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A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序号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1材料、设备进场检查材料类管材、槽盒、电缆电线控制设备应急照明控制器供配电设备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灯具照明灯、出口标志灯、方向标志灯、楼层标志灯、多信息复 合标志灯2系统线路设计检查灯具配电线路系统通信线路3安装与施工布线管材、槽盒、电缆电线系统部件安装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照明灯、出口标志灯、方向标志灯、楼层标志灯、多信息复 合标志灯4系统调试系统部件功能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系统功能非火灾状态下的系统功能、火灾状态下的系统控制功能备用照明的系统功能5系统检测、验收系统类型和功能选
2、择集中控制型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线路设计检查灯具配电线路系统通信线路布线管材、槽盒、电缆电线系统部件安装和功能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照明灯、出口标志灯、方向标志灯、楼层标志灯、多信息复 合标志灯系统功能非火灾状态下的系统功能、火灾状态下的系统控制功能备用照明的系统功能表B.0.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工程名称项目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序号项目监理单位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说明1现场质量管理制度2质量责任制3主要专业工种人员操作上岗证书4施工图审查情况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6施工技术标准7工程质量检验制度8现场材料、设备管理9其他项目检查结论合格 不合格 建设单
3、位项目负责人:(签章)年 月 日监理工程师:(签章)年 月 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年 月 日表C.0.1 系统材料和设备进场检查、系统线路设计检查、安装质量检查记录表编号: 001工程名称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子分部工程名称 进场检验 系统路线设计 安装质量执行规范名称及编号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 规范GB 50257-201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施工区域编号项目条款检查内容施工单位检查记录监理单位检查记录检查要求检查方法合格不合格说明合格不合格说明1 进场检查区域编号类型: 材料文件资料4.2.1应提供清单、有效的
4、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国 家法定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检查文件是否安全,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检 验报告是否有效类型: 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灯具及配件1文件资料4.2.11应提供清单、说明书、检验报告、认证 证书和认证标识检查文件是否齐全,检验报告、认证证书和 认证标识是否有效4.2.22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认证证书和检 验报告一致对照认证证书和检验报告核查产品的名称、 型号、规格2选型4.2.3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对照设计文件,核查设备的规格、型号3外观检查4.2.4表面应无明显划痕、毛刺等机械损伤,紧固 部位应无松动检查设备及配件的外观,用手感检查设备的 紧固部件续
5、表C.0.12系统线路设计检查区域编号灯具配电线路设计1一般规定3.3.11灯具采用集中电源供电时,灯具的主电 源和蓄电池电源均由集中电源提供,灯具主 电源和蓄电池电源应在集中电源内部实现输 出转换后由同一配电回路为灯具供电对照设计文件,核查灯具蓄电池电源的供电 方式、灯具配电回路的设计原则1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时,灯具的主 电源通过应急照明配电箱一级分配电后为灯 具供电,切断应急照明配电箱的主电源输出 后,灯具自动转入自带蓄电池电源供电3.3.22应急照明配电箱或集中电源的输入及输出 配电回路中不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脱扣保护 装置,输出回路严禁接入系统以外的配电回 路、开关装置、插座及其他负
6、载对照设计文件,检查应急照明配电箱或集中 电源的输入及输出配电回路中是否装设剩余 电流动作脱扣保护装置,是否接入系统以外 的配电回路、开关装置、插座及其他负载2水平疏散区域配 电回路设计3.3.31应按防火分区、同一防火分区的楼层、隧 道区间、站台和站厅为单元设置配电回路对照设计文件,核查该区域每一配电回路的 设置情况2除住宅建筑外,不同防火分区、隧道区间 、站台和站厅不能共用同一配电回路续表C.0.1区域编号2水平疏散区域配 电回路设计3.3.33避难走道应单独设置配电回路对照设计文件,核查该区域每一配电回路的 设置情况4防烟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应由灯具所 在楼层的配电回路供电5配电室、消防
