。(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采用银行保函,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投标人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效。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保留现场核查权利。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

18、)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或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应当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10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看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内容办理。注意事项:(1)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项目招标失败后,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投标人参与后续招标时,注意勿将投标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2

19、)如本项目前次招标失败,招标人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投标保证金账号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3)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户的,投标保证金无效。(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包别)投标的(如分多标段/包别的),应该按标段(包别)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标段(包别),其投标无效。(5)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3.4.4 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

20、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注:如投标保证金采用第二类、第三类形式,出现以上情形的,由受益人向开立人申请索赔。注意事项: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3.4.5 特别提醒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4.4项所列情形以及招标文件所列其他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银行、担保机构将无条件支付招标人保函所列

21、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4.6 投标保证金弄虚作假情形 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仍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承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民事责任,其承担方式为限时足额缴纳招标文件所列全部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追缴通知后的规定缴纳时间内不能足额支付投标保证 11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金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提起诉讼追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22、 不允许 允许:3.7.1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特殊要求(1)本招标项目重点难点:本招标项目重点难点:本项目施工工期紧,任务重,投标人需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专项措施,且须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规范的要求,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疫情防控应急机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本项内容与施工组织设计重难点评审相对应,投标人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全面重点阐述。(2 2)本招标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本招标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3.7.4 非加密投标文件递交 鉴于当前处于疫情期间,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本项目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4.1.2 非加密投

23、标文件及工程保函密封和标记要求/4.2.2 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及工程保函地点 同开标地点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退还安排: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备注: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5.2 开标程序(1)解密时间:30 分钟(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2)对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再开启所有投标人的报价文件。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 5 人及以上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24、 不超过 3 家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不少于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是 否 12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标人 7.5 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纸质 数据电文 7.6 中标结果公示媒介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7.7.1 履约保证金(1)形式:银行转账 银行电汇 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担保 保证保险(2)金额:中标金额(不含暂列金额)的 2 2(3 3)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区域(含区域(含四县一市)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或该银行国内任

25、一四县一市)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例如:分行或支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例如:某银行在合肥行政区域有分支机构,则该银行总行(或某银行在合肥行政区域有分支机构,则该银行总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满足招标文件要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银行保函均予以认可。求的银行保函均予以认可。(4 4)如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如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

26、保机构出具的无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条件保函。(5)退还:详见合同退还条款。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招标文件获取与通知 10.1.1 图纸获取说明 电子交易系统下载。10.1.2 获取与查看通知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澄清及修改等相关资料均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当及时登录电子服务系统查看。10.1.3 电子招标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要求详见本章附件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10.2 主要材料要求 主要材料甲供,其他材料由中标人自

27、行采购 其中甲供材料为:主要材料由中标人自行采购 如招标人对主要材料、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有特殊要求,应在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品牌推荐表中推荐不少于三个品牌。对于招标人推荐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选用推荐品牌或不低于推荐品牌技术性能指标的其他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应在报价文件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 中注明并提供相关技 13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术性能指标、业绩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 中注明且未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10.3

28、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0.3.110.3.1 投标所需资料投标所需资料 (1 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电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电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的使用说明编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作工具的使用说明编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交易系统。交易系统。(2 2)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上传的相关资料,如出现上传)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上传的相关资料,如出现上传的相应投标资料不全、模糊不清、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的相应投标资料不全、模糊不清、超出有效期等情况,评标委员会将作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认定,由此产生的一评标委员会将作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认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切后果

29、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 3)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B 证)、注册建造师证证)、注册建造师证书等证书证件应在有效期内,若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或书等证书证件应在有效期内,若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人在投相关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或经询标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件中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或经询标被评标委员会认定符合相关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予以认可。符合相关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予以认可。(4 4)具体资料以第

30、三章“评标办法”和第八章“投标)具体资料以第三章“评标办法”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文件格式”要求为准。10.3.2 报价文件编制要求(1)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 18zhzb 格式,投标人应及时升级造价软件,生成的报价文件后缀名须为 18zhtb。(2)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前,必须及时升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至最新版本。投标人如未及时更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造价软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电子交易系统服务电话。(4)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编制人应为投标人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具有造价执业资格的人员。鉴于现阶段为造价员取消过渡阶段,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编

31、制人可为造价员,评审过程中不对造价员执业专用章的时间有效性或电子执业章的时间有效性进行评审。(5)本标段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发出后,投标人应对其数据进行复核,如认为数据有误,可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及时限要求提出。14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10.3.3 相关政策要求(1)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 724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22 号)以及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737 号

32、)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承包人必须在合肥市市域范围内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户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按照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意见(合政办201355 号文件)执行。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已按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费计算最低标准的通知合造价201316 号及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合肥市城乡建设局,http:/)规定包含建设工程工资性工程款”,建设工程工资性工程款作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无需在“不可竞争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单独列出,中标后按上述文件规定办理相关专户设立、工资支付等事宜。(2)