7、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 备发电机房等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值守的 区域的相关疏散通道,应单独设置配电回路3竖向疏散区域配 电回路设计3.3.4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室外疏散楼梯 应单独设置配电回路对照设计文件,核查该区域每一配电回路的 设置情况2散开楼梯间设置的灯具应由灯具所在楼层 或就近楼层的配电回路供电3避难层和避难层连接的下行楼梯间应单独 设置配电回路4配电回路配接灯 具的数量3.3.51配接灯具的数量不宜超过60对照设计文件,核查每一配电回路配接灯具 的数量和范围2道路交通隧道内,配接灯具的范围不宜 超过1000m3地铁隧道内,配接灯具的范围不应超过 一个区段的1/2续表C.0.1区
8、域编号5配电回路功率、 电流3.3.6配接灯具的额定功率总和不应大于配电回路 额定功率的80%;A型灯具配电回路的额定电 流不应大于6A;B型灯具配电回路的额定电 流不应大于10A对照设计文件核算每一配电回路配接灯具的 总功率、额定电流系统类型为集中控制型系统时,系统通信线路设计系统通信线路 设计3.4.8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应按灯具配电回 路设置灯具通信回路,且灯具配电回路和灯 具通信回路配接的灯具应一致对照设计文件,核查系统通信线路的设计3安装质量检查区域编号布线1施工工艺4.1.7在有爆炸危险性场所,系统的布线应符合 GB 50257的相关规定检查施工工艺是否符合GB 50257的规
9、定2系统线路的防护 方式4.3.11线路暗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可弯曲 金属电气导管或B1级以上的刚性塑料管保护对照设计文件核查线缆的种类、敷设方式、 管路和槽盒的材质2系统线路明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可 弯曲金属电气导管或槽盒保护3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可明敷续表C.0.1区域编号3管路敷设4.3.21明敷时,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吊点或支点 ,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1)管路始端、终端及接头处;2)距接线盒 0.2m处;3)管路转角或分支处;4)直线段 不大于3m处明敷时,检查管路的敷设情况,用卡尺测量 吊杆的直径、用尺测量吊点或支点距接线盒 的距离,直线段吊点或支点的间距;暗敷时 ,观察管路敷设
10、情况,并宜留有照片、视频 等隐蔽工程的检验记录4.3.31暗敷时,应敷设在不燃结构内,且保护 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4.3.42管线经过建筑物的沉降缝、伸缩缝、抗震 缝等变形缝处,应采取补偿措施施工过程观察管路的敷设情况,并宜留有照 片、视频等隐蔽工程的检验记录4.3.53敷设在地面上、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 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做防腐蚀、密封处理检查管口和管子连接处防腐蚀、密封处理情 况4管路接线盒安装4.3.61符合下列条件时,应在管路便于接线处装 设接线盒:1)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时;2)管 子长度每超过20m,有1个弯曲时;3)管子 长度每超过10m,有2个弯曲时;4)管子长
11、度每超过8m,有3个弯曲时检查管路的敷设情况,用尺测量管路的长度4.3.72金属管子入盒,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 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 套锁母;塑料管入盒应采取相应固定措施施工过程中检查管路的敷设情况,用手感检 查管路的固定情况,宜留有照片、视频等隐 蔽工程的检验记录续表C.0.1区域编号5槽盒安装4.3.81槽盒敷设时,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吊点或支 点,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1)槽盒始端、终端及接头处;2)槽盒转角 或分支处;3)直线段不大于3m处检查槽盒吊点、支点设置情况,用卡尺测 量吊杆的直径、用尺测量直线段吊点或支 点的间距4.3.92槽盒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
12、平 整、无翘角,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检查槽盒安装情况,用手感检查槽盖开启 情况6系统线路的选择6.1导体材质3.5.1应选择铜芯导线或铜芯电缆对照设计文件,核查线路导体的材质6.2电压等级3.5.2电压等级为50V以下时,应选择电压等级 不低于交流300/500V的电线电缆对照设计文件,核查线路的电压等级和线 缆的电压等级电压等级为220/380V时,应选择电压等 级不低于交流450/750V的电线电缆6.3外护套材质3.5.31地面上设置的标志灯的配电线路和通信线 路应选择耐腐蚀橡胶电缆对照设计文件,核查线缆导体和外护套的 材质系统类型为集中控制型系统时,除地面上设置的灯具外:3.5.
13、41系统的通信线路应采用耐火线缆或耐火光 纤对照设计文件,核查线缆导体和外护套的 材质2灯具的配电线路应采用耐火线缆续表C.0.1区域编号6.3外护套材质系统类型为非集中控制型系统时,除地面上设置的灯具外:3.5.5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时、灯具配电线 路应采用阻燃或耐火线缆对照设计文件,核查灯具蓄电池电源的供 电方式、线缆导体和外护套的材质灯具采用集中电源供电时,灯具配电线路 应采用耐火线缆6.4线缆的颜色3.5.6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电线电缆的颜色应一致 ;线路正极“+”应为红色,负极“- ”应为 蓝色或黑色,接地线应为黄色绿色相间对照设计文件,核查不同用途线缆的颜色 是否一致7导线敷设4.
14、3.111在管内或槽盒内的布线,应在建筑抹灰及 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管内或槽盒内不应有 积水及杂物施工过程中观察管内或槽盒内的情况,宜 留有照片、视频等检验记录4.3.122系统应单独布线,除设计要求以外,不同回 路、不同电压等级、交流与直流的线路,不 应布在同一管内或槽盒的同一槽孔内对照设计文件,核查线路的电压等级,检 查线路的敷设情况4.3.123.1线缆在管内或槽盒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施工过程中观察线路的敷设情况,检查导 线接头的连接情况,宜留有照片、视频等 检验记录3.2导线应在接线盒内采用焊接、压接、接线 端子可靠连接续表C.0.1区域编号7导线敷设4.3.144.1在地面上、多尘或
15、潮湿场所,接线盒和 导线的接头应做防腐蚀和防潮处理检查接线盒、管线接头等处的防护情况4.2具有IP防护等级要求的系统部件,其线 路中接线盒、管线接头等均应达到与系统部 件相同的IP防护等级要求4.3.155从接线盒、槽盒等处引到系统部件的线路, 当采用可弯曲金属导管保护时,其长度不应 大于2m,且金属导管应入盒并固定观察线路的敷设情况,用尺测量可弯曲金属 导管的长度,观察可弯曲金属导管的敷设情 况,用手感检查管路的固定情况4.3.166线缆跨越建、构筑物的沉降缝、伸缩缝、 抗震缝等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 余量检查线缆跨越变形缝的敷设情况4.3.177系统的布线,尚应符合GB 50303
16、的相关 规定按GB 50303规定检查线路的敷设质量4.3.188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 M线缆敷设结束后,用500V兆欧表测量每个 回路导线对地绝缘电阻续表C.0.1区域编号系统部件安装部件类型: 照明灯、出口标志灯、方向标志灯、楼层标志灯、多信息复合标志灯1安装工艺4.1.7在有爆炸危险性场所的安装,应符合GB 50257的相关规定检查施工工艺是否符合GB 50257的规定2部件安装4.5.11灯具应固定安装在不燃性墙体或不燃性装 修材料上,不应安装在门、窗或其他可移动 的物体上对照设计文件,核查灯具的安装位置,用手 感检查灯具固定是否牢固4.5.22灯具安装后不应对人员正常
17、通行产生影响 ,灯具周围应无遮挡物,并应保证灯具上的 各种状态指示灯易于观察检查灯具是否影响人员通行、周围是否存在 遮挡物、指示灯是否易于观察4.5.43灯具在侧面墙或柱上安装时,可采用壁 挂式或嵌入式安装;安装高度距地面不大于 1m时,灯具表面凸出墙面或柱面的部分不应 有尖锐角、毛刺等突出物,凸出墙面或柱面 最大水平距离不应超过20mm核查灯具的安装部位,用尺测量灯具的安装 高度,用卡尺测量安装高度距地面不大于 1m灯具凸出墙面或柱面的最大水平距离,并 检查灯具表面是否有尖锐角、毛刺等突出物4.5.54非集中控制型系统中,自带电源型灯具采 用插头连接时,应采用专用工具方可拆卸对照设计文件核查
18、系统的类型,检查灯具电 源线的连接情况续表C.0.1区域编号2部件安装部件类型: 照明灯4.5.65照明灯宜安装在顶棚上对照设计文件核查灯具的安装位置、用尺测 量灯具的安装高度,检查灯具的安装方式;在距地面1m以下侧面墙上安装时,观察灯具 的照射情况4.5.36灯具在顶棚、疏散走道或通道的上方安装 时,可采用嵌顶、吸顶和吊装式安装4.5.77当条件限制时,照明灯可安装在走道侧面 墙上,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安装高度不应在距地面1m2m之间;在距 地面1m以下侧面墙上安装时,应保证光线 照射在灯具的水平线上4.5.88照明灯不应安装在地面上部件类型: 标志灯4.5.35灯具在顶棚、疏散走道或路径的上