33、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按 关于调整合肥市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合造价20215 号)执行,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已按规定的措施项目、费率和单价列出招标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清单,投标人应承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招标文件公布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工程竣工结算时,未落实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项目,应按清单所列金额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3)注册地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的中标人,应按照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 17 号)

34、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4)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 20191706 号)进行相关信息登记。(5)工程质量保证金执行关于以保函等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通知(合建202029 号文件)。(6)转发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 的通知 的通知(合治欠办 2022 5 号)。15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7)劳资专管员执行关于加强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治欠发20216 号文件)。(8)涂料使用管理执行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0 年臭氧

35、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2037 号文件)。(9)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按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建市202084 号文件)执行。(10)保证保险产品应按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1111)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建办市202120214040 号号)执行。执行。(12)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执行贯彻落实的通知

36、的通知(合治欠办20227 号)。备注:如有相关政策文件更新,按照最新政策文件执行。10.4 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2)因投标人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导致无法及时接收询标函(远程网上询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从评标委员会发起远程网上询标至询标结束原则上为 15 分钟,具体时间要求以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的网上询标函为准)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视同投标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权利,评标委员

37、会可按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10.5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转账(同城)、电汇(异地)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照 安徽省投资集团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库管理使用规定,原则上采用差额累进方式计算。具体如下表所示:中标金额中标金额(万元)(万元)计价格计价格2002198020021980 文计算比例文计算比例 收费收费执行执行标准标准 货物招货物招标标 服务招服务招标标 工程招工程招标标 100 以下 1.50%1.50%1.00%不下浮 100-500 1.10%0.80%0.70%下浮20%16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38、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500-1000 0.80%0.45%0.55%下浮30%1000-5000 0.50%0.25%0.35%下浮40%5000-10000 0.25%0.10%0.20%下浮50%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名 称: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1302010519200219520 开户行:工商银行合肥市望江路支行 10.6 其他(1)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资质等证明资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和法律责任。若投诉人或举报人对前述资料或证明资料存在争议,进行有效投诉或举报,被投诉人、被举报人应当主动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举证,提

39、供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拒不配合执法机构调查,且未在规定期限内举证、提供证明资料原件的,执法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理。(2)招标人和中标人未履行下述义务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依法对招标人和中标人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义务等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处理;中标人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

40、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由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3)异议提交方式(任选一种):现场递交;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10.7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发包人”和“承包人”,等同于招标投标阶段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中标人”。17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10.8 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

41、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9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投标特别提示: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履行本合同项下合同义务的不利影响以及为防控疫情可能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防控措施费、隔离费、消毒费、检测

42、费等各类费用,不得以本次疫情构成不可抗力为由或以情势变更为由向招标人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调整本合同工期、合同价款等。2、中标单位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及合同文件份数:投标人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合同文件捌份(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合同及附件的格式进行装订,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章,并盖公司章或合同专用章,内容中标人不可更改,纠偏);同时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电子文档壹份(U 盘)。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审核无误后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发放中标通知书。3、对于合肥市

43、行政区域内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同时公开评标委员会的评分情况。包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评分,其中技术文件还将公开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评分(详见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7日发布的关于公开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分情况的通知)。18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资质证书及其他要求资质证书及其他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见招标公告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19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要求财务要求 无需提供。需

44、提供以下材料: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注:证明材料的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证明满足评审需要。20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投标人业绩要求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要求。注: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建设行政主管

45、部门证明材料。(3 3)竣工验收证明文)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两方参与竣工验收并件(至少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两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章)盖章)。2.2.业绩需在投标人类似业绩表中注明,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应完整或能业绩需在投标人类似业绩表中注明,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充分反映评审因素。21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信誉要求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 分的。(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

46、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0 分(含 10 分)到 15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6 个月。(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5 分(含 15 分)到 20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12 个月。(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24 个月。注: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应资料,在投标函中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应资料,在投标函中其他补充说明其他补充说明中中提供承诺即提供承诺即可可。如投标人承诺与实际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

47、其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并将报监管部门处理。22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人人 员员 资格要求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要求,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开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连续 6 个月(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提供医疗保险或基本养老保险或失业(提供医疗保险或基本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或工伤保险缴纳证明)保险或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的

48、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2)项目经理业绩:无。23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附表附表 1 1 资格审查评审条件资格审查评审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人员岗位人员岗位 数数 量量 资历要求资历要求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注: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扫描件。24 附表附表 2 2 中标后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标后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岗位人员岗位 数数 量量 说明说明 施工员 2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招标投

49、标活动中有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要求的通知(建市函20191112 号)要求,不再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持证情况列入招标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在此表中明确投标人需要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数量的最低要求。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不低于本表人员配置的要求填写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质量员/质检员 2 安全员 3 资料员 1/劳资专管员劳资专管员 执行关于加强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治欠发20216

50、 号文件)备注:以上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应资料。25 投标人须知正文修改一览表 投标人须知正文条款内容修改如下:条款条款 编号编号 示范文本中条款内容示范文本中条款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修改后条款内容 1.4.4(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 3 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 3 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串通投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前述行政处罚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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