19、方安装 时,可采用吸顶和吊装式安装检查灯具的安装方式,用手感检查吊杆或吊 链固定是否牢固6室内高度大于3.5m的场所,特大型、大型 、中型标志灯宜采用吊装式安装,灯具采用 吊装式安装时,应采用金属吊杆或吊链,吊 杆或吊链上端应固定在建筑构件上4.5.97标志灯的标志面宜与疏散方向垂直对照设计文件观察灯具的安装情况续表C.0.1区域编号2部件安装部件类型: 出口标志灯4.5.108应安装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门内侧上方居中 的位置检查灯具的安装情况,用尺测量灯具的安装 高度、底边离门框的距离、距安全出口或疏 散门所在墙面的距离9室内高度不大于3.5m的场所,标志灯底 边离门框距离不应大于200mm;受
20、安装条 件限制标志灯无法安装在门框上侧时,可 安装在门的两侧,但门完全开启时标志灯 不能被遮挡;采用吸顶或吊装式安装时, 标志灯距安全出口或疏散门所在墙面的距 离不宜大于50mm10室内高度大于3.5m的场所,特大型、大型 、中型标志灯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3m, 且不宜大于6m;标志灯距安全出口或疏散门 所在墙面的距离不宜大于50mm部件类型: 方向标志灯4.5.118应保证标志灯的箭头指示方向与疏散指示 方案一致对照疏散指示方案,核查灯具的箭头指示方 向9安装高度1)在疏散走道或路径上方安装时:室内高度不大于3.5m的场所,标志灯底边距 地面的高度宜为2.2m2.5m;室内高度不大 于3.
21、5m的场所,特大型、大型、中型标志灯 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3m,且不宜大于 6m对照设计文件,核查设置场所的高度,用尺 测量灯具的安装高度2)在疏散走道的侧面墙上安装: 标志灯底边距地面的高度应小于1m续表C.0.1区域编号2部件安装4.5.1110安装在疏散走道拐弯处的上方或两侧时, 标志灯与拐弯处边墙的距离不应大于1m对照设计文件,核查灯具的设置部位,用尺 测量标志灯与拐弯处边墙的距离11当安全出口或疏散门在疏散走道侧边时 ,在疏散走道增设的方向标志灯应安装在疏 散走道的顶部,且标志灯的标志面应与疏散 方向垂直对照设计文件,核查安全出口或疏散门的位 置、疏散走道和标志灯的设置情况12在疏
22、散走道、路径地面上安装时12.1标志灯应安装在疏散走道、路径的中心 位置对照设计文件、检查灯具的设置情况12.2标志灯的所有金属构件应采用耐腐蚀构 件或做防腐处理,标志灯配电、通信线路的 连接应采用密封胶密封核查灯具安装的隐蔽工程检验记录12.3标志灯表面应与地面平行,高于地面距 离不应大于3mm,标志灯边缘与地面垂直距 离高度不应大于1mm检查灯具的安装情况,用卡尺测量灯具高于 地面的距离、标志灯边缘与地面的垂直距离部件类型: 楼层标志灯4.5.128楼层标注灯应安装在楼梯间内朝向楼梯的 正面墙上,标志灯底边距地面的高度宜为 2.2m2.5m检查楼层标志灯的安装位置,用尺测量灯具 的安装高度
23、续表C.0.1区域编号2部位安装部件类型: 多信息复合标志灯4.5.138多信息复合标志灯安装在疏散走道、疏散 通道的顶部,且标志灯的标志面应与疏散方 向垂直、指示疏散方向的箭头应指向安全出 口、疏散出口对照设计文件,核查安全出口的位置、标志 灯的设置情况部件类型: 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1安装工艺4.1.7在有爆炸危险性场所的安装,应符合GB 50257的相关规定检查施工工艺是否符合GB 50257的规定2安装位置部件类型: 集中电源4.4.4集中电源前、后部应适当留出更换蓄电池 (组)的作业空间检查集中电源的安装位置3设备安装4.4.11设备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用手感检查
24、设备的固定情况,落地安装时, 用尺测量设备底边距地(楼)面的距离2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2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 100mm200mm3设备在电气竖井内安装时,应采用下出 口进线方式对照设计文件核查设备的安装部位,检查设 备的进线方式4设备的接地应牢固,并应设置明显的永久 性标识用专用设备检查设备接地线的连接情况,检 查设备的接地标识续表C.0.1区域编号4设备引入线缆4.4.51配线应整齐,不宜交叉,并应固定牢靠检查设备内部配线情况2线缆芯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 纸一致,字迹应清晰且不易褪色对照设计文件检查逐一线缆的标号3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检查
25、端子接线情况4线缆应留有不小于200mm的余量用尺测量线缆的余量长度5线缆应绑扎成束检查线缆的布置情况6线缆穿管、槽盒后,应将管口、槽口封堵检查管口、槽口封堵情况5蓄电池(组) 安装4.4.2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的蓄电池(组) 需进行现场安装时,蓄电池(组)规格、型 号、容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蓄电池 (组)安装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对照设计文件核对蓄电池(组)的规格、型 号、容量;检查蓄电池(组)的安装情况6应急照明控制 器电源连接4.4.3控制器的主电源应设置明显永久性标识,并 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 ;设备与其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检查设备主电源标识设备情况,
26、与消防电源 的连接情况、与外接备用电源的连接情况监理工程师检验结论合格 不合格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章) 年 月 日监理工程师:(签章) 年 月 日注:带有“”标的项目和检查内容为可选项,当系统的进场检验、安装不涉及此项目或检查内容时,可不填写。表D.0.1 系统部件现场设置情况记录编号: 001工程名称项目工程监理单位调试单位施工单位集中控制型系统部件1应急照明控制器设备编号规格、型号配接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 箱数量配接灯具数量现场设置部位备注NA具体设置部位1-1 应急照明控制器配接的供配电设备类型: 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设备编号规格、型号现场设置部位配电、通信回 路数量配接灯具数
27、量地址注释信息备注1具体设置部位M1A1=A1+.+AM1控制器显示的地址 信息.N具体设置部位MNAN=A1+.+AMN控制器显示的地址 信息1-2 供配电设备(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配接的灯具类型: 照明灯、安全出口标志灯、方向标志灯、楼层标志灯、多信息复合标志灯续表 D.0.1地址编号灯具类型现场设置部位区域编号地址注释信息备注设备编号回路编码111A1具体设置部位防火分区、隧道区间、楼 层、地铁站台站厅编号控制器显示的地址 信息.1M11AM1具体设置部位防火分区、隧道区间、楼 层、地铁站台站厅编号控制器显示的地址 信息.N11A1具体设置部位防火分区、隧道区间、楼 层、地铁站台站
28、厅编号控制器显示的地址 信息.NMN1AMN具体设置部位防火分区、隧道区间、楼 层、地铁站台站厅编号控制器显示的地址 信息.非集中控制型系统部件2 供配电设备类型: 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设备编号规格、型号现场设置部位配电回路数量配接灯具数量备注具体设置部位MA=A1+.+AM2-1 配接的灯具类型: 照明灯、安全出口标志灯、方向标志灯、楼层标志灯地址编号现场部件类型现场设置部位区域编号备注配电回路编号部件编号11A1具体设置部位防火分区、隧道区间、楼层 编号.M1AM具体设置部位防火分区、隧道区间、楼层 编号调试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签章)年 月 日(公章)项目负责人(签章)年 月 日(公章)项目负责人(签章)年 月 日注:带有“”标的项目为可选项,当系统部件类型或部件不涉及该项内容时,可不填写。表D.0.2 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逻辑编程记录编号: 001工程名称项目工程监理单位调试单位施工单位设备编号规格、型号现场设置部位受控设备类型: 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照明灯、安全出口标志灯、方向标志灯、楼层标志灯、多信息复合标志灯受控设备名称供配电设备编号、灯具地址系统部件动作功能逻辑关系指令语句B型集中电源、B型应急照明配电 箱编号;非持续型照明灯地址编 码、持续型照明灯地址编码、标 志灯地址编码设计文件规定的系统部件的动 作功能自动控制系统部件动作的触发 